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简述

合集下载

第九章保护贸易理论

第九章保护贸易理论

n
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之所以有效,就在于这种保护能
帮助该产业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很多情况下,
我们是在为产业的无效率发展提供便利,一旦保护不复存
在,它们同样会在国外同类产业的竞争下走向灭亡。
第九章保护贸易理论
第三节 战略性贸易政策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与政策主张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 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 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 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 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劫掠他人的市场 份额和工业利润。即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实施这 一贸易政策的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反而有 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
第九章保护贸易理论
n (3)国家干预论
n 像重商主义一样,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也强调国家 在贸易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李斯特认为,政府不 能作为“守夜人”,要做“植树人”,应制定积 极的产业政策,利用关税等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
n (4)关税保护制度
n A.差别关税:以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为出发点,对 不同的产业征收不同的关税。B.有选择性的保护: 并非对所有工业都加以保护,保护是有条件的。 只有那些经过保护可以成长起来的,能够获得国 际竞争力的产业,才对其加以保护。 C.适时调整, 保护增强竞争力后解除保护,保护一定时期不见 效也不应在保护。
欧洲有补贴时
波音
制造 不制造
空中客车
制造
不制造
空中客车5 空中客车 0
波 音—5 波 音100
空中客车110 波 音 0
空中客车 0
波 音0
第九章保护贸易理论
现在假定欧盟对航空制造业进行保护,给予空中客车公司2500 万美元的出口补贴,美国政府未对波音公司采取保护措施。欧 盟的出口补贴使两家公司的盈亏情况发生变化。如果只有空中 客车公司一家生产,利润为1.25亿美元;如果两家都生产,空 中客车公司赢利2000万美元(2500万美元补贴减去500万美 元亏损),波音公司仍亏损500万美元。 空中客车公司在享受欧盟给予的出口补贴支持后,只要生产就 有利润,因而该公司肯定会投入生产。而波音公司面临两种选 择:或者生产,亏损5百万美元;或者不生产,即无亏损亦无 利润。波音无获利可能,只能退出市场。

弗·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

弗·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

弗·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作者:魏新龙来源:《北方经济》2012年第05期弗里德利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以下简称李斯特)是一位在世界经济学说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经济学家,是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先驱。

这位活跃于19世纪上半期的经济学家的主张,与当时在西方经济学界占主流地位的以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自由放任主义、抽象数理主义的经济学说有很大的差异。

他的一些著作(主要经济著作包括《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年]、《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1837年]、《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年])就是针对斯密、李嘉图及其在美、法、德的门徒提出的批评。

作为西方经济学历史主义流派奠基者的李斯特经济学具有鲜明的“国别利益属性”。

这一属性尤其表现在李斯特所主张的“国家贸易保护政策”当中。

那么,李斯特为什么要提出这一区别于经济自由主义的主张?这一主张今天还有没有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是一个尤其需要加以辨析的重要问题。

一、李斯特“保护贸易”思想的起源首先,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的形成,与他多年旅居美国有关。

李斯特在美期间,正值美国保护贸易推行的高潮,他目睹了保护贸易不但没有妨碍美国经济发展,反而促成了它的财富增进的事实。

当时,美、德境况颇为类似,两国经济发展阶段相同,同受英国“谷物法”限制,农工产品无法向英国自由输出。

美国既然为建立和扶植工业而实行“保护政策”卓有成效,德国也应加以仿效,这样才能最终赶上工业先进国。

因此,我们可以说,李斯特“保护贸易”的主张,首先得自于他对美国经济经验的观察。

其次,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奠基于他的“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理论”。

他曾两次提出贸易制度要和一国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论断。

一次是他在总结欧洲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时提出,对于一个在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国家来说,可以而且必须按照自己的发展程度来改进它们的制度。

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

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

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幼稚产业保护论最初由汉密尔顿提出、经过李斯特全面发展而成为最早、最重要的贸易保护理论。

幼稚工业保护论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影响了20世纪的日本,使他们都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修补与解释已经适用于现今的社会。

主要内容: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建立在三大理论基础上:国家经济学、社会经济发展五个阶段论及生产力理论。

其中生产力理论是核心。

建立在这三大理论基础上,他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1)提出发展阶段论,批判比较成本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的特点。

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尽管有其长处,但却只是适合英国的情况,或者说只是从全世界共同发展出发的,而没有考虑到各国情况不同、利益各异,这不是一种普遍适用于各国的理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其发展的特殊道路,并且从历史学的观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

他认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前三个阶段必须实行自由贸易;当处于农工业时期时,必须将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主义;而经济进入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农工商业时期时,则应再次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只有这样才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否则将不利于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

