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几点不足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个层次组成,形成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
它的主要特点是层次性强,结构严谨,赋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非常便于实施与落实。
但由于受到整个国家经济体制的影响,再加上其规划本身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难免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各级规划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规划体系不够灵活,规划协调与衔接性差等。
(一)各级规划分工不够明确我国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地)、县(市)、乡五级,从国家的角度看,国家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越细,规划的适用性越低。
县、乡一级的规划应当是具体落实的规划,县级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应注重用途的分区,而乡级规划应注重落实。
事实上,在我们审批用地时,主要依靠的是县乡级规划。
其实,对于面广量大的用地项目,全国和省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能实现数量控制,而不能在图上进行具体控制。
目前,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明显存在宏观过细、中观流于形式、微观过粗的现象,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及编制内容不够明确,不利于规划的实施。
(二)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性较差在我国规划体系中,客观上存在着既相互依赖又各有侧重的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两大系列。
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同属于不同地域层次的综合性的空间规划系列,在不同地域层次的空间规划之间,也有一个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互反复协调与衔接的问题。
当前,核心问题是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明显不够,尤其是两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和总体规划的图件比例尺、图件现实性与用地规模指标及用地界线等,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矛盾较大。
同时,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内部协调性也较差,各级总体规划与其相应的专项规划之间的定位、定量、定性、定序四个方面的协调明显不够,尤其是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之间的协调,在许多方面图、数与实地相矛盾,不便于规划的实施。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规划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常常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还威胁着生态环境的稳定。
探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规划设计不科学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设计不科学,是目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缺乏对土地资源的科学认识,规划设计过程中缺乏专业的土地利用规划人员参与,导致规划设计不合理、不科学、不可行。
2. 开发利用过度由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度的情况。
许多地方过分依赖土地资源开发来获取经济收益,导致土地资源恶化,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3. 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往往不够重视。
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时,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导致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破坏。
4. 农地保护不力在城市化进程中,农地被过度占用的问题普遍存在。
由于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一些地方对于农地的保护不力,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对策探析2. 合理控制开发利用要合理控制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法规,加强土地利用监管,严格控制土地的开发利用强度,保护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4. 强化农地保护措施为了解决农地被过度占用的问题,需要强化农地保护措施,加强耕地保护的监管力度,完善农地利用政策,加大对农地的保护和恢复力度,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口、 会 、 济发 展规 律 和 自然地 理 环 境特 点 , 足 现实 。 社 经 立 科
学谋 划 。 有这 样 才能 保证 土 地 利用 规划 切 合实 际 , 操 作 只 可
性 强 , 够真 正落 到实 处 。 能
1 . 规 划 实 施 问 题 2
轮 土地利用规 划编制 时 , 应及 时提出 “ 弹性 规划 ” 的理念 , 倡
证 国民 经济 的持续 、 稳定 、 协调 发展 。
1 上 一 轮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存 在 的 问 题
11 指 标 问 题 .
