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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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2005年12月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原则同意)

为了规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

第一条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于1月份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应当从上一年的11月上旬开始。

11月上旬,办公厅提出关于召开下一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决定草案的内容包括建议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要议程。省委批复后,由主任会议将决定草案列入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议程。召开大会的决定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拟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法规案草案,应当在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通过。

第二条就召开大会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

12月下旬,办公厅就关于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草拟向省委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请示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的指导思想;2、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3、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临时党组建议名单;4、法规案的有关问题;5、选举事项;6、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7、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发出会议通知。

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办公厅起草会议通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印发省人大代表、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一府两院”、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各部门和单位。会议通知内容为:预告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要求报送大会主席团人选、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请假代表名单、代表变动情况;提出有关会前准备、代表来合肥报到、交通工具的安排、代表团工作人员选配等有关事项的要求;要求报送列席会议及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等。

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规定,做好公民旁听会议的相关工作。每次会议允许20名以下公民旁听。

第四条汇总提出各项人选建议名单。

12月底,办公厅对反馈的名单进行汇总,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各代表团召集人、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列席人员、听报告人员的建议名单。同时汇总代表请假、变动情况,以及代表团分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做法,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一般包括: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辖市市长;出席省政协会议的委员;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秘书长、省委部门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直属机构和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副职;中央在皖厅级以上单位、在肥部队院校和部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上述列席人员,如果已是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所在单位不再派人列席;如果列席单位没有正职,可派一位主持工作的副职列席。列席人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位在合肥以外的列席人员,所在市代表团安排食宿,列席大会并参加代表团活动;二是其他列席人员只列席大会,不安排食宿,不参加代表团活动(省政府统一组织听取审议意见的除外)。大会列席人员名单提请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大会听报告人员的范围一般包括:省委、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厅级行政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人民政府参事;在肥省属本科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在肥省委管理主要负责同志的大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除省政府参事外,上述听报告单位中如果已有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不再派人听报告。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到各市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由大会秘书处批准。

第五条组建大会秘书处。

大会设立秘书处,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办理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由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兼任,人选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副秘书长人选根据会议议程和筹备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各一位副秘书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大会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大会秘书处于11月下旬组建,下设会务组、材料组、简报组、组织组、宣传组、总务组、信访组、警卫组、住地联络组、计划和预算审查办公室、议案和法规案办公室。有立法任务时,设立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组(室)组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人选由常委会秘书长提名,报拟任的大会秘书长审定。

大会秘书处各组(室)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开好大会秘书处的两次筹备工作会议。

关于召开大会有关事项的请示经省委批准后,大会秘书处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一般在11月底)。会议由拟任的大会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及

有关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通报大会的指导思想、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2、宣布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负责人名单和职责、任务;3、对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要求。会后,大会秘书处各组(室)根据筹备工作的要求制订各自工作计划,报大会秘书处。

12月下旬,大会秘书处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听取各组(室)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检查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再次进行动员,提出要求。

第七条大会秘书处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12月中旬,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大会的日程安排、有关活动、提交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的时间、提供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有关材料、“两会”日程的衔接等,分别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保证大会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八条为代表举办通报会。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请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在肥的省人大代表通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审判、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会后将通报材料印发其他省人大代表。

第九条将法规草案印发代表,提前做好审议准备。

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将准备提请大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便于代表提前做好审议准备。

第十条举行常委会会议,为大会召开作最后准备。

1月上旬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作最后准备。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通过大会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3、决定大会列席人员名单;4、通过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由常委会予以公告;5、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开好代表团先遣工作人员会议。

大会召开的5日前,各代表团的先遣工作人员报到。大会秘书处召开先遣工作人员会议,由拟任的一位大会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有关组(室)负责人通报会议安排和组织情况;2、部署代表报到和后勤、安全保卫、文件管理等工作;3、分发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日程工作用本、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名单。会后,各代表团先遣工作人员领取各种会议证件、房卡、餐券等,进入各代表团住地。大会秘书处各组(室)进入办公地点,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大会总值班室收集编印联络表,内容包括省领导及秘书住房号、联系电话,各代表团住地、会场安排,各代表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住房号、联系电话,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负责人住房号、联系电话等。

