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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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02
通过信用评估机构获取买方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 用评级和历史表现等信息。
03
在交易过程中,持续关注买方的经营状况和支付表 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01
02
03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 风险状况,选择合适的 结算方式,如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
D/A)等。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 充分考虑买方的信用状 况、货物价值和运输方
选择合适的货币进行结算
选择稳定的货币进行 结算,以降低汇率风 险。
了解各种货币的特点 和走势,以便在交易 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 币种类和汇率,避免 因汇率波动造成损失 。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01
了解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02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法律纠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与买方商定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以各种理由拒 绝付款赎单,导致出口商无法及时收回货款。
案例三
总结词
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VS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在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情况下 ,与买方进行托收业务。在货物出运后, 买方所在国家出现经济危机,导致买方无 法支付货款,出口商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式等因素。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 方式和相关条款,确保 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01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因买方违约或破产等 风险造成的损失。
02 了解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03 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 和免责范围等信息。
02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

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
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
基本内容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在贸易结算领域,托收方式 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手段,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然而,托收方式并非完全 无风险,因此,了解托收方式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企业和银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演示将围绕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展开讨论,旨在帮助企业与银行更好地应 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上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进口商信用状况:在贸易前,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选择信 用良好的合作伙伴。
2、投保政治风险: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因进口国政治风险导致的货 款损失。
3、合理选择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托收方式,例如尽量减少 远期D/A的使用。
4、加强货物风险管理:完善货物运输和保管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抵达进口国。
针对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重视进口商信用评估:不仅要依据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评估报告,还要自 行了解进口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确约定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付 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追究责任。
3、加强货物运输和保管:完善货物运输和保管措施,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 抵达进口国。
3、流动性风险:对于出口商来说,如果进口商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将导致资 金流动性出现问题。同时,如果银行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支付,将使出口商 面临更大的风险。
4、汇率风险:在国际结算中,货币的汇率波动可能影响交易的成本和收益, 特别是对于那些使用外币进行交易的出口商和进口商。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防范措施
3、合理利用国际贸易惯例与规 则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是防范信用证结算风险的重要依据。买卖双方应了解并遵 循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出现违约情况。同时,在出现 纠纷时,可利用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摘要:由于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进口商与出口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若是进口商出现商业信用问题,出口商将会承担很多经济损失,因此出口商应该在进行跟单托收业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风险防范。

本文首先分析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其次探讨出口商预防风险的举措,以期对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跟单托收业务;出口商的;风险防范1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1.1由于进口商资信问题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由于公司破产或是倒闭而无力承担货款,抑或是在出口商发货给进口商以后进口商所在地区的货价大幅度下跌,进口商容易出现不愿意按照合同支付赎单或是承兑单金额的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可能会故意寻找接口寻求减价机会,例如:进口商可能会告知出口商进口货物出现规格尺寸不符合采购要求、货物包装比较差等问题,要求出口商适当降低价格顺利完成该笔交易,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进口商资信问题导致的出口商需要承担经济风险。

1.2由于进口国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所属国家在进口政策上进行了优化改良,使得进口商出现尚未办理新进口许可证的问题,或是由于进口商国家开始限制外汇,使得进口商难以顺利申请到外汇,或是由于进口商所属地区的政府下达进口禁令、东道国政府推行的新征收政策、新货币举措使得进口商难以正常进行进口,均属于由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原因造成的交易风险。

1.3贸易术语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若是使用贸易术语FOB,进口商需要和指定的承运商或是货代商进行合作,其可以运用和货代商的紧密关系,获取进口货物的实际管控权,出口商将会出现丧失货物所有权的交易风险。

