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控告书(企业员工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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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赂(3篇)

举报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赂(3篇)

第1篇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谨以此信向贵部门实名举报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贿行为,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我所掌握的相关情况,敬请查实。

一、举报背景近年来,我国招标投标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招标投标不规范、人员受贿等。

在此背景下,我了解到某招标公司在进行招标过程中,存在人员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举报内容1. 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贿事实(1)某招标公司负责人李某,在2019年负责一项市政工程招标项目。

在招标过程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王某索要贿赂,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2)某招标公司业务员张某,在2020年负责一项水利工程招标项目。

在招标过程中,张某通过中间人向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赵某索要贿赂,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2. 受贿原因(1)某招标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个别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招标投标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惜采取贿赂手段。

(3)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行贿可以打通关系,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举报证据1. 证人证言(1)证人王某:2019年,我参与某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李某向我索要贿赂,我被迫给了他50万元。

(2)证人赵某:2020年,我参与某水利工程招标项目,张某通过中间人向我索要贿赂,我被迫给了他30万元。

2. 相关文件(1)某招标公司内部会议记录,证明李某、张某等人存在受贿行为。

(2)某招标公司财务凭证,证明李某、张某等人收受贿赂的事实。

3. 其他证据(1)媒体报道,揭露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贿行为。

(2)有关部门调查结果,证实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贿事实。

四、举报请求1. 请求贵部门对某招标公司人员受贿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处理。

2. 请求贵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3. 请求贵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职务滥用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滥用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滥用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职务滥用罪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
姓名:[控告人姓名]
性别:[性别]
国籍:[国籍]
被告人
姓名:[被告人姓名]
性别:[性别]
国籍:[国籍]
职务:[被告人职务]
控告事由
1.被告人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职权违法行为:(详细描述被告人滥用职权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和具体行为)
2.被告人的滥用职权行为造成了以下不良后果:(描述被告人
滥用职权行为给社会、单位或他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
控告证据
1.证据1:(列举证据1,包括证据的来源、内容和可信度评估)
2.证据2:(列举证据2,包括证据的来源、内容和可信度评估)
3.证据3:(列举证据3,包括证据的来源、内容和可信度评估)
(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更多证据)
控告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被告人滥用职权
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
2.法律赋予的权利:(说明被告人滥用职权行为违反了控告人
的合法权益)
3.公共利益保护:(说明被告人滥用职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
诉讼请求
控告人要求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并赔偿控告人因被告人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附件
1.控告人身份证明:(提供控告人身份证明材料)
2.证据清单:(列举和描述控告证据的清单)
日期
控告人签字日期:[日期]
希望以上范文满足您的需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
具体事实和证据。

如有需要,您还可以添加其他相关信息。

单位受贿罪起诉书

单位受贿罪起诉书

单位受贿罪起诉书【受贿案】被告单位受贿罪起诉书原告:公诉机关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某公司案由:本案系公诉机关对被告某公司的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后,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证,被告某公司存在受贿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故公诉机关对被告某公司依法提起起诉,特向法院提出起诉书。

一、案情简述被告某公司是一家在某市注册的大型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经查,被告某公司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多起受贿行为。

案发期间,被告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使其在房地产项目中获得非法利益。

受贿行为明显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指控事实被告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和房地产项目招投标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市场地位。

而被告某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在职务履行过程中,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为他人谋取私利,涉嫌受贿罪。

具体指控事实如下:1. 某公司工程部部长王某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业主李某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2. 某公司市场部经理张某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为获取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私自接受该公司代表杨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50万元;3. 某公司财务部主管赵某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收受供应商刘某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财物或者索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被告某公司以及其涉案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明显符合该法律条款的规定。

四、证据公诉机关已收集并固定了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 收受贿赂的现金证据,经鉴定确认为真实;2. 目击证人的证言和陈述,证明被告某公司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3. 银行转账凭证和交易记录,证明财物转移的行为和金额;4. 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和监控录像,证实了被告某公司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

职权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权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权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控告人:XXX
被告人:XXX
原公诉机关:XXX
案由:职权侵占罪
控告事实及理由:
1. 被告人XXX,担任某公司某职位,享有一定的职权和职责。