可持 续发 展 战略 是 中 国未来 发 展 的 自身需 要和 必 然选 择。 土地 利 用 由于种 种 不 正 当经 济 行 为 而诱 发 了 一 系 列社
全 国 大 部 分 城 市存 在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提 前 用 完 这 一 情 况 , 多项 目用地 需 要修 改 土地 利 用规 划才 能报 批 。 划 主 许 规 要 控 制指 标 中 的建 设 用 地 指 标 、 地 保 有 量等 指 标 与 区 域 耕
会和 生 态 环 境 问题 , 摇 了 区域 发 展 的经 济 基 础 。 此 , 动 因 土
维普资讯
现代农 业 科技 }0 8年第 1 20 7期
工作 研究
土 地利 用 总体 规 划 中的几 个 重 要 问题
黄 伟 周 国富 董经 纬
( 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生物科学学院 , 州贵阳 500 ) 贵 贵 50 1
摘要
通过 回顾和 分析 上 一轮 土地 利 用 总体规 划 实施 过 程 中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 出本轮 规 划修 编 的一 些理 念 , 就 本轮 规 划 的重 点 提 并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几个问题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
经济快速发展往往伴随着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水土 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和 标准,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与不确定性因素的问题
土地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受到政策、市场、技术等多 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变化性。
促进农村现代化
通过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 源,促进农村现代化,提 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保障农民权益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应当 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尊 重农民意愿。
0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与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
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 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 目标、任务和措施。
宣传与培训
向相关部门、企业和农民普及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和实施要求, 提高公众参与度。
落实责任主体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规划 实施的顺利进行。
监督与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规划实 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 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手段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需求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土地资源有限,而人口增长、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 ,导致土地资源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土地的需求存在巨大差异,如农业、工业、商业、住宅等 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难以同时满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需求平衡,制定合理的土地利 用方案,解决供需矛盾。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土地资源是“四化”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其开发利用需要遵循科学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有效利用和保护,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一、基础资料不全、质量不高土地资源利用规划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气候资源、水文地质、生态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制定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基础,但实际却存在着信息不全、质量不高的状况。
对此,我们应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弥补空缺,同时加强工作的精确性和科学性,严格筛选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二、规划实施难度大、效果不佳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落地实施的困难程度,还需要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规划,否则规划的实施效果很难真正发挥领导和居民的便利性和效益性。
对此,我们应该将规划与实践相结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目标,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状况的对比监测。
三、保护和利用矛盾在实施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避免自然资源的过度损失,但又需要利用土地这一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
两者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过度保护或过度利用都会对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可逆的影响。
对此,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利用和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出适合各地的发展模式,鼓励有益于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
四、缺乏公众意见和参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各类因素,这就需要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期望,并进行合理的取舍和权衡。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缺乏与公众的充分沟通和互动,甚至存在着强化其规划权利,忽视社会影响的现象。
对此,我们应该倡导民主与公开,注重公众教育,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到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当中。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精确性,提高基础资料的质量和数据的可信度。
二、将规划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监测和完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文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差,主次颠倒,实施难度大。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
然而事实上,由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规划期限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不一致,即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往往是到2030年或2025年,而我们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是到2020年,从而导致城镇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一般都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大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难度,出现规划经常性的修编或调整,使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大打折扣,宏观调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加大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压力。
(二)上下级规划衔接不够。
这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历经时间跨度较长,国家、省、市、县4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2005年前组织编制的,以2005年为基期年;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2009年组织编制的,以2010年为基期年。
乡镇级与上级基础数据不一致,导致乡镇规划目标层层往上汇总后,出现乡镇级规划目标汇总数不能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进行控制,上下级规划无法衔接一致。
(三)规划数据库建库与规划文本衔接不够。
这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获批准后,才进行数据库建库,导致规划数据库建库与规划文本衔接不尽一致。
(四)有关部门对规划重视不够,理解不到位。
这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多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对于选址不确定的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可以按规定进行核销。
但有些地方政府对此重视不够,理解不到位,没有多划基本农田,导致这个地方在规划实施阶段,项目建设一旦占用基本农田,由于没有核销基本农田的空间,无法核销基本农田,影响项目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基础。
