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朱 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2.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3.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4.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5.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6.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7.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8.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单选题(共30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不属于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行为的是()。
A.倾倒B.堆放C.利用D.处置【答案】 C2、某省人民政府拟制定该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标准的有关规定,该标准的制定应当以( )为依据。
A.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C.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D.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经济、技术条件【答案】 B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设项目选址(线)应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B.地方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C.对经批准同意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D.建设项目选址(线),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而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前须征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并接受监督【答案】 D4、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制定。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部门C.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D.国务院有关部门【答案】 C5、(2019年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依照本法相关条款规定被淘汰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设备,可以转让给不发达地区使用B.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C.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或手动监测设备D.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可以稀释排放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答案】 B6、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X】31号)、《X 省土壤污染防治201X年行动计划》(X政办发【201X】53号)及《X 市土壤污染防治201X年行动计划》(市政办发【201X】63号),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实现201X年阶段性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和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增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1.有序推进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依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责任单位: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委)2.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3.有序推进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二)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推进耕地安全利用4.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农业部令第46号),环保局对全县范围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委负责组织实施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委)5.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存在农产品超标耕地的区域,根据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制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农委要制订培训计划,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指导及服务。
(责任单位:农委)6.加强经济林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广泛采用易被降解的含有自然界中构成生物体的氨基酸、脂肪酸、核酸等成分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探索和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的途径,开展生物上的天敌防治法;加强对重度污染经济林地、园地产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武汉市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一、整体目标
1.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制定并实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评估方法。
3.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研究,建立修复与治理示范项目。
4.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和法规体系,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5.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土壤污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
二、调查与监测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以农田土壤、园林绿化土壤和工矿用地等为重点调查对象。
2.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固定站点监测和移动监测。
3.制定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方法,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三、标准与评估
1.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评价方法,确保科学准确。
2.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工作,对土壤质量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四、修复与治理
1.进行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研究,开展修复与治理关键技术攻关。
2.建立土壤修复与治理示范项目,推广先进有效的修复与治理技术。
3.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使用绿色环保的农残和农药,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五、法规与政策
1.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法规章程,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宣传和社会监督,提高管理执行力度。
六、宣传与教育
1.加强土壤污染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2.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共治的能力。
以上是武汉市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大致内容和要点,通过这些方案的实施,武汉市将全面加强土壤污染的监测、调查、修复和治理工作,有效提高土壤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湖北省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

湖北省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目标为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完成1183个土壤点位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2018年度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三项目标任务。
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推进《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十政发〔2017〕33号)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打赢净土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完成1183个土壤点位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2018年度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三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调查监测排查,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根基。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
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统筹推进土壤和农产品样品的采集、流转、制备、检测等各环节,做好全程质控,保障质量。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委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实施监控的基础上,补充设置市控土壤监测点位,点位设置上突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采矿区及周边、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等区域重点。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篇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精选2篇(一)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是指针对土壤污染问题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计划,旨在保护土壤资源,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维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土壤环境调查和监测: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
2. 排污管控和监管:加强对工业和农业污染源的排放管控和监管,推行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测体系,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
3. 污染土壤修复:对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和治理,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技术手段,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
4. 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对农药、化肥和养殖废物等农业活动对土壤造成的污染的控制,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技术,促进农村环境保护。
5. 城市土壤管理:加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控制城市污染源对土壤造成的影响,确保城市用地和建设活动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6. 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土壤保护和修复的实施。
7. 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鼓励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和公众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和管理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土壤污染,保护土壤资源和人民的健康。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精选2篇(二)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包括:1. 控制源头污染:通过限制和监管工业废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以及有效管理废弃物,减少土壤污染源的排放。
2. 沉积物和污染土壤的清理和修复: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方法,清理和修复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复原土壤的自然功能。
3. 合理农业和园艺实践:通过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科学耕作和旋耕等措施,减少农业活动对土壤的污染风险。
4. 资源循环利用:通过建设生物质燃料和有机肥料的生产设施,将农作物剩余物和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减少对化学肥料的依赖,同时避免其在土壤中累积。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的确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渐改良土壤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对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x 发〔 x〕31 号),联合我区实质,拟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 x 和 xx、x、x、x 全会精神,依照“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固建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仔细落实上司党委、政府决议部署,立足我区区情和绿色发展战略,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良土壤环境质量为中心,以保障农产质量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要点地区、行业和污染物,实行分类型、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渐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公司担责、民众参加、社会监察的土壤污染防治系统,促使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建设生态叶集、美好叶集。
(一)工作目标到x 年,全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向获得初步截止,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获得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获得基本管控。