第十二条组织代表报到。

会议召开的2日前,代表到各代表团住地报到。会务组要及时统计汇总代表报到的情况,向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报告,并组织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头到住地看望代表。

第二章大会开幕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第十三条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大会秘书处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会议由拟任的大会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省政府秘书长,各代表团召集人,大会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大会指导思想和日程安排;2、提出开好大会的具体要求;3、就需要各代表团配合做好的工作作出部署;4、介绍政府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和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由省委办公厅提出安排方案,会务组协助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第十五条代表团全体会议。

大会召开的1日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由代表团召集人主持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然后由代表团团长主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1、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审议大会议程草案;3、审议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组织组会前印发主席团和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简介表。各代表团推选和审议的情况,由会务组、组织组分别负责收集、综合,印发省领导、各代表团、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

第十六条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代表团党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举书记、副书记;2、传达省委领导同志在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过一次党的组织生活,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名单由组织组负责收集、综合,印发省领导、各代表团、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

第十七条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召开的半日前,召开预备会议,主要议程是:1、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2、通过会议议程;3、通过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预备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常委会主任为主持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第十八条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决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4、决定会议日程;5、决定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等。如有选举事项时,要提出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产生办法;如有常委会会议接受辞职请求、罢免职务等向人代会备案的事项,应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

第十九条代表阅读文件。

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材料组即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文件印发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阅读。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大会几个单元的大体划分。

例会时,一般分三个单元进行,每一单元安排一到两次全体会议和若干次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第一单元,大会开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第二单元,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三单元,大会表决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大会闭幕。如有立法和选举事项,相应穿插安排。

换届时,根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等任务需要,相应增加一个单元,安排一到两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第二十一条大会全体会议。

大会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列入会议议程的报告和议案的说明;2、表决各项报告和议案;3、选举。每次大会一般安排3次全体会议。大会开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安排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大会闭幕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如有立法和选举事项,相应穿插安排。全体会议一般不安排大会发言。

第二十二条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是大会审议报告和议案的重要形式。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一般安排3个半天的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如遇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应增加半天时间;常委会工作报告一般安排半天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合并安排一天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如有其他议程,相应穿插安排。

为了便于审议大会各项议题,代表较多的代表团可以划分若干小组。30人以下的代表团不分组,30人至60人的代表团划分2个小组,60人以上的代表团划分3个小组。

代表团全体会议由代表团团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分组会议由推选的召集人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应当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安排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

第二十三条大会开幕。

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主持人。大会开幕仪式后,进行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

第二十四条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按照日程安排,会议开幕后举行若干次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是为主席团会议作准备。例会时,主席团常务主席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担任;换届时,按照省委推荐人选的情况另行提名。常务主席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副秘书长和有关组(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常务主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1、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2、根据主席团授权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3、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的主要职责是:1、提出关于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2、听取和审议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提出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关于计划、预算决议草案的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3、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法规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4、提出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产生办法;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并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由会务组等有关组(室)分别负责落实。

第二十五条会议期间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应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印发大会。

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法规草案表决稿。对代表提出的有些重要意见没有在法规草案表决稿中采纳的,应在该法规草案交付表决前,向代表作必要的解释说明。

对计划、预算报告,财经委员会应当在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对其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会议期间,由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第二十六条省领导参加代表团会议。

会议期间,省领导原则上到各自代表团参加活动,特别是要参加第一天的审议。如到其他代表团参加审议,分别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办公厅提出方案并组织,大会秘书处负责协调并通知各有关代表团。省领导同志到代表团参加审议的活动安排,应当做到有序、安全,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进行。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派人到代表团听取意见,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各项报告。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到代表团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前要分别提出安排方案,由大会秘书处通知各有关代表团,由会议主持人向代表介绍。有关部门必须选派熟悉情况、能够代表本部门准确回答与会

人员提出问题的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

各项报告的起草部门应当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其报告认真进行修改,按各自程序审签后,将修改后的报告及其说明送材料组印发会议。

