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孙某上诉何某执行异议之诉二审代理词)
民事案件二审代理词

民事案件二审代理词尊敬的法院领导、尊敬的审判员们:我方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就本案进行二审辩护,并提出以下辩护词。
一、案件背景本案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原告方与被告方因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产生了纠纷。
原告方诉称被告方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故提起了二审诉讼。
二、案件事实根据本案的相关证据、合同以及双方的陈述,可以得出以下事实:首先,租赁合同双方是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被告方一直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且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其次,原告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履行期间未提出任何异议。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共同维护了租赁物的正常运营,并且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然而,原告方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突然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且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
原告方的要求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依据,同时也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方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三、证据分析在本案中,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与其诉讼请求不符。
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仅仅是双方达成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没有证明被告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而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包括合同的签署、支付租金的收据以及相关的租赁物运行维护记录等,证据齐全、明确,能够证明合同双方在租赁期间都是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责任。
被告方的证据可以证明其没有违反合同,并且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得到了良好的维护和使用,不存在损坏的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证据以及案件事实,可以得出结论:被告方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也没有给原告方造成任何损失。
四、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合同成立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而在本案中,合同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各自履行了约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章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依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审代理词/代理意见(通用空白模板)

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以下简称“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现就上诉人与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被上诉人)的一案二审,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
一、本案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二、本案二审双方争议焦点归纳:。
下面,上诉人就上述二审争议焦点进行阐述
争议焦点一:。
争议焦点二:。
综上,。
上述意见,谨供法庭参考。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代理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附本案有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
附本案相关判例:。
二审上诉人代理词范文

⼆审上诉⼈代理词范⽂在我们进⾏⽣活⼯作活动,难免会和诉讼⼤交道,诉讼活动中会出现很多⽂书,如起诉书、判决书、辩护词等等,⼀审和⼆审出现的⽂书也有些差别,很多不清楚,所以,店铺⼩编在下⽂就为⼤家浅要的分析⼀下⼆审代理词格式范⽂是怎么样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审上诉⼈代理词范⽂被上诉⼈____公司⼆审民事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参加()扬___⼆终字第___号加⼯承揽纠纷上诉⼀案的诉讼活动。
在庭前,我仔细听取了公司总经理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
今天,⼜参加了法庭调查。
通过这⼀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较全⾯的了解,并结合本代理⼈所参加的⼀审庭审中法庭调查的情况,以及上诉⼈的陈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第⼀,本代理⼈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是____上诉⼈没有履⾏《塑钢门窗加⼯合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上诉⼈再次在⼆审中提出同样的在⼀审举证期限过后开庭时提出证⼈出庭作证不符合最⾼⼈民法院的民事举证规则,也不是新证据,应当视为上诉⼈放弃了举证权利,为此被上诉⼈对证⼈证⾔拒绝质证,刚才上诉⼈的代理⼈辩论中讲到,xx属于新的证据,根据开庭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上诉⼈认为该证⼈的证⾔⾃相⽭盾,⼀会⼉说⾃⼰承包,⼀会⼉说⼯程完⼯交给了xx服饰公司管基建的,被上诉⼈也注意到了被上诉⼈的代理⼈做的调查笔录说是打⼯,完全与该证⼈的说法不⼀致,同时该证⼈实际是上诉⼈的员⼯,在证据效⼒上缺乏真实性,没有证据效⼒,也⽆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第⼆,对于上诉⼈还另⾏提供了________的录⾳证据,被上诉⼈认为对该录⾳证据合法性存在疑问。
⽆法进⾏质证,实际是证⼈提供证⼈证⾔的⼀种⽅式,也不符合举证规则要求,因此被上诉⼈对此拒绝质证。
第三,上诉⼈提供的xx服饰公司场外照⽚同样不能证明是上诉⼈已经履⾏了《塑钢门窗加⼯合同》的义务,该照⽚与本案⽆关,另外上诉⼈还⽋被上诉⼈⼯程款50万元未付,作为上诉⼈将另⾏诉讼解决。
二审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二审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审判员:我是原告的代理人,我谨向贵庭提出以下观点:一、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合同违约金200,000元及相关损失赔偿费1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事实上,原告与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即每日计算违约金0.1%。
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了原告损失200,000元。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主张违约金的支付,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关于原告的证据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1.合同正本及复印件;2.合同签订过程的相关证据;3.相关电子邮件往来记录;4.相关付款记录。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合同的签订过程、合同内容以及双方的履行情况。
这些证据足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证实了被告存在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三、关于被告的辩解被告在答辩中提出了一些辩解,并表示原告亦存在违约行为。
然而,被告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原告存在违约行为,并未能反驳原告提供的证据。
四、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被告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费。
五、关于本案的判决建议根据上述观点,我建议贵庭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合同违约金200,000元并赔偿相关损失100,000元。
敬请贵庭根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
感谢贵庭的审理。
代理词范文二审代理词范文

