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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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这种背景下,知识产权联盟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关注的话题。

那么,何为知识产权联盟?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知识产权联盟是什么?知识产权联盟是由多个企业、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为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而建立的组织。

通过共同的宗旨、目标和行动,知识产权联盟的成员们可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优化,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二、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的意义1. 集中力量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最重要的财富,也是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

由于知识产权涉及面广,保护难度大,加入知识产权联盟可以集合多方的力量,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2. 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通过知识产权联盟,成员企业可以分享彼此的技术和经验,实现知识产权的联合利用,避免重复研发和投入,提高效率和成果质量。

3.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加入知识产权联盟,企业之间可以进行更紧密的合作和交流,分享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和其他知识产权信息,通过交流与学习,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竞争力。

三、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1.明确联盟目的和范围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前,需要明确联盟的目的和范围,确定联盟的宗旨、核心价值和目标。

可以通过成立创办委员会,制定并发布联盟章程,确立联盟的宗旨和规范管理。

2.确定联盟成员和运作机制联盟成员的选择是关键。

应该选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资源丰富、愿意参与合作的企业或组织。

在选会员时,也可以考虑企业的行业差异、企业规模、企业背景等。

在运作方面,应根据联盟会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运作机制。

比如可以建立联盟会员授权机制、技术合同标准化等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3.实施联盟项目知识产权联盟不能仅停留在理念和宣传上,需要有具体项目实施。

比如可以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标准化制定等活动,实现知识产权联盟的目标和宗旨。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优质文档]

知识产权联盟章程[优质文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本联盟性质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面向郑州市知识产权产业领域内所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放的非盈利性团体。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信息平台,增强成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提升成员的知识产权能力;建立企业保护自律机制,防止联盟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纠纷;建立成员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引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五条、本联盟接受郑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联盟任务与工作内容第六条、本联盟任务是在联盟成员之间搭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国外公知公用专利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将已经被外国授权,但并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国外有效高端发明专利,以及其他国内外先进的公知公用专利技术或项目免费引进郑州市,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郑州市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点产业的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为联盟成员科研投入、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进出口贸易以及涉外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提供预警和预测。

第七条、联盟主要工作内容:(一)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国外公知公用专利技术进行项目分析,为企业引进优秀技术项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帮助企业提高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三)集合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建立专利库、专利产品库、专利人才库和专利需求库并持续更新,为企业提供行业专利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四)对企业需求的项目进行分析、指导和推荐;(五)加强联盟成员的信息沟通,提供交流与讨论平台,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六)促进联盟内部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专利技术许可、转让。

(七)协调联盟成员间知识产权纠纷,促进企业互相尊重知识产权。

专利保护对企业战略合作与联盟的影响与推动

专利保护对企业战略合作与联盟的影响与推动

专利保护对企业战略合作与联盟的影响与推动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往往会寻求战略合作与联盟。

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加速,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专利保护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企业战略合作与联盟产生积极的影响与推动。

本文将重点探讨专利保护在企业战略合作与联盟中的作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专利保护对企业战略合作的影响在商业领域中,战略合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战略合作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而专利保护则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从而在战略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专利保护可以提高企业在战略合作中的议价能力。

通过获得专利保护,企业可以拥有独特的技术或产品,从而在合作伙伴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这使得企业在合作谈判中能够获得更优惠的条件和更大的资源支持。

其次,专利保护可以增强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

拥有专利保护的企业往往被认为具有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这为企业在战略合作中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和认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合作伙伴更愿意与专利保护强大的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分享资源与市场。

最后,专利保护可以促进企业在战略合作中进行技术创新与知识共享。

专利保护有效地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合作中共享技术和知识,实现互利共赢。

通过与合作伙伴的技术合作,企业可以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专利保护对企业联盟的推动除了战略合作,企业之间还常常会形成联盟关系。

联盟关系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应对挑战,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利益共赢。

在联盟建立的过程中,专利保护对于推动联盟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专利保护可以增加联盟的吸引力和稳定性。

在联盟筹备阶段,企业通常会选择与专利保护强大的企业合作,以减少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拥有专利保护的企业可以向潜在的联盟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从而提高合作伙伴加入联盟的意愿,增加联盟的吸引力。

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的管理事务。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与解释权归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所有。

二、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及其权利义务(一)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遵守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维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声誉和权益。

(二)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按章程规定交纳会费。

(三)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参与知识产权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知识产权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

