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处理的启示
学习《警示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学习《警示案例通报》心得体会我所本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委书记魏民洲有关反腐倡廉精神,本次会议让我感触颇深,5个警示案例更让我让我感慨颇多,受益匪浅。
让我深刻认识到无论在什么职位,我们对待腐败问题都不能抱有一丝侥幸的心理。
首先,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作为一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执法人员,我们肩负着保障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重要使命。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与服务对象、监管对象打交道,不可避免的会有人给我们一些小恩小惠,可能是包烟、可能是金钱、可能是顿饭。
我们不能因为觉得这些东西涉及金额较小就坦然接受,通报案例中竺海潮案件也是从小恩小惠开始,千里地方毁于蚁穴,因此“反腐倡廉”这四个字更应该牢牢地印刻在我们的心中。
周所长经常在各类会议上提起“六项禁令”,就是为了提醒我们每一位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时不能有丝毫的贪念,一个小小的错误思想可能就是造成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
我们在认清自己岗位的重要性,无论身处何职,都要将“反腐倡廉”牢记在心。
其次,要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兴趣爱好。
通报案例中刘洁案件当事人刘洁就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干部,现今年轻一代正慢慢地在社会各个领域担任重要的职位,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有些人经不起考验,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铤而走险,最终对社会、对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因此,对于我们年轻一代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杜绝各种不良嗜好,比如赌博、酗酒、过度夜生活、过度的奢侈品消费等等,而要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
要将对自我的管理监督,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注重自己“生活圈”、“社交圈”。
最后,要保持良好心态,摆正工作和学习态度。
要时刻把思想学习、文化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放在首位,不能让学习成为“走过场”、应付差事,真真的让各类知识“内熟于心,外露于行”。
要时刻认识到自己的职位是人民给予的,我们最大的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不能让“为人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大话,而是要真心实意的为人民办实事,积极主动的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
兽医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
宠物市场的繁荣也带动了宠物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宠物诊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法律法规,非法经营,严重扰乱了宠物医疗市场的秩序。
本案将围绕某宠物诊所非法经营事件展开。
二、案件经过1. 案件发现2021年6月,某市宠物行业协会在开展行业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名为“宠物之家”的宠物诊所存在以下问题:(1)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兽医师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2)诊所内未设置消毒设施,存在交叉感染风险;(3)诊所内动物诊疗设备简陋,无法满足动物诊疗需求。
2. 调查取证接到行业协会的举报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宠物诊所确实存在非法经营行为。
具体如下:(1)诊所负责人李某,未取得《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诊所内未设置消毒设施,动物诊疗环境不达标;(3)诊所内动物诊疗设备简陋,无法满足动物诊疗需求。
