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7.外方合作者简历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9.《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以上2-8项为应上传至信息平台的材料,需按系统要求扫描并上传,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称无要求,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申请表后,应认真阅读申请表中有关个人承诺事项,并确认表格填写无误后,按系统提示点击“提交申请表”,下载生成的PDF格式《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打印,在仔细阅读申请表中有关个人承诺事项且无异议后签名确认。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如填写有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可提回修改。
关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关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通知各单位、各位老师: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
根据《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等。
有关项目的选派办法、选派工作流程、应提交的材料说明、外语条件等可详细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介绍:http://**************/chuguo/s/713 。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统一评审、录取。
学校鼓励教师踊跃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
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特别说明:截止2017年12月6日,国家留学网尚未发布《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为使我校申请人有更充裕的准备时间,我校提前启动申报工作,申请人可参考2017年的相关内容做准备,最终申报信息以国家留学网发布的2018年选派简章为准。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 )的信息更新,如有最新消息,师资办也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二、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请人信息一览表》、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出国研修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申请人填写部分),提交所在单位。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三: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1.《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或《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3.《单位推荐意见表》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5.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7.学习计划(外文)8.国外导师简历(国外导师签名)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备注:具体要求可查阅基金委网页:******/article/1715;申请时请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无需装订。
上述材料需在2020年2月28日前准备好后交至所在学院。
如有需要,请于材料上交前对材料进行扫描,上交后概不退回。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1.《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XX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2. 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所有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需加盖各阶段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中文版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明(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硕博连读博士生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 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需提供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请勿提供整篇论文。
所有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均需校内导师签名确认。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
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说明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说明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的说明被推荐人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一式两份)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推荐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公派留学申请表下载)2.申请表主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2010年2月20日以后填报)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做信息修改(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2010年2月20日以后填报申请表主表时套打出来,请按照附件七式样填写。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表明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研究生院填写,加盖学校公章。
4.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见附件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校内评审专家/专家组对被推荐人选的评审意见,由研究生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上述材料。
5.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封)。
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四川大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申请人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人事处审核意见
(请注明申请人此次出国申请是否符合其岗位合同的要求)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是否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是□ 否□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情况
是□ 否□
如是,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执行时间:
曾是否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情况
是□ 否□
如是,请注明放弃时间:
外语水平
□WSK合格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 □培训部高级班结业
□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含)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雅思思6.5/托福95以上□其他:
四川大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项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在读年级:
所属学院/单位
现从事学科专业
已获最高学位
获最高学位时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参加工作时间
现职务职称
申请人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Email:
拟留学国家(地区)
拟留学学校/单位
拟留学专业
拟留学时间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请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 □博士后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模板】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网上申报后打印)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
所提交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报后打印,由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所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校内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3.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4.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 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应由推选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
7.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学籍证明(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盖章,本科生由教务处盖章);申请人的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院系,是否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时间及目前所在年级。
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9.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10. 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11. 获奖证书复印件(最近5年内所获最高级别奖项,最多3项)1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FEL成绩单。
13. 攻读博士学位生的学习计划(若有外方导师,需导师签字确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拟在国外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无需外方导师签字。
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流程详解

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流程详解,从准备到出境全方面规划公派访问学者是指获得国家/单位/地区的资助,去往国外高等院校或领先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的高等人才。
下文介绍的申请流程主要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派项目的访问学者。
一、准备工作咨询学校国际交流处或单位人事部,了解有哪些公派项目可以申请,如1月国家全额资助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公派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详细了解以下内容:(1)单位对申请者有无年龄、工作年限、职称的要求(2)是否需要单位内部评选部分单位需要先内部选拔,通过面试/邀请函/宣讲等形式,提前确定公派名额;(3)向单位提交邀请函的时间(4)是否对提供邀请函的院校、机构有排名要求(5)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的时间二、联系邀请信(offer)申请者通过个人、院校或其他途径联系海外导师,寻求合作,并获得符合要求的国外访问学者邀请函。
三、申报公派根据单位要求,通过内部选拔(如需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在CSC信息平台注册,提交材料。
四、通过审核,获得资助证明确定公示名单,领取留学基金委资助证明文件。
五、后续流程获得资助后,国内及国外的人事流程可以同步进行。
(一)国内公派人事流程1、获得语言水平证明根据公派要求,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语言水平证明文件,如WSK成绩单/指定培训部语言培训班结业证书。
注意:青年骨干教师公派项目需要申请前获得语言水平证明。
2、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如需要)提交材料至CSC信息平台,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申请办理。
3、签约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4、交存保证金(二)国外人事流程1、获得签证文件通过导师联系国外院校人事部门,办理国外人事身份流程,获得签证文件,如美国DS2019表。
2、了解保险要求部分学校/机构要求访问学者购买指定条件的保险,根据对方要求,选择合适的险种。
3、签证申请各国签证要求不同,如美国签证需要预约面签,缴纳SEVIS费和签证费;加拿大需要体检。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如下: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1月5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单位推
荐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
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在研项目证
明(人文社科类)、《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要求申请人
提交的其他材料。
同时提供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
文翻译件。
4.1月5-9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5.1月10日,申请人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材料(见附件说明)。
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
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
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
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6.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国家
公派出国访学项目推荐人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2017年1
月13日报送湖南省教育厅。
7.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
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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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如无,可不提交。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成绩通知单。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③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④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 Due B2、PLIDA B2等。
⑤对赴非英语国家留学的人员,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②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③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
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