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及细则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四川省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申请条件(一) 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建档贫困生;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 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贫困生。
二、评定标准1、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如果个别科目成绩不能达到85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5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如果个别科目的成绩不能达到80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0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资助的一种荣誉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学术表现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学术表现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学术成绩的附加分项,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产生积极影响。
3. 评定程序(1)评定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学金评定。
(2)评定机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评定流程: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按照一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并通知获奖学生。
4. 奖学金发放(1)奖学金发放时间:奖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2)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将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学金类别进行确定。
(3)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用于学费减免、生活费津贴等。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2. 综合测评方法(1)学术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学术成绩综合评定值。
(2)学术表现测评:评估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3)综合素质测评:评估学生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表现,并赋予相应的分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我校特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的具体要求和细则,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我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类别:-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2. 奖学金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学术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等。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如下:- 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 学校将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
- 根据排名结果,学校将按照奖学金类别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奖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
2. 综合测评方式综合测评方式如下:- 学术研究: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研究成果、论文发表等。
- 学术竞赛: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包括获奖情况、参赛经历等。
-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 科研项目:评估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成果、参预程度等。
3. 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与学术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4. 综合测评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保存。
这些记录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1、国家奖学金(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特别优秀”是指: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
2024级新生学业奖评审细则

2024级新生学业奖评审细则一、评审背景和目的学业奖是为了表彰在校园学习和科研领域有出色表现的学生而设立的奖项,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提高学术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评审标准1.学术成绩:评审将综合考虑学生所获得的各门课程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实验报告等。
尤其重视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成绩。
2.科研能力:评审将关注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参与的科研成果等。
3.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评审将重视学生在校园学术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包括学术讲座、学生会活动、学术竞赛等。
4.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评审将关注学生在团队合作和创新中的表现,包括项目组的协作能力、团体报告和展示等。
5.学术荣誉和奖项:评审将考虑学生在学术方面所获得的其他荣誉和奖项。
三、评审程序1.初评:由学院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对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筛选出优秀的学生进入终评。
2.终评:由学院领导和特邀教师组成的终评小组对初评通过的学生进行终评,重点考察学生的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学术荣誉和奖项等情况,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1.一等奖:评审综合分数最高的10%的学生。
2.二等奖:评审综合分数在10%至30%之间的学生。
3.三等奖:评审综合分数在30%至60%之间的学生。
4.优秀奖:评审认为有一定学术潜力和进步的学生,并未进入前三等奖范围。
5.特别贡献奖:评审认为在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做出特别贡献的学生。
五、评审保密原则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成员需严格保守评审内容和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评审结果仅由学院教务处和学院领导知悉,并通过正式渠道公布。
六、奖励方式和授予时间获奖学生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数额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在学年结束后举行的学术成果展示活动上进行颁发。
同时,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宣传报道,以树立典型榜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给予肯定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2)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体艺术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在这些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以加分申请奖学金。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初步筛选。
(2)初步筛选合格的学生将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经历等。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奖学金获得者。
(4)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以奖学金证书、奖金或学费减免等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体艺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综合测评指标(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各学科成绩等。
(2)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科研成果等。
(3)社会实践能力: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实践报告等。
(4)文体艺术能力:包括参与文体艺术活动情况、获奖情况等。
3. 综合测评方法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指标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4.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学金评定、学术交流、科研项目推荐等方面的决策。
四、总结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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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一、优秀组织
1.先进班集体
早操出勤率(15%)+寝室卫生(15%)+学习成绩(60%) +工程能力(10%)+增减分
A、早操出勤率:按上一学年出勤率的排名平均划分为四档,依次基础分为95、
90、85、80、75、70、65、60,再加上名次分(没有出操班级的早操出勤率按该班所在的系平均出勤率计算)。
B、寝室卫生:依据上一年度班级所有寝室的得分总和排名。
计算方法与早操的计算方法相同。
C、学习成绩:依据上一年度该班及格率排名。
计算方法与早操的计算方法相同。
D、工程能力训练:在工程能力训练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E、增减分:加分:各班在上一年度获得集体奖(不含文明寝室、运动会4*100、4*400)的,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2分;减分:班级成员在上一年度受到学院处分的,通报扣0.6分、警告扣0.8分、记过扣1分,按人次累计相加。
2.文明寝室
文明寝室评选参照西城学字【2010】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先进个人(20%)
1.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三好学生
根据名额按综合测评排名为依据。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单项竞赛奖
奖励在全国大学生各类竞技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3.学习成绩优秀奖(一等奖1%、二等奖2%、三等奖3%)
根据名额以智力素质排名为准。
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奖(9%)
根据名额按综合测评排名为依据。
5.优秀学生干部奖
A、学生会及团委干部: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评价30%+分管教师评价(30%)+学生处分管负责人评价(20%)+综合测评(20%)
B、系团学干部:系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评价30% +系辅导员评价(30%)+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评价(20%)+综合测评(20%)
C、校卫队:校卫队队长(30%)+保卫部负责人(50%)+学生处分管负责人(20%)
D、班级干部:以综合测评排名,根据名额确定。
6.学习进步奖
A以学习成绩分为依据,根据进步名次排序和名额决定人选。
B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测评学年进步名次为依据(大二年级以该学年两期智力素质分对比,大二以上年级以学年智力素质分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