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5篇

公司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5篇公司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篇1】一.图书室图书、资料、报刊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爱护,如有遗失、损坏,由借阅者按本制度负责赔偿。
二.借阅前应检查该图书、资料有否损坏。
如有发现应向管理员说明,由管理员在借书登记册上注明。
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三.图书的损坏或遗失应酌情赔偿或罚款。
1、轻度损坏(如作标记,虽损坏尚可修复,不影响内容阅读)的图书、资料按书价酌情赔偿。
2、严重损坏(缺页、涂写、严重水渍、烧焦等)的图书、资料须赔偿相同书刊。
如无法以相同书刊赔偿时,处以原书价2至3倍的罚款。
3、图书、资料遗失按第2条处罚。
(88年前出版的考虑到书价因素,从重赔偿)。
四.多卷本成套图书,单卷不另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的一册或数册,如未能以相同书刊赔偿时,按整套书价赔偿,余书概不退还。
五.连续出版的期刊,每册以该期刊的半年价赔偿,期刊合订本以原价的2倍赔偿。
六.故意损坏、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而不还者,除按本制度赔偿或罚款外,视情况由学校另加处理。
1.部门的物品损坏,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区的负责经理人汇报,由经理人员当面检查物品的损坏程度,看是否维修的价值或可能性2.若属无维修可能的应向有关部门(通过采购部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汇报,是否可以旧换新。
部门不得瞒报或不报3.物品报损要查清原因,人为损坏的做出相应赔偿,客人损坏的要有赔偿单,部门在客人赔偿后要保存好赔偿单底联,以备查实。
4.人为损坏的报损单要有相对应的罚款单,部门存底一联,赔偿金额由部门与成本部商定后定度,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5.自然损坏的现场要有证明人,或由查清确属实情的,方可填单报损。
赔偿单送交副总经理签字,再转交成本部---库房---财务---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报损后的物品,要及时在部门帐本上有所体现,可继续投放使用的再延续使用,不可使用的要及时的返回库房。
7.部门人员无权对任何报废的物品进行直接处理,不可将破碎、自损的物品丢弃或打破,一定要保留残体,待填单处理后方可返回库房由库房统一处理。
学校公共财物赔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共财物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校园绿化等。
第三条学校公共财物赔偿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及时、有效的原则,旨在鼓励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赔偿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属于学校公共财物赔偿范围:1. 学生、教职工因故意或过失损坏、丢失学校公共财物;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公共财物损坏、丢失;3. 因学校设施老化、维修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公共财物损坏。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学校公共财物赔偿范围:1. 公共财物自然磨损、老化;2. 因学校组织活动、施工等原因导致的公共财物损坏;3. 因个人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公共财物损失。
第三章赔偿程序第六条公共财物损坏、丢失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损坏、丢失原因。
第八条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赔偿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与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
第十条赔偿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十一条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公共财物的价值;2. 损坏、丢失的程度;3. 当事人的责任程度。
第十二条公共财物的价值按照购置价格、折旧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三条对于故意损坏、丢失公共财物的当事人,应按照赔偿标准全额赔偿。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故意损坏、丢失公共财物的当事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追偿经济损失;2. 给予纪律处分;3.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共财物损坏、丢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医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障医院公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养,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对公物的使用和管理,在此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损坏范围
本制度所指损坏公物是指因工作需要使用医院公物或在使用过程中不慎造成的公物损坏。
二、赔偿标准
1.轻微损坏:指公物部件或配件的磨损,如公文袋、笔筒等失去使用价值的损坏,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2.一般损坏:指公物部分损坏,如一些磨损和锈蚀、移位后影响使用、或者桌椅板面有裂缝等,由使用者或部门承担搞好费用。
3.严重损坏:指公物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修复等情况,由损坏者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全额费用。
三、赔偿流程
1.使用者在使用或管理过程中发现公物受损后,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将受损物交与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2.商定赔偿方案:经过评估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报告所在部门领导,最终确定赔偿方案。
3.报销赔偿费用:损坏者根据所确定的赔偿方案,向所在部门的财务人员报销赔偿费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院各部门宣传推广,以确保各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执行。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
制定人:医院行政部门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设施和公物的完善和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
然而,偶尔会发生公物损坏的情况,这给社会管理和公共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维护公共财产的完整性和提醒公民们的责任意识,各地普遍实行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本文将探讨损坏公物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应用范围以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是指对于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共财物损坏的行为者,根据一定的赔偿标准和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和赔偿。
