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中毒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健康知识之苯中毒

健康知识之苯中毒苯中毒(一)理化性质苯(C6H6)是无色、透明具有芳香气味的油状液体。
沸点80.1℃,室温下即可挥发。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汽油、丙酮等有机溶剂。
(二)职业接触常见的职业接触机会有:制苯工业,如焦炉气、煤焦油分馏、裂解石油。
制造染料、药物、香料、农药、塑料、合成橡胶等工业。
油漆、油墨、粘胶、树脂等工业(作为溶剂及稀释剂)。
苯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等。
(三)发病机制苯中毒的发病机制目前仍不完全清楚,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
1.造血系统的损害作用苯及其代谢产物如酚类、氢醌、苯醌等通过自我氧化、酶的参与、微粒体混合功能氧化酶的细胞色素P450产生自由基,损伤造血细胞DNA合成,干扰微管集合,抑制造血干细胞的增殖。
苯的代谢产物还抑制骨髓基质的巨噬细胞合成纤维细胞,减少集落刺激因子、生长因子和细胞外基质成分的产生,引起造血微环境的异常和影响造血干细胞的分化成熟,最终导致周围各种血细胞的减少,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2.致癌作用苯有致白血病作用并可能诱发多种肿瘤。
苯具有致突变作用,并是其致癌性能的发生机制之一。
3.苯有生殖发育毒性(四)临床表现1.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晕、头痛、眩晕、酩酊感、神志恍惚、恶心、呕吐、流泪、咳嗽等,有时可有嗜睡、视物模糊,化验见白细胞数正常或轻度增高。
重度中毒者可出现谵妄、昏迷、强直性抽搐,甚至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化验见粒细胞可增高,以后可降低并有中毒性颗粒;血小板亦可有下降趋势;短期内可恢复,一般无持续性血象改变。
2.慢性中毒(1)神经系统:早期最常见的是神经衰弱综合征,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失眠或多梦、性格改变、记忆力减退等。
极少数病例有四肢末端痛觉减退,一般无运动功能障碍。
(2)造血系统:血象异常是慢性苯中毒的特征。
1)早期血象异常:白细胞总数减少。
少数病例可先呈血小板或红细胞减少,后出现粒细胞减少。
大单核粒细胞中出现毒性颗粒或空泡,提示细胞有成熟障碍及退行性变。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旳第6.1条为推荐性旳,其他为强制性旳。
本原则替代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本原则自实行之日起,GBZ68-同步废止。
本原则与GBZ68-相比重要修改如下:——在“观测对象”中,删除红细胞计数或血红蛋白定量异常作为“观测对象”旳条件;——在慢性轻度和中度苯中毒旳诊断中,增长单纯血小板计数减少作为诊断指标之一。
本原则旳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原则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原则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原则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负责起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避免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和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参与起草。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邹和建、吕玲、万伟国、黄简抒、倪为民、孙道远、李思惠、王佩丽、曹钟兴、张凯竟、杨云芳。
本原则所替代原则旳历次版本发布状况为:——GB3230-82;——GB3230-1997;——GBZ68-。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Benzene PoisoningGBZ68-1 范畴本原则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旳诊断原则、诊断书写格式及解决原则。
本原则合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旳诊断及解决。
接触含苯旳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旳苯中毒可采用本原则。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旳苯中毒旳诊断,也可使用本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后旳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达成协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原则GBZ78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原则GBZ94 职业性肿瘤诊断原则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级别3 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旳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以意识障碍为主旳临床体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照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排除其她疾病引起旳中枢神经功能变化,方可诊断。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苯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体,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
它是许多日常用品和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但也是一种有毒物质。
