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一、关干就业协议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7.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
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协议书《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8.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9.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10.学校于12月中旬起发放就业协议书。
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函(或接收函)到所在学院(系、所)领取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观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院(系、所)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审核、览证登记。
就业协议书在学校生就业办公室签证登记后返回用人单位和毕业使。
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三篇

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三篇篇一:大学生就业签约注意事项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
具体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签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一般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说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及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将签定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高校签字盖章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2、毕业生择业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哪些情况?毕业生了解工作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单位的准确全称,性质及上级主管部门。
(2)工作单位发展实力及远景规划,在整个行业中排名或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
(3)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人事部门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4)工作单位需要的专业,具体工作岗位。
(5)工作单位对所需人才的具体要求。
(6)工作单位的地点,工作环境及待遇(工资,福利,住房,奖金等)。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5篇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5篇篇1就业协议书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下面就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要明确。
就业协议书应该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这些内容应该具体明确,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双方在权利义务上的不明确性。
其次,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要公平合理。
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规定违法或不合理的条款,如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减少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对方的权利。
再次,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要保密。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
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或使用。
最后,就业协议书的变更和终止要合法合规。
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程序。
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当考虑到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总之,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重要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该慎重考虑,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理,合法合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启发,并能帮助您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篇2就业协议书是用于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文件,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该注重细节,以免在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关于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的建议:1.明确双方身份:就业协议书应该明确标明雇主和雇员的身份,包括公司名称、雇主姓名、雇员姓名等信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毕业生情况部分:如实填写,姓名、学制、学历。
专业名称、家庭地址要详细填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清楚,电话号码变更要及时告知所在系或本班辅导员,一旦有事学院或用人单位便于通知。
2、单位情况部分:检查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填写清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填写单位地址,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3、双方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双方应将毕业生就读本科考取专升本,体检等特殊要求、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填写清楚,落实在协议书应聘意见或用人单位意见栏里,或者另备一份补充协议,避免将来出现麻烦。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⑦户口的挂靠落实。
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单位并签订协议的,户口可以直接挂靠落实单位所在地。
例如:县里想到市里,期限以外属于改派,会有限制。
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4、关于用人单位公章: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级别和主管部门,不要以为只要有接收单位公章就万事大吉,也不要以为“反正有单位同意接收我,无所谓”,其实,用人单位除有单位性质之分,还有级别之分,一定要将所有需要的公章盖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关于就业协议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取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
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能代替,毕业生在正式上岗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的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企业或公司则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并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同时有大学生录用自主权。
对高校而言,则必须如实地向用人单位之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5、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
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定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6、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7、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8、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函(或接收函)到所在学院(系、所)领取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校(系、所)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览证登记。
就业协议书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证登记后返回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条款及内容(以北京为例)1、有关自身信息应如实填写。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A、《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进行鉴证登记。
B、《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以及落户地址、落户所在警署(户口在家的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地址和落户警署可不填)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已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解释如下:(一)“单位机构码":即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或事业)法人代表码证书》上的9位代码数字。