然而,在其担任职务期间,被告人利用其职权侵占公款。

2. 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取款并用
于个人开支,总金额达到XXXX元。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公共利益,造成公司财产的巨额损失。

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权侵占罪是指滥用职权,实施占有、
挪用、隐匿、转移公司或其他单位财物等行为的犯罪。

被告人的行
为明显违反了职责,侵犯了公共利益,构成了职权侵占罪。

控告请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之规定,被告人的
行为已构成职权侵占罪,应予以惩处。

2. 原公诉机关应根据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要求法庭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相应的
刑罚,以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

证人及证据:
1. 证人1:XXX
2. 证人2:XXX
3. 相关财务记录:XXX
4. 公司监控录像:XXX
其他事项:
1. 被告人应当为其所犯的职权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 要求法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保证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3. 控告书真实,准确反映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请法庭依法处理该案,并对控告人给予合法保护。

职务侵犯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侵犯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侵犯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职务侵犯罪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控告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联系(联系电话)
被控告人:(被控告人姓名)
职务:(被控告人职务)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案件基本情况:
根据案情,控告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之便,犯下职务侵犯罪。

经过初步调查,证据确凿,控告人决定向法院提起刑事控告。

控告理由:
1. 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了他人正当权益。

2. 被控告人以职务之力,违反职业道德,严重破坏了工作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

3. 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控告事实及证据:
1. (列举具体事实和证据,包括相关文件、证言、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

)
2. (列举继续事实和证据。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XXX款,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之便,犯下职务侵犯罪,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诉求:
控告人要求法院依法严惩被控告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以上事实及理由,控告人希望法院能正确认定被控告人的违法
行为,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控告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意:以上是一份标题为"职务侵犯罪刑事控告书"的文档范例,如需具体详细的案情和证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同时,
法律依据可能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可咨询专业法律机
构进行确认。

职务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标准版)

职务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合同/协议书——标准模板】甲方:***公司或个人乙方:***公司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职务侵占罪刑事控告书范文控告书报案人: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涉嫌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________在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任销售部经理职位。

现经公司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________在我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利用职务便利将酒店账单、________元发票、________余元现金带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需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具体犯罪事实如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利用职务之便从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私自带走“政法委”所有账单及________元发票、“法学会”的所有账单及________元发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在________市________人大私自利用职权代表酒店领走________余元账款。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________在我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物约________万余元,性质恶劣,严重影响酒店管理,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现特请求贵派出所对________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予以立案侦查,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此致________________派出所报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刑事控告书模板

刑事控告书模板

刑事控告书控告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被控告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址/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如为单位,则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控告请求:1.请求依法对被控告人涉嫌_________(具体罪名)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请求依法追回控告人因被控告人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经过详细描述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时间、地点: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

2.手段、情节: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手段、情节,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等。

3.结果:犯罪行为给控告人造成的具体损失或伤害,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二、证据材料列举控告人掌握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书证:如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

2.物证: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或痕迹。

3.证人证言:相关证人的陈述或证明材料。

4.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5.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注:请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注明证据来源和收集方式。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条关于_____(具体罪名)的规定,被控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_____________(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名称)控告人(签字/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XX起诉状的案件受贿罪

XX起诉状的案件受贿罪

XX起诉状的案件受贿罪人民法院:原告:XX被告:XX案号:XXX事实和理由:1. 原告XX及被告XX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原告作为被告的员工,在被告公司任职多年,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岗位,并为公司做出了重要贡献。

2. 自XX年起,被告开始违反职业道德和职责,向原告提出了非法要求并实施了受贿行为。

被告以给予原告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晋升为由,向原告索取财物以及其他不当利益。

3. 被告多次向原告提出非法要求,并以承揽公司重要业务、保持原告在公司的地位和职位稳定为威胁手段。

原告面临着被解雇和职位下降等风险,被告利用这些威胁要求原告提供财物和其他利益。

4. 根据我方收集和调查的证据,被告向原告索要的财物和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金、奢侈品、特权和保密信息等。

法律依据:1.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挪用、窃取、抢夺、毁灭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贿赂行为获取失职犯罪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我是原告,享有起诉权,并有责任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

请求事项:1. 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受贿罪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被告向原告索取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价值。

2. 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的非法要求和受贿行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发展。

3. 要求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被告进行起诉和判决,追究其受贿罪行的法律责任。