代理词范文二审代理词范文第一篇代理词范文: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简介:我受__律师事务所指派,受被告委托出席今天庭审,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有关法律,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代理人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1、原告是否构成财产损害行为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原告主张经营种畜禽孵化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否受法律保护?3、法院是否应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现就以上三个焦点问题做如下阐述:一、被告不构成财产损害侵权行为,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民法理论中,财产损害是指由于侵权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而致其经济利益之损失。
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叫财物损害,它与人身损害相对应,这种损害的直接对象是财物,而人身损害的直接对象是人身。
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原告与丁亚丽是因为人身损害发生的纠纷,在该纠纷中原告没有实施损害丁亚丽在诉状中提及的财物的侵害行为,不符合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原告诉讼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不能成立。
二、原告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诉讼请求不能成立1、首先,本案件应与人身损害赔偿为同一案件审理,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损失部分,而并非财产损失,案件事实不清。
2、原告证据不足。
原告提交黑龙江林区公证处公证书应是无效的保全证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黑龙江省公证条例》第五条农垦、森工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的公证工作,并接受省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十八条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办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越管辖权限办理业务;因此,原告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均属于镇辖区,应属于虎林市公证处的管辖范围,迎春林区公证处无权对本案作出保全公证,原告提交的该保全的证言及物证是违法的公证,对该证据法院不应给予采纳。
二审代理词_二审代理词范文

二审代理词_二审代理词范文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词范文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做出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为有效协议”的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四项“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不再另行判断。
法律分析: xxx诉xx一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xx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xxx的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被告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被告***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在庭前,我仔细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
法律分析:代理词(民事一审用)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
二审之后代理词超过7天提交没关系吧1、二审开庭已经结束,但是法院还没有作出二审判决书,此时向二审法院邮寄代理词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开庭结束之后,法院还需要经过合议庭合议之后才能作出二审判决。
3、原告律师代理词什么时候提交开庭了就可以提交;如果没有找律师,就自己写,自己交,最好在开庭后提交。
4、可以的,律师代理词即代理意见很多都是开庭之后再交的。
5、二审开庭后,代理律师交上代理词,过2个月后还没判,和律师解除委托合同,律师交的代理词仍然有效。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一般是说什么内容1、法律主观: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二审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二审代理词