(四)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术研讨、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

(五)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义务保护知识产权联盟的利益,不得损害知识产权联盟的声誉。

(六)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应当及时向知识产权联盟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配合知识产权联盟进行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向知识产权联盟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有权监督知识产权联盟的工作。

(八)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有权根据章程规定申请退出知识产权联盟,并有权根据章程规定提出对知识产权联盟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修改建议。

三、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一)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为知识产权联盟的决策机构,负责知识产权联盟的全面管理和运作。

(二)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三)理事会负责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战略、重要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

(四)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管理制度。

(五)知识产权联盟理事会是对知识产权联盟会员单位负责的机构,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联盟及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知识产权联盟的宣传与推广(一)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在国内外进行宣传推广,并扩大知识产权联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如网络平台、媒体报道、学术交流会议等。

(三)知识产权联盟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和壮大。

2024年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2024年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倾向于将资源互补、优势互补的伙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

战略联盟合作,即企业之间以一定的形式、范围和一定的期限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市场及资源,从而在市场上实现共赢。

因此,战略联盟合作协议成为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定义本协议是指,由协议双方建立的战略联盟合作关系所达成的协议。

双方在本协议下共同确定合作事项、工作方向、合作期限、合作目标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合作原则,合作事项的具体规定在后续的执行方案中细化。

合作方式我方和对方共同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实行各自有利,并可将优势互补的资源、技术、渠道、品牌等有机结合,形成合作共赢。

合作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种:1.信息共享双方在业务拓展、市场分析、数据交换等方面进行信息共享,以便更好的利用对方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2.交叉销售双方根据各自的产品和服务优势,在彼此的核心领域内开展交叉销售,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覆盖范围。

3.资源整合双方可在品牌、渠道、人员、技术等资源方面进行积极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4.共同研发双方可以在研发等方面互相补充,推进共同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权利义务我方权利义务1.遵守本协议的规定,积极配合和推进双方的合作事项的执行情况。

2.按照合同执行的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约定的合作任务。

3.对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4.尊重对方知识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对方知识产权。

对方权利义务1.遵守本协议的规定,积极配合和推进双方的合作事项的执行情况。

2.按照合同执行的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约定的合作任务。

3.负责最终的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的策划和落实,不断拓展合作双方的客户群。

4.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任何侵权行为都有权利追究责任。

合作期限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 5 年。

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继续履行本协议。

对景德镇陶瓷产业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思考

对景德镇陶瓷产业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思考

体 在市 场 竞争 中 的优 势地 位 。
产 权 自主创 新 , 进知 识 产 权 工 作 , 现 产 业 大 发 展 , 促 实
面对 这 一 客观 形 势 ,为加 快 景德 镇 陶 瓷产 业 知识 联盟 成 员形 成 有效 的行 为 约束 和 利 益保 护 ,服务 于 陶 提 高 陶瓷企 业 核心 竞 争力 ,景德 镇 陶瓷 产 业应 当尽 快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意 识 ,形 成 利 用 技 术 创 新 推 动 景 德 镇
引 言
知 识 产 权 是 经 济 实 力 和 科 技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体 现
联 盟 ” 以 下 简 称 联 盟 ) 建 立 这 一 联 盟 可 谓 是 现 阶 段 景 ( 。
德镇 陶瓷产 业 发展 的客观 要求 与 当 务之 需 ,基 于此认 识 , 者对 期望 建立 的联 盟 有 以下初 步 的设计 和探 讨 。 笔
协 商整 合 , 建立 一个 统 一 的 、 涵盖 全 市 区域 的行 业性 知 陶瓷 产业 发 展 的 良好 环 境 。
识 产 权 联 合 组 织—— “ 德 镇 陶 瓷产 业 知识 产 权 战 略 景 联 盟 的运 行 , 当体 现 江西 经 济发 展 的战 略 目标 . 应
符 合 景 德 镇 陶 瓷 产 业 政 策 ,满 足 景 德 镇 陶 瓷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 利 于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和 自主 知 识 产 权 , 利 于 引 有 有 瓷 产 业 的技 术 创 新 链 ,有 利 于 促 进 景 德 镇 陶 瓷 产 业 的 发 展 。 鉴 于 目前 我 国 根 据 受 保 护 的 知 识 产 权 客 体 的 不
景德镇 陶瓷产 业整 体 的健 康发 展 。 当前 , 国家 高度 重视 体 , 有 独 立 的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资 格 。 具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如何建立知识产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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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联盟是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共享,推动创新发展而建立的组织。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详细的指南,帮助相关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目录]:
1.知识产权联盟的背景和目的
1.1背景介绍
1.2 目的和意义
2.知识产权联盟的组织结构
2.1联盟理事会
2.2 秘书处
2.3特定工作组/委员会
3.知识产权联盟的成员招募与管理
3.1 成员资格要求
3.2 招募程序
3.3 成员管理与退出机制
4.知识产权联盟的运作与管理
4.1决策机制
4.2 工作计划与目标设定
4.3 任务分工与协作机制
5.知识产权联盟的活动与合作
5.1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活动
5.2知识产权研究与战略合作
5.3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合作
6.知识产权联盟的运营费用和财务管理6.1 运营费用的来源和使用
6.2 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
7.知识产权联盟的法律规范与合规要求7.1 法律法规概述
7.2 合规要求和风险管理
8.知识产权联盟的评估与监督
8.1 绩效评估机制
8.2 监督和考核制度
9.知识产权联盟的变更和解散
9.1 变更程序和决策机制
9.2 解散程序和决策机制
1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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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支撑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继续深化产业专利协同运用,需要加快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为指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定义和工作原则(一)定义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而自愿结盟形成的联合体,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型产业协同发展组织。