附:相关证据清单(清单可根据需要进行附加)我敬请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原告:XX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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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控告书控告人:山西XXXXX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住址:忻州市XXXXXXXXX被控告人:魏XXXX性别:男民族:汉族年龄:52岁出生年月日:19XX年XX月XX 日身份证号码:140225XXXXXXXXXXXX431联系电话:139XXXXXXXXXXXXX通信地址:山西省浑源县XXXXXXXXXXXXX控告请求1.请求公安机关对被控告人以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予以立案侦查。

2. 请求公安机关对被控告人以涉嫌受贿罪予以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控告人于2013年5月14日经忻州市政府批准,在山西省工商局登记设立,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X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下称XX投资公司)控股占比51%。

2013年8月23日,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控告人开始煤矿的矿井基建建设,其施工工程由XXXXX建筑有限公司承包。

被控告人魏XX系控告人的员工,其于2012年7月1日经由山西XX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调入控告人处工作,原属XXXX煤矿矿长,薪资由XXX县财政列支。

被控告人在控告人矿井基建项目中的职权如下:1.物资采购;2. 在监理、总工程师确认工程量、工程造价后,对工程量、工程造价进行复审复核。

在矿井基建工程施工期间,被控告人作为控告人的员工,利用工作便利,滥用职权,非法收受XXXX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的财物高达800万元,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控告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680892.72元,间接经济损失97147492元,合计预计经济损失高达146828384.72元。

第一部分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据此,被控告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理由如下:一、被控告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被控告人作为控告人的员工,其职权为对物资的采购以及在监理、总工程师确认工程量、工程造价后对工程量、工程造价的复审、复核两项,被控告人在明知其行为超越以上职权权限的情况下,仍滥用职权,对控告人造成重大损失,属于主观故意。

二、被控告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对控告人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被控告人在参与控告人项目施工建设期间,收受建筑公司的财物,利用工作便利,滥用职权,多次对建筑公司提交的不合格的工程量予以签字确认,被控告人唆使控告人的财务人员对未经结算的工程量予以挂账处理,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与建筑公司方召开工程结算的会议,枉顾事实向控告人发出《建筑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隐瞒建筑公司违规开工的事实,为建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害。

如上所述,控告人授予被控告人的职权为对物资的采购以及对工程量、工程造价的复审、复核两项,控告人并未授权被控告人对工程造价对外签字确认,被控告人却超越了职权权限对工程造价予以签字确认,该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

在建筑公司与控告人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定额价计算(见证据一),在此前提下,被控告人未按照定额价计算工程造价,擅自以超出市场价格的标准对建筑公司的工程造价予以确认,这显然是滥用职权的行为。

(一)被控告人在控告人没有提供工程造价的前提下,滥用职权,枉顾事实对工程造价予以签字确认,给控告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680892.72元,间接经济损失97147492元,合计预计经济损失高达146828384.72元。

鉴于煤矿矿井基建建设项目工程至今仍未竣工,且建筑公司不愿配合控告人对目前工程情况进行验收。

控告人通过专业团队对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并由造价师对目前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造价统计。

经过核查验收,发现工程存在大量问题,其中变更、隐蔽的工程量签证不规范,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而且很多工程的工程量重复,存在重复签证计量等问题。

这些问题对控告人煤矿的验收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更重要的是,被控告人的职权是物资采购以及对呈报的工程造价进行复审复核,其复核是对经由监理、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的矿井基建工程的工程量、工程造价进行重新审核。

然而被控告人超越职权权限,滥用职权,擅自作出工程造价的呈批件,独自签字并将没有经过正规程序作出的关于工程造价的呈批件之类内部文件的原件私自提供给建筑公司,使得《呈批件》成为建筑公司主张债务的依据(见证据二)。

经专业造价师的统计,控告人的工程总造价约为40484700万元(证据三),控告人已实际付款90165592.72元。

建筑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向控告人提起诉讼(见证据四),并以《呈批件》作为证据向控告人诉求主张高达74197492元的工程款及22950000元的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在建筑公司操作不规范、偷工减料、随意扩大工程量等情况下,被控告人滥用职权,对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呈批件》予以签字确认,并私自提供给建筑公司,为建筑公司谋取巨额的不法利益,严重损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被控告人唆使控告人的财务人员对未经结算的工程量予以挂账处理,并擅自与对方进行对账确认。