第二十八条提出各项决议草案。

大会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草拟关于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研究,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九条选举。

选举的主要程序是:1、省委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同志受省委委托,向大会主席团作关于推荐人选名单的说明,提出选举人选;2、由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3、由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由组织组代拟,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当选或者通过;表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举手或按表决器的方式,对名单分别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具体表决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大会选举前,由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1至2名为总监票人。大会进行选举时,先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投票时,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随后其他代表再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投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包括另选他人的名单及其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三十条大会闭幕。

大会闭幕时,首先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和法规草案,采用举手或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各项表决进行完毕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宣布大会闭幕。

第四章会议的其他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条文稿起草和文件印发。

列入大会议程的六项工作报告稿,由各起草部门按程序审签后,送材料组印发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由会务组负责起草,于该次会议举行的2日前,经大会副秘书长审阅后,报会议主持人参考。

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由材料组负责起草。大会的其他文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大会秘书处有关组(室)负责起草。

大会文件一般分为正式文件、参阅文件、参阅资料等。正式文件是指列入大会议程的文件;参阅文件是指未列入大会议程、但需要提请与会人员阅读的文件;参阅资料是指由提出报告和议案的单位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上述文件由材料组负责编号、审查、印发。

第三十二条代表关注的重要问题材料的准备。

会前,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就代表关注的重要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送材料组在大会开幕前印发各代表团。

第三十三条会场安排。

大会预备会议和全体会议会场设在安徽大剧院,主席团会议会场设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会场设在代表团住地。

举行预备会议时,主持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其他代表在台下不对号相对集中就座。其中,省领导在会场第一排就座。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时,主席团成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过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省政协主席的领导同志,在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军区、解放军炮兵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省武警总队等主要领导同志,在职的副省级领导同志在主席台就座。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主席台就座人员适当调整。举行第三次大会时分为两段,前半段进行选举,主席团成员、担任省人大代表的领导同志安排在主席台就座;后半段举行闭幕式,通过关于六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在主席台就座人员范围同开幕式。其他代表在一楼会场对号入座。代表团的席次按省辖市和驻皖部队代表团的顺序依次纵向排列,从会场中间向两边顺延,每年大会轮换,代表团中的省级领导同志和代表团负责同志在第一排就座。列席人员、听报告人员在一楼会场就座;旁听人员、工作人员和记者在二楼会场就座。

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成员中的省委领导同志、各代表团团长和工、青、妇、部队代表担任,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大会开幕、闭幕的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大会执行主席,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主持人;其他各次全体会议,按照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安排,一般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主持人。执行主席负责主持当日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宣布会议的开会、休会、闭会,处理会议进行中有关事项,宣布表决结果。

大会全体会议主席台正中悬挂国徽,两旁各置5面红旗,主席台沿口上方挂会标。主席台席位表和会场座次划分图由会务组提出方案,报大会秘书长审定。

举行主席团会议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在主席台就座。主席团成员中的省级领导同志在场内第一排就座。主席团其他成员按姓名笔划顺序在场内就座。会场内设报告席和发言系统,有征求意见事项或申请发言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本人座位上发言。

第三十四条议案的提出和处理。

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议案和法规案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整理,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应当建议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请其将议案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议案截止日期后,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印发代表。

会议期间,对有提议案权的国家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应当立即向常务主席会议汇报,由常务主席会议提请主席团会议决定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第三十五条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

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议案和法规案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交办。

第三十六条简报和快报。

大会简报由各代表团负责编写,由代表团负责同志签字,经简报组编审后印发。大会快报由简报组编写并印发。大会简报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代表的审议情况,特别要多反映基层代表的意见和中肯的批评意见。大会快报应当准确、及时地反映大会的重要动态和代表审议中的重要不同意见,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处及时了解会议的重要情况提供信息。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各代表团根据人数分别出4至6期简报,每期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第三十七条新闻报道。

大会新闻报道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两会”新闻报道计划进行。新闻报道应当坚持民主、求实、团结、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多报道来自基层的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会议的进程和主要情况。重要稿件需报大会秘书处负责同志核发。

