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一级消防工程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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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合格标准

一级消防合格标准

一级消防合格标准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是试卷满分的60%,各科目及格线均为72分。

一消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20分,共有三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生需要在每个科目中取得不低于72分的成绩才能通过考试。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考察消防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则要求考生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生可以获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从而在消防行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各科目的知识,掌握考试要点和技巧,以确保自己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如需更多信息,可查阅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消防工程师必考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消防工程师必考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018-局部修订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30日2018-局部修订说明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7〕306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标准编写规定及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的原则修订完善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的基本防火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范围。

2.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及组合建造时的分隔要求。

3.明确了老年人生活用房、共活动用房等的设置要求。

4.适当强化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安全疏散、避难与消防设施设置求。

此次局部修订共27条,分别为第5.1.1、5.1.3A、5.1.8、5.3.1A、5.4.4、5.4.4A、5.4.4B、5.5.8、5.5.13、5.5.13A、5.5.14、5.5.15、5.5.17、5.5.24A、6.2.2、6.7.4A、7.3.1,7.3.5、8.2.1、8.2.4、8.3.4、8.4.1、10.1.5、10.2.7、10.3.2、11.0.4、11.0.7条。

一级消防工程师涉及的法规

一级消防工程师涉及的法规

一级消防工程师涉及的法规一级消防工程师是指具备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能力的专业人员。

他们在进行消防工程相关工作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以确保消防工程的安全和有效实施。

以下是一级消防工程师涉及的主要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为一级消防工程师,首先需要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该法规明确了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2.《建筑法》:一级消防工程师在进行消防工程设计时需要参考《建筑法》相关规定,确保消防设施与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火灾风险相匹配,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进行建筑设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规范中规定了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疏散通道、防火门窗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并减少火灾蔓延。

4.《建筑施工消防技术规范》:一级消防工程师在进行施工监理时需要参考该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的符合要求安装和使用,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一级消防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验收时需要参考该标准,对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检验,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火灾。

6.《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熟悉并按照规范执行,确保消防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7.《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中需要参考该规定,确保消防设施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火灾防控的能力。

8.《城市供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消防供水是消防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参考该规范,确保消防供水系统的设计符合要求,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提供足够的水源。

9.《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程》:该规程规定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熟悉并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防火规范图示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防火规范图示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釆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图示1】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图示2】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图示3】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图示4】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图示3】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图示4】。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图示5】,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釆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图示6】。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图示1】,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图示2】或釆用防烟楼梯间【见地6.4.3条】。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图示3】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图示4】;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图示1】。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图示5】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防烟设施。

【图示1】【图示2】【图示3】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图示3】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一级消防工程师管理制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级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一级消防工程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四条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取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工程技术职称;3. 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消防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注册。

第七条消防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对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注册证书。

第八条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注册期满前,注册人员应当向消防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第三章执业管理第九条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第十条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1. 消防技术咨询;2. 消防工程设计;3. 消防工程监理;4. 消防设施检测;5. 消防安全管理;6. 其他消防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应当持有注册证书,并在其注册范围内开展业务。

第十二条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技术服务;2. 对消防技术服务成果负责;3. 保守客户秘密;4. 接受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伪造、篡改、销毁消防技术服务文件;3. 串通他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成果;4. 拒绝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5.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现行有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发文日期:2017年03月16日生效日期:2017年10月0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注册第三章执业第四章继续教育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2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2017年3月16日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注册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制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制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制度一级消防工程师是消防工程领域中的高级专业人才,具有承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规范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实行了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制度。

一、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资格条件1. 学历要求:一级消防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2. 从业经验:一级消防工程师需具有5年以上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验。

3. 具备能力:一级消防工程师需熟悉消防法规政策,并具有较强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能力。

4. 考核合格:一级消防工程师需参加国家统一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执业。

二、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1. 消防工程设计: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承担各类建筑消防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物的消防系统设计、疏散通道设计等。

2. 消防工程施工: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担任消防工程项目的总监理,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 消防工程监理: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承担消防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责任与义务1. 保证工程质量:一级消防工程师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 守护生命财产安全:一级消防工程师在工作中要时刻关注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完善消防设施:一级消防工程师应及时更新消防工程技术,为建筑物提供最佳的消防设施设计。

四、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培训与考核1. 培训要求: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不定期参加相关的消防工程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2. 考核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需要定期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确保自身符合执业资格的要求。

五、一级消防工程师的行为规范1. 遵纪守法:一级消防工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2. 不得违规操作: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需遵守相关规定。

3. 维护专业声誉:一级消防工程师应当维护行业的声誉,不得对客户不负责或者参与不正当竞争。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锅炉房-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锅炉房-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

锅炉房-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锅炉房是锅炉以及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综合体,锅炉房属于使用明火的丁类厂房,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确需布置其他建筑内时,应与其他部位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还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和报警设施。

文末附疑难探讨:锅炉房,灭火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选择及应用!第一章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要求一、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5)二、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5.1.1)1、锅炉间应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 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锅炉间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2、重油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和油泵间应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3、燃气调压间应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

三、以上一、二分别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锅炉房设计规范》要求,以相对较严要求为准,比如:1、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他均应为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锅炉间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一、设有供暖系统的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8.2.1)独立设置的区域锅炉房宜靠近最大负荷区域,应防止燃料运输、存放、噪声、污染物排放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4.1.1)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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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条一级消防工程师规范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

局部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m。

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

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的不
600,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

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

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超高层建筑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

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25
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

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

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

2米。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

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
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

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消控。

5米,
63、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 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4、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

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

5米
66、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67、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

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68、线槽每隔1。

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69、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70、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

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71、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
图(
;室内
),并
(风口
)
过32层的分段计算
九(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
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80、防烟楼梯间为50PA
81、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82、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8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

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84、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

避难层。

85、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6、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90、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十、其他
9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9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9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9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9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9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9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9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

电缆井、管道井、
平方米
1。

4
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107、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

108、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十二、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09、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110、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

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111、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112、安装线管时当管长超过45米时应设有接线盒
113、管道穿越消防水池和剪力墙时应加放水套管,震动管道要加柔性接头,与水箱接口要用焊接,消防水箱要预留1米的通道周围不得小于0。

7米,与顶棚高度不小于0。

6米。

压力表的量程是2。

5倍。

114、消防水泵结合器的组成:接口、本体、连接器、止回阀、安全阀、防空阀、控制阀顺序安装,安装高度1。

1米

50
(中危险级3。

6米、),喷淋头与柱面、或墙面的距离1。

4米(严重的1。

1米),侧喷距顶棚距离7。

5-15CM
127、侧喷垂直两米,两侧1米内严禁有障碍物。

侧喷的最远距离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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