1.4银行选取不当导致的风险由于托收方式归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在跟单托收业务中需要提供一些服务,但是银行并不会承担外汇产生的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选取银行时,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出现资信不佳的问题,将会使出口商在收汇时面临经济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使用D/P远期结算方式时,代收银行若是不经出口商同意,将借单交给进口商,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发生延后收到货款或是并未收到货款的问题。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风险性
由于托收业务主要依赖买方信用,因此存在一定风险。特 别是在跟单托收中,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法支付货款, 卖方将面临货物损失的风险。
灵活性
托收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和 交易习惯进行操作,实现个性化的结算需求。
02
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政治风险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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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政治不稳定
由于目标国家的政治局势 不稳定,如内战、暴动等 ,可能导致货物被没收或 禁止入境。
案例三:贸易风险防范不当导致的损失
总结词
贸易风险包括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 等,防范不当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罚款或 市场丢失等损失。
详细描述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贸易壁垒和技术壁 垒,对进口货物设置严格的检验和认证要求
,如欧盟的REACH法规和美国的FDA标准 等。如果出口商不了解这些要求或无法满足 其要求,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或罚款等损失 。此外,某些进口国可能对出口商发起反倾 销调查,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和利润损失。
投保政治风险保险
考虑购买政治风险保险,以降低因政治因素导致的收款风 险。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了解当地政治风险,并寻求其协助 ,以制定应对策略。
汇率风险的防范
远期外汇交易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汇率,以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利用外汇期权
利用外汇期权可以规避汇率风险,同时有机会获得收益。
05
总结与建议
对托收业务的总结
托收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和 银行三方。出口商通过银行将货物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在收到货物 后支付货款。
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进口商违约、货物质量问 题、市场变化等。此外,托收业务还涉及到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保险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第一篇: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出口方收款人的风险:进口方付款人破产、倒闭或失去偿付能力;出口方收款人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时间与合同规定不符,进口方付款人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者要求降低价格,甚至要求索赔;进口地货物价格下跌或者产生了不利于货物的其他情形,进口方拒付或承兑,甚至承兑到期付款后仍拒付;进口方进口所在地限制或者有条件进口的产品,需要凭进口许可证或者类似的特别证明才能进口该类产品,但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单据到达货付款到期时,还未取得该类证明文件,使货物到达目的地被禁止进口或被处罚,或者在外汇管制国家,进口方付款人没有及时申请到外汇,不能即使按时付款取货;进口方付款人在承兑交单方式下,凭承兑汇票取得单据后,到期拒绝付款进口方付款人的风险:在按照合同规定对出口方收款人通过银行提示的单据付款或者承兑后,凭单据提取的货物与合同不符;在远期付款交单下,承兑了汇票后,到期不能从代收行取得单据,但自己却已经承担了到期付款的责任。

风险防范:事先调查进口方付款人的资信状况和经营作风;了解出口商品在进口国的市场行情;熟悉进口国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理方法;要了解进口国银行的习惯做法;使用适当的价格术语,争取出口方收款人办理保险;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审单的原则:信用证的任何规定和条款都必须得到执行,当然除了非单据条件;审单与可能作为信用证依据的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无关,也与单据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无关;银行审核单据主要看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的规定或者要求相符,是否能够达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审单的方法:横审:以信用证为中心,是为了使信用证上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货运单据上得到反映和落实,为了达到单证一致。

纵审: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将其他单据一一与之对照,是为了达到单单一致。

出口商对于不符点造成拒付的应对措施:争取事先避免拒付问题的发生,掌握主动权;据单后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货物,随时掌握市场行情的变化;判断不符点是否成立;据理反驳;更换不符点单据;寻求对方接受不符点;协商降低销售价格或另寻买主;退单退货商业发票的作用:①它是卖方履约情况的书面证明②它是供买方了解掌握验收和核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的依据,用以确认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③买卖双方收付款记账的依据④进出口商进出口报关、缴纳关税的依据⑤在不用汇票的前提下,可以代替汇票作为索汇的凭证⑥它是供出口商计算和支付佣金的依据⑦是出口商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福费廷与保理比较:①第二篇: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跟单托收中出口方的风险与防范探讨

跟单托收中出口方的风险与防范探讨

跟单托收中出口方的风险与防范探讨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跟单托收是国际贸易结算的重要方式之一,据统计,在全球贸易量中,这种结算方式占较大比重,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托收作为商业信用行为,通过托收进行结算,出口方易出现不良事件,唯有明确掌握托收标准规则,强化客户、交易等基础工作,规范严谨操作,可有效避免出口托收风险。

标签:国际结算;跟单托收;风险防范;出口商1 跟单托收下出口方的风险托收业务的主要特点是先发货,后收款,出口商能否顺利收回货款,可能遇到下列风险。

1.1 进口商的经营风险进口商在签订协议后,出现破产或倒闭等情况无力偿还,或是进口商品支付资金不足等情况;出口商在市场价格变化的情况下发货,货物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经营作风不良、资质差的进口商,不会轻易付款、承兑赎单,进口方会利用多种理由,如货物规格、包装、品质、数量不符,或是比较其他供应商报价等理由,要求出口商降价。

进口商也会利用其他理由拒绝付款,如交付货物数量、包装、品质等内容与合同存在差异借口不遵守付款义务。

按惯例,托收业务中,银行仅提供服务,不提供任何信用和担保。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收款,银行没有替委托人检查货物的义务,也无强行要求付款人付款赎单的义务。