第三十八条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建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大会召开的一个月前向各地、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信访预测和防范工作。信访组会同有关部门,就大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制订信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在大会期间形成异常访的情况,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对会议期间涉及各地、各部门的问题,随时通报各有关代表团、有关部门,请他们及时调查处理。

对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突发事件,由警卫组负责制订防范和处置预案,并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和处置进行统一指挥。

第三十九条后勤保障。

认真贯彻务实、高效、规范、节俭的方针,为代表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后勤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工作,合理安排好代表的食、住、行、医,保证代表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期间,代表出席全体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主席团会议,均由住地集体乘车,不搞警车开道,沿途遵守交通规则,尽量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干扰。

第四十条大会秘书处负责人会议。

大会期间,大会秘书长根据需要召开秘书处负责人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会议进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事件。涉及各地、各部门的问题,随时通报各有关代表团、有关部门,请他们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规、决议、选举名单的公布和会议闭幕后的工作

第四十一条公布法规、决议、选举名单。

大会通过的法规案和选举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发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公告和大会通过的决议,由大会秘书长审签,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第四十二条组织好代表离肥。

总务组、警卫组对代表的离肥应周密部署,确保大多数代表在大会闭幕后安全离肥。对个别不能按时离肥的代表,要妥善安排好食宿和交通。

第四十三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大会闭幕后,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理和研究,提出交办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及时召开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交办会议,分类交办,提出办理要求,具体进行落实。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筛选一部分,作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

第四十四条大会文件的汇编印发。

大会通过的各项报告、法规、决议、选举名单等,由办公厅及时汇编成册印发。汇编刊登的文件应当是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核定的最终文稿。

第四十五条会议文件的归档。

大会闭幕后的5日内,大会秘书处各组(室)负责将会议各种文稿的原稿、修改稿、正式稿,以及各种名单、选票、简报、快报、会议记录等,按规定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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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字体:大中小 2006-2-10 11:53:00 阅读:322 次 [关闭]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2005年12月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原则同意) 为了规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 第一条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于1月份召开。会议的筹备工作应当从上一年的11月上旬开始。 11月上旬,办公厅提出关于召开下一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决定草案的内容包括建议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要议程。省委批复后,由主任会议将决定草案列入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议程。召开大会的决定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拟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法规案草案,应当在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通过。 第二条就召开大会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 12月下旬,办公厅就关于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草拟向省委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请示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的指导思想;2、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3、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临时党组建议名单;4、法规案的有关问题;5、选举事项;6、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7、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发出会议通知。 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办公厅起草会议通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印发省人大代表、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一府两院”、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各部门和单位。会议通知内容为:预告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要求报送大会主席团人选、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请假代表名单、代表变动情况;提出有关会前准备、代表来合肥报到、交通工具的安排、代表团工作人员选配等有关事项的要求;要求报送列席会议及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等。

乡镇人代会程序

乡镇人代会程序 方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这一条规定的法律意义在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不是只能举行一次,而是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不能一次都不举行。按照这一条的规定和以往的惯例,现在正是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期。同时,由于去年全县进行了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改革,这一改革的成果也需要在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予以确认。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从我们以往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得都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乡镇因种种原因,在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有一些不很规范的地方,甚至有违法的地方。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确保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合法、有序地进行,现综合地方组织法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和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践中形成的惯例,提供一个规范性的程序,供各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参考。 一、会议开幕前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大会有关事宜 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1、确定大会开幕及代表报到的日期和地点(会期一般为一天,可以多于一天,最好是一天半,但不能少于一天)。 2、研究拟定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3、研究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名单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有的乡镇在召开人代会的时候,模仿县人代会的做法,只拟定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而没有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因为县人代会之所以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是因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有一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如果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则无法向大会报告闭会期间代表的变动情况,也无人审查代表的变动是否合法。 4、研究大会的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主要包括不是代表的党委成员、政府领导人员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乡镇有威望的老同志。人数没有限制,大家只要把握一个墨刻,即列席人员的总数控制在代表总数的50%左右。 5、研究拟定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草案。 6、研究拟定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7、研究拟定各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8、研究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起草思路。 9、研究大会选举工作及选举办法起草思路。 10、研究决定大会筹备工作的内容和人员分工,包括大会秘书处设置及工作职责。 (二)将大会开幕日期和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提请乡镇党委批准 主席团会议结束后,主席团应将大会开幕日期和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报请党委批准。如果党委没有什么意见和提出修改的内容,就可以给代表和列席人员下发通知;如果因内容需要调整或因中心工作时间不宜,还要进行修改和推移时间,直到乡镇党委批准后,才能正式下发通知。这一程序要求,实际上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三)下发召开人代会的通知 大会开幕日期和会议议程日程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应按会议内容立即起草并给代表和列席人