3.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宠物之家”宠物诊所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宠物之家”宠物诊所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2)没收诊所内所有非法诊疗设备;(3)对诊所负责人李某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4)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追究李某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宠物之家”宠物诊所的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兽医师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擅自开展动物诊疗活动;(2)未设置消毒设施,动物诊疗环境不达标,存在交叉感染风险;(3)动物诊疗设备简陋,无法满足动物诊疗需求。
2. 法律依据本案中,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宠物之家”宠物诊所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擅自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兽医法律案件实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兽医行业的快速发展,兽医法律案件也日益增多。
这些案件不仅涉及兽医行业的正常运营,还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动物福利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本分享会将围绕几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兽医法律案件,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兽医活动案案例简介:某兽医在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开设宠物诊所,为宠物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
经群众举报,当地兽医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了查处。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取得兽医资格证书。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兽医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启示:兽医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再从事兽医活动,以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非法经营动物诊疗活动案案例简介:某个体工商户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经群众举报,当地兽医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了查处。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启示: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擅自屠宰动物案案例简介:某养殖户未经批准,擅自屠宰自家饲养的生猪,并将猪肉销售给他人。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违法违规案例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违法违规案例一、病猪混进市场的“惊险之旅”话说有个小商贩老张,他呀,想多赚点钱,就动了歪脑筋。
老张在农村收购生猪的时候,明知有几头猪看着病恹恹的,像是感染了啥病菌,可他还是把这些病猪和健康猪混在一起,打算运到城里的农贸市场去卖。
按照规定,每头猪都得经过严格的检疫,合格了才能进入市场流通。
但是老张觉得检疫又花钱又麻烦,就想偷偷绕过这个环节。
他趁着天还没亮,开着小货车就往城里赶。
可他没想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早就得到了线报,在进城的必经之路设了关卡检查。
工作人员一检查,发现这些猪有些不对劲,很多猪都有发热、咳嗽的症状。
这老张呢,还想狡辩,说这些猪可能是路上着凉了,没啥大毛病。
工作人员可不吃他这一套,直接把这批猪都扣押了,然后送去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
结果一出来,这些病猪感染了一种会传染给人的病菌。
老张这可就犯了大错啦,他这种逃避检疫、企图将病猪流入市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规定,还可能会给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老张被罚款不说,还得承担这批病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二、走私“问题牛肉”的闹剧。
有一伙不法分子,他们觉得国外有些牛肉价格低,要是能偷偷运进来,肯定能大赚一笔。
这伙人就打起了走私牛肉的主意。
他们通过一些非法渠道,从国外弄来一批牛肉,这些牛肉可没有经过咱们国家正规的检疫程序。
要知道,不同国家的动物疫病情况不一样,咱们国家的检疫标准是为了防止国外的疫病传入,保障国内的畜牧业安全和老百姓的健康。
这伙走私分子把牛肉藏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像在大货车的暗格里,或者伪装成其他货物的包装。