这一制度的首要目标是倡导公民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资源损失。
通过给予行为者一定的经济惩罚,可以有效地降低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频率,并增强公民个体的责任意识。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应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城市中的公共设施,如公交车站、公共厕所、街道树木等,损坏公物赔偿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这些设施的完好性。
如果有人故意损坏这些设施,就应该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等,如果乘客因为不慎破坏了车厢内的设备或物品,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公共场所的设施,如公园中的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损坏公物赔偿制度也能够有效地保护这些设施不被人为破坏。
然而,在实践中,损坏公物赔偿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责任认定的问题,有时候很难准确判断损坏公物的行为是故意的还是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
这就需要完善相关的证据收集和鉴定机构,确保能够公正、客观地追究责任。
其次,赔偿标准的制定也需要考虑到公平与合理。
因为不同的公物价值不同,所以需要根据公物的实际价值、使用年限以及维修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
最后,赔偿程序的简化和推广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应当建立起快捷高效的赔偿机构和程序,降低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时间。
同时,应加强对损坏公物赔偿制度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知晓率和主动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首先,完善公物损坏证据收集和鉴定机构,提高责任认定的准确性。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____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____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____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____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____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____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____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____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____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进行赔偿的规定和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根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在校园内如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责任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学校制定,可以根据损坏程度、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学校会将罚款收入用于修复或替换损坏的公物。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公物,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但若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应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2、按价赔偿的原则根据公物的损坏程度和实际价值,按照相应的价格进行赔偿。
对于无法确定价格的公物,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价。
3、及时赔偿的原则一旦发现公物损坏,损坏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
二、赔偿范围1、学校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门窗、墙壁、楼梯扶手、栏杆等。
2、教学设备和器材,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投影仪、电脑、实验仪器等。
3、体育器材和设施,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等。
4、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
5、其他公共财物,如消防设备、水电设施等。
三、赔偿标准1、课桌椅(1)桌面有刻痕、涂鸦,赔偿 50 元;桌面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赔偿 150 元。
(2)椅子腿断裂,赔偿 80 元;椅背损坏,赔偿 50 元。
2、门窗(1)门窗玻璃破碎,根据玻璃尺寸大小赔偿 50 200 元。
(2)门窗框损坏,赔偿 100 300 元。
3、黑板(1)黑板板面有划痕、损坏,赔偿 200 元。
(2)黑板边框损坏,赔偿 100 元。
4、教学仪器设备(1)小型仪器设备(如计算器、显微镜等)损坏,根据实际价值赔偿。
(2)大型仪器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损坏,由专业人员评估后确定赔偿金额。
5、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等球类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体育器材设施(如篮球架、单双杠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200 1000 元。
6、图书资料(1)图书丢失,按原价的 2 5 倍赔偿。
(2)图书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5 50 元。
7、水电设施(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灯具、开关损坏,赔偿 20 50 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校产,登记造册,一式二份,统一分配,统一使用,统一检查。
二、班级的公物由班主任负责落实,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教师宿舍的公物,由教师本人保管、使用。
三、开学做好交接手续,登记造册,责任到人。
四、学期结束,学校组织检查、核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课桌每张138元,椅子每把30元。
五、教师调离工作岗位,必须要办理移交手续,清点学校公物后,方能离校。
六、实验仪器损坏,按原价的2—5倍赔偿。
七、学校的花草树木,公共设施损坏的,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加倍进行赔偿。
八、如有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后,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