要解决好当前与长远土地利用问题,就必须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
”三分规划,七分治理”,要真正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关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各行各业,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与配合,需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机制,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
一、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实施缺乏相应配套政策。
地质灾害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滞后,缺少统一建设用地标准,缺乏规划实施的奖励机制和激励机制,导致规划实施管理中碰到困难和问题难以解决。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协调性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村庄、集镇等规划由不同的部门各自进行,无协作关系,编制时间不同步,规划地类分类、使用的基础数据、规划思路等方面存在差异,不能很好的衔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难度。
3、规划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健全。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要保证规划实施落到实处,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执法监督制度,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检测,但目前这方面还不完善。
4、队伍建设与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政策性都比较强的工作,没有一支具备相当业务素质的规划队伍,很难做好这一工作。
但目前规划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整体不高,不能准确理解和有效实施规划。
二、相关对策与建议。
1、增强规划意识,提高全民按规划管地用地自觉性。
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使全社会了解、遵守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时,要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论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愈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是解决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实际的规划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探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规划目标不明确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往往缺乏明确的规划目标。
有些规划只是简单地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而缺乏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目标的明确规划。
2. 规划实施不到位许多地方制定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
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地方政府在规划制定后并未积极推动实施,另一方面也与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有关。
3. 规划与实际不符在一些地方制定的规划并未与实际情况相符。
有些地方制定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并未考虑到实际的土地利用需求,导致规划实施效果不佳。
4. 缺乏全局视野在一些地方的规划中,往往只是满足眼前的需求,缺乏对整体资源利用的全局视野。
这样就会导致规划存在隔断性、碎片化的问题。
5. 规划缺乏科学性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有时候缺乏科学性,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资源过度开发、环境破坏的问题。
二、对策探析1. 明确规划目标在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中,要明确土地资源利用的目标,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保护生态环境。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利用目标,指导土地资源的利用。
2. 加强规划实施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4.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在制定土地资源利用规划时,要注重科学性,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保障资源的永续利用。
要充分调研,科学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方案,避免不合理的规划。
5. 全局视野在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时,要注重全局视野,将各项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避免碎片化的规划。
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解决。
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实施力度和全局视野,明确规划目标,才能更好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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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基础,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它的有效实施有助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1.1指标问题全国大部分城市存在建设用地指标提前用完这一情况,许多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规划才能报批。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中的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等指标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关系密切,这些指标的实施情况决定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各部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这一目标的实现程度。
由于农业结构调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的用途被改变,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农田被划到了水上、山上。
这说明:我们以前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没有深入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把握不准,分析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供需的关系不够,前瞻性不强,整体考虑问题不足;上级对下级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不强,对同级部门专业规划协调不够。
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要认真搞好调查、分析、研究,根据当地人口、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地理环境特点,立足现实,科学谋划。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土地利用规划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1.2规划实施问题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个过程包括编制和实施2个阶段,两者相互依托,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同等重要,如何保障规划的有效执行成为政府和社会十分重视的环节。
通过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成效,确保了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的安全。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耕地被占用,特别是因为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农田也被占用,建设占用农地的矛盾在这一时期尤其突出。
其次,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发展经济,随意更改土地利用规划,忽视规划的权威性。
此外,公众参与力度不大,社会监督机制有待加强。
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尽快完善土地信息系统,才能及时、有效、动态地监督用地情况。
2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应把握的关键问题现阶段,我国进入了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用地态势更趋紧张。
如何确保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如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如何实现土地的高效与集约利用,如何将土地利用规划更好地贯彻到社会经济发展实施过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2.1坚持土地资源可利用规划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国未来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
