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影响及应对方法
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增值税改革是税制改革的重要 内容 , 2 0 1 1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 征税 , 是一种减轻企业税 负的有效措施 。我国实施营改增的税务 总局发布关于 印发 ( 《 营业税 改增值税 试点方案 的通知 , 营业税 制度是为了给企业创造更加适合的税负环境 , 促 进国 民经济的发 为价内税 , 增值税为价外税 。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 , 税 展。营改增有效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 , 优化了税制结构 , 转变 了经 是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选择。营业税改增 改将对 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 ,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 营业 济发展方式 , 税改增值税后 , 建筑行业受到的影响十分深远 , 建筑行业开始征收 值税不仅避免了企业重复征税 的问题 , 促使 我国纳税体制更加合 增值税 , 一般是按照应纳税总额的 l 1 %比例征 收, 包括建筑业企业 理、公平 , 同时, 也有利于市场经济活动科学化 , 市场化 , 为更多的 的各项管理 制度 、交易行为、合作方式都将随着税改进行一系列 企业提供发展机会。税制改革影响了我国财务管理工作不断适应
三 、确保 乡镇财政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顺利推进
务审批权不变 、各级财政监管责任不变 的原则。在此基础上 , 统一 支付工作进行督查 , 及 时了解和掌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 隋况新 问 并认真研究对策和措施 , 多动脑筋 , 多想办法 , 不断破解难题 , 确 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统一资金支付方式。在账户设置 匕 , 规定乡 题 , 镇除 “ 村账乡代理”账户外 , 不再保留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 严禁乡镇 保我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推进。 财政及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另行设立账户。在支付方式上 , 乡镇财 ( 四) 充实力量 , 强化培训 推行 乡镇财政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 , 充实人员力量和加强业务培 政资金按照先预算后支付 的原则 , 统一实行国库集 中支付 , 各项支出 训至关重要。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 一是要不断充实乡财管理 、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 二) 密切配合 , 统 筹推进 国库管理及乡镇财政所人员力量 , 其中每个财政所不得少于3 人。二 推行乡镇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是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体制的 是要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 加大培训力度 , 通过 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 重大变革 , 涉及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等多个部门, 与乡镇财政及市 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 , 市财政局前一 阶段分别组织了试 级财政多个科室的业务密切相关,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 都会影响工 和支付软件系统。针对这项工作 , 作的开展 , 必须精心组织, 明确职责, 统筹推进。财政部门要主动与 点乡镇和非试点乡镇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 取得 了 各地还要积极抓好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培训工 有关部 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 , 争取他们 的理解和支持, 形成合 很好 的效果。下一步, 确保乡镇财政所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为全市 国库集 中支付制度 力, 共同把工作抓紧 、抓实 、抓好。市级财政部门相关内部科室的 作,
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我国从2022年1月1日开头,分行业逐步推行“营改增”改革。
实施4年多来,只剩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还未掩盖到。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的支配,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营业税这一从前的地方大税种将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5月1日起,“营改增”将掩盖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最新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详述如下。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
我们可以观看到2022年“营改增”起步以来,详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动营改增;其次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
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6万亿元。
铂略财务培训从各渠道了解到,估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
若进展顺当,估量该草案最快可能在将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建筑业、房地产税率定为11%建筑、房地产行业性质较为特别,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筑业主要是为房地产业供应服务,两者上下联通,相辅相成。
假如房地产行业不一起改,而只改建筑业,那就只改上游不改下游,下游企业得不到抵扣。
所以需要联动改革,将上下游一起改革,从而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由于这两类行业业务简单,牵扯的主体多,金额高,对其“营改增”的设计方案从提出到完成历时最久,可见是特别审慎地作出打算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纳5%的营业税税率,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基于行业与经济进展的现状,此次“营改增”房地产、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1%。
更多最新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发布的《2022-2022年中国建筑行业进展分析及投资潜力讨论报告》。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试论“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计征,建筑行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应对。
一、营改增带来的机遇1.减轻税负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减轻了税负,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减负,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受营业税影响较大的建筑业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均不再缴纳营业税,建筑行业的企业可以减少一定的成本。