因此,准确地诊断苯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苯的诊断标准,并通过临床案例来说明。
一、气体特征苯是一种有刺激性气体,可以通过其特征性的香味来识别。
在浓度较低的情况下,苯呈无色气体;但在高浓度下,它可能呈淡黄色。
气味对苯的诊断非常重要,因为气体特征是最明显的指标之一。
二、体征和症状苯的暴露会引起一系列体征和症状。
最常见的症状是头痛、眼刺激和呼吸困难。
长期暴露还可能导致皮肤发红、瘙痒和溃疡等症状。
此外,苯还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晕、恶心、呕吐和昏迷等症状。
因此,在诊断苯中毒时,医生应该注意患者的体征和症状。
三、实验室检查苯中毒的诊断还可以通过实验室检查来确认。
血液和尿液中的苯浓度是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血液中的苯水平可以通过采集患者的全血样本进行检测,尿液中的苯水平可以通过采集晨尿进行检测。
这些检测可以帮助医生评估患者的苯暴露情况,并确定是否出现中毒症状。
四、心电图苯中毒对心脏功能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心电图检查也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苯中毒可以引起心律失常、心电图改变和心肌损伤等症状。
通过评估患者的心电图结果,医生可以进一步判断苯中毒的严重程度。
实例:李某,男性,42岁,疑似苯中毒,于某晚被送至急诊科就诊。
患者主诉头痛、呼吸困难和眼刺激症状。
医生立即采集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查。
结果显示,患者血液中的苯水平显著升高,超过了正常范围。
晨尿样本中的苯浓度也高于正常值。
心电图检查显示心律失常和心电图改变。
综上所述,根据患者的气味、体征和症状、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结果,医生最终诊断李某为苯中毒。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包括提供氧气治疗、洗胃、对症处理等。
总结:苯的诊断标准很多,包括气体特征、体征和症状、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等。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情况综合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治疗措施。
苯的诊断标准

苯的诊断标准一、接触史诊断苯中毒的首要条件是患者有明确的苯接触史。
职业性接触苯的场景包括生产、使用和运输等环节,生活性接触苯的场景包括居住环境、娱乐活动等。
了解患者的职业和生活环境,有助于判断是否是苯中毒。
二、临床症状苯中毒的临床症状包括神经系统症状、消化系统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和皮肤症状等。
神经系统症状包括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消化系统症状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不适等;呼吸系统症状包括咳嗽、咳痰、胸闷、气短等;皮肤症状包括皮疹、瘙痒、水肿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症状并不是每个患者都会出现,也不是一定会出现,因此不能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三、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生化检查和特殊检查等。
血常规检查和尿常规检查可以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中毒程度;生化检查可以了解患者的肝、肾等器官的功能状况;特殊检查可以了解患者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的含量。
需要注意的是,实验室检查结果只能作为诊断的辅助手段之一,不能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四、诊断原则诊断苯中毒的原则是根据患者的接触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患者的接触史明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支持,就可以诊断为苯中毒。
需要注意的是,诊断时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五、鉴别诊断由于苯中毒的症状与其他疾病的症状相似,因此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需要考虑的疾病包括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皮肤病等。
鉴别诊断的方法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需要注意的是,鉴别诊断时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六、治疗原则治疗苯中毒的原则是清除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缓解症状和减轻病情。
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等。
药物治疗主要是使用一些药物来促进体内苯及其代谢产物的排出;对症治疗主要是针对患者的症状进行治疗;特殊治疗主要是针对重度中毒患者进行的特殊治疗。
如何鉴定苯中毒职业病

如何鉴定苯中毒职业病急性苯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作用,出现昏迷和肌肉抽搐;高浓度的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
长期接角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苯中毒,出现造血障碍,早期常见血白细胞数减低,进而出现血小板数减少和贫血。
1、诊断原则急性苯中毒需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以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参考实验室检测指标,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方可诊断。
慢性苯中毒需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测指标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骨髓象改变,方可诊断。