如卖方提交单据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可以拒绝付款;甚至在出口商货单完全符合合同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赎单,银行也概不负责。

在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商在承兑汇票并获取单据提货后,到时不付款,银行也无义务追讨货款。

因此,托收对于出口商而言风险极大。

1.2 进口方政治层面风险进口方所在的地方,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存在的政治风险,都会直接干扰其对外支付。

基于国家角度分析,罢工、战争、抗议等政治风险,都会引起进口商付款能力下降。

基于外汇管制国家角度分析,外汇申请的及时性,也会影响到付款收货的时效性。

当进口国在政策方面,尤其是经济政策方面发布新规,如外汇管理条例的更新、国家货币贬值、政府不同意供汇等情况出现,进口商就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购汇的价格,但不能避免付款时的汇率损失等情况。

外贸行业托收的风险与防范

外贸行业托收的风险与防范
的重要作 用, 尤其是 出 口贸易 竞争 日趋 激烈的今 天。但在托 收业务 中, 出口人风 险大于进 口人 , 且其 资金 负担 甚 重 , 为避 免和 减少风 险及损 失 , 应 该切实 注意文中所提到 的几个方 面, 才能 更好地保护 自己的利益 。 关键 词 : 托 收; 风 险; 防 范 国际进出E l 贸易中, 由于各国使用货 币不同, 各国的法律及银行 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 致使货款的收付比国内贸易要复杂。随着国际 贸易的发展 , 逐渐形成了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局面。对进 口商而言 , 托收资金占用程度低、程序相对简便、费用相对低廉 , 因此托收方式 成为出口商抢占市场先机、促成交易、扩大出口的利器, 目前 已成为 全球盛行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在托收业务中, 银行只提供服务, 不 提供银行信用 , 能不能收回货款取决于进 口商的资信状况, 出口商面 临的风险很大 , 为了降低风险和损失, 研究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如何防 范风险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此, 在出 口之前 , 出 口方要对买方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进 行充分 了 解。

托收方式概述
托收是出口商发运货物后 , 开具汇票( 或不开汇票) , 连同有关货运 单据 , 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 向进 口商收取 货款 的一种结算方式 , 属于商业信用 , 逆汇法。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 委托人、托收行 、代收行和付款人。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 银行办理托 收业务时, 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 , 也没有 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 , 但银行只是 作为出口 人的受托人行事 , 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 , 进口 人不付款与 银行无关。出 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 口人的商业信用 。 如果遭到进 口人拒绝付款 , 除非另外有规定 , 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 务, 出口人仍然应该 货物的安全, 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根据所涉及的单据的类型与性质 ,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 收。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即仅用金融单 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跟单托收是指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托收 或不附带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其中, 跟单托收按交付货运单 据条件的不同, 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即: D/ P , 付款交单 , 进 口商或托收行必须在进 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 口商 ;D / A,承兑交单 ,出口商或代收行向进 口商以承兑为条件交 付单据。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摘要:在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出口商要想占领市场,除了提高商品质量,在结算方式上,出口商往往不得不增加使用进口商乐意接受的付款方式,托收结算业务就是其中之一。

出口货款能否收妥,收多收少,托收行和代收行两家概不负责。

出口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进口方的信誉。

正因如此,在托收业务中,出口方可能遭遇各种情况的风险。

作为出口商和托收银行,一定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进口商和进口国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以便及时正确地采取相应的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托收结算;风险;应对措施1.引言当今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口商要想占领市场,需要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

因此,在结算方式上,出口商往往不得选用进口商乐意接受付款方式,托收业务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托收方式纯属一种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缺乏第三者对买卖之间交货和付款做出可靠的信用保证。

2.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出口货款能否收妥,收多收少,托收行和代收行两家概不负责。

出口方唯一依靠的就是进口方的信誉。

正因如此,在托收业务中,出口方可能遭遇各种风险。

2.1 进口商诚信风险。

若为了开拓市场,而对进口商经营规模和风险管控能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很可能在托收结算环节出现拒付风险,主要有:2.1.1 进口商经营管理不善偿债能力下降而无法支付货款。

进口商内部管理出现问题,财务管理不到位,导致破产倒闭而没有资金支付。

若此时合同已履行,出口商不可避免地要遭受价格损失,可别指望进口商能按时足额地支付货款。

2.1.2 由于市场变化对进口商不利而拒付货款。

若货物运输期较长,等到货物到达进口国境内时,价格出现下跌,这种情况下进口商付款积极性大打折扣。

2.2 进口国经济环境风险。

进口国的经济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经营业务的开展,经济环境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来自进口国经济、法律等因素。