(二)工作原则坚持市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创新资源的配置力,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励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业群体等开展产业专利协同运用。

加强资源整合。

利用联盟化手段整合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凝聚全产业链创新力量,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

依托知识产权资源,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政策资源等,提升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创新服务内容。

联盟内坚持互利互助,丰富服务内容,为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依托联盟内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开放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主要任务(一)加强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1.建立订单式知识产权研发体系。

在产业关键领域,推动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产业上下游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创新前端充分对接、过程紧密结合、后续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运营为目的,推动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核心知识产权研发体系,积极构建专利组合。

2.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核心技术和产品联合进行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知识产权布局,全面覆盖和有效保护产业创新成果和成员单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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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篇一: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知识产权战略分析[摘要]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我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一、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认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因此,近年来在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被各国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演化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

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

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

此外,俄罗斯、韩国和印度等国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

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

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在国际上,长久以来商业方法专利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产物”而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但随着世界商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传统观念正受到挑战。

商业方法是否具有“获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同生物基因专利一并成为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

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提出了保护的构想。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强化专有性。

比如,驰名商标现在已经脱离了商品或服务而作为一个专有种类被列入保护范畴。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颁发的基因专利,不仅有完整的生化、生物学、遗传学方面功能证据的新基因,而且还包括功能尚不明确的DNA序列。

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为了鼓励创新,增加知识产权的贮备量,许多国家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受理时间来提高审批效率。

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成立200年以来,共授予了600多万件专利,其中第一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00年,第二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50年,第三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25年,而第四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2年半。

目前,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每周大约授予3500件专利和2000件商标,由此可见,美国审批专利的的时间逐渐缩短。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之—,其存续是有法定期限的。

对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仅在不同家或为同地区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而且就是在同一个国家或同—个地区的小问时间也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

依据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规定,凡儿参加同际公约的同家或地区其本国或本地区为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间可以超过而不能少于国际公约年限。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已基本都达到了国际公约的年限,而且还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地位的空前提升,世界各网均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一方山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逐步增氏。

如美国在1990年到1994年间知识产权诉讼中所涉及的损害赔偿总额初步估计达到9200万美元,侵权赔偿呈观高额化趋势。

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就专章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

将技术标准与专利捆绑在一起构成技术壁垒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技术标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定活动,从过去卜要解决产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换问题,已经更多地成为—个行业必须遵守的规则,甚至成为—个同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壁垒,成为非关税壁垒一一技术壁垒垒的主要形式。

技术壁垒因其合理和复杂而更具有隐蔽性,不容易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所以,已成为各国广泛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武器之一。

而技术壁垒最为有效的表现形式就是标准壁垒和标准垄断了。

标准的实质和核心就是技术体系中对应于技术的知识产权。

目前,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使知识产权利标准有机结合,使二者之间形成互相支持的关系,是企业谋取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之一。