李斯特指出,由于英国已进入农工商业时期,它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是正确的,但绝不能否认保护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至于德国,由于它还处在农工业时期,所以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2)提倡生产力论,指出比较成本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

李斯特指出,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能力。

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来源于本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生产力是国家强盛的基础。

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原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

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李斯特建立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这一理论在承认自由贸易利益的前提下,主张以保护贺易为过渡,扶持有前途的工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实现自由贸易。

1、生产力理论李斯特所谓的生产力是指一切能创造财富的能力,其发展是一国财富力量的根本源泉。

他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重要得多,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发展生产力是推动一个国家强盛兴旺的根本途径,因为生产力可以使一个国家在物质财富的数量上获得无限的增进,而工业在发展生产力上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所以,发展国内工业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最有效的途径,国家应该高度重视。

他主张德国和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应当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以保护国内工业和市场。

同时他也承认,采取保护关税政策阻止廉价的英国工业品进口,会使德国工业品价格提高,在价值方面受损,并使国民生产率有所降低。

但他把这看成是发展德国工业和提高国民生产率的一个条件,经过一段时期后,德国工业将会得到充分发展,生产力也将随之得到提高,而且也有利于国家竞争实力的增强,有利于德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独立。

因此,德国应允许在国内自由竞争,对外实行保护政策,国家也应扶持幼稚工业,使其在国内外市场站稳脚跟。

2、历史发展阶段论李斯特又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出发,用历史方法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

他指出:从经济方面看来,各国的经济发展可以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五个阶段。

各国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应不同。

由未开未开化转人畜牧或农业初期发展阶段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是大有好处的;而处于农工业阶段的国家,由于本国现有的幼稚工业已有一定的基础,尚未发展到能与外国产品相竞争的地步,则必须实施保护关税制度来保护国内工业的大力发展以避免国外竞争的猛烈冲击,但这种保护贸易政策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当进入农工商阶段后,由于国内工业产品已足以同世界上的先进国家进行竞争,则可逐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综述

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综述

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综述随着经济危机的不断深化,很多国家为了挽救经济危局,纷纷使出贸易保护的大棒,一时间反倾销诉讼接连不断,贸易保护主义大有抬头之势。

中国作为美国的第一大对外贸易逆差国,自然首当其冲地受到贸易保护的侵扰。

一年来中美不断爆发贸易摩擦,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021年7月,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编织电热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2021年8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我国输美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征收0~264.98%的反补贴税和154.72%~386.28%的反倾销税;2021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反补贴调查案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10.9%~30.6%不等的补贴幅度;2021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和磷酸盐等产品征收初步反补贴关税。

贸易保护主义由来已久,几乎每一次经济危机都伴随着因贸易保护而引起的贸易摩擦。

从贸易保护主义理论演进的历史过程看,我们可以将它分成四个阶段。

1 重商主义阶段贸易保护理论重商主义盛行于15—18世纪的欧洲。

欧洲的封建专制者将金银数量的多寡作为衡量一国强盛与否的标志。

增加金银的数量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国际间的贸易。

重商主义的发展有两个历史阶段,一是早期的“货币差额论”;二是晚期的“贸易差额论”。

“货币差额论”的实质就是重金主义。

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斯塔夫(W.Staffor,1554—1612)。

“货币差额论”认为金银作为财富的代表应该藏之国内,禁止进口国外的贵重物品,以防止金银流出导致财富减少。

同时又要尽力地扩大出口,以赚取他国的金银。

“货币差额论”仅仅关注货币流动而没有关注货币流动和商品流动的关系。

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晚期的“贸易差额论”较“货币差额论”更进一步,它认为一国可以用货币去购买他国的商品,但是购买商品的货币量必须小于本国向他国出售商品而获得的货币数量,这样依然可以保证一国金银的增加。

“贸易差额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曼(T.Mun,1571—1641)。

国际贸易保护理论

国际贸易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理论的研究一.理论归纳(一)传统的贸易保护1 在发展中国家支持贸易保护理论有以下几种理论(1)保护幼稚工业论实行贸易保护以保护发展中国家刚刚起步的工业,等工业成熟再取消保护。

代表人物: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2)改善国际收支论实行贸易保护来减少进口,从而减少外汇支出,增加外汇储备。

(3)改善贸易条件论用增加关税等贸易手段限制进口减少需求可以降低进口商品的价格。

(4)增加政府收入论通过关税来增加政府收入。

增加政府收入论实际上是一种利益行为。

(5)民族自尊论为了增加民族自豪感,政府一方面从政治上把使用国货作为爱国主义来宣传,一方面企图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减少外来冲击,发展本国工业。