可是呢,海关和动物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那可是火眼金睛。
在一次联合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辆大货车的货物清单有点可疑,经过仔细搜查,就把这批走私牛肉给找出来了。
这些牛肉的来源不明,也不知道有没有携带疯牛病之类的可怕疫病。
这伙走私分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进出口相关法规,他们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走私的牛肉也全部被销毁,防止这些“问题牛肉”流入市场。
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 1 1 建 立案件 报 送 制 度 为全 面 掌 握各 地 办案 . . 情况 , 自治 区动 物卫 生 监督 所 将 建 立健 全 全 区动物 卫 生监 督案 件报 送 制度 , 级 动 物卫 生 监 督 机 构层 各 层 上报 本地 案件查 处情 况 。 2 12 建立 案件检 查制 度 . . 为及 时了解 办案情 况 , 总结办 案经验 , 找存在 问题 , 查 各级 动物卫 生监督 所
98
J u n lo i lS in e a trn r d cne o r a fAn ma c e c nd Ve ei a y Me i i
部 分执 法人员对 执 法办案 工作 的重要 性认识 不
足, 对动 物防疫 法赋 予 的动 物卫 生 监 督机 构 的法 定 职 能不 了解 , 案不 办 , 不 依 法 办案 , 致 一 些地 有 或 导
有 的案卷无 目录 、 码 , 面填 写 欠 完 整 , 内 页 卷 卷 材料排 列 次序不 规范 , 纸张 大小规 格不 统一 , 少数卷
用法 律法 规错误 。
[ 稿 日期 ] 2 1 -22 收 00 1-9
评标 准及 方法 、 考评 结果 的运用 等 。
2 2 规 范执 法办案 行为 , . 保证 办案质 量
各级 动物卫 生监 督所要 进 一步健 全完 善案卷 评
查 的各项制 度 , 建立起 完备 的配 套保 障体 系 , 切实 改
内出现 圆珠 笔 字 迹 , 符 合 归 档 要 求 , 的未 一 案 不 有
一
方 的违法行 为得 不 到及 时查 处 ; 的 动物 卫 生 监督 有
机 构不 明了本机 构 的法 定 职 能 , 把其 他 相 关 部 门 的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几点体会

意 义 , 必将 促进 动物 防疫 体制 创新 、 制创新 和 管理 必 须在熟悉专 业法规 的基础上 , 悉行政执法 的程序和 也 机 熟
确保执法行为 的主体合法 、 程序合 法。 创 新 , 动物 卫 生监 督执法 工作 步入 法制 化 、 使 规范化 轨 规 定,
道 。 以笔 者 十 多年 从事 动 物 卫生 监 督执 法 的 实践 来 但
增 收 , 护 广 大 人 民群 众健 康 安全 , 护 公 共 卫 生 安 法 。 受 目前 大多数动物 卫生执法人 员是 由兽 医技术人 保 维 但
全 , 进 经济 发 展 和 构建 和 谐社 会 都 具有 十 分重 大 的 员“ 行 ” 促 转 而来 等 因素 的制约 , 要完 成动物 卫生 执法 , 就
消 费者 和经 营 者 的情 , 知识 : 懂 懂动 物卫 生监 督执 法 的 关法 规 的过 程 , 成服 务 群众 、 变 服务 畜牧 业 发 展 , 而 进 相 关专 业知 识 , 并力 争做 到“ 三懂 ” 的和 谐统 一 。 拉近 与 人 民群 众和 管 理相 对 人 感情 的过 程 。 而 让 更 从 首 先 , 懂法 。 要 就是 要 熟 悉《 物 防疫 法 》 动物 检 多 的人 了解 和 支持 动 物 卫生 监 督执 法工 作 , 而 提 高 动 《 从 疫 管 理办法 》 其相 关法 规 的 内容 , 及 对动 物饲 养 、 运输 、 整个 动 物 卫生 监 督执 法 行业 的 社会 认可 度 , 化 动物 优 屠 宰 及 动 物 产 品 的 经 营 等 各个 环 节 的法 律 规 定要 烂 卫生 监督 执法环 境 。 这是 法治精 神 的根本体 现 , 也是 执
律法 规 。 如 , 运 输 工 具进 行 消毒 , 再 对 是对 动 物 及 其产 的损 失 , 降低对 畜牧 业 发展 和 人 民群 众 生命 财 产 安全 品运 输者 的基 本要 求 , 但在 实 际工作 中, 特别 是 一些 长 的威 胁 ; 要 熟练 掌 握 总结 提 炼技 能 。 三 实践 出真知 , 也 期进 行 生 猪 和活 禽 等 动物 贩 运 的个 体 经 营者 , 往都 催 生理 论 的更新 。 物及 其产 品 的来源 不 同, 往 动 动物 机体 不愿 或按 规定 进行 消毒 。 执法 过程 中, 在 就要 多用 一 些 的个体 特 征 不 同, 求执 法 人 员 不 能死 套 书本 知 识来 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篇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2015年第10 期(下半月)农民致富之友 nong min zhi fu zhi you 