将专利转化和提升为技术标准,使专利标准化是跨国公司强化技术保扩和控制能力的一个重要于段。

如果说一项专利影响的只是一个企业,那么一个技术标准影响的则是整个主业。

在传统的人规模工业化生产中,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

在知识经济时代,则往往是标准先行,这在高技术产业领域表现尤为明显。

二、开放条件下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跨国公司人量进入我国市场,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压力迅速上升凭借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的巨大优势,通过全球资源最优化配置,跨国公司在知识特别足技术领域始终占据世界领先地位。

跨国公司山于其规模人、投入多,其所生产和获得的专利等知以产权数量的绝对值是其他类型企业难以企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有力武器。

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发达国家跨同公司占总收入的98%。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日益融入国际市场,中国越来越成为跨国公司角逐的战场,相应的,跨国公司也越来越多地将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带到中国。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中国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

跨国公司为了长期有效地控制中国市场,普遍开始利用知识产权作为开拓和垄断市场的重要手段。

跨国公司普遍将专利申请与对外直接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东道国采取“专利先行”策略,申请专利后再进行投资,以专利权作为保护技术和开拓市场的工具。

例如,美国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就开始在中国人规模行针对性地进行专利申请,然后才开始对中国进行投资。

到1997年杜邦累计在我国设立了9家分支机构,其中一半以上是1996年后才设立的。

1999年以来,一些国际大公司纷纷加快在中国大陆进行专利布局的进程,如韩国的三星、LG、日本松下、日立、东芦,美国IBM、摩托罗拉等,还有西门子、菲利浦、诺甚亚等一些欧洲公司。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

1998年国外在华获得专利授权达到7141件,2003年就上升到32638件,6年增K了倍。

而国内同期获得的专利授权数则从61378件1:川·到“9588件,只增长了倍。

进一步分析国内外获得的专利授权结构,可以更清楚地发现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压力。

从对技术创新要求最高的发明专利来看,国外企业主要是跨国公司在我国获得的授权一直大大超过国内企业。

1998年,同外在我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为3078件,而国内仪为1655件,只相当于前者的一半。

到2003年,国外获得的发明授权为25750件,而国内为11404件,还不到前者的一半。

这更明显地反映出国内企业在关键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与跨国公司的巨大差距。

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优势现象相当突出,不利于国内企业白主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滥用,是相对于知识广权的正当行使而言的,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导致对该权利的不正当利用,从而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所具有的重要的经济意义,使它容易被权利人不正当地加以利用,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

例如,在知识产权行使的过程中,权利人往往利用许可方式,扩张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或者说,权利人往往利用许可合同的规定,限制被授权人可以正当从事的行为。

由于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产权,因此在现代社会,无论是知识产权被滥用的可能性还是被滥用后造成的后果,都会大大增加。

从实际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情形在我国是屡见不鲜的。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主要表现为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以各种形式结成战略联盟、缔结国际卡特尔协议或者实施其他形式的共谋,利用在我国市场上取得的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上不正当地实施企业购并等。

我国建立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目的是要鼓励和促进国内技术创新,而知识产权滥用的后果则会使这一目的落空,反而会因损害市场自由公平的竞争并阻碍我国的技术创新。

因此,对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必须加以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争端和诉讼明显增加,国内企业受到较大冲击随着国际竞争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不再只是企业的一种专有权利和一个法律问题,更成为一种市场策略和竞争手段。

知识产权诉讼就是大量优势企业习惯运用的一种竞争策略。

跨国公司发起知识产权诉讼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限制中国企业向中高端产品发展,保卫自己原有的市场:三是为了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企业品牌的美誉度和可信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频频遭遇知识产权诉讼,不仅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从打火机到剃须刀,从彩电到DVD,从电信设备到数码相机,从摩托车到汽车,对我国一些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威胁。

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

至今影响最大的案例是“DVD 专利联合许可”系列纠纷。

2002年,6C 联盟起诉国内DVD厂商侵权。

我国DVD 厂商为此支付日、美、欧企业结盟的6C、3C等30多亿元人民币,此后还要继续支付数百亿元人民币。

在国际市场上,外国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也在不断对我国出口企业和产品发起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和诉讼,给我国的出口造成巨大困难和损失。

作为知识产权大国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倾向于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国内贸易,对外国企业加以不正当的限制。

2001年9月,欧盟开始针对温州打火机启动“程序,规定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要设置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装置。

而儿童锁的专利就是欧洲的专利,中国打火机要进入欧洲就必须装这种锁,就必须使用他的专利,必然导致成本增加,否则就只能退出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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