总体来说,发展中国家采取贸易保护的依据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践上也需要克服许多困难。

在保护幼稚工业论的实践中存在保护对象的选择的问题以及保护手段的选择的问题。

在改善国际收支论的实践中存在别国贸易政策对本国出口的影响的问题。

在改善国际贸易论的实践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能否成功的通过贸易保护来降低产品的进口价格首先要取决于该国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其次,通过降低进口价格也未必能够获利,贸易是相互的,实行贸易保护很可能会引起别国相应的报复,结果是贸易条件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贸易量下降。

至于增加政府收入论,研究表明关税的比重跟异国的发展程度有反向关系,发展程度越低关税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就越高。

历史表明通过贸易保护实现民族自尊的做法往往是不成功的。

清末中国在闭关锁国后使国家更落后,离现代科技发展更远,民族也就没有资本来自尊了。

2在发达国家支持贸易保护理论有以下几种理论(1)保护就业论当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时,西方国家就以因外国的竞争而导致的经济不景气为由,来采取限制进口的方式来保障本国工业的生产和就业。

代表人物: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2)保护公平竞争论这一理论最初是用来对付国际贸易中因为政府参与而出现的不公平行为,后来又被广泛用来要求对等开放市场。

关于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和其在今天的适用性的一点看法

关于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和其在今天的适用性的一点看法

关于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和其在今天的适用性的一点看法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 ist,1789-1846)是十九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早期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杰出代表。

《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李斯特理论体系的集中反映。

一、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的时代背景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是针对当时德国的社会危机提出的社会改革方案。

19世纪上半叶,在法国革命的影响下,德国的农奴制遭到破坏,封建关系有所削弱;同时,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将英国的势力排斥在欧洲大陆之外,为德国民族工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但拿破仑时代结束后,大陆封锁政策被废止,英国将其积压的大量工业品倾销到欧洲市场,给整个欧洲造成巨大压力。

法、俄等国在统一的国家政权保护下,利用高关税壁垒来保护自己的民族工业。

而同时期的德国,对内由于政治分裂不能形成统一市场,对外又无法达成统一的关税制度,使刚刚起步的民族工业遭到严重创伤。

大多数工厂濒临倒闭或苟延残喘,如果继续奉行当时流行的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原则,德国的“幼稚”工业很可能为势头强劲的英国工业所遏制。

所以,增强德国工业相对于当时发达国家的竞争力,结束封建割据,建立国内统一市场成为当时德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主要任务。

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李斯特提出了贸易保护理论,反对英法古典经济所倡导的自由贸易理论,强调政治经济学的民族性,主张在德国建立统一的民族市场,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二、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解对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我最初接触是在《国际经济学》(克鲁格曼)中学到的,如下图所示:A国(英国)是生产X 产品的先行国,但由于历史原因或发展水平的不同,A 国在X 产品的生产上形成了规模经济。

B 国(德国)可以生产同样的X 产品(质量没有差别),且由于劳动力成本等优势,B 国的潜在生产成本在任何给定的规模上都低于A 国。

但B 国的初始成本比当时的世界价格高,因此即使B 国在生产X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由于存在规模经济使得进入变得困难,造成B国和世界的福利水平恶化。

李斯特的国际贸易理论述评

李斯特的国际贸易理论述评

李斯特的国际贸易理论述评【摘要】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西·李斯特从落后国家角度提出了以关税保护为核心的贸易理论,为经济落后国家发展民族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李斯特从有别于自由主义贸易理论的视角,提出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国内的自由贸易和国家间的保护保护,以获得自由贸易的平等竞争基础和地位的理论,发人深思。

鉴于当今世界社会经济现实,李斯特的学说理论具有深刻的现实性意义。

【关键词】李斯特;贸易保护;后进国家1.简述国际贸易理论的演进和发展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源于亚当·斯密1776年发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

二百多年来,主流国际贸易理论大致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奠基阶段,包括斯密提出的“绝对利益论”、李嘉图提出的“比较利益论”和赫克歇尔一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论”,前后经历约二百年时间;第二阶段是二战后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发展阶段,二战后,着力于从某个侧面对国际贸易新现象进行解释的贸易理论纷纷问世,如产业内贸易论、人力资本论等,其中以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的以兰开西特、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的“新贸易理论”研究为具代表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制度因素与空间因素研究的贸易理论相继涌现,国际贸易理论有了新的趋势。

2.李斯特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主要先驱者,保护贸易的倡导人,其国际贸易理论主要出自他于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