2、观察对象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在3个月内每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3、诊断与分级标准(1)急性苯中毒轻度中毒,短期内吸入大量苯蒸气后出现头晕、头晕、恶心、呕吐、粘膜刺激症状,伴有轻度意识障碍。
重度中毒,吸入大量苯蒸气后出现中、重度意识障碍(见GBZ76)或呼吸循环衰竭,猝死。
(2)慢性苯中毒轻度中毒,可有头痛、头晕、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易感染或出血倾向等。
中度中毒在轻度中毒基础上,符合下列之一者,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 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109/L;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血小板计数低于40*109/L。
重度中毒,符合下列之一者: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赠送异常综合症;白血病。
4、预防及预后急性苯中毒主要采取急救和对症治疗,慢性苯中毒可采用刺激骨髓细胞造血的各种药物,必要时可输血;慢性苯中毒的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脱离苯作业,以治疗恢复以后,短期内不应再接触苯以及有关化合物。
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苯,油漆和喷漆使用无苯稀料,使用苯的生产场所要加强密闭通风,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沾染有苯的口罩和工作服要经常清洗,不用手直接接触苯,以防通过皮肤进入体内,以及对指甲和皮肤产生脱脂和腐蚀作用。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一、概述苯是一种常见的工业有毒物质,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安全防护,可能会引发苯中毒事故。
苯中毒对人体的健康危害较大,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因此,建立明确的苯中毒诊断标准对于及时诊断和治疗苯中毒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苯中毒的诊断标准1.病史采集诊断苯中毒的首要步骤是详细采集病史。
医生需要了解患者是否在近期接触过苯及其相关化合物,包括工作场所、生活环境等。
同时,还要了解患者的职业史、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以便综合判断患者的中毒可能性。
1.临床症状苯中毒的症状因个体差异而异,但通常有以下表现:(1)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等;(2)呼吸系统症状: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等;(3)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4)皮肤症状:皮肤瘙痒、红肿、丘疹等;(5)心血管系统症状:心悸、胸闷、胸痛等。
这些症状可能单独出现,也可能同时出现。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判断其是否可能患有苯中毒。
1.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患者的血液、尿液、头发等样本进行检测,可以了解患者体内苯及其化合物的含量。
此外,还可以进行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检查,以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
1.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也是诊断苯中毒的辅助手段。
例如,胸部X线检查可以了解肺部情况,排除肺部感染等疾病。
头部CT或MRI 检查可以了解脑部情况,排除脑部病变等。
这些检查有助于医生更准确地诊断苯中毒。
1.诊断标准根据病史采集、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的结果,医生可以综合判断患者是否患有苯中毒。
具体诊断标准如下:(1)有明确的苯接触史;(2)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中的至少两种;(3)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液中苯及其化合物含量异常;(4)影像学检查发现相关病变。
如果医生根据以上标准确诊患者患有苯中毒,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减轻患者的症状和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同时,还应针对不同程度的中毒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苯中毒的风险。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化学中毒,其主要症状包括头晕、恶心、
呕吐、疲乏、头痛、失眠、嗜睡、共济失调、精神紊乱、谵妄、昏
迷等。
苯中毒的诊断需要依据一系列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下面将详细介绍苯中毒的诊断标准。
首先,临床表现是诊断苯中毒的重要依据之一。
患者出现上述
症状,尤其是头晕、恶心、呕吐、疲乏等症状时,应高度怀疑为苯
中毒。
此外,患者可能出现意识障碍、谵妄、昏迷等严重症状,也
是苯中毒的典型表现。
其次,实验室检查结果对于苯中毒的诊断也至关重要。
血液中
苯的浓度是诊断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来说,血液中苯的浓度超过
正常范围,可以确诊为苯中毒。
此外,尿液中苯的浓度也可以作为
诊断的参考依据之一。
除了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患者的病史也是诊断苯中毒
的重要依据之一。
患者是否长期接触苯、是否有过量服用苯的情况,都可以帮助医生进行诊断。
在进行苯中毒的诊断时,需要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类似症状,比如其他化学中毒、脑部疾病等。