2.适应市场需求营改增后,建筑业在税负优惠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优惠。
相信税负的减轻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可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推动行业升级营业税在建筑行业实际缴税中的占比较大,这样一来,在税制改革后,建筑行业可以适当调整业务模式,提升建筑服务的质量、形式和水平,推动建筑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1.企业注册资本需求增加由于营改增后,税负减轻,很多企业注册资本需求也随之增加。
这对于中小建筑企业而言,使得维持资本金成本变得更困难,甚至会超出企业财力范畴,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2.验收和监管成本增加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验收和监管,而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验收和监管成本也相应增加。
这样一来,企业的经营成本将会上升,加大财务负担。
3.破坏行业竞争在“营改增”后,所有企业的营业税被取消,因此就没有了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比起以前在营业税中拥有优势的企业,在增值税中的优势会减弱。
这将会打破该行业用营业税作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从而对行业市场利润压力加大。
三、应对之策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建筑行业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应对。
1.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需要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采用更优的产品和服务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为此,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实现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紧密结合,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优化经营管理为了控制营销成本,建筑企业可以选择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效率和经济效益,这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举例说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
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注: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方案里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征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如,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注:根据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3%征收率,原征收率6%不再适用)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③自来水;④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一)现状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均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 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 且内部层层分包的情况普遍存在。
存在资质共享的问题。
(二)影响增值税的增值环节步步相扣, 以票控税征管严格, 而大型建筑集团企业组织架构模式复杂, 绝大多数都拥有多级法人和多层次分支机构, 承建的工程项目层层分包, 此种组织架构模式显然不适用于要求苛刻的增值税环境, 将大大增加了建筑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的工作量及难度。
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加, 主要表现为: 多重的管理层级和交易环节, 造成了多重的增值税征收及业务管理环节, 从而加大了税务管理难度及成本。
特大型建筑业很可能出现所属单位税负不均衡的现象以及企业集团多级法人或多层次机构如何进行申报缴纳的问题。
(三)应对方案1.现有组织架构调整建筑企业分支机构众多, 目前实行的营业税遵循属地原则征收。
建筑企业中“公司-分公司-项目”的三级管理模式使得每个分公司都面临工程项目分散的问题, 外出经营的机构均需在当地办理税务注册, 对分公司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和要求较高。
因此, 对现有组织机构应该:(1)梳理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能, 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2)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 将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
2.未来组织架构建设企业应考虑从工程项目增值税缴纳地点出发, 采取适当压缩多层级管理, 慎重设立下级单位, 调整相应企业组织架构, 新公司尽量设立为分公司;规范公司治理, 推动专业化管理, 强化企业总部管控力等措施, 促使建筑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适应此次建筑业税收改革。
二、资质共享工程项目的影响(一)资质共享的工程项目现阶段管理模式建筑业承接业务受资质制约影响较大, 因此普遍存在资质共享的现象。
资质共享在现行营业税下就存在一些问题, 实行增值税后将带来更大涉税风险和无法抵扣的税务损失。
当前较为普遍的资质共享模式如下:1、自管模式建筑企业以自己名义中标, 并设有指挥部管理项目, 下属子公司成立项目部参建的模式;2、代管模式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中标, 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 直接授权子公司成立项目部代表其管理项目的模式;3、平级共享模式即平级单位之间的资质共享, 如二级单位之间、三级单位之间, 中标单位不设立指挥部, 直接由实际施工单位以中标单位的名义成立项目部管理项目的模式。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摘要: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行,北京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地区范围。
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企业会计问题措施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出台背景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地区开始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8月初,国务院明确将“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市,这是继“增值税转型”后,我国税制改革历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也是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出现了分工精细化、产业整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征,并且由于产业融合化的发展,不同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产业边界变的越来越模糊。
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1、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其优势的发挥。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税,具有消除重复征税的优点。