在控告人与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建筑公司方出示了由控告人财务签字的《工程进度款对账情况调节表》(见证据五)。

该对账单显示,2015年2月5日,被控告人唆使控告人的财务人员在未经工程结算的前提下对建筑公司的108155655.61元的债务予以确认。

更重要的是,被控告人的上述行为并未经控告人授权的。

如前文所述,专业造价师统计控告人的实际工程总造价约为40484700万元,而控告人实际付款90165592.72元,控告人的实际付款金额已远远超过了工程总造价。

此外,工程款的挂账对账不只是财务上的数字核对,还包括对工程的实际检验,需要经过专业的工程技术部门进行确认之后才能对工程款予以确认。

然而被控告人规避了上述必须经过的审批程序,滥用职权,直接让财务人员对工程款进行数额上的确认,使建筑公司攫取了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召开工程结算的会议,对《会议纪要》(见证据六)予以签字,对建筑公司的不正当利益予以承认,并私自将该会议纪要的原件提供給建筑公司。

在控告人与建筑公司的工程诉讼案件中,建筑公司提交了证据:《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记录了被控告人在2015年6月15日对建筑公司作出加快工程款结算的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该《会议纪要》只有被控告人的签字,而没有其他参会人员的签字,而且在控告人的档案室也没有该《会议纪要》的存档。

更重要的是,被控告人擅自对工程款的结算予以承认已超出了其职权权限,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该文件是被控告人滥用职权,在接受建筑公司的贿赂后,枉顾控告人付款的金额已远远超过工程造价的事实,为了给建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私自伪造出来的。

(四)枉顾事实向控告人发出《中矿万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见证据七),隐瞒建筑公司违规开工的事实,给控告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被控告人曾就工程向控告人作了《中矿万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

在该说明中,被控告人隐瞒了建筑公司违规开工的事实,并在报告中作了如下相悖事实的描述:“中矿万通公司进驻煤矿后,在没有单项工程施工图和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大量工作内容(见结算工程表),使矿井首采工作面具备了生产条件,大部分工程项目经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实地验收合格”,企图催促控告人向建筑公司支付莫须有的工程款。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给控告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680892.72,间接经济损失97147492元,合计预计经济损失高达146828384.72元。

三、被控告人符合我国《刑法》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关于主体的规定:控告人属于国家出资企业,被控告人属控告人的员工,负责管理、经营控告人的财产,却在经济往来中利用工作便利,滥用职权,对国家出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控告人系国家出资企业(见证据八、证据九)。

控告人的股东之一为国有独资企业XX国企,控股占比51%。

被控告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在控告人与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负责物资采购与工程的复审、复核,但其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范围,为建筑公司向控告人谋取不当利益,造成了控告人的巨大经济损失。

被控告人具备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资格。

四、被控人侵犯的客体:被控告人的不法行为损害了国有出资企业的利益,使得国有出资企业的正常经营遭到破坏,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让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蒙受巨大损失。

被控告人与建筑公司之间的违法交易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中所固有的价值规律,破坏了国有出资企业的管理秩序以及社会经济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的职权为物资采购以及在矿井基建工程的工程量、工程造价经由监理、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进行重新审核,并作呈报。

但被控告人却徇私舞弊,超越职权,处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给控告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被控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故请求公安机关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第二部分涉嫌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据此,被控告人已涉嫌受贿罪,理由如下:一、被控告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利用工作便利,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的不正当利益。

被控告人作为控告人的员工,对控告人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其在明知其收受的财物是其为建筑公司谋取不法利益的非法报酬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收受财物,并为建筑公司谋取不法利益。

即被控告人明知其所收受的财物与其工作便利之间的对价关系,仍然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直接故意。

二、根据前文关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的描述,被控告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建筑公司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为建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控告人的合法利益。

被控告人在参与控告人项目施工建设期间,收受建筑公司的财物,利用工作便利,多次越权对工程的工程造价予以签字确认,唆使控告人的财务人员对未经结算的工程量予以挂账处理,未经控告人许可私自与建筑公司方召开工程结算的会议,枉顾事实向控告人作出文件《中矿万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隐瞒建筑公司违规开工的事实,为建筑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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