因此,医生在进行诊断时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病史,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最终做出准确的诊断。
总之,苯中毒的诊断需要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病史,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最终做出准确的诊断。
只有准确的诊断才能为患者的治疗提供准确的指导,避免延误病情。
因此,医生在进行苯中毒的诊断时需要非常慎重和细致,不漏一丝一毫的细节,以确保患者能够尽快得到有效的治疗。
苯中毒诊断标准

苯中毒诊断标准苯中毒是一种常见的中毒症状,常见于工业生产和化学实验中。
苯是一种有机溶剂,具有挥发性和易燃性,长期接触或过量吸入苯蒸气会导致中毒。
因此,及时准确地诊断苯中毒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非常重要。
一、临床表现。
苯中毒患者常常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
严重中毒者还可能出现意识模糊、幻觉、抽搐、昏迷等症状。
部分患者还会出现皮肤瘙痒、皮肤干燥、黏膜充血等表现。
因此,医生在诊断苯中毒时需要对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全面的观察和分析。
二、实验室检查。
在诊断苯中毒时,医生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
血液中苯的浓度是最直接的指标,可以通过血液检测来确定患者的苯中毒程度。
此外,还可以进行尿液检查、呼气检测等实验室检查,以帮助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三、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对于诊断苯中毒也具有重要意义。
头部CT、MRI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排除颅内损伤、脑出血等可能的并发症。
胸部X光检查可以观察肺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肺部损伤。
这些影像学检查可以为医生提供更多的诊断依据。
四、其他辅助检查。
除了上述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外,医生在诊断苯中毒时还需要进行其他辅助检查。
例如,对患者的职业史、接触史进行详细了解,分析患者可能的暴露途径和时间。
这些辅助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更准确地判断患者是否患有苯中毒。
综上所述,诊断苯中毒需要全面综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其他辅助检查的结果。
只有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医生才能做出准确的诊断,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在面对可能患有苯中毒的患者时,医生需要谨慎细致地进行诊断,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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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者:职业卫生科栏目:卫生标准发布日期:2006-03-13 点击次数:1187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气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
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2 诊断原则
急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短期内吸入大量高浓度苯蒸气,临床表现有意识障碍,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中枢神经功能改变,方可诊断急性苯中毒;又按意识障碍程度,分为轻度和重度二级。
慢性苯中毒的诊断是根据较长时期密切接触苯的职业史,临床表现主
要有造血抑制,亦可有增生异常,参考作业环境调查及现场空气中苯浓度测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血象改变,方可诊断为慢性苯中毒;慢性苯中毒又按血细胞受累及的系列和程度,以及有无恶变分为轻、中、重三级。
3 观察对象
苯作业人员的血液检验发现有以下改变之一种,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仍无好转,且不能找到其他原因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a)白细胞计数波动于4×109~4.5×109/L(4000~4500/mm3);
b)血小板计数波动于60×109~80×109/L(6~8万/mm3);
c)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1012/L(400万/mm3),女性低于3.5×1012/L(350万/mm3);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12g/dL),女性低于110g/L(11g/dL);
d)周围血细胞计数增高、出现幼稚或形态不正常的血细胞。
4 诊断与分级标准
4.1 急性苯中毒
4.1.1 急性轻度中毒
短期内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样状态,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
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4.1.2 急性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昏迷、抽搐、血压下降,甚至呼吸和循环衰竭。
呼气苯、血苯、尿酚测定值增高,可作为苯接触指标。
4.2 慢性中毒
4.2.1 慢性轻度中毒
在3个月内每1~2周复查一次,如白细胞计数持续或基本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2000/mm3)。
常有头晕、头痛、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4.2.2 慢性中度中毒