2016司法考试宪法: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2016司法考试宪法: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1.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主要以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工作。地方各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1/5以上代表的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由预备会选出的主席团主持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工作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召开会议,首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大会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决议和选举、罢免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具体程序如下: (1)议案通过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都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县级以上人大代表10名以上,乡、镇人大代表5名以上联名,也可以向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该类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有权撤回自己的议案。各项议案在表决时,须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才能通过。 (2)选举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具体程序: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负责人的产生一般由人大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联合提名。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乡镇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其余领导人的选举均应依法具有一定差额比例。 (3)罢免程序:县级以上人大开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或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乡镇人大会议审议。罢免案均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议案的程序2

https://www.360docs.net/doc/3019214646.html, ------华夏教育资源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议案的程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的一般程序: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一般程序为: 提案人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各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表决议案采取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它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各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有关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https://www.360docs.net/doc/3019214646.html, -------华夏教育资源库

人代会会议议程

XX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 日程 3月1日(星期天) 与会人员在县招待所报到。 14:30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大会筹备处各组负责人会议; 15:00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5:30举行大会预备会议; 17:00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3月2日(星期一) 9:00 举行第一次大会(开幕式) 代县长XXX作XX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0:30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县计划、县财政工作报告。 14:30各代表团召开会议。继续审议县人民政府、县计划、县财政工作报告。 17:00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8:00为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 3月3日(星期二) 8:30举行第二次大会 1、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作XX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

2、听取县人民法院院长XXX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30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酝酿候选人提名名单草案; 3、审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4:30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1、继续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继续酝酿候选人提名名单草案; 3、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 4、讨论关于XX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决议草案。 (16:00为1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16:30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3月4日(星期三) 8:30举行第三次大会 1、通过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2、通过本次会议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3、选举X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选举XX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 4、通过关于XX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5、通过关于XX县计划工作报告的决议; 6、通过关于XX县财政工作报告的决议; 2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正文: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2009年12月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工作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下简称“市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在当年的第一季度召开。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书面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市人代会。 第二条市人代会坚持依法、民主、务实、高效的办会原则。 第二章会议的筹备 第三条研究确定大会筹备方案 由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大会召开2个月前,经协商沟通,提出市人代会筹备方案,并起草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出邀请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人事任免等初步安排意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第四条就召开大会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主任会议确定的有关重要事项起草向市委的请示,以常委会党组名义上报市

委。请示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建议议程、日程安排、有关名单草案、人事任免事项等。 第五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委批复后,在大会前1个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大会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作出大会召开时间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下发会议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办公室起草会议通知,经秘书长审签后,印发代表、列席人员和各代表团等。 第七条组建大会秘书处 市人代会召开前1个月组建大会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其工作机构设:会务组、秘书组、组织议案组、预算审查组、安全保卫组。各组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会务组的职责是:负责编写会务手册,会议经费的预算、决算,布置会场,印刷分发文件,组织参会人员报到,安排食宿,调度车辆等。 秘书组的职责是:负责起草会议文件、编发会议简报、会议宣传报道、组织安排新闻发布会等。 组织议案组的职责是: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起草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统计并报告代表职务变动及代表出席会议人数,大会选举等。 预算审查组的职责是:负责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 安全保卫组的职责是:负责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交通、信访接待等。 第八条召开大会秘书处筹备工作会议 大会秘书处筹备工作会议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明确各工作组任务,对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要求。会后,大会秘书处各组要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般在会前2天召开第二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组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检查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广泛征集意见 组织安排各代表团认真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了解情况, 听取意见。代表和各专门委员会还要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备会议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条组织市民旁听 市人代会召开前2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将申请旁听大会全体会议的具体程序、注意事项等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并接受公民的旁听申请。旁听人员可就有关工作提出书面建议,由大会秘书处收集并转交相关部门回复。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流程图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流程图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流程图: 1.代表报到并领取材料。 2.进行代表中的党员会议。 3.召开大会预备会。 4.进行听取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5.通过大会议程。 6.通过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 7.通过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8.进行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

