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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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和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07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中的“公司自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和“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逐条自查,公司已经完全按照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

一、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细节存在一定的瑕疵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纪录中存在记录人未签名;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没有出席会议的股东发言;受托出席会议的董事代替委托董事签名,但未注明代理字样;股东大会中没有记录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仅有一名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等。

经调查,上述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工作人员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条规时,产生疏忽和误解而造成,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细节上存在一定的瑕疵。

整改情况:公司已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避免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疏忽,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董、监事的合规培训工作,保证公司董、监事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同时改进董事、监事委托出席和签字等相关细节。

(二)公司以前未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未设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细则,法人治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且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前,公司各委员会已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积极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公司下属企业的部分生产用地存在“二证不合一”或生产用地归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有。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以下简称:人民电器厂)拥有共和新路3015号、汶水路100号的生产用房地产,该两处房地产权证上权利人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仅在附记中记载房屋属人民电器厂所有;公司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的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均属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有关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报告

有关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报告

有关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报告公司治理是指在公司内部建立起健全的决策、监督和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透明、有效、稳定,增强公司长期发展能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套制度和组织安排。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或者不足之处,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下是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报告。

一、整改背景和目标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监管的要求,本公司于2024年6月进行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旨在解决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升公司的治理能力。

本次整改活动的目标是建立起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和效能。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基于公司治理的具体问题和需求,本次整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措施:1.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已有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和修正其中的不足之处,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定,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的全面、科学、合规。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通过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3.优化公司决策和执行机制: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决策和执行机制,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执行的及时性,确保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

4.加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强化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和职责,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5.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加强公司内外信息的沟通和披露,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任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度。

三、整改结果和效果经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本公司取得了以下成果和效果:1.制度建设和优化:本公司对现有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更加完备和科学的治理体系,确保了公司治理的顺利进行。

2.内部控制的加强:通过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减少了公司因内部失控而导致的风险。

有关加强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

有关加强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

有关加强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尊敬的领导:经过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全面评估和分析,我们发现存在一些对公司发展不利的问题和隐患。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方案,并将逐步执行以期达到预期目标。

一、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公司治理结构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对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公司治理机构设置,设立合适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权力和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体系。

2.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严格规范内部运作流程,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内控体系,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

二、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公司风险管理是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和规避各种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环节,确保各项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和有效管理。

2. 加强对各种风险的预警和监控,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力。

3. 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和传递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馈各类风险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和合规管理公司内部监管和合规管理是公司治理中的关键环节,对公司的秩序和规范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管和合规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监控和审计机制,加强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规范和合规。

2. 加强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员工行为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要求。

3.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遵守政府相关政策和法规,减少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情况说明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公司于2007年4月开始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检查。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ST中房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制订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日前,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北京证监局也发布了《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对截至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进行公告。

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1、继续修改和完善公司基础性制度建设: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7月30日前整改完成;2、调整和完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建立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7月30日前整改完成;3、聘请公司财务总监,弥补财务总监空缺带来的财务方面规范运作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5月31日前整改完成;4、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成;5、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执行:该项工作已于2007年7月30日整改完成。

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已经2008年1月23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众评议阶段问题的整改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相关评议。

三、针对北京证监局现场检查以及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专门的议事规则,但是各专门委员会尚未正式开展工作”的问题。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总结报告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总结报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总结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348号)有关文件精神,公司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自查、社会公众评议和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的工作后,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顺利结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公司整个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整改提高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问题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整改情况说明: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围绕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再次全面梳理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补充制定了《经理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将在企业今后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整改情况说明: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已经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除继续做好原有的信息披露工作外,还制定了加强投资者管理的工作方案,在公司网站开设了专门的投资者交流平台,委派专人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收集、反馈社会投资者对公司日常工作的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并及时披露。

3、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及时参加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业务培训。

同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培训,使上述人员能及时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规范运作的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的水平。

4、适时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整改情况说明:经于2007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设立了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西南合成 公告编号:2008-30西南合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中国证件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08]262号)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巩固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把该项活动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本公司董事会在接到文件通知后给予高度重视,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于07年10月16日下达的《关于西南合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管意见函》(渝证监发[2007]87号)内容,进一步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截至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一、公司实施整改的具体措施及成效:(一)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工作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重新进行了认真核对并作了相应修订,同时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具体情况为: 2007年6月25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制度》、《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修正案)》、《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

其中《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则及相互间的条款约定进行仔细核实和比对,将相关文件内容存在疏漏、不严谨或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认真修订与完善后,目前也根据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需要,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适当完善,确保公司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件精神和山西证监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顺利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的主要工作本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岳普煜先生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007 年 5月至 9 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中国证监会通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报告”,经公司董事会 200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07 年 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同时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电子信箱,便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评议,加强沟通和交流,听取整改意见和建议。

2007 年 9月20日至21日山西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007 年 10月22日山西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通知书》(晋证监函[2007]126号)。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如尚未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整改措施:近年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及《公司法》与《证券法》的修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不断出台、修改有关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和制度,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日益提高。