土地利用由于种种不正当经济行为而诱发了一系列社会和生态环境问题,动摇了区域发展的经济基础。
因此,土地利用必须与可持续利用结合起来,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道路。
在新一轮规划编制中,应强调把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承受性的目的。
2.2规划的刚性与弹性弹性是相对于刚性而言的,弹性具有灵活性、机动性。
在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中,过多地强调刚性而忽视了为土地利用发展预留一定的弹性,这不利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变化,同时也不利于土地的科学、合理及有效利用。
在新一轮规划中,将规划的刚性与弹性结合起来,探讨新时期我国的土地利用与管理模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区域土地利用具有方向性和战略性指导意义。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应及时提出“弹性规划”的理念,倡导“弹性管制”的思想,使规划在保持一定刚性的前提下具有适度弹性,增强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适应性和引导性。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同时确保生态用地的被预留等这些刚性要求的前提下,增强规划指标布局的空间弹性,以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要求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动态需求。
弹性管制,不只是体现在规划编制过程时分配指标的弹性以及空间布局的弹性;同时也包括未来土地利用的弹性调控,根据变化的情况,在时空上进行合理调整,增强规划实施的弹性力度,才能使土地利用规划灵活有效地发挥其在土地管理中的龙头作用。
2.3立足城镇土地挖潜力确定城镇发展规模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点。
科学分析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是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
过去,我国城镇土地都是粗放利用,建设占地范围大,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几个重要问题黄伟周国富董经纬(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生物科学学院,贵州贵阳550001)摘要通过回顾和分析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轮规划修编的一些理念,并就本轮规划的重点与难点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7-0361-02收稿日期2008-07-24361(上接第360页)以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档次。
如办公室要做到每个季度最少总结1次;每次重要活动或重要会议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领导或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的不足及时总结等。
4.5增强服务意识,牢记工作宗旨,服务领导部门基层办公室工作的宗旨是服务,服务于单位领导,服务于机关各部门,服务于基层各单位,最终目的是为单位的发展事业服务。
办公室主任要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服务的宗旨,把服务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服务于全局和大局、服务于单位工作部署的落实。
4.5.1牢固树立服务观念。
必须树立服务无小事的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心全意搞好3个服务,即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
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服务的创造性,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4.5.2努力提高服务效率。
建立“灵、通、快”的政务信息系统,使政令顺畅地贯彻下去,使基层、群众的呼声、要求及时反映上来。
为领导服务,要突出政务服务、决策服务和整体服务意识,既当好参谋,也为领导从繁杂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集中精力想大事、抓大事提供保障。
为机关部门服务,必须做到多沟通、勤协调,互通有无,共同做好单位工作。
筑物低矮,建筑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这说明城镇土地大有潜力可挖。
我们应该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充分利用空间的方针,把城镇老城区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改造利用作为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以达到高效、集约、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城镇建筑容积率,控制城镇规模的目的。
为合理确定城镇规划区新增建设用地范围、位置、规模,应搞清拟划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建成区土地、独立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总量,分析现有建设用地的人口承载能力和城镇发展所需绿化、水域等环保、景观用地。
2.4规划的时空布局与有效实施就规划指标分配而言,不仅存在地域上的差异,同时也存在时间上的差异。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政府需站在宏观的角度,综合考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阶段特征、土地利用的现状与需求,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制定和分配规划控制指标。
在指标的空间分配与布局上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的基本前提下,协调各地区土地的分配问题。
首先,应考虑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区分生态环境建设状况;其次,摸清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发展潜力;最后,制定与编制既服务于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又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布局方案。
在实施方面,从全国各地方的规划执行情况来看,或多或少存在指标被突破及规划随意修改问题。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应完善规划编制程序,增强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障群众参与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权利。
在规划实施时,对随意突破指标的应调查清楚情况,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和事项的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通过公众参与、公众监督,保证土地利用规划措施的落实。
2.5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其部门相关规划的基础,在采纳、执行力度上还有待提高,同时应增强规划之间的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各行业、各部门的时空用地在宏观上进行了整体部署,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部门依照本部门的立场和发展需要来编制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地位被动摇。
在新一轮规划修编时,首先需要提高土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统筹安排各部门的用地数量及其布局;其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划的引导性,指导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第三,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弄清情况,协调好各部门的用地。
2.6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社会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国土部门个别人闭门造车的结果,否则,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没有生命力,经不起社会发展的实践检验。
交通、水利、水电、城市建设等的用地以及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的规划,要请交通、水利、水电、林业、农业、建设、城市规划等部门提出意见,拿出专项规划。
国土部门的职责是在综合考虑耕地保障目标、自然地理经济环境、城镇布局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各种因素后,对各部门的专业规划进行协调平衡,起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初稿出来后,要邀请上级领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可行性与不可行性论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全民的土地利用规划参与意识。
在此基础上,请政府领导审查,并提交人大讨论通过,使土地利用规划上升到法律地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使规划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2.7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应强调具有国家资助、公共事业性特征,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共同合作,实现区域性分工负责的规划编制组织或体系。
避免商业性、科研性等机构独立承接具体政府的规划编制任务;严禁管理部门自己编制规划,杜绝形成自管自编自用自方便的编制局面。
管理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提出编制建议意见,努力做到编与用分家,规划控制与合理使用土地形成合理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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