多有慢性轻度中毒症状,并有易感染和(或)出血倾向。
符合下列之一者:
a)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4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2×
109/L(2000/mm3),伴血小板计数低于60×109/L(6万/mm3);
b)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3000/mm3)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1500/mm3)。
4.2.3 慢性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之一者:
a)全血细胞减少症;
b)再生障碍性贫血;
c)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d)白血病。
5 处理原则
5.1 治疗原则
5.1.1 急性中毒
应迅速将中毒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暖。
急性期应卧床休息。
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可用葡萄糖醛酸,忌用肾上腺素。
5.1.2 慢性中毒
无特效解毒药,治疗根据造血系统损害所致血液疾病对症处理。
5.2 其他处理
5.2.1 急性中毒: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一般休息3~7天即可工作。
重度中毒的休息时间,应按病情恢复程度而定。
5.2.2 慢性中毒:一经确定诊断,即应调离接触苯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工作。
在患病期间应按病情分别安排工作或休息。
轻度中毒一般可从
事轻工作,或半日工作;中度中毒根据病情,适当安排休息;重度中毒全休。
5.2.3 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禁忌证,应调离苯作业岗位。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
A.1 关于血常规检验方法
各医疗单位血常规检验方法不相同,有的用目测方法,有的用自动血细胞计数仪,后者厂牌与型号也不相同。
本标准对检验方法不作统一规定,所得结果均为有效。
但无论使用何种方法,其结果均有一定误差范围,因此作诊断时,不要根据一次结果或简单复查结果就下结论。
要根据多次复查结果、充分考虑误差因素后取稳定值并结合整体资料综合分析,再下结论。
必要时应作一个时期密切观察后再作诊断。
A.2 关于骨髓象检查
骨髓象检查有利于了解造血损害的情况。
在慢性中毒患者,对某系血细胞异常、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白血病的及时诊断与鉴别诊断均有很大帮助。
A.3 关于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和中性粒细胞毒性颗粒测定
本标准根据实用性原则及该项检查稳定性差的特点,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原标准中此项规定的实际应用已名存实亡,故从诊断指标中删去。
今后不用此指标诊断新的病例,也不用它排除诊断。
但不排除有的单位在临床工作中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
A.4 关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目前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研究与认识有许多进展。
从临床观察中警惕苯中毒引起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将血液学领域中研究成果应用到职业病临床中来,不仅有利于重度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而且对苯中毒的研究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A.5 关于苯所致白血病
苯所致白血病已列入国家职业病名单。
由于临床经验不够丰富、发病有较长潜隐间期,诊断较为困难。
有关单位正在研究专门的诊断标准。
临床单位在考虑慢性重度苯中毒的白血病类型时要作充分研究、深入分析,谨慎从事。
A.6 关于短期苯接触引起的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临床工作中发现,在相对较短时期内接触较高浓度苯以后,即可出现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病情进展快,但经积极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逐步恢复,有别于慢性重度苯中毒中常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发病过程。
由于目前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不多,认识尚不统一,因此在本诊断标准中仍将此类患者列入慢性重度苯中毒,有待今后积累更多经验,提出确切的分型。
A.7 关于慢性苯中毒诊断的命名及其书写格式
规范诊断命名格式,有利于积累临床资料、指导治疗,有利于及时处理和以后研究。
命名的规范原则是在诊断分级之后,注明血液疾病的名称。
其表达方式如下:
a)慢性轻度苯中毒:
1)慢性轻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
2)慢性轻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b)慢性中度苯中毒:
1)慢性中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2)慢性中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c)慢性重度苯中毒:
1)慢性重度苯中毒(全血细胞减少症);
2)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3)慢性重度苯中毒(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4)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
A.8 关于含苯化学品引起苯中毒的诊断
工业甲苯及二甲苯等化学物中含有一定数量的苯,可以引起苯中毒,其诊断应为苯中毒而不是甲苯、二甲苯中毒,但在诊断后应加用括号将含苯化学物的名称注明,以区别纯苯引起的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