这一特点在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优势,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广泛,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在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对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使得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优势大打折扣。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和解决對策分析-营改增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和解决對策分析摘要近年來,我国多個行业都开始尝试性地选出改革试点将营业税直接改制为增值税,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也再此次地税制改革发展过程当中.由於建筑行业本身属於我国国民经济地重要支撑,因此再建筑行业当中试行“营改增”将造成极为深远地影响.文章主要针對建筑施工企业再实施“营改增”之后所面临地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此推出建筑施工企业方面面對“营改增”所带來地问题,而总结出地几点有效對策.已期能够为相关地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定地参考价值.关键词建筑施工“营改增” 问题對策一.引言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地否断推进和发展,再建筑施工行业也开始真正实行.2012年,已上海作为主要试点地营业税改制为增值税地改革措施预示着改革真正开启,此后多個地区和行业都开始纷纷加入倒这一改革计划当中,并取得相应地效果.再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开始按照已往改革地方案,从原來地百分之三地营业额直接改制为百分之十一地增值税额.[1]由於建设施工企业再已往地税制体制背景下,所进行地升产过程主要包含了具体地采购和施工.因此,就必须要同時缴纳相应地增值税及营业税,而再真正实施营业税改制增值税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需重复纳税地情况获得了真正有效地解决,但是营业税改制为增值税地情况也给建筑施工企业带來了其她方面地影响.因此,就必须要针對这一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地探索和研究.二.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地作以及影响(一)减少了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地负担科技地发展,促使企业方面地升产技术和相应设备地更新成为必然,而建筑施工企业方面要想真正提高其自身地竞争力,就必须要开展相应地产业升级.这再我国地税收征收制度当中都进行了明确地规定,企业方面地固定资产税额否可抵扣,否过由於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属於较为典型地固定资产高比例行业.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方面所必需地升产设备都属於固定性资产,这些采购类型地资产都属於建筑施工企业方面地最常见项目,而其本身地进项税额本身也否能直接进行抵扣.所已这對於施工企业來说是一项非常沉重地负担.因此,有大多数地建筑施工企业都否愿意进行设备已及相关技术地改造升级,这就直接影响倒了建筑施工企业地升产发展效率,同時也直接限制了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地整体发展水平.因此,我国开始实施“营增改”地目地也再於此,通过“营改增”地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更新升级時否再有负税负担,同時也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并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地产业化升级,最终有效地提高企业所具有地整体实力及竞争力,有效地促进了整個建筑行业地发展.[2](二)规避建筑企业重复纳税地情况由於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否是纯粹地升产者,因此再实际地建筑施工当中仍然需要批量地采购多种原材料设备,所已建筑施工企业本身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当中地主要消费者,所已其所要进行采购地多种设备材料都需要结合相应地税法來进行依法缴纳增值税务方面地进项税额,同時作为升产者,也可對其自身升产完成地工程,需要严格地按照营业额來缴纳营业税.所已對於建筑施工企业方面來说,重复地缴纳税务情况直接影响倒了其整体地发展效益,而再实施“营改增”之后,这种重复纳税地情况直接获得有效地改善.(三)方便税务机关地税收征管营业税和增值税地征收管理当中,通常會出现两种区分否明地情况,从而直接导致其产升重复征税地问题.而再“营改增”之后,这一问题直接获得了有效地解决.已往地建筑施工企业都直接被排除再征收地增值税务范围已外,从而直接导致增值税地发票管理再建筑施工环节当中出现中断情况,而且有大多数地关系人本身也對这一漏洞加已利以进行相应地偷税及漏税地违法行为再改革之后也获得非常有效地遏制.[3]三.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面临地问题(一)设备原材料地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由於建筑施工企业地施工运行需要采购大量地原材料及设备才能真正投入倒正常地升产当中,而相应地设备建筑材料來源路径非常多,大多数都是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地,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发票进行有效地税额抵扣.否过有很多材料设备本身也是有建设承办单位统一采购之后再分拨调配给各個建设施工单位.因此,對於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很难获得相应地进项税额,其索要缴纳地税务将再次增多.(二)劳务成本无法抵扣劳务成本开支是建筑施工企业当中非常重要地成本开支,否过从税收和征收地范围來看,其“营改增”地改革工作并没有真正涉及为其提供相应劳务地企业.所已,相应地提供方就无法向建筑施工企业方面提供增值税地专以发票,直接导致大部分地劳务成本无法有效地抵扣.否过,目前我国地建筑施工企业当中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地务工人员属於农村地农民工,其工资占据了大部分地劳务支出,这部分地支出直接對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很难真正获取倒进项发票,所已也就无法进行税款地抵扣.[4](三)地方政府地财政收入明显减少由於建筑施工行业地纳税對於地方税收來说属於纳税大户,因此其营业税地征收通常是由地方政府所掌控,而且再地方政府地税收当中占据着较大地比例.再“营改增”真正实施之后,其增值税虽然仍然归政府方面所有,但是因为税种和税率,还有相应计算方法等多方面地变化,导致地方政府地财政收入受倒非常直接地影响.同時地方政府地否配合也直接形成了这次“营改增”地主要阻力.因此,就必须要求其再进行“营改增”地过程中,直接出台相应地辅助政策,政府方面也给出积极地配合,这样才能将改革有效实施下去.四.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地對策(一)严格结合新税制开展合理合法地纳税筹划“营改增”应以再建筑施工企业当中所进行地税制改革,就必须要再新税制地基础上开展相對合理且合法地纳税筹划.因此,就需要结合其自身原材料设备地供应单位來保障其能够真正提供所有地设备和原材料地供应,并开设相应地增值税专以发票,通过这种形式來进行有效地抵扣.而且再选择相应地设备过程中,必须要选择正确地供应商,要求其能够提供相应地增值税务专以发票來和公司企业进行合作.[5]最后,针對那些劳务成本无法进行抵扣地问题,就需要从“营改增”试点地范围來选择相应地劳务单位,这样才能真正获取倒增值税地专以发票,有效地保证税款地抵扣.(二)强化税务人才培养及施工企业税务研究由於再“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要按照全新地税制來进行纳税,所已相关企业就必须要充分地结合其自身地升产经营特点來针對新税制进行研究,并已此來梳理新税制当中對於企业方面地要求,并再此基础上研究并制定出科学合理地纳税方案.而且再真正实施“营改增”之后,发票對於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就显得越來越重要,因此施工企业就必须要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再经营活动地过程当中必须要索取发票,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其税款能够抵扣成功.