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任命产生。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三、职责与权力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 审核和批准企业安全生产预案;c.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d.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e. 审核和处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f. 审核和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投资项目;g. 审核和批准重大设备、工艺、工程的安全评估报告;h.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i.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j. 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意见和建议。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权力包括:a. 要求各部门、岗位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职责;b. 要求各部门、岗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数据和信息;c. 要求各部门、岗位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d. 要求各部门、岗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e. 要求各部门、岗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f. 要求各部门、岗位配合安全生产预案的制定和实施;g. 要求各部门、岗位配合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
四、成员组成1.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等组成。
2.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企业领导任命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
五、会议制度1.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2. 会议应当制定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责任分工。
六、工作机制1.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和信息。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企业的最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占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职责和权限1. 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审查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 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6. 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程序1.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
2. 会议应当制定议程,并将议程事项提前通知各委员。
3. 会议应当对上一次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 会议应当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报告,了解当前的安全生产情况。
5. 会议应当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6. 会议应当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以备查阅和执行。
五、安全生产奖惩1.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当赋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个人和集体,应当赋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3. 奖惩制度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1.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批准后生效。
2.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二、委员会的设立1. 委员会的名称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2. 委员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
3. 委员会设有办公室,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和权力1. 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6.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7.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
8. 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会议制度1.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味议,主要讨论和决定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2. 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根据需要召集暂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安全问题。
3. 会议决议由主任签署并下发到相关部门执行。
五、工作机制1.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记录会议记要和决议,跟踪事故处理和整改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
4.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集体,委员会将赋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违反安全规定或者发生事故的个人和集体,委员会将赋予批评、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目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委员会的秘书。
1. 主任:董事长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2. 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需要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 秘书: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监督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
4.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 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并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1.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报告的审议等。
3. 主任和秘书要在会议前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各成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信息。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二、委员会的设立1. 委员会的名称: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2. 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委员会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
3. 委员会的职责: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等。
三、委员会的成员及职责1. 主任委员: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
2. 副主任委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工作,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
3. 委员:由员工代表担任,参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并协助委员会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四、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3. 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委员会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确保安全生产。
4. 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委员会定期评估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5.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委员会的会议和决策1. 委员会的会议: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和解决日常的安全生产问题。
2. 决策方式:委员会的决策采取多数票决原则,主任委员具有决定性的投票权。
六、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记录1. 工作报告:委员会每年向企业的高级管理层提交一份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企业的最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担任委员,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2.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3. 委员会委员根据各自职责,参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权力1. 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5.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7.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动态。
8. 委员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向企业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四、会议制度1.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味议,主要审议和决定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2. 主任可根据需要召集暂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安全生产问题。
3. 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议题事先通知各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
4.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全体委员发送会议记要。
五、奖惩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委员会将赋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和集体,委员会将依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
六、附则1. 本章程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依据。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委员会设立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命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安全生产员工代表担任委员会成员。
三、职责和权限1. 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5. 统计、分析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6.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会议制度1.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和决定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2. 主任可以根据需要召集暂时会议,讨论和解决紧急的安全问题。
3. 会议应当制定议程,并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形成会议记要。
五、工作机制1.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2.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按照决议执行。
3. 委员会成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六、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员工代表要积极参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和反映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赋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赋予惩罚和追责。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及章程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及章程一、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若干个安全生产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开展以下职责和任务:1.制定和监督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计划、标准和规程;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3.确定危险源、评估风险、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4.检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安全用品的安全性;5.评估和监督分包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水平;6.培训和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确保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应变预案;7.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和审核,整改和跟踪安全事故和隐患;8.提交安全生产报告和统计分析,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主管、工会主席、质量检验部经理和环境保护经理组成。
其中由董事长担任主席,总经理担任副主席,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委员秘书长。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会议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定期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需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并上报会议记录;2.会前应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目的,确定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单位使用邮件方式确认参加人员名单以确保委员会议的有效性;3.会议充分听取委员单位汇报和建议,研究解决各单位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过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位领导人签署后方为有效。
五、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实施1.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委员会工作进程及成果;2.对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结论报告给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作为下一次会议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议题。
六、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附则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事故,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调查及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以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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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工作章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局《安全管理手册》、《中建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等为依据而编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武汉中建三局建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是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并指导和督促司属各生产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公司安委会主要任务是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和监控全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生产的全过程,公司安委会要发挥各成员单位(部门)的作用,既要分工协作,又要齐抓共管,共同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按科学规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强化业务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和各项安全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依法办事,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公司安委会的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
第八条按照“谁管生产谁管安全”的原则,公司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安委会的副组长。
第九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协作配合,公司安委会由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司属各生产单位领导组成。
即:公司工程部、市场商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政工部、工会、办公室、上海分公司、厦门经理部、劳务分公司。
第十条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委会各成员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地抓好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安委会成员,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安委会的工作或无法再任职时,于正式明文增补前,由缺席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代替。
第三章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安委会领导协调全司范围内有关安全的各个方面的工作,定期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对全司安全状况的调查,审查重要安全问题的信息和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组织制定全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安全生产目标。
并对目标进行日常的检查、落实和考核,组织召开全司安全生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全达标现场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
第十四条组织制订和完善局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养和储备安全管理人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1-2次安全检查,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督促、检查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调查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责任制的划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司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部门接受公司安委会的指导。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形成决议。
在特殊情况下,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委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每次召开会议前,各成员单位应将各自管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安排和有关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作出的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第二十三条安委会办公室承办安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依据其职责,具体负责协调全司范围内有关安全的各个方面的工作。
2、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在公司及安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3、各工程项目依据项目大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4、公司建立内部安全监理制度,依据制度对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二)、人员配备管理
1、公司安委会人员组成人员依据安委会制度确定;
2、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人员配置,由分公司依据所属工程规模、数量自行确定,并报公司备案;
3、项目经理部根据以下规定,配置安全人员:
施工面积1万m²以下或者相应造价的工程,设一名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1万m²以上或者
相应造价的工程,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m²及以上的大型工程,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不同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组成安全管理组。
4、施工班组至少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贯彻落实总公司、工程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决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司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预防和解决各类安全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决定建立由党、政、工、团各方面参加的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每月的26日上午9:00时(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地点:三楼会议室。
三、人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机关全体成员和劳务分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主持人:熊涛
五、会议内容: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精神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
2、贯彻落实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决定,讨论调整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各部门汇报总结月度安全工作,规划制定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计划。
4、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5、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目前的安全工作做出评价。
六、各生产单位也必须建立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问题,布置工作,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并向公司书面汇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
四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升各生产单位的安全思想觉悟,从严管理好施
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及直属项目部。
2.司属各生产单位应建立自己的安全通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3. 各项目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以便各单位及时了解项目的安全动态。
4.对做得好的项目及个人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评比活动。
5.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应及时上报公司,同时各单位要对此展开调查,对事故主要责任人采取相关的处罚措施。
6.各分公司、经理部及直属项目部应在每月的25号前将安全通报情况上报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