2.1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提出的历史背景19世纪中叶的德国是一个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

当时,德国出口的主要是原料和食品,进口的则是半制成品和制成品,德国内部对实行什么样的国际贸易政策意见,分歧很大。

一方面。

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盛行整个欧洲,所有人都受到了世界主义学派的熏陶;另一方面,以1819年成立的德国工商业协会为核心,主张实行保护关税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简述
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十九世纪上半期德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竞争的强大压力以及美国汉密尔顿最先提出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早期重商主义理论。

李期特将贸易保护主义发展成了一种完整的理论体系,以“生产力论”和“国家经济学说”为基础,充分论证了保护贸易的必要性、阶段性和具体措施,具有极大的历史和现实的进步意义,深刻影响了德国经济生活和经济理论的发展。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 ist,1789-1846)是十九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早期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杰出代表。

其贸易保护主义思想“一直影响到俾斯麦时代”, 一浅略分析,相信对当今的发展中国家会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李斯特生活的时代,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正达到发展的顶峰,成为最流行的经济学派,在欧洲大陆拥有众多的追随者。

李斯特敢于独辟蹊径,提出与流行学派自由贸易理论完全不同的贸易保护主义,其中既有现实的影响,又有理论上的渊源。

首先,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是“从自己祖国的实际需要,特别是1815年后德意志工场手工业的艰难处境出发”
维也纳会议后,德国没有迎来人们期盼已久的国家统一,它仍然只是作为一个地理概念上的国家存在着。

新建的德意志联邦,“实际上是中欧地区中世纪封建传统的最后表现形式”,③它由38个主权邦组成,保持各邦的独立性和不可侵犯性,联邦议会“对成员国几乎没有任何行政权威”。

另一方面,在经过了法国大革命的冲击,拿破仑战争的洗礼,特别是“大陆封锁政策”的保护后,德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萨克森和西里西亚地区出现了发达的棉、麻纺织业,莱茵地区的采矿、冶金和金属加工工业也得到迅速发展。

1800到1820年,德国工业总产值从6000万英镑增至8500万镑。

⑤但是“大陆封锁政策”结束,特别是
1815年和平时期以后,英国商品大规模地涌入欧洲大陆。

法、俄等国严格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把关税当作“民族的围墙和砥柱”。

只有德国缺乏统一的国家对工业的保护,缺乏统一御外的关税,在国际商战中处境恶劣, “大多数工厂或濒于萎缩,或苟延残喘,集市与市场都被外国产品所淹没,大部分商人已无所事事。

”在这种形势下,摆脱外国自由竞争的威胁,促进德国大工业的发展成为德国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

李斯特是德国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

他一面积极投身于促进德国工商业发展的实践活动,一面致力于创立一套符合德国国情和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贸易经济理论。

1819年,他组织建立了“德国工商业者协会”,“其目的在于取消德意志各邦在各自为政情况下设立的关税,同时在于争取成立一个德意志全国统一的商业与海关制度。


在他起草的给法兰克福议会的请愿书中,提出了国内商业自由和对邻国实行建立在报复原则基础上的全德关税制度的要求。

这是他第一次从整个德国的角度表述贸易保护主义的观点。

其次,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还深受美国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影响。

1825年,李斯特因抨击财政,被迫流亡美国。

在这里,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关于保护贸易的一般观点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

汉密尔顿在给美国国会的《制造业报告》(1791)中,“强调国家在制造业方面自给自足的必要性和一个相当大的非农业消费阶层对于一个稳定而繁荣的农业的重要性。

”他认为,应利用奖金和津贴制度以及保护关税来鼓励国内制造的增长,使之能够扩大经营规模,获得与外国竞争者相当的规模节约。

通过这种方式,使“幼稚工业”很快成熟起来,逐渐把生产成本降低到至少和外国制造者同等的水平。

李斯特在很大程度上吸收和借鉴了汉密尔顿的这些观点,他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对汉密尔顿保护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美国经济生活的实际同样给李斯特以强烈的震撼,加强了他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

李斯特流
亡美国期间正值美国贸易保护政策日益升级之时。

他不但亲眼看到了美国新兴工业在保护政策庇佑下的蓬勃发展,而且亲身参与了关于美国是否应实行保护关税的笔战。

1827年,李斯特以致美国一个工业家联合会主席的十二封公开信的形式发表了《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理论,针锋相对地反对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信条。

此外,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还批判继承了晚期重商主义的一些理论和政策。

重商主义的晚期正是欧洲工场手工业发展的时期,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工商业,抵抗外国的竞争,普遍实行高额进口税率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对工业原料则不加限制,甚至以优惠条件鼓励输入,并对那些产品在国外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厂商发放奖金或补助金,以鼓励商品输出和扩大再生产等等。