科研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中常见问题和案例评析宁美艳(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咸阳712000)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其是我国公共卫生执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执法质量的好坏将会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防控动物疫情发生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手段,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这项工作涵盖了动物和动物相关产品质量检测,动物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和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防控重大疫情的出现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1 认识不足,执法力度不强随着我国动物法规制度逐渐完善,法律执法体系逐渐成形,但是在一些基层地区,由于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执法技术不先进,执法队伍建设不稳定,有些地方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等,导致了执法人员对我国最近几年出台的法律法规掌握力度不足,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性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格等现象的发生。
对一些逃避检疫、贩卖病死猪肉的现象监管不到位,对一些应该移交的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不熟悉,导致一些重大案件草草了事,放纵了违法人员,使得违法现象不能有效遏制。
1.2 职能不全面,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职能认识从上级到下级都没有统一,各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名称不统一,导致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部门职能未完全体现出来。
此外,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投入力度较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中的相应执法设备严重落后,缺乏必要的执法设施。
执法技术手段不足,势必会导致执法的质量不高。
1.3 宣传力度不足,后续工作难以保障在社会中由于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宣传和教育程度不足,社会大众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缺乏必要的了解,社会大众很难积极参与其中,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当,在群众心中的地位不高,执法过程中存在妨碍执法的现象。
浅谈对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合法性的认识

1 9 99
符合 法律 规定 。步 骤合 法是 指动物 卫 生监 督机 构实施
行政 处 罚的过 程符 合法 律规 定 ,必须 环环 相扣 ,不可 被 引格式 :
脱节 ,并 要按 法定 的顺 序进 行 ,每个 步骤 前后 排列 有 序 ,不可 颠倒 。如先 表 明身份 ,后 实施监 督;先取证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行政 处 罚法 》 ( 以下简称 《 行 使权 力 。最 后 ,行政 执法 主体 必须 能 以自己的 名义作 政 处 罚法 》 )等 行 政处 罚法 律法 规对 实 施行 政处 罚 的 出具体 行政 行为 并承 担相 应 的执法 责任 。任 何作 为行 主 体 资格 、处 罚 内容和 处 罚程序 均 有 明确 的规定 ,动 政 执法 主体 的组 织 都必 须 同时具 备上 述 四项条件 ,缺
-
8
中国动物检 疫 2 1 0 2年第 2 9卷 第 9
果仍然 使 用第七 十六 条进 行 处罚 ,就属 于适 用法律 错 此 ,行 政处 罚程 序 既要保 障公 正 ,又要保 障和 提高
误 的情 况 了 。要 依法 正确 处理 案件 ,准 确判 定案件 的 政 效 率 ,执 法主 体 的行政 执法程 序 必须在 一定 的期 1 ' 6 性质是 前提 之 一 ,这 将直 接关 系到 动物 卫生 监督 行政 内进 行 ,否 则无法 保 障行政 处罚行 为 的公平 与效 率 。
处 罚案件 能否 得 以正确执 行 。动物 卫 生监督 执法 案件
《 物 防 疫 法 》 赋 予各 级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动
的定 性 必须根 据 当事人 违法 行为 的事 实 、情 节 和社会 物 、动物 产 品检疫和 防疫 监督 行政 执法 的职 责 。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案因分析
3 . 1 基层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严重违法渎职 , 工作作风漂浮。 3 . 2 依法行政和履行岗位意识不强, 工作责任性差。 3 . 3 个别执法人员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 职业道德 素质不过硬 , 金钱和物质利益使严肃的执法等同于 市场交易行为。 3 . 4 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客观性和严肃性 , 为不法 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畜牧兽医杂志
