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规划中的人均综合用水指标的确定方法探讨
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方法

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方法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方法则是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方法,以期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一、引言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而全球范围内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水资源并实现可持续利用,各国纷纷制定了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
然而,如何评估这些规划方案的综合效益,仍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二、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指标综合评估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效益需要考虑多个指标。
首先是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储量、水质状况等。
其次是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包括水资源的供水能力、供水稳定性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等。
最后,还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水资源利用的成本、社会稳定性等。
三、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估方法综合评估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1. 熵权法熵权法是一种常用的综合评估方法,它能够将各个指标的权重进行合理分配。
该方法首先需要对各个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计算各个指标的熵值,再根据熵值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
最后,将各个指标的权重与其对应的得分相乘,即可得到各个指标的综合得分。
2. 灰色关联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是一种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综合评估方法,它能够考虑各个指标之间的相互关联性。
该方法首先需要对各个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计算各个指标之间的关联度。
最后,将各个指标的关联度与其对应的得分相乘,即可得到各个指标的综合得分。
3. 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常用的多指标决策方法,它能够将复杂的评估问题分解为多个层次,并通过专家判断确定各个层次之间的权重关系。
该方法首先需要构建层次结构模型,然后通过专家问卷调查或专家访谈等方式确定各个层次之间的权重关系。
最后,将各个指标的得分与其对应的权重相乘,即可得到各个指标的综合得分。
人均综合用水量方法预测需水量_观察未来社会用水的有效途径

人均用水量法预测需水的计算表格( 表 2) , 可供我们 参考。
2. 3 在供水预测时, 应当着重研究过去水管理失控
时期所形成的生产用水挤占生态用水问题
凡由地表水水源供河道外用水的, 在确定可供水 量时, 应当在河川径流中扣除为维持河道水沙平衡和
生态基流等所需的河道内用水量。凡由地下水水源供
第 26 卷第 1 期 地下水 2004 年 3 月
( 2)
式中: Wf —预测水平年总需水量;
Pf —预测水平年人口数;
WC—现状年实际总需水量;
PC —现状年人口数;
w c—现状年人均用水量;
△w —人均用水量调整数, 可从人均用水量 曲线( 图 1) 的趋势求得。
农业, 工业和城镇生活等分部门需水量, 可用同 样方法分别求得。
最近, 美国环保局在用水效率项目研究中推出以
人口数量相关。
3) 人均用水量是个相对稳定的参数, 在社会与经 济结构调整中会有微量的变动。
4) 趋势微调是动态预测方法, 可根据人均用水量
的变动趋势对预测值加以修正, 以保证预测成果更加
接近实际。
“人均用水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Wf= P f× ( w c± △w )
( 1)
w c= WC÷ PC
2
缓回落; 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生活用水增
加较快, 但在总用水量中的比重较小。
4) 水价是调控供需矛盾最灵敏的经济杠杆, 即使
在不完善的水市场机制下, 水价仍是调节需求的关键 性措施。
5) 社会节水效应不会逆转。许多城市在经历了 “饥饿供水”( 限时、限量供水) 后, 虽增加了新水源, 但
过去 国 内外 进行 需 水预 测, 一般 都 采用 “定 额
给排水设计中生活用水量计算问题探讨

给排水设计中生活用水量计算问题探讨1、城市民用生活用水量计算问题概述城市民用建筑的给排水设计中,对于用水量的计算有3个阶段:①规划方案阶段的用水量估算;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用水量计算;③施工过程中的按实际复核修正计算和实际使用数据番苦I。
笔者在多年的设计经历中发现,大部分城市民用建筑在建设过程中这三个阶段的用水量计算均存在误差。
设计用水量计算过小,会导致设备和管网的供水能力不足,用水高峰期流量和压力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反之,则会造成投资和后期维护管理费用增大以及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本文试图从这些不同阶段用水量的计算原理和对比实际情况中寻找造成误差的原因并分析其中的规律,找到修正计算误差方式令计算结果更加接近实际数据。
以便对民用建筑工程的建设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2、生活用水量计算过程笔者所在的广东省肇庆市属于一区/小城市,城区人口37万。
为便于分析,设计算模型为某小区项目10万m²的商住用地,(其中1万m²为兼容商业用途其余为住宅用地),按3.0的容积率,该用地可以建设3万m²的商业公建和27万m²的住宅,总建筑面积30万m²,规划居住人口8000人。
①规划阶段,生活用水量估算依据GB50282-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以下简称《城给规范》)第二章的指引。
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按1.10-1.90万m³/km²·d(取上限1.9),公建用地用水量指标按0.5-1.50万m³/km²·d(取上限1.5)。
得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为0.09*1.9*10000=1710m³.d;公建用地用水量为0.01*1.5*10000=150m³.d;商住用地规划日用水量合共1860m³。
而按《城给规范》表2.2.4的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240-450L/(人·d)取下限值计算,人均综合日用水量为9000*240/1000=1920m³。
城市给水规划中的人均综合用水指标的确定方法探讨