(二)“信息登记号":上海市实行高校学生就业信息年度登记制度。
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机构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或到本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教斜对面),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即可获得“信息登记号”.此项登记工作也可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委托毕业生办理。
不在上海市就业的,不需要办理“信息登记号”。
非企业法人不能受理,比如外地驻上海的分公司,个人合伙的企业也不能受理. (三)“档案接收单位”:◆上海生源: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可在本栏内填写“同用人单位”。
◆上海生源: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案或由用人单位明确毕业生档案委托保管单位(必须是市、区级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户籍通过审批后,若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需落户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申的,不论该单位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其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保管。
(档案接收地址:延安西路900号,邮政编码:200052)◆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居住证》在沪就业的,其档案随本人户籍转移至生源地县市及以上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当你被聘为一家公司的员工时,签订就业协议非常重要。
这份文件规定了你和雇主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工资、工作职责、福利待遇等方面。
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仔细阅读协议在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前,你需要先仔细阅读文件中的条款。
你应该理解每个条款的含义,以及它们对你在公司任职的影响。
如果你不理解某个条款的含义,应当立即向公司保留意见。
2. 充分了解工作职责就业协议里规定了你的工作职责。
在签署合同之前,你应该详细了解公司的要求以及你需要完成的任务。
如果你对工作职责不清楚,应该及时向公司询问。
3. 薪资和福利待遇协议中列明了你的薪资、福利待遇和其他报酬。
确保你充分了解并同意这些条款。
如果你对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存在异议,应该直接和公司沟通,并在协议书上说明。
4. 知晓合同期限就业协议中还会列明你的合同期限,这意味着你需要在合同期限内履行职责。
如果你想要离职或解除协议,根据合同条款需要支付违约金或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5. 确认公司的保密政策在你的就业协议中,公司可能会列明一些保密协议。
这包括你不能将公司的机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等。
在签署就业协议前,确认你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这些保密条款。
6. 保留复印件备份在你签署就业协议的同时,确保备份一份复印件。
这样一来,如果在将来的任何时候出现争议,你可以查看协议的条款以及你的权利和责任。
7. 合同期满后的续约就业协议中会规定合同期限,但是协议期满后,公司可以决定是否可以延长或续约协议。
在签署协议之前,确保你了解续约的权利和义务。
8. 私人信息在写就业协议时,应该小心保护你的私人信息。
确保你的个人信息(如社会保险号码)不会被盗用或泄漏。
同时,确保你知道公司如何保护和处理你的相关信息。
9. 确认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当你签署就业协议时,你将成为公司的一部分,也将遵守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
在签署协议之前,确保你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以及公司“文化适合度”的重要性。
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确认双方身份和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当确认双方的身份和职位,确保协议书符合实际情况。
2. 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福利待遇、劳动时间、工作地点等重要内容。
3. 注意合同期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注意合同期限,确保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4. 注意保密条款: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注意保密条款,避免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和法律法规。
5. 确认薪资待遇: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当确认自己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6. 注意解除协议条款: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注意解除协议条款,确保自己在不良情况下能够顺利解除协议。
7. 保留协议副本: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当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以备将来参考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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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A、《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进行鉴证登记。
B、《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
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以及落户地址、落户所在警署(户口在家的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地址和落户警署可不填)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已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
《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解释如下:(一)“单位机构码”:即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或事业)法人代表码证书》上的9位代码数字。
(二)“信息登记号”:上海市实行高校学生就业信息年度登记制度。
由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机构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或到本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教斜对面),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即可获得“信息登记号”。
此项登记工作也可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委托毕业生办理。
不在上海市就业的,不需要办理“信息登记号”。
非企业法人不能受理,比如外地驻上海的分公司,个人合伙的企业也不能受理。
(三)“档案接收单位”:◆上海生源: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可在本栏内填写“同用人单位”。
◆上海生源: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案或由用人单位明确毕业生档案委托保管单位(必须是市、区级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所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户籍通过审批后,若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需落户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申的,不论该单位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其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保管。
(档案接收地址:延安西路900号,邮政编码:200052)◆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居住证》在沪就业的,其档案随本人户籍转移至生源地县市及以上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外地同学在外地工作的,户口档案就填外地的单位。
◆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后,若申请户口批复通过的,若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需落户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警署)的,不论该就业单位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其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保管。
(档案接收地址:延安西路900号,邮政编码:200052)◆“生源地”: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本人入学前时的户籍所在地填写到省(直辖市)县(县级市)。
◆“落户地址和落户警署”:上海的可不填,外地的填老家具体:1.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或去外地就业户籍不迁移的,本栏填写“户口在家”即可。
■去外地就业户籍需随迁的,本栏按照实际落户地址填写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的:■就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填写单位集体户口地址和所在警署。
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离校时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单位无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填写:延安西路900号,落户所属警署填写:新华路警署。