第 30 卷
第 3期
2011年
109
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 无标、 无证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场屠宰。截止 2010 年 11 月底, 共 检疫屠宰前后的 活猪及其胴 体 1 . 7万 头, 检出病害猪 34 头, 病害肉 2 552 kg, 无检疫合格 证白条鸡 730 只 , 牛肉 73 . 5 kg, 全部按规定进行了 无害化处理。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 , 确保了进场屠 宰的生猪检疫率达 100 % , 出证率达 100 % , 无害化 处理率 100 % , 为我县市民吃上 ∀ 放心肉 #把好了关 口。 2 . 4 狠抓市场肉品检疫 , 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从 2009 年以来, 我们要求上市的动物产品必须 实行强制索证、 索票制度 , 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 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重点对农贸市场、 超市生鲜 柜台、 冷库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其动物产品来 源、 供货渠道、 数量、 检疫证明 ( 验讫印章 ) 等相关资 料及检疫情况登记台帐。对疑似有害、 来源不明、 相 关证件不全的动物产品 ,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 理。就 2010 年 , 共行政处罚违法案件 53 起, 其中简 易程序处罚 35 起, 罚金 1 750 元; 一般程序处罚 18 起, 罚金 10 416 元。使我县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 良性循环 , 为我县上市管, 引导养殖场规范化建设 为促进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范化建设和无 公害生产 , 促进畜牧业生产安全健康 发展, 2008 年 以来 , 我们加大了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 , 同时建 议政府加大规模化畜牧场防疫、 检疫及畜粪、 污水处 理、 尸体 处理的 投入 力度, 鼓励无 公害 畜牧生 产。 2010 年 3 月份 , 我们对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 件进行了审查 , 要求养殖档案规范、 真实 , 各项制度 上墙 , 大门有车辆消毒池, 进养殖区有消毒室, 修建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坑 , 修建病畜禽隔离圈舍。经 过督查, 有 22个规模养殖场不符合 动物防疫条件 审查办法 的要求 , 责令限期整改 , 发放 责令改正 通知书 22 份。 2010 年 10 月底, 有 18 个规模场整 改到位, 并办理了 动物防疫合格证 , 对取得 动物 防疫合格证 的养殖场畜牧局将组织考核验收 , 对 验收合格的才能兑现政府补贴政策。 ( 上接第 107 页 ) 物不符的要依法处理, 不留后患。 4 . 5 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 杜绝漏洞, 完 善措施, 落实监督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 强 化联防联控, 及时协调解决好检疫监管问题。
参考文献 : [ 1] [ 2] [ 3] [ 4] [ 5] [ 6] [ 7] 李永强 , 袁菊梅 , 李耀宇 , 等 . 定边县农村动物 检疫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J]. 兽医导刊, 2008( 11): 8 49. 李玉霞 . 健全监管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J] . 猪业 经济 , 2009( 4) : 23 24. 郭艳萍 . 在新形势下动物检疫必须实施标准化 [ J] . 山 西农业 , 2008( 1) : 30 31. 马红芳 . 影响畜 产品安 全的因素 及其解 决措 施 . 中 国 动物保健 [ J]. 2009( 11): 94 95 . 周广 华 , 徐 琴 . 浅 谈 我国 畜 产 品质 量 安 全控 制 对 策 [ J]. 黑龙江畜牧兽医 , 2010( 1): 38. 张禹 , 李勋生 , 关明玉 , 等 . 动物 定点屠 宰厂 的监督 管 理 [ J]. 现代畜牧兽医 , 2008( 5): 26 27 . 陆昌华 , 王立方 , 胡肄 农 , 等 . 动 物及动 物产 品标识 与 可追溯体系的研究进展 [ J]. 江 苏农业学 报 , 2009 , 25 ( 1 ) : 197 202 . [ 8] [ 9] [ 10] 郭四保 陈立平 . 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规范养殖场动 物防 疫行为 [ J]. 中国畜禽种 业 , 2008( 11): 18 19. 周学新 . 团场规模饲养场动 物防疫 管理工 作存在 的问 题及对策 [ J]. 新疆农垦 科技 , 2010( 2) : 58 59 . 杜聚朝 , 王连群 . 从动物源 性食品 安全存 在的问 题谈 可追溯制度的建立 与完 善 [ J]. 中国 动物 检疫 , 2008 , 25( 1): 19 20 .