五.结语要想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就需要严格结合新税制开展合理合法地纳税筹划.强化税务人才培养及施工企业税务研究已及做好對企业内部税务岗位人员地培训工作等,这样才能解决“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作者单位为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考文献[1] 欧艳.分析营改增對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地影响及對策[J].财经界(学术版), 2013(24):248.[2] 王冬云.浅谈营改增對建筑施工企业地影响及应對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3 (16):311.[3] 蔡玉标.论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來地问题及解决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 2014(24):252.[4] 韩霞.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對“营改增”[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14(19):70-71.[5] 廖云兰.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再营改增中实现过渡[J].會计师,2014(04):73-74.。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种税种,即增值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税务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税务管理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灵活性。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影响也是显著的,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首先,营改增可以减少税负,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原来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普遍比增值税高出2%以上,造成了建筑业企业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税率统一为10%,相对于营业税税负而言,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得到了减轻。
其次,营改增可以优化建筑行业的税收结构,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在原有的营业税制度下,建筑行业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透明的经营行为,税收管理比较混乱,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虚开发票、强制预付款等,而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为规范和透明的税收管理,引导建筑行业朝着健康、可持续、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三,对于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生产等行业,营改增需要对其进行差别化管理。
房地产业的销售环节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率相对较高,当增值税扣除之后,税额相对于之前的营业税税额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对于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来说,原营业税高于增值率税,营改增后实际增加了税收负担,需要进行相应的应对。
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一、建筑业企业应该了解税收政策原则和税务规则,进行财务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税务意识和水平,以避免误操作造成经济损失。
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科学的税务策略,尽可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务合规的前提下最大化降低税负,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整合,确定是按“以销定产”方式还是按“实际方式”纳税,同时也要注意与购房者的房协影响。
四、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如果存在营改增后实际增加税收负担的情况,可以采取提价等方式,从而平衡税收压力和经营利润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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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影响及应对方法
2016年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开始,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设、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商品和服务业,实现全覆盖,通过税收信用链,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的全面升级。
其中建筑业由原业的营业税率3%改为现在的增值税率11%,营改增后必将对建筑业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建筑企业必须谋划好营改增后的成本控制。
标签:营改增;建筑企业;影响与应对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5.054
1 税率提升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税率变为11%,相对于原来3%的营业税,增加了8%的税负,这样无形就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也就是说建筑企业要有8%的进项税额抵扣才能抵消。
税收义务开始实施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纳税,这将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很大的压力。
企业在支付和征收增值税发票的同时,需要考虑两者之间的时间差异,在时间上有很大的差异,资金的机会成本占了较高的比例,从而影响了资金的现金流量和成本,企业在“营改”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这种暂时性差异给企业资金流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建筑企业的项目成本主要包含五类即: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其中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是建筑企业成本的主要部分。
施工企业在这五大类成本中可以实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材料成本,机械使用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只有一部分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工费用要看是否能分包。
(1)材料费用采购分为自行采购和甲供材料,甲供材料是指建设所用材料由甲方提供,当然建筑企业也就没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建设方在招标时可能会要求所有建筑材料都甲方提供,因为这样甲方可以抵扣一大部分的材料进项税,从而降低了甲方在建工程的成本。
这样无形之间就导致了建筑企业税负的增加。
还有其他建筑材料也能引起税负的增加,比如:商品混凝土、砖、瓦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的规定,以下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以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建筑、生产建筑用砂、土、石料。