二审代理词尊敬的法院各位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方,就本案进行二审辩护,就下列几个方面提出我方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首先,针对一审判决书中的事实认定及证据评价问题,我方提出异议。
根据我方的调查和证据分析,一审判决书对事实认定存在明显的不准确和不完整之处。
我方认为,一审判决书对于关键证据的评价存在偏颇和片面之处,未能充分考虑到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一审判决书中对于我方提供的辩护证据也未能充分采信和评价。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重新审查案件材料,并对事实认定进行重新评估。
其次,我方认为一审判决书对法律适用错误。
根据我方对相关法律条文和先例的认真研究和分析,一审判决书对于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款存在明显错误。
一审判决书在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上存在模糊和错误之处,导致了一审判决结果的不准确。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在二审中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重新审议。
再次,我方对一审判决书中的量刑判断提出质疑。
一审判决书在量刑上未能充分考虑到被告方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特殊性。
在此基础上,我方认为一审判决书对被告方的量刑不公正。
我方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和辩护理由,证明了被告方的无罪事实和辩护情节,然而一审判决书未能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对量刑问题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更为合理和公正的判决。
最后,我方要求法庭在二审中对本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
我方希望法庭能够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认真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辩护意见。
我方也希望法庭能够从公正和法律角度出发,判断案件的真相和合理性。
同时,我方要求法庭在二审中依法保障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并做出符合法律和公正原则的判决。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被告方有充分的辩护理由和证据来抵消原审判决书中的错误和不准确之处。
我方希望法庭在二审中能够听取我方的辩护意见,并做出重审和改判的决定。
同时,我方也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判决,保障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庭的审理和关注!以上就是我方对本案的辩护意见和观点,请法庭予以重视和考虑!谢谢!。
执行异议之诉代理词

执行异议之诉代理词某某市元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黄德尧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受被告某某的委托和某某法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被告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以所有权确认纠纷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属于某某的26万元油料款属于原告,但是该油料款已经为生效的民事裁定确认了权属归属,已经由贵院执行给被告某某,现原告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对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属于某某的26万元油料款提出所有权主张这是第二次。
原告于2009年9月26日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第一次提出“26万元油料款”所有权主张,贵院于2009年12月10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09)利法执裁字第568-1号,“驳回案外人某某以某某市正强加油站名义提出的异议”。
原告要求确认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属于某某的26万元油料款属于原告,但是该油料款已经为生效的民事裁定确认了权属归属。
(2009)利民初字第568-1号裁定书裁定:对被告某某所有的在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项目经理材料款260000元予以冻结;(2009)利法执裁字第568号裁定书裁定:提取被执行人某某在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债权收入255000元;(2009)利法执字第5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将被执行人某某在你单位材料款债权255000元汇入某某市人民法院标的款物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关东分理处某某市支行。
以上两个裁定和一个协助执行通知书稿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明确了原告要求确认的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利段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款项属于某某所有,现原告没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以上生效裁判文书,直接起诉要求确认被执行款项属于原告,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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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民诉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孙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上诉人的代理律师,通过参加本案的庭审、质证程序后,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上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支付完
在
2015
在
上诉人提供的离婚证及户口本可以证实上诉人于2012年11月5日登记结婚,在身份关系上不可能与王某存在任何瓜葛。
因此,签订该协议时不存在恶意串通逃避执行损害被上诉人利益的可能性,而且,第三人对他人所负的债务上诉人无从知晓。
至于被上诉人提到第三人对《转让协议》相关情况存在不同陈述的问题,应当提供证据证实,而且由于记忆原因陈述有偏差也在情理之中,对
本案事实的认定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案被上诉人在没有相反证据证实上诉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仅凭猜测臆断不能推翻上诉人支付完毕款项的事实。
第三,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享有物权期待权,能够依法办理登记取得所有权。
上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且上诉人已经支付相应对价,据此上诉人取得涉案标的物的过户请求权。
同时,上诉人已经
再次,
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实际意义。
最后,即便是被上诉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但因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故不产生抵押权的效力。
二、上诉人享有的民事权益依法能够排除被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申请的执行,一审法院对该部分事实不作认定是错误的。
第一,本案一审总结了两个争议焦点,对此当事人均无异议,但一审判决中仅对上诉人是否支付完毕《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款项予以阐述,对
另一焦点即上诉人请求排除执行的诉请未作任何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上诉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就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并可以对同时提出确认权利的诉请一并作出裁判。
由此可知,这两个焦点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应当分别予以认定,而一审对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未作任何认定是错误的。
使用权证后申请办理房产证时,才知道被上诉人对涉案标的物进行了保全,导致未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上诉人要求排除执行的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上诉人要求排除对涉案标的物强制执行以及确认对涉案标的物
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诉请依法应当得到支持,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改判。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代理人:某某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