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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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杜撰:如在处罚栏内填写: 对涉嫌染疫的XX㎏猪肉的销毁 ; 又如对具有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 ; 隔离观察XX日和补注强制免疫所有疫苗 ; 改正经营染疫猪肉的行为等。 二是遗漏:对变造检疫证明的 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第
八条第(七)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罚种类”:收缴检疫证明; 如:承运人往往进行处罚后,没有没收已收取的车费(违 法所得)
关于事实(案由)定性
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条款的,应就主要行为 和取处罚重的作出处罚,但应在调结论和处理意 见中表述;如XX伪造检疫证明案,其中自然包括 有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 品。
如查出多个违法行为可另案处理。如XX县办理的 一个案件:开办养殖场未办理审批手续从外省引 进种用动物案;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引进种用动 物和开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分 别立案也可合并处罚。
关于事实(案由)定性
引用法条错误。如某县办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 XX于X月X日从某镇XX处以每公斤XX元的价格购得 XXX公斤牛肉未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XX县动监 所认为,当事人贮藏动物产品未附检疫证明的行 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 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 定,对XX作出罚款XX元的处罚决定。(1)当事 人的行为是经营行为还是贮藏行为,前后认定和 提取的证明材料不一致 ;(2)如果定性为:XX 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不应按《动物防 疫法》第25条第三项处理,应按第43条第一款定 性。
关于事实认定
数量上的认定:如XX县一个案件:有一猪贩在某村收
购了2头病死猪,并在一僻静路边开膛去脏 :但《询问笔 录》先说买3头猪花了500元,第三页称有2头健康猪400 元,但2头所谓“健康猪”,有一头在收的时候放的血, 另一头拉拢时死亡,2头死猪究竟多少钱未调查清楚。案 件处理意见直接认定当事人收购3头死猪,事实认定不清。
被处罚主体的认定
被处罚主体应是当事人:即直接责任人 (可是自然人自己也可是法人或其他组 织)。如某区办理的一个案件:《立案审 批表》当事人拦;单位和个人同时填写,当 事人究竟是谁认定不清。《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 人为XX店,而《查封(扣押)通知书》等 执法文书认定当事人为XX个人;同时也没 查清 XX店是否独立核算,能否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关于事实(案由)定性
最初立案的案由与最后定案的案由可不一 致,但所证明事实必须清楚;
定性应当准确:屠宰、经营、运输、生产、 加工、贮藏和染疫、疑似染疫、病死、死 因不明不应在一个案由中出现;
如常见的错误有:(1)经营、运输疑似染 疫动物产品;(2)屠宰病死、死因不明生 猪案;(3)伪造检疫证明经营依法应当检 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
确定当事人经营染疫、疑似染疫、病死动 物、动物产品时,而多数案件在证据材料 中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所经营的动物、动 物产品染什么疫或是什么病而死亡的
关于涉嫌的使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后不再用。
关于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主体的遗漏
当事人违法经营动物或动物产品时,如存 在多个环节时,大多遗漏了对其他违法行 为人的处罚;如对承运、贮藏、屠宰、加 工者的处罚
关于罚缴分离
《行政处罚法》第46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 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详见《行政处罚 法》行政处罚的执行章节。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特殊性,我个人不反对灵 活撑握,但不能在处罚决定书上体现。如某区 (县)办理的案件在文书上注明在XX单位缴纳罚 款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注意事项
市动监所 黄勇
关于时间问题
程序时间顺序:
调查时间与立案时间:现场检查可在立案时间前 或后,但深入调查时间应在立案后。
注意重叠时间:如现场检查时间与其他时间重叠 全案过程时间:略(请大家一定注意立案至结案
全过程的顺序时间,包括送达回证时间)
关于条文引用
注意新旧法的区分;新法颁布实施后旧法自动作 废
关于条文引用
《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加强动物 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动防部发〔2009〕6 号)不能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三)的慎用问 题:未经检疫,向“无规区”输入动物、动物产 品的。 (1)、未经检疫违反和处罚的条款很多, 如25条、43条等,但应具根据具体事件定性; (2)、无规区必须经农业部验收合格并公布
2、还可在行政机关为民服务上体现,一是当事人 请求,二是当事人自己不能办理;但不能作预定 格试的文书,否则有诱导之嫌。
关于行政强制措施
1、《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的二项的规定“发生一类 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 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 措施,迅速扑灭疫病”。故对染疫动物的捕杀、销毁主体 应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货值上的认定:对涉及货值金额的计算,一定要准确,
不能用大概等不确定的词语表述。如某县执法人员例行监 督检查时发现仔猪经营户从XX县用汽车运输41头仔猪到其 经营的仔猪隔离场待售当事人不能提供新购进41头仔猪检 疫合格证明及动物免疫证明,41头仔猪市场价值8000余
元 。怎样计算出最后的罚款数额?
关于事实的认定
引用法条时应原文引用,不得使用白话(即应用法言法语) 关于《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的适用;对市
内区县之间调运动物与从市外调入动物不能等同;如某县 对在市内另一县调入动物未附检疫证明的行为 引用《重 庆市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 41头生猪隔离观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 区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9〕101号)不应当作为违 反法条的规定;
法条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动物防疫法:章、节、条、款、项;常用:条、
款、项,使用中注意款、项的掌握;款不编序号, 分断落表述,项用序号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如:第二十五条只有一款 ,一般说第一款第几项 (共1-6项),第八十二条共两款,第一款没有项, 第二款有(三)项
关于条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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