9.会后代表团活动。 10.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11.推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12.通过大会及主席团会日程安排。 13.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1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15.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16.通过各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17.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 18.决定大会提出议案截止日期。

19.进行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20.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21.审查上年度计划执行及本年度计划草案。 22.审查上年度预算执行及本年度预算草案。 23.会后代表活动。 24.召开第二次主席团会议。 25.讨论决定接受政党、团体联合提名推荐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 26.召开第三次主席团会议。 27.听取各团汇报提名酝酿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情况。 28.通过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

29.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30.听取和审议区___、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1.审议上一次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32.召开第四次主席团会议。 33.听取秘书处关于各团审议政府、___和财政三个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34.听取各团汇报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情况。 35.召开第五次主席团会议。 36.听取秘书处关于各团审议___、法院、检察院及建议办理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之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基本构成、运行机制、特点以及作用等方面介 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历史背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社会政治的历史背景密 不可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得以建立。当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颁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新中国的根本大法。此后,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重要体现。 二、基本构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的组成方式、名额和会期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 法律规定。在中国宪政模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成了“一国两制”、“一党制”、“多党合作制”、“政治协商制”等多种特色,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 三、运行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主要通过以下三个环节来实现:

(一)选举程序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选举产生,选举程序一般分为候选人提名、公示和投票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选民可以自由选择和被选择,从而促进了公正、公开的选举。 (二)会议程序 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从开幕到闭幕,一般分为常委会选举、一般性会议、专题会议等多个环节。此外,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程序还包括议案提交、代表发言、表决等多个阶段。 (三)实施程序 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监督、选举、决定等多种方式来实施各种决策,形成了执政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联系。同时,人民代表大会还会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策要求,认真实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四、特点 (一)代表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代表制。代表大会的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代表要充分代表选民的意愿,实现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和使命。 (二)协商性

人大制度汇编

兴仁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一、镇人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席团会议实例,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二、主席团会议要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每次会议都要做好会前准备,突出重点,选准议题,确定列席人员名单及召开会议的日期。 三、议题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研究法律法规及上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镇的执行情况;镇人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推进依法治镇、治村的步伐;听取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讨论研究一个时期代表和选民关注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热点问题;研究部署代表工作,听取代表视察、调查、检查、评议工作情况;听取镇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在代表大会上提出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镇人代会的有关事宜等。 四、主席团会议由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审议、决定问题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主席团成员过半数通过。 五、在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邀请政府领导同志列席会议;根据议题还可要求有关人员参加,可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并且都有发言权。