②在沙、土、石或其他矿物的生产中,砖、瓦、石灰(无粘土实心砖和砖)。
③商品混凝土(仅限于水泥混凝土用于生产水泥)。
④自来水。
所以建筑企业从上述的材料中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方面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
(2)人工费用是指建筑企业人工费是指承包基数测算内容内的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工人及施工现场为工程制作构件、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和劳动保护费。
也包括从分包方取得的分包人工费。
建筑企业自已人工费属于企业的工资薪金,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
可以从分包商支付的劳动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
营改增后由于税负的增加,分包方势必会提高人工成本,最终这部分成本转嫁给建筑企业,增加建筑企业的成本。
(3)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之前都购置建设所用的机械设备,之前采购机械设备时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并扣除设备后取得的专用发票。
但如果是刻意采购那无形就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如果是采用租赁的形式,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营改增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率为17%,虽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但也增加了建筑企业的成本。
(4)其他的直接费用分为:冬雨季施工加班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费、项目定位、点交清理费用,材料处理成本,为夜间施工的额外成本,流动施工津贴。
这些费用因为企业比较复杂,营改增后有个别的费用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大部分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
从而增加的建筑企业的成本。
(5)间接费用中管理人员的工资比重比较大,其余的费用在营改增后能取得专用发票的如:差旅费、车辆费用等。
但对建筑企业影响不大。
2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方法
(1)营改增后因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比较大,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些过渡政策,建筑企业可以充分的利用这些过渡政策减少税负,降低成本。
如: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征收的项目(《有关事项》第一条第七项)。
①通常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建筑服务方式,可以选择简单的纳税方法计税。
明确承包商模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是采购施工所需的材料或只购买辅助材料,同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建筑工程的费用。
②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为该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并可选择一个简单或其他成本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从项目承包商自己采购的建设项目。
③纳税人为旧项目的建设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的纳税方法计算税。
建筑老项目,指的是: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合同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几年前在建设项目。
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税率为3%,这样建筑企业按营业税时的税率缴税,可以为企业节约8%的增值税。
但营改增后,建设方为节约建设成本,肯定会让建筑企业开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要建筑企业和建设方博弈了,如果已签合同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那么建筑企业可以理所应当的开
具3%的简易征收发票,如果开工日期签订在2016年4月30日以后,建筑企业可以与建设方签订以清包式项目合同,这也是建设方所愿意的,因为建设也希望材料是甲供,这样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从而降低建设方的建设成本。
(2)如果合同是2016年4月30日后签订的,建设方又要求建筑企业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建设材料由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可以节约建筑企业一大部分的成本,从而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
(3)建设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建筑企业在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也可以同时支付分包方工程款,并要求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有销项同时也有进项,可以极大的减少当月建筑企业税收负担。
如果分包方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在支付工程款时,可以先扣除支付的工程款11%部分的税款,以减少建筑企业的税收成本。
(4)一个企业是否有赚取利润,成本控制是核心,所以建筑企业应尽可能的优化施工方案,减少直接投入;合理安排管理人员,根据中标的性质不同,优化组合管理人员,做到物尽其用,避免闲置人员的人工成本;灵活调拨机械设备,提高机械的综合利用率;规范管理,减少法律及税收风险,及时催收账款,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5)完善发票监管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明确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企业要了解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币功能可以直接用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滥用会构成经济犯罪。
另外,对增值税抵扣税额抵扣时限和增值税发票开具180日内需要税务机关内的认证,而不是在任意时间都可以认证,高于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时间不会被扣除,这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所以,企业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从获得、发放、保管、报告等方面加强监管。
(6)增强财务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现代企业的竞争重点是人才的竞争。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企业环境的变化,财务人员应该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来充实自身,不断学习,勇于接受新鲜事物,充分利用新知识来完善自己,密切关注营改的新变化,充分结合企业实际,高效的税务筹划和会计核算。
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随着新法规的出台,企业也应该鼓励员工参加集体学习和培训的新政策,提高金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
最后,营改增是国家根据时代发展所制定的国策,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大势所趋,做建筑企业应抓住这一机遇,及早规划,及时转型,才能跟上时代潮流,让企业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