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办理落户手续,离校时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不在沪就业的,本栏按照实际落户地址填写。
◆“服务期限”:《就业协议书》上的服务期限,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有效期限。
其长短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最短不得低于1年。
◆“见习期、试用期”: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可以选择按教育部的规定,对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本科、专科生1年;硕士研究生3至6个月。
),也可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实行试用期。
见习期或试用期一般从报到之日起算。
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有效期确定的:1、合同期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合同期限满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见习期与试用期在性质和时限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因此,必须请用人单位明确选择其中一项并同时划去另一项。
◆月收入(含见习、试用期):由双方约定。
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好写明。
◆“违约金”: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反《就业协议书》终止就业协议书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注明,以利于保护双方利益。
(四)《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就业未获批准的,该协议书自行失效。
(五)《就业协议书》的经办人栏,《蓝表》的负责人栏,统一由学院总支副书记(或由学院指定的专人负责)认真审核并签名鉴证,其他人员一律无效。
(六)《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各学院在“部门”栏内不必盖印章。
(七)《就业协议书》的有效签约时限:1、毕业离校前,已办理“档案、户籍保管在校两年”手续的:◆异地就业(包括非上海生源入沪就业、跨省市就业和省内异地就业)《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期限,受当地审批时间的限制(如:非上海生源入沪就业的审批截止日期为毕业当年的10月月31日。
),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
◆在生源地就业的,《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期限,与档案、户籍保管期限一致(2009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2、没有办理“档案、户籍保管在校两年”手续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离校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发给回生源地人事局的就业《报到证》,户籍由本人迁回原地,《就业协议书》不再有效。
◆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后的一年之内”,即2008年6月30日止。
(八)鉴证、派遣与报到:学校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负责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异地就业的,需获就业地有关部门批准),然后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学生报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手续。
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或者领取了《报到证》之后,又不按时到单位报到或未及时申报户口,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劳动手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九)我校2009年毕业生就业形势相对比较严峻,毕业生在3、4、5月份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最佳时期,毕业生要调整心态,把握机遇,及时签约。
(十)以上条款若与上级文件相左,则按上级文件为准。
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协议书订立步骤:1、受约: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进入就业市场(或供需见面会),向用人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应视为“受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材料,表示同意接收,并发给毕业生《录用通知》的,应视为受约。
2、承诺: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或录用通知)的后,应再三斟酌,慎重考虑,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即为承诺。
(凡协议书上已填上“用人单位名称”的,毕业生要求更换协议书的,必须出具该单位同意不再续约的证明。
)3、程序:(1)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填写全部内容并签字盖章。
(2)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应在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五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证登记。
(3) 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签证、登记。
(4) 办理一方必须在十五天内反还给对方的协议书。
每位毕业生只能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在学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学校签证登记后列入学生就业方案二、就业协议的解除1、单方解除:(1)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2)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如学生没取得毕业证书,毕业生考研究生,应聘公务员等。
有事先约定的,解除方无法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双方解除: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协议,使协议不再发生法律效力。
故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解约的程序:(1)双方解除协议的,应签署解除协议的书面文件;(2)单方解除的,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依法、依协议解除外),并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3)毕业生将解除协议文件或《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及新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4)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5)经审核属“正常违约”的,发给新的《就业协议书》,学生可重新择业,属“恶意违约” 的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后,不再列入就业方案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转至“生源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注:毕业生离校后,不再办理跨地区(省、市)的违约改派手续,需重新就业的,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已批准进沪就业,违约后要求回生源地的,需经就业办批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要认真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就业政策和规定。
2、要认真研究协议书中的条款内容。
3、对约定条款,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和本人的承受能力。
(1) 服务期限。
(2) 违约金,一般情况不超过第一个月收入。
(3) 附后的约定条款。
一定要有文字条款,口头承诺是不起法律作用的。
4、时机和程序:在双方明确选择意向后,就要抓紧与用人单位签约,一经签约,便视为生效,不能随意更改。
避免自荐洽谈时积极主动,签约时左顾右盼,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而使用人单位犯疑虑,脚踏几只船往往丧失签约机会。
签约后,即停止与其他单位继续洽谈,对已洽谈过的,应及时反馈信息,说明情况,以便对方另觅合适人选。
附: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的自主择业,最终要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来完成,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
•内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主要内容:• 1.单位:如实介绍情况,做好接收工作,办理报到接收手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
• 2.毕业生:如实介绍自己情况,必须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道,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迁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 3. 规定条款:略。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相通之处:• 1.合同的性质一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 2.主题的意思表达一致:当事双方都是在协商一致,充分表达主观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3.法律依据一致:就业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录用、接收工作之后,要有见习期(试用期),最低劳动年限等约定,这些内容,是与劳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