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和 6 月 21 日两次通报了以下三例案件。 案例一: 2010 年 3 月 17 日, 兰州市榆中县动物 卫生监督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来自临夏县运载仔猪 的车辆, 47头仔猪均未佩戴免疫标识, 持有的 出县 境动物检疫证明 上标明的仔猪数量 40 头与实际 运载数量不符。经查 , 临夏县派驻乡站动物检疫员 杜某在畜主免疫档案不清和证物不符的情况下出具 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 , 同时没有收回 动物产地 检疫证明 , 并将耳标交给贩运户金某某随身携带。 案例二: 2010 年 4 月 29 日,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 营乡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汪 ! !、 李 !对来源于山 东省的肉牛未查验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 , 未经检疫, 在证物不符的情况下出具 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 , 造成染疫动物调入新疆的严重后果。 案例三: 2010 年 5 月 5 日至 15 日, 临泽县蓼泉 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李某、 李 ! ! 先后给生猪贩运 经纪人转让空白 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 3 张, 造成 武威市凉州区染疫生猪外调的严重后果。
2 处理结果
2 . 1 处理依据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有关条款, 临夏州兽医局、 临泽县畜牧兽医局、 县动物卫生监督 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2 . 2 行政处分 对直接责任人杜某、 李 ! !、 汪 ! !给予记过处 分, 取消检疫员资格, 调离检疫执法队伍, 免去汪 ! !倪家营乡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 责任的乡兽医站站长唐某某给予警告处分, 蓼泉镇 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某给予警告处分 , 免去站长职务,
4 . 6 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 提高办案质量 , 认 真做好执法记录。严格动物检疫证明的订购、 发放、 使用程序 , 加强证、 章、 标识、 票据的管理, 严厉打击 倒卖、 伪造、 变造检疫 合格证明和检 疫标志以及生 产、 经营、 使用假冒耳标及倒卖耳标的违法行为。
畜牧兽医杂志
第 30 卷
第 3期
2011年
107
三起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处理的启示
马玉珍, 王树青
( 天祝藏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 甘肃 天祝 733200) [ 中图分类号 ] S851 . 32 [文献标识码 ] C [ 文章编号 ] 1004 6704( 2011) 03 0107 01
1 案例情况
[收稿日期 ] [作 者简介 ] [通讯作者 ] 2010 07 24 马玉珍 ( 1969 ), 女 , 甘肃 天祝人 , 大 专 , 兽医师 , 主要从事动物检疫工作。 王树青 , E m ai: l tzwq1967 @ 163. com 。
4 几点建议
4 . 1 认真贯彻执行 动物防疫法 等法律法规, 提 高认识 , 引以为戒 , 查找监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和差距 , 做到规范法依 , 严格执法。 4 . 2 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 人员培训和法律法规的 学习, 提高执法水平。 4 . 3 产地检疫要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和耳标佩戴情 况 , 规范屠宰检疫 , 做到临栏检疫、 全流程检疫和同 步检疫。 4 . 4 强化对养殖、 屠宰、 运输、 加工、 经营等各环节 监管, 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查证验物, 证 ( 下转第 109 页 )
取消检疫员资格 , 调离检疫执法队伍。责成杜某某、 唐某、 李 ! !、 汪 ! !、 李某、 李 !在全县畜牧系统干 部大会上做检讨。对临夏、 临泽两县动物卫生监督 所和案件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一票否决 , 年底 不评优评先 , 在全县通报批评, 责令整改, 杜某年底 考核按不合格对待。 2 . 3 经济处罚 没收杜某、 唐某违法所得检疫费 , 没收汪 ! !违 法所得检疫费 192 元、 李 ! !违法所得 检疫费 120 元、 李某违法所得检疫费 240 元。对杜某罚款 1000 元 , 唐某罚款 500 元 , 李 ! !、 汪 ! !、 李某、 李 !分 别处以 12 000 元、 10 000 元、 10 000 元、 6 000 元罚 款。李 ! !、 汪 ! !、 李某给予待岗三个月的处罚 ( 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 。
2 . 6 加大对兽药 、 饲料市场的监管, 确保兽药和饲 料安全 严厉打击兽药和饲料经营户经营销售高毒、 高 残留、 违禁和过期兽药、 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 加 强兽用生物制品 ( 包括生物疫 苗、 生物因子及激素 等 ) 销售和使用管理 , 兽用生物制品只由动物卫生 监督部门归口管理。同时加强对广大养殖户的技术 服务指导, 提高广大养殖户科学选购和使用兽药、 生 物疫苗、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建立生产和经营可追 溯制度 , 加强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 防止假、 劣、 违禁兽药、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生物制品上市销售。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使用禁用兽药、 不合格饲料及 饲料添加剂和假疫苗。 2010 年共查获销毁假、 劣和 过期兽药 198 kg, 价值 0 . 81 万元。从各个方面保证 我县畜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产品的安全 , 杜绝从 源头出现肉产品不安全的因素 , 保障我县畜牧生产 和畜产消费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