城市给水规划中的人均综合用水指标的确定方法探讨时间:2007-12-12 11:21 阅读:1059次编辑:PRC 来源: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前言城市需水量的预测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确定城市给水系统设计规模的依据,直接影响到城市水源规划、水厂规划、管网规划,是决定给水工程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环节。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使用起来比较直观、简便,因而是城市需水量预测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使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时,指标的确定是决定城市用水量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环节。
如果指标过高,将会造成设施建设规模偏大,导致运行不正常和设施闲置,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如果指标过低,建设设施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造成短时间内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因而,合理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的方法非常重要,本文是根据城市总的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之间的关系采用比例系数法确定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1 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模型建立与参数确定1.1 目前使用的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情况《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是目前各城市编制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重要依据,该规范中给出了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但是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是国家标准,要考虑到各城市在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水平、不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因素,所以规定的用水量指标范围较宽。
各地有必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在国家标准的约束下制定符合当地用水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用水指标,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保障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1.2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模型的建立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与当地的自然条件、水资源量、城市规模、工业水平、公共设施水平、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居民生活水平等有关。
在同一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之间往往有相对稳定的比例,可以通过城市生活用水量指标以及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预测城市用水量。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
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
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
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
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
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
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
设计综合生产能力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
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计算。
测定时,以取水、净化、送水及出厂干管四个环节的薄弱环节为主。
城镇供水专项规划用水量预测分析—以广州市从化区为例

城镇供水专项规划用水量预测分析—以广州市从化区为例摘要:通过对现状人口、现状用水量的数据分析研究,根据规范中用水量指标的选取、上位总规的人口数据,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法、历史用水量递增率法三种不同方法进行用水量预测。
并以从化区用水量预测为例,说明各种预测方法的应用及选择分析,最终确定适合从化区的用水量预测。
关键词:供水规划;用水量指标;专项规划;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在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中,用水量预测决定整个供水规划系统是否科学合理的至关重要的环节,用水量的预测直接影响到城镇供水水源的选择、水厂的规划布局及管网定线布置,甚至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及污水管网定线等也产生决定性影响。
用水量预测如果过高,将会造成供水设施建设规模偏大,造成运行不正常或闲置浪费;如果用水量预测过小,布局的供水设施规模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造成短时间内设施的重复建设,管网重复开挖建设,造成经济浪费不合理。
从化区在2011年编制的《从化市供水专项规划(2011-2020)》已接近规划年限,随着从化区撤市设区的发展,部分地区的建设速度、实际给水规模已超过已有规划的预期,从化区的给水设施现状也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此外,从化农村改水建设已经开展了多年,但尚未有一个覆盖至全区范围的水量预测,因此从化区新一轮的水量预测,将指导从化区水源的选择、给水设施的建设、管网的布局起到指导意义。
1.用水量预测主要方法用水量预测主要方法有:城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法、历史用水量递增率法等。
1.1城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此预测方法需先确定规划期内的城镇规划人口数,然后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246-2016)选择城镇综合用水量指标,利用城镇规划人口数乘以城镇综合用水量指标求出规划期内的城镇最高日用水量。
1.2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法采用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法,建设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共八大类。