六、每次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或重要建议,均由主席、副主席负责催办落实。

兴仁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五日兴仁镇人大主席团会议通过)为了切实加强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建设,提高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其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主席团成员要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作为必修课,同时学习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其它法律、法令。 第二条主席团成员的学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二个月集中学习一次,遇有新的政令和法律的颁布时,主席团成员要随时进行学习。 第三条人大副主席应为准备好必要资料。 第四条主席团成员分为法制、科教、经济和代表联络四个组,每组都分别联系1-2个代表组,同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第五条主席团成员要经常深入选区联系选民,积极开展调查、检查和视察活动,掌握第一手材料,按时参加主席团会议并能提出正确的可行的审议意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修正草案)》的说明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1.03.05 •【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 案)》的说明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我国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一)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以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实践经验为依据,是保证全国人大会议正常举行和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制度规范。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3月8日(星期四)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推选监票人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9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3月10日(星期六)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大会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酝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以下简称常务会)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工作。 第三条常务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 第四条常务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常务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五条常务会会议必须有常务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六条常务会会议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根据常务会全年议题安排计划和工作需要研究拟订,提请常务会会议通过。 常务会会议期间,如需临时调整会议议程或日程,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会会议决定。 第七条常务会举行会议,常务会办公室应在半个月前发出预备通知,将会议建议议程通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单位,常务会组成人员应围绕会议建议议程开展调查研究,为参加会议审议作好准备;会议举行7天前,应将开会日期、地点、会议建议议程通知常务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临时召集的常务会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八条常务会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常务会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有关工作会列席会议。 列席常务会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常务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当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举行3天前向常务会主任或副主任请假。 第十条常务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公民可以旁听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由常务会委托主任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常务会举行会议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议案或工作报告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人代会闭幕式主持词开场白及基本流程

人代会闭幕式主持词开场白及基本流程 人代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由其产生的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是其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力。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人代会闭幕式主持词,仅供参考。 人代会闭幕式主持词【篇一】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根据大会安排,现在举行大会闭幕式。 大会的主要任务:通过各项决议和举行闭幕式 主要议程有: 1、审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报告。 2、通过各项决议。 3、领导讲话。 4、举行大会闭幕式。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议案审查委员会主成员同志作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完毕)现在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XXX同志宣读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XX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宣读完毕) 请代表们酝酿一下,(稍候)现在进行表决:同意XX镇第XX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XXX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的代表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请XXXX同志宣读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XXX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宣读完毕) 请代表们酝酿一下,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XXX镇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XXX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报告决议》的代表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请XXX同志宣读XXX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XXX镇200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X年财政预算报告决议(草案)》。(宣读完毕) 请代表们酝酿一下,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XXX镇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XXX镇200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X年财政预算报告决议(草案)》的代表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镇党委书记XXX同志讲话。(鼓掌)(讲话完毕) 请县委同志讲话。(鼓掌)(讲话完毕) 下面举行大会闭幕式。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议程已全部完成。 现在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宣布XXX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全体起立! 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人代会闭幕式主持词【篇二】 各位代表: 在全面加快建设“幸福、实力”吴堡的关键时期,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47名,现在到会名,因病因事请假名,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除了名镇人大代表外,邀请了县,同时列席的还有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支部书记和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对他们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在,我宣布:郭家沟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开幕。 请全体起立,奏国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1.21 •【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5届〕第17号 •【施行日期】2022.03.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大机关 正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五届〕第17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于2022年1月21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1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998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12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议的筹备和举行 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四章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 第五章选举、辞职和罢免 第六章询问和质询 第七章特定问题调查 第八章发言和表决 第九章公布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市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会审议议案,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等,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项议程。 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参与各项审议、表决和选举等活动,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二章会议的筹备和举行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该届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市人大常委会召集。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大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操 作 程 序 xxx乡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 ○

人代会筹备工作要点 一、召开主席团会议 为召开好人代会例会,会前人大主席团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 决定召开人代会的各项工作,大致内容有: (一)研究各项会务事项: 1、听取补选代表工作情况报告; 2、决定召开第届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并以主席团名义拟发通知; 3、确定分编代表团;提出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召集人)建议名单; 4、决定预备会议主持人、各项报告的报告人; 5、确定大会期间的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行政事务组的工作人员及组长;并制定各组工作职责; 6、制订会议须知。 (二)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1、提出大会建议议程; 2、提出大会日程安排(草案); 3、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4、决定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5、确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二、组织起草大会各项报告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补选任务的乡镇); 2、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3、政府工作报告; 4、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5、财政预决算报告; 6、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7、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8、起草关于大会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其他准备 1、会场布置; 2、大会出席证、列席证制作; 3、编制代表名册; 4、各种会议资料准备、装袋。 四、召开大会前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在代表报到的同时,召开各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 1、汇报各团(组)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 2、熟悉了解大会日程; 3、宣布会议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会议须知。 xxx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年月日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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