这些措施基本上在李斯特的理论中得到体现和提倡,但根据实际情况作了某些补充、改进,用他自己的话说,他“采纳了其中有价值的部分”,“谬误之处则一概摒弃”。

⑨此话虽有夸大之嫌,但足见重商主义对他的影响。

二、国家经济学说
1841年,李斯特发表了《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上,系统详尽地论述了他的贸易保护理论。

该书的出版,“确立了他作为一流经济学家和拥护保护政策之魁首的声望和地位”。

其观点主要包括实行贸易保护制度的必要性、阶段性和具体的保护措施。

李斯特针对流行学派的“价值理论”和“世界经济学”提出了“生产力论”和“国家经济学”,用以说明实行普遍自由贸易的空想性和保护贸易的必要性。

“生产力论”是李斯特理论体系的中心,也是他论证保护贸易政策必要的最有力的根据。

与古典经济家不同,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并不在于它所积聚的富的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生产力水平。

因为生产力可以创造财富,它和财富的关系如同树和果子,结果子的树当然比果子价值更大。

所以,一个国家的国外贸易不能单纯从某一特定时刻的物质利益所得来考虑,而应着眼于国家现在和将来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说要尽量减少对国外贸易的依赖性,发展国内生产力。

李斯特特别强调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对国家全面繁荣的重要性。

他的贸易保护理论主要也是围绕获取工业力量、发展工业生产力这个主题。

他认为,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落后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国就必须实行保护关税。

这是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成长的必要手段。

“在与先进工业国家进行完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一个在工业上落后的国家,即使极端有资格发展工业,如果没有保护关税,就决不能使自己的工业力量获得充分发展,也不能争得圆满无缺的独立
“国家经济学说”是李斯特论证实行贸易保护必要性的另一有力根据,它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具有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

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贸易理论是以世界主义为基本特性的。

他们设想存在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和国,存在一种持久和平的局势,因此各国之间进行自由商业往来是完全正确的,是为全人类谋福利的一种途径。

李斯特并不否认一切国家有联合起来的可能,但他认为在国家彼此分立的现阶段,还不具备实行普遍自由贸易的根本前提,流行学派的理论是空想的,缺乏实践性,“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性质以及它
们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况,没有把这些方面同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的观念统一起来。


三、意义
李斯特对保护政策必要性、阶段性和具体措施的阐述使贸易保护理论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确立了它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牢固地位。

其“生产力论”将汉密尔顿提出的保护工业特别是“幼稚工业”的意义上升到生产力和维护民族利益的高度,撇开了保护政策维持国内市场、保持国内价格等一些表面的作用,使之服务于发展国内生产力的长远目标,从而抓住了落后国家发展致富的关键所在,表现出非凡的远见和强烈的务实精神。

“国家经济学”抓住了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内在本质,着眼于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具体
情况,反映了它们的实际要求。

他这种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在如何实行保护上,李斯特所宣扬的保护关税与同时期一些保护主义者所鼓吹的绝对贸易限制和永久
性保护关税相比,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和进步性。

他充分注意到了保护关税与自由竞争两者的有机联系,强调保护制度的适度性和阶段性,提倡根据工业发展的水平,对不同的工业部门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并保持刺激工业发展的竞争动力,引进一定的外国竞争。

同时,他把保护关税仅仅看作扶植民族工业的权宜之计,强调对“幼稚工业”的保护。

其次,旧历史学派继承了李斯特有关保护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强调保护制度的适度性和阶段性。

该派最重要的代表罗雪尔在《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中几乎完全承袭了李斯特的观点。

他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一国的经济发展规律或国民经济生活,主张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来观察现实。

在经济政策方面同样突出保护政策的阶段性特点,其理论依据也是“生产力论”。

他说:“在国民尚未充分发达的情况下,通商自由是最好的状态。

……但在一国希望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时候,没有保护关税,就不可能同已经发达的工业国家竞争。

”他也认为,保护关税虽然在交换价值上会有所牺牲,但“在生产上,我们可以靠这种制度获得各种生产力。


最后,十九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历史学派继续保留和发展了李斯特的保护主义观点。

在美、俄进口谷物竞争加强、国内工业萧条和政府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德国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归,一种包括农业在内的新型保护关税体制一直维护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尽管存在种种的合理性和进步性,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体系归根结底还是不科学的他把政治经
济学归结为国家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经济生产客观规律的普遍意义,过分强调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