到x 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获得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获得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良,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 x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
到 x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展开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联合实质,在整合现有有关土壤检查数据和充足认识各地土地利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有色金属矿挑选、化工、制药等要点行业和危险废物处理公司用地为要点,以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为要点检核对象,科学拟订全区详查整体方案, x 年启动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x年末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散布及其对农产质量量的影响; x 年末前,掌握已封闭搬家的要点行业公司用地土壤污染状况,x年末前,掌握要点行业公司用地中的污染地块散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成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按期检查制度,每10 年展开 1 次。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2.01•【字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土壤污染的预防第四章土壤污染的治理第五章特定用途土壤的环境保护第一节农产品产地第二节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第六章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土壤污染,是指因某种物质进入土壤,导致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土壤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益、排污费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村(居)民保护土壤环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6.0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三章土壤污染预防第四章土壤污染控制第五章污染土壤修复第六章社会参与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土壤,是指农产品产地、建设用地、工矿企业用地等用地的土壤。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土壤污染防治经费,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实行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政府职责第六条土壤污染防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受污染农产品产地土壤的修复治理,承担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居住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四)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管理、湿地保护和荒漠防治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五)财政、发展改革、水利、科技、卫生计生、交通、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旅游等其他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背景介绍土壤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加剧,给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忧虑。
为了保护土壤资源,维护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势在必行。
2.目标和任务2.1 目标(1) 确保土壤质量稳定和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 加强土壤污染监测与评估,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3) 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降低土壤污染风险和影响;(4)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2.2 任务(1) 完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推动全国土壤污染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完善;(2)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报告;(3)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4) 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对严重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规和政策支持。
3.主要措施3.1 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和评估(1)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推动土壤污染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开放;(2)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土壤污染类型和程度;(3) 加强土壤污染监测技术研究,提高监测水平和能力;(4)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报告,及时发布土壤污染状况信息。
3.2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应用(1)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2) 推动土壤修复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提高修复效益和节约成本;(3) 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推广科学的施肥和农药使用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4) 加强工业废弃物和固体废物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3.3 实施土壤修复工程(1) 制定土壤修复方案,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合适的修复技术;(2) 组织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对严重污染区域进行修复治理;(3) 加强土壤修复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修复工程的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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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依据
国家法律 中央文件 省内法规和政策文件 技术指南
总体考虑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 坚持突出重点、指向明确 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及有机污染 集中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 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 管控。 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 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根本保障,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 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起草背景及意义
三、长期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率先 颁布实施《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强有力的措施 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在黄石大冶周 边、谷城、蕲春、钟祥、竹溪、大悟等国家重点防控区以 及青山、猇亭等省级防控区开展了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主 的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四、全省土壤污染情况不容乐观,农产品安全受到威胁, 防治基础依然薄弱,质量改善压力依然较大。我省土壤污 染以单因子、重金属污染为主,整体受污染程度为轻微和 轻度污染,重金属污染主要集中在十堰、荆州、黄石等地 区,有机物污染和农药残留量较高区域主要集中在江汉平 原地区。
省十条
• 黄石市人民政府抓紧编制完成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规划》,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 和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十条
• 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 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国十条 络 • 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 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 收利用等部门规章 • 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 量标准,修订农膜标准、修订农药 包装标准等 • 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技术指南 • 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 •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 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 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 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 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 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朱燕
主要解读内容
起草背景及意义
起草依据、方法
工作目标
具体工作任务
部门职能分工
起草背景及意义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 区域内土壤 环境质量调 查 • 监测能力建 设 • 农用地分类 管理 • 建设用地准 入管理
两大基 础 三大保 障
主要指标
国十条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达到 90% 左右,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达到 95% 以上,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省十条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 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 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十条
• 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 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 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 术规定 • 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 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 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 设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 划的主体,要于 2016 年底前分别 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 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 解落实目标任务
两大重 点 三大任 务
• 强化科技支 撑 • 治理体系建 设 • 目标责任考
• 未污染土壤 保护 • 污染源监控 • 污染治理与 修复
起草背景及意义
一、土壤是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 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 境,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的重要内容。 二、湖北是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南水 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长江、汉江贯穿全境, 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生态地位非常 重要,保护好土壤环境,对维护湖北生态环境安全、农产 品安全、人居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六部分
主要对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出要求, 突出了治理与修复原则和规划先行、突出重 点、科学方法、试点创新的工作要求。
省土十条主要内容
第七部分
主要对全省土壤环境监管执法提出要求,突 出了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应急等。
第八部分 主要从构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的支撑体系提
出要求,重点包括技术、产业、政策、司法 等支撑内容 主要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基础建设提出 第九部分 要求,重点包括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 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搭建土壤环境质 量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 准等。
第十部分
主要从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 导方面提出要求。重点包括落实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奖惩、企业责任、工 作监督、营造氛围等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
国十条 • 共涉及重点工作任务38项 • 2016年需完成的工作任 务有5项 • 2017年需完成的工作任 务有17项 • 2018年需完成的工作任 务有3项 • 2019-2020年需要完成的 工作任务有13项 • 需地方落实的工作20项 省十条 • 共涉及重点工作任务27项 • 其中2016年需完成的工 作任务有1项 • 2017年需完成的工作任 务有7项 • 2018年需完成的工作任 务有4项 • 2019-2020年需要完成的 工作任务有15项。
省土十条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主要论述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提 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指标、细化指 标。
第二、三、四部分
分别对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三个 土壤环境工作重点提出保护、利用、准入、 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部分
主要对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预防提出要求,突 出了空间布局管控、防控工矿业污染、控制 农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