城市规划中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探讨

城市规划中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探讨发布时间:2021-04-06T12:57:58.35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作者:孟运斌[导读] 摘要: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70100摘要: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
城市给水工程是城市最基本的市政工程,它直接关系着城市建设和发展以及城市文明、安全、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就是为了经济合理地、安全可靠地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及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消防用水,并满足他们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
关键词:水量指标、水源、水压、流量、管径。
引言:城市给水工程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即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并用水泵联系,组成一个供水系统。
内容包括确定用水量标准,预测与计算城市总用水量,进行区域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研究各种用户对水量和水质的要求,合理地选择水源,提出水源保护及其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确定水厂位置和净化方法;确定给水系统组成;布置城市输水管道及给水管网。
一、城市总用水量的估算城市总用水量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各类用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量的总和。
在市政工程规划中,城市总用水量系指第一部分用水量。
1、城市用水分类进行用水量预测时,根据用水目的不同,以及用水对象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不同要求,将城市用水分为四类: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市政用水等。
2、确实用水量指标用水量指标是指城市规划期内不同供水对象单位人口、单位用地面积或单位产值、单位产品等所采用的水量定额,它是给水工程规划中的一项基本数据。
用水量指标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因素,在一定时期用水量和现状用水量调查基础上,结合节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 人均用水量

《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人均用水量》一、引言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中所涉及的人均用水量是指在城市居民生活中,每个人平均每天需要使用的自来水量。
人均用水量的合理确定对于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中的人均用水量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二、人均用水量的概念和意义人均用水量是指城市居民平均每人每天需要使用的自来水量。
这一指标的合理确定对于城市的节水工作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至关重要。
人均用水量的准确测算可以帮助城市水务部门科学制定供水计划,合理分配水资源,推动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
人均用水量是城市给排水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三、人均用水量的影响因素人均用水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用水行为对人均用水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城市的气候条件也会影响人均用水量,例如在夏季高温干燥的气候下,人们对于洗浴和冷饮的需求会增加,从而导致人均用水量的增加。
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水设施的完善程度也会对人均用水量产生影响。
在给排水设计中,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科学测算人均用水量,以便更好地指导城市供水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四、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对于人均用水量的规定在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中,人均用水量的规定是基于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原则。
通过综合考虑城市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气候条件等因素,设计手册对于人均用水量进行了科学的测算和规定,以保障城市的供水安全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实际的城市给排水设计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手册的规定进行施工和管理,以确保城市供水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城市给排水设计的从业者,在实践工作中我深刻意识到人均用水量的合理确定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借鉴城市给排水设计手册第3册中的理念和方法,不断优化城市供水系统,减少浪费,提高供水效率,推动城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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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规划中的人均综合用水指标的确定方法探讨时间:2007-12-12 11:21 阅读:1059次编辑:PRC 来源: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前言城市需水量的预测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确定城市给水系统设计规模的依据,直接影响到城市水源规划、水厂规划、管网规划,是决定给水工程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环节。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使用起来比较直观、简便,因而是城市需水量预测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使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时,指标的确定是决定城市用水量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环节。