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治理的需要,2006 年以来,相继制定或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目前,公司尚未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08-035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山西证监局《关于山西辖区2008年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08]96号)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要求与直接指导下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组,经过积极深入自查,认真配合现场检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期间的工作情况1、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2008年6月25日,公司接到山西证监局《关于山西辖区2008年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08]96号),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和山西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组,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2008年6月至7月,公司逐项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内容,全面深入地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08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上报山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山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于2008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设立了专门的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和电子信箱,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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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在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我公司进行了深入的自查,并结合公众评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贵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整改报告,制定了整改计划。

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相关的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及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专业网站()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7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江苏证监局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公司对照整改报告,逐项逐条对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仔细的自查、对照和分析,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1、治理结构方面: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在2007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努力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制定了明确的《经理(层)工作细则》;公司于2007年8月完成了《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起草工作,并提交公司8月29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3)、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

整改期间,公司组织了1名董事、1名监事参加了江苏证监局举办的职业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举办的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后续职业培训班学习,获得了结业证书。

2、内控制度方面:内控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1)、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2)、公司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3)、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努力做到事前评估风险,规范投资审批,降低投资风险;(4)、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程序,明确担保审批权限,降低担保风险;上述四项制度已经公司2007年11月9日召开的四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07年8月完成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提交公司8月29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投资者关系管理得到持续深化。

整改期间,公司除了保证公开电话畅通有人接、投资者来访有专人接待之外,公司还新增了专用邮箱,增加了网站投资者管理专栏,积极拓宽沟通渠道和方式,努力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4、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加强。

整改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及整改情况按照规定,公司对整改报告予以公开披露,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评议。

在公众评议阶段,社会公众投资者没有对公司的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江苏证监局的整改意见、建议及其整改情况1、整改事项(1)、股东大会的召开存在不规范之处整改情况: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进行了整改,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时确保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授权事项分条细化,做到对每一审议事项逐项授权,逐项投票表决;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严格审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身份资格证明文件。

(2)、《公司章程》未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比例。

整改情况:已经进行了整改。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董事会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银行融资等方面在相关专项制度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授权。

公司计划对相关内容进行整合以后在下一次董事会上修改公司章程,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上审议批准。

(3)、董事会尚未设有专业委员会。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整改(见前述内容)。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有关建议(1)、公司尚未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部门设置和有关专业人员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公司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安排了1名专业审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的审计工作。

(2)、降低关联交易,减少董事兼职,进一步提高公司独立性,增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整改情况:关于关联交易,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同时,公司采取措施,积极降低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

关于人员兼职,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是镇江市国资委,也是公司控股股东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人事调整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董事兼职的调整需要报市国资委、然后再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

公司已经督促控股股东加强与市国资委的沟通与协商,但目前尚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还没有完成整改。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整改建议及其整改情况1、三年内存在非标审计意见,对涉及非标审计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公司因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问题,公司2004年、2005年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1)关于违规担保问题:该问题因为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文对担保政策进行调整而消除。

公司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已经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到目前为止,公司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时都认真履行了必要的担保审批程序,保证对外担保的合理、合法,努力控制担保风险。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已经于2006年11月底前还清了占用的全部非经营性资金。

200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为应对银行贷款政策先还后贷的变化,采取互相之间临时拆借资金的办法,用于银行贷款资金的短期调头,往来时间非常短,期末余额均为0。

资金往来主要发生在2007年1-4月份,在贵局到公司现场检查并指出严重性之后,公司认清了事情的性质并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避免了发生额的进一步扩大。

上述资金往来中的3550万元发生额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认定为关联方资金占用,并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虚心接受。

2、一年内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对涉及处罚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针对公司个别董事存在帐户管理不严、导致发生违规超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在通报情况的同时,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自律意识,加强股票帐户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整改工作必须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完成。

经过努力,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在限期内基本完成整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正在持续改进,董事在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关联公司兼职过多的问题正在同市国资委积极沟通,尚没有得到明确的批复。

二、持续改进性计划今后,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一)、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本公司将按照证监公司字[2006]92号、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占用即冻结”等相关内容,提高公司的独立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上述人员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明确其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杜绝资金占用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公司将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

同时制订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机制,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公司将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同时,将积极研究推进或建立健全差额选举制、征集投票权、网络投票等制度。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公司将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和选聘机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公司将于2008年11月30日前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按照相关职业培训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确保至少每年有1人次以上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江苏证监局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增强规范治理意识。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

(六)、继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的持续改进措施是: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并结合监管政策变化和公司实际,及时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积极开拓沟通渠道,力求创建更好的投资者沟通平台,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

(七)、努力减少董事兼职。

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是镇江市国资委,也是公司控股股东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与一般的上市公司相比,人事调整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公司董事在其它公司兼任其它职务的调整需要报市国资委、然后再转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

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加强与市国资委的联系与沟通,争取早日获得市国资委的支持,逐步解决董事在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关联方兼职较多的问题。

上述事项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逸中先生。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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