2.2.1、政治、经济形势变动带来的风险,如政局动荡导致国内骚乱、罢工,甚至战乱等,政府的政策多变,出台针对出口国的敌对性新法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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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贸易术语的把握不当产生的风险
在采用F组术语、CFR、CPT的条件下,出口商不负责保险,若货物在提货前受损而拒付,出口商会货款两失;即使进口商办理了保险,由于保险单在进口商手中,出口商要想找保险公司索赔仍须通过进口商,十分被动。

3.对进口国海关的相关规定不熟悉而产生的风险
如巴基斯坦、叙利亚等国海关规定:进口商品的退运必须由进口商来办理,并且要经该国银行书面证实。

这一规定使得托收项下无理拒付的进口商能够掌握货物,只要进口商不去办理货物的退运,海关就会将货物存于公仓,最终被拍卖;而巴西等国海关的做法是将退运的货物存于公仓,而其海关的仓储费奇高,当出口商想要回货物时就会发现海关的仓储费竟然高过货物的价值,致使货物全损。

4.对进口国银行托收的惯例不熟悉而产生的风险
例如拉美地区的银行习惯上将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当作承兑交单(D/A)来处理,使得进口商可以无须付款就可以提货,然后隐匿,通过诉讼以挽回损失会发现,拉美地区的代收银行会以将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当作承兑交单(D/A)来处理是惯例为由,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5.不熟悉跟单托收的流程,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而产生的风险
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的风险在于:代收行与托收行之间并不存在联行关系,从而导致银行之间往来的渠道不畅,托收行会拒绝托收申请;或代收行的信誉不佳而导致托收货款落空。

尤其是后者的可能性极大,进口商来指定代收行,可见二者的关系非同一般。

二、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防范
针对出口跟单托收中的风险问题,出口商可以采取以下的防范措施以策自身的安全:
(一)出口跟单托收适用于信誉好的客户,对新客户或信誉不佳者则不宜。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

调查渠道可以是国内外银行、国外工商团体、非政府机构、征信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等。

另外,在托收方式的选择上,一般只使用D/P,严格把握D/A的使用。

(二)托收金额不能过大。

当出口货物金额较大时,出口商可要求进口商预付30%左右的部分货款,余款用D/P即期来结算。

一方面,支付预付款表明进口商的诚意,制约进口商违约,降低出口商的风险;另一方面,万一出现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情况,出口商可就地降价处理货物,也可将货物运回,用预付款来抵补损失。

因此,预付款以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运杂费的1~2倍为宜。

(三)跟单托收的贸易术语的选择上,出口商要从保障自身利益出发,要尽力争取以CIF或CIP价成交,并自己办理保险。

即使货物在中途毁损,进口商拒付,出口商仍可持相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进口商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出口商除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外,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万一出现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赎单的情况,出口商可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商指定,如确有必要,应该事先征得托收行的同意,以规避国外代收行信誉不佳的风险。

(五)对外贸和外汇交易管制严格的国家,在使用托收方式时要特别谨慎,特别是进口许可证、配额项下的商品,成交时应在条款中规定进口商应将领得的有关批文在货物发运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以策安全。

(六)明悉各国海关规定,以防在进口商拒绝提货时,能对货物进行处理,避免被当地海关拍卖。

(七)明查各国银行习惯做法。

例如欧洲大陆国家不少银行不做远期D/P,拉美国家银行则把远期D/P按D/A处理,还有的国家银行将“见票后定日付款”的远期汇票按“货到后定日付款”处理。

因此在尚未得到对方银行确认按国际惯例承担代收责任前,不要贸然发货。

(八)控制货物。

填写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时,应作空白抬头,未经代收行同意,货物不得直接发给代收行。

具体做法是:收货人consignee项下填toorder;被通知人NotifyParty项下填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以便承运人到货时及时通知;在进口商拒付的情况下,出口商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控制货物。

另外,在D/P·T/R或者D/A条件下,进口商若破产而货物未被提走时,出口商可以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预期违约救济的规定,行使“停止交货权”。

具体做法是,一方面通知承运人停止交货,必要时可以向承运人提供保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银行通知代收行,在未得到足够担保的情况下不得向进口商交单。

这种“停止交货权”的物权救济方法比事后参加破产偿债程序的债权救济方法,更易控制货物,减少损失。

(九)托收单据的种类、内容、份数应严格按合同,避免进口商以此为借口拒付。

(十)必要时可通过银行做国际保理(Factoring)或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拒付风险。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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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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