如果指标过高,将会造成设施建设规模偏大,导致运行不正常和设施闲置,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如果指标过低,建设设施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造成短时间内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因而,合理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的方法非常重要,本文是根据城市总的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之间的关系采用比例系数法确定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1 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模型建立与参数确定1.1 目前使用的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情况《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是目前各城市编制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重要依据,该规范中给出了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但是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是国家标准,要考虑到各城市在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水平、不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因素,所以规定的用水量指标范围较宽。
各地有必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在国家标准的约束下制定符合当地用水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用水指标,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保障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1.2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模型的建立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与当地的自然条件、水资源量、城市规模、工业水平、公共设施水平、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居民生活水平等有关。
在同一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之间往往有相对稳定的比例,可以通过城市生活用水量指标以及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预测城市用水量。
如果用一个综合系数反映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与生活用水指标之间的关系将会缺乏灵活性,难以根据城市的发展和规划调整及时、合理地做出调整。
因而根据城市用水的主要组成部分将综合用水指标分成三个部分,即:综合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其他用水,各部分均以各自的比例系数反映出其与生活用水量指标的关系。
如果对现状人均用水量指标计算准确,并科学分析主要影响因素的发展趋势,使各个部分根据城市发展的现状资料、规划目标及时地做出调整,可以及时、准确地对给水工程规划做出修正,从而使需水量预测达到较高的准确性,且对近、中、远期规划都有较好的适应性。
从这一思想出发,建立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模型如式1.1所示:q综合=(K1+K2+K3)•q生活(式1.1)其中:q综合——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L/(人•d))q生活——生活用水量指标(综合考虑了管网漏失率和未预见因素后的指标值)(L/(人•d))K1——综合生活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系数K2——工业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系数K3——其它市政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比例系数(注:本模型得出的指标在应用时相应的计算人口采用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以及折减后的流动人口组成的规划人口数。
)1.3 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1.3.1 城市居民平均用水量水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人口中包括暂住和流动人口,而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中表2.2.3-1给出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的指标的人口基数没有包括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但这两部分人用的水已经包括在城市用水中,因此反映出来的指标值偏大。
这两部分人口对城市用水,尤其是风景旅游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和商贸城市的用水量不可忽视,因此这里作为计算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基数的生活用水量指标的平均水平应该是已综合考虑了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后的均值。
根据城市供水部门提供的城市供水数据和统计部门提供的人口数据(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乘以一定的折减系数后得到的计算人口数)分析可以得出各年度该城市的城市平均的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及其变化趋势。
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城市居民用水量的平均水平,并且包含了管网漏失及未预见因素等的影响。
1.3.2 居民用水入户调查对该城市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城区内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人口数的居民用水进行入户调查,整理调查数据,以加权平均的方法求得该城市居民实际用水指标的范围。
在居民入户调查的结果的基础上,考虑该城市管网漏失率和未预见因素的影响对其进行修正,得到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预测值。
1.3.3 确定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对比由1.3.1中供水部门提供的生活用水量和统计部门提供的人口数得出的生活用水量指标的均值和1.3.2中对入户调查结果修正过后的生活用水量指标值,从而确定q生活。
1.4 自备水源的归属与模型中系数的确定1.4.1 自备水源用水量的划分与归属自备水源是由于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时,一些企事业单位为满足其用水需要而自建的供水设施,是城市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统一供水系统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
