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2篇)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2篇)第一篇: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干部队伍的建设和选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造假、风评管理不公等,对此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首先,造假问题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的一大难题。
一些干部通过虚报个人学历、培训情况等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信息的真实性核实,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核验和储存体系,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发现造假行为的,要严肃追责,以儆效尤。
其次,风评管理不公也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的一个问题。
一些地方或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着任人唯亲、搞派系、关系户等不正当行为,致使风评不公。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监督和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公正、透明、公平的选拔任用机制,确保干部的晋升是基于能力和表现的,减少人情关系的干扰。
此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如信息繁琐、审核程序复杂等。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的快速流转和共享。
同时,要简化审核程序,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有造假、风评管理不公和管理上的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信息核实、建立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以及推行信息化管理等对策。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干部队伍的优秀和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推动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篇: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对于干部队伍的建设和选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全、审查不严等,对此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首先,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信息不全的问题。
一些干部在填写档案信息时,存在着敷衍塞责、随意填写的情况,导致档案内容不全面、不准确。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逐步开始走入大众视野,并且逐步走向正规化。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管理工作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档案的完善与真实对于干部的选拔、国家安全体系的维护以及社会公平性的保持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能够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正规合法性,国家不断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行为的约束,从《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文件颁布,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并且在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管理内容将会变得更加完善。
但是在当下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与不足,难以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实际落实。
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对档案管理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使得档案管理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权力发挥,体系运行较为死板。
并且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缺乏社会公众的监督,忽略了群众对于管理成效的评价。
由此针对当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干部人事档案基本概念(一)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指的是公民在成长过程中能够被国家承认的、所记录的个人成长经历、学历进步以及在生活工作中的日常表现等内容,将所有信息进行归纳总结并且登记于档案之中进行妥善保存。
人事档案在社会公众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代表着公众在过去生活中的一切重大事件的历史记录,能够为企业任用职工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持。
按照公众身份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学生档案、干部档案以及工人档案,这三种类型基本囊括了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
(一)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等工作中,反映干部政治思想、成长经历、品德诚信、业务能力等情况的历史记录。
干部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针对国家公务员以及按公务员标准进行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所建立起的人事档案。
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解决措施

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的解决措施发表时间:2019-09-04T16:16:14.76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3期作者:李娟[导读] 从多个角度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剖析,并从人员素质、管理体制、法规建设、技术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摘要:人事档案是选拔任用人才干部的重要凭证,它的真实性必须坚决予以维护,但近年来,我国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案例层出不穷。
文章从多个角度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剖析,并从人员素质、管理体制、法规建设、技术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档案职业道德,档案法,人事档案透明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劳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人员经历、德能勤绩和工作表现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备查的各种方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 陈智为,邓绍兴,刘越男.档案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25.]]它是经过组织认可的个人材料,是选拔任用人才干部的重要凭证,它的真实性必须坚决予以维护。
这不仅关系到识人辨才的客观性,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更关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公信力。
[[[] 孙红丽.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形式及解决途径[J].兰台内外,2011(1):24.]]1. 增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科学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修养等综合素质是确保档案工作质量的关键。
[[[] 严金瑜.浅谈人事档案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5(6):81.]]对此,必须要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打造一支符合现代人事档案管理要求的人才队伍。
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
王亚丽的人事档案中显示,她生于1978年,1990到199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做药剂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解决途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解决途径发布时间:2021-11-03T03:34:47.439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第17期作者:陆杭[导读] 一个企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是选拨、调配的重要依据,又是一笔财富。
陆杭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00)摘要:一个企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是选拨、调配的重要依据,又是一笔财富。
文中简介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同时总结了目前干部档案管理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予了应用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人事档案;选拨;调配人事档案是社会公共信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真实地记载和反映了每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等,是每个人自身成长历史的真实记载,为个人求职、单位求才提供大量丰富、动态、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因此管好用好人事档案,对人才资源开发起着重要作用。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所谓的人事档案就是指在进行人事管理活动中对工作人员德才和表现的记录和反映。
人事档案是以单个人为单位进行的,通过制作档案可以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人员参考资料。
我们可以知道,人事档案中记录了每个人的社会经历、自然状况、学历等状况,它可以客观的反映出一个人的政治信仰、工作情况、思想品德状况、奖惩状况以及业务能力等。
人事档案具有完成、原始和真实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人事档案有利于组织部门的人才流动、选人用人以及职称评聘、调资、参加社会保险等。
作为一种历史记录,档案是国家和党的一笔重要财富。
所以要对档案工作起到足够的重视。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档案管理意识不强,重视力度不够。
没有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单位的议事日程,忽视档案部门的基础建设、制度的完善、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工作方法的更新。
片面地认为人事档案工作只是收收管管、翻翻找找、查查看看,没有什么难度,谁都可以做,能应付得过去就行。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23号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作者:谢碧瑜来源:《现代企业》2019年第05期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也反映了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诚信、道德的重要依据材料,是称量干部品德的重要方面。
刘云山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档案都弄虚作假,还讲什么忠诚,对档案弄虚作假的行为怎么惩治都不过分。
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一、个别材料涂改或真实性存疑1.材料涂改。
如果发现涂改的,必须认真進行鉴别,确认清楚准确信息。
2.材料真实性存疑。
一些材料的造假行为比较隐蔽,从单独的某份材料上看不出来,要对档案中的相关材料进行深入对比分析和逻辑推理,必要时结合信访、举报等情况综合研判。
3.涂改造假的识别。
①干部档案反复印证核实。
档案正本内部关联材料和信息前后印证。
对档案中的一些关联材料和关联信息相互进行印证。
对正本档案中有涂改造假嫌疑的,可从单位调取档案副本,进行核实。
②文书档案记载印证核实。
干部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工资、奖惩等工作中也可能会有相应的记载,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文书档案进行印证核实。
③户籍档案记载印证核实。
如果干部档案中干部的出生日期涂改造假,可以通过户籍档案有关记载进行印证核实。
④技术鉴定核实。
笔迹鉴定。
每个人的书写习惯不同,不同阶段的书写风格也有差异,通过技术手段鉴定笔迹,可以确认是否造假。
二、部分档案缺少重要材料1.1988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
对缺少的按以下方法处理:当时在填写范围之内的,要尽量查找、收集;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2.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
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
对此类问题处理的方法是: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要尽量查找、收集齐全。
特别是对各类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尽量查找,实在找不到原件的,可到学校找复印件,并注明出处。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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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5〕23号)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