在确定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时,自备水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加以考虑。
自备水源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自备水源,主要是由于城市供水设施供水能力不足,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供水设施解决生活、生产用水,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这一类自备水源与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的功能一致,应随着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完善而逐步取消,在计算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时其供水量应并入到城市总的用水量中。
另一类是工业自备水源,主要是大型工业企业自建取水设施,满足本企业生产工艺用水需求。
这一类工业自备水源,一般主要用于工业冷却水,水质要求较低,其水量与城市规划工业用地的布局和进驻的企业有关,而与城市其它方面的发展关联性较弱,在用水指标计算中,应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单独预测用水量,并纳入城市给水规划,统一进行水资源平衡。
1.4.2 各比例系数的确定方法在城市中,历年供水数据比较容易获得而且比较完整,分析各种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关系逐年的变化过程及趋势,可以从中找出规律性,预测城市规划期内各比例系数的值。
2 应用实例以南方某城市为例,用上述方法计算该城市在新的一轮规划中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的预测情况。
2.1 q生活值的确定由供水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生活用水量指标值为210 L/人•d,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其所在省中处于中上水平。
根据目前该市用水情况变化情况可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流动人口的增长,在近期生活用水量指标还可能会有所升高。
该市入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区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主要分布在150~200 L/人•d范围之内,占调查总户数的79%,将入户调查数据加权平均后得到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值为175 L/人•d,按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1-2002)(以下简称标准)3.0.1条规定,该城市属于第三分区,日生活用水量标准为150~220L/人•d,该市的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目前属于《标准》中的中等水平。
另据供水公司提供的调查资料显示,该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在水价不变的情况下略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约为4.10%,考虑到节水政策和节水措施实施所带来的节水效果,这一部分增长在新阶段的生活用水量指标预测中不加以考虑。
该城市的管网漏失率为10%,未预见因素按9%考虑,则二者的综合影响系数为1.1×1.09=1.2,在入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得到城区的生活用水量指标值为210 L/人•d,可以看出城区的生活用水量指标入户调查结果与实际供水情况得到的平均值吻合,取q生活=210 L/人•d。
2.2 各比例系数的确定该城市多年供水数据中各种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关系。
可以看出随着城市功能定位的成熟和各项设施的完善,各种用水与生活用水之间的关系逐渐趋于平稳。
2.1 可以看出,随着该市近10年来的快速发展,城市设施配套和功能建设力度加大,综合生活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值在初始阶段呈现下降趋势,从2002年开始变化趋于平缓,2003年由于非典的影响有所上升,2004年起又回归到原有水平,这说明从2002年开始,城区城市配套设施和功能已基本趋于合理。
根据该市的发展目标,在今后还将重点发展以休闲度假、休闲体育、大型主题公园和海洋海岛旅游为特色的综合旅游产业;以商务会议、博览展示、体育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新服务产业;为区域服务的住宅房地产业等。
所以,今后该的生活综合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值稳中有上升的可能,建议城区K1取值为1.60~1.80比较合理。
根据该市城市规划(2001~2020)中城区将来的发展定位预测,工业用水维持现有水平,远期随着节水意识的提高,节水产业的引入以及节水工艺的应用,会有所降低。
根据图2.1显示的趋势分析,建议工业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系数为0.5~0.7。
其他市政用水量与生活用水量的比例系数在平稳中有缓慢上升,基本维持在0.05~0.06之间。
2.3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不含工业和其他自备水源)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下限)= (K1+K2+K3) q生活= (1.6+0.5+0.05)×210= 452 L/人•d (式2.1)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上限)= (K1+K2+K3) q生活= (1.8+0.7+0.06)×210= 538L/人•d (式2.2)根据计算结果取近期值为455 L/人•d,远期为540 L/人•d。
该市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以下简称《给水规范》)2.2.3条规定区域属于一区,城市规模为大城市,城市单位人口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8~1.2m3/人•d,即800~1200L/人•d。
由于编制《给水规范》年提指标是依据1991~1994年统计资料,该年段正处于用水高速增长期,并按照逐年增长的概念来测算。
近年来由于水资源紧缺,节水措施的加强,高耗水工业的更新换代和工厂外迁等因素,城市供水量增长缓慢,有些城市还有所下降,使《给水规范》所提指标偏大。
且《给水规范》中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主要根据《城市建设统计年报》中的典型城市的用水量和用水人口计算得出,此处的用水人口未包括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而城市的规划人口包含这两部分人口,所以《给水规划》所反映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偏高。
式2.1和式2.2所反映的用水量指标值是在包括了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总人口的基础上得出的,且用水量较大的工业自备水源根据拟引进的工业情况单独考虑,实际计算结果与目前小区规划中使用的数据500~550 L/人•d比较吻合,但低于规范的建议值,说明这一方法与该城市用水量的实际状况基本相符,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