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定额装饰工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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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一章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等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墙柱面一般抹灰定额均注明不同砂浆抹灰厚度;抹灰遍数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按三遍考虑。

1.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按抹灰砂浆厚度每增减1mm定额调整。

2.抹灰遍数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每100㎡人工另增加(或减少)4.89工日。

三、墙柱面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界面浆的,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四、水泥砂浆抹底灰定额适用于镶贴块料面的基层抹灰,定额按两遍考虑。

五、女儿墙、阳台栏板的装饰按墙面相应定额只执行;飘窗、空调搁板粉刷按阳台、雨篷粉刷定额执行。

六、阳台、雨篷、檐沟抹灰定额中,雨篷翻檐高250mm以内(从板顶面起算)、檐沟侧板高300mm以内定额已综合考虑,超过时按每增加100mm计算;如檐沟侧板高度超过1200mm 时,套墙面相应定额。

七、阳台、雨篷、檐沟抹灰包括底面和侧板抹灰;檐沟包括细石混凝土找坡。

水平遮阳板抹灰套用。

檐沟宽以500mm以内为准,如宽度超过500mm时,定额按比例换算。

八、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以及1㎡以内的抹灰。

九、雨篷、檐沟等抹灰,如局部抹灰种类不同时,另按相应“零星项目”计算差价。

十、凸出柱、梁、墙、阳台、雨篷等的混凝土线条,按其凸出线条的棱线道数不同套用相应的定额,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女儿墙压顶上的单阶凸出不计线条抹灰增加费。

线条断面为外凸弧形的,一个曲面按一道考虑。

十一、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线、扶手、雨篷周边等。

十二、干粉粘结剂粘贴块料定额中粘结剂的厚度,除花岗岩、大理石为6mm外,其余均为4mm。

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

十三、外墙面砖灰缝均按8mm计算,设计面砖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基勾缝材料作相应调整。

十四、弧形的墙、柱、梁等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版)《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目录(上册) 总说明 (3)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5)A.2 桩基础工程 (11)A.3 砌筑工程 (14)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A.5 木结构工程 (23)A.6 金属工程 (26)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A.8 保温隔热工程 (31)(中册)A.9 楼地面工程 (33)A.10 墙柱面工程 (39)A.11 天棚工程 (39)A.12 门窗工程 (42)A.13 幕墙工程 (46)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48)A.15 家具工程 (49)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0)A.17 广告牌工程 (57)A.18 景观工程 (58)A.19 石作工程 (60)A.20 其他工程 (61)(下册)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3)A.21 模板工程 (63)A.22 脚手架工程 (66)A.23 垂直运输工程 (71)A.24 材料二次运输 (73)A.25 成品保护工程 (74)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75)A.2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75)A.28 措施其他项目 (77)第三部分其他项目 (78)第四部分规费 (80)第五部分税金 (80)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2010土建定额下册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土建定额下册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账。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接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

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积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扫毛找平,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

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贴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设,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m2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设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

分色线性铺装按不拼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02。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地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黑龙江省2010年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黑龙江省2010年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说明1.本章块料面层定额中水泥砂浆结合层和干硬性砂浆结合层均按人工拌合计算,如现场使用机械砂浆拌合时,不作调整。

2.由于施工面不规则、赶模数及施工要求等原因引起石材或块料增加的裁切量,定额中未包括,可按下式调整定额含量:石材或块材调整后定额含量=定额消耗量(已含损耗率)+增加的裁切量(不计损耗率,由甲乙双方结合工程要求及块料规格另行约定测算办法)3.本章楼地面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本章楼地面面层定额中不包括砂浆找平层,如设计规定需要找平层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涉及没有规定找平层,允许计算100mm找平层。

5.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6.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定额按20mm厚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00mm定额进行调整。

7.块料阶梯式楼地面,平面按楼地面相应定额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外按墙面执行。

8.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

9.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10.有台阶的地台,其地台、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分别列项计算;没有台阶的地台部分,其侧壁基层面列入台面计算。

11.水泥砂浆踢脚线高度是按105mm编制的,高度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无论明、暗踢脚,均按定额执行。

12.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13.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的工程。

14.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定额执行,其钢筋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15.混凝土垫层按不分格考虑,如发生分格令按相应定额计算。

16.细石混凝土一次性铺筑直接做地面时,60mm厚以内找平层计算,超过60mm部分按混凝土垫层计算,地面抹平压光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勘误及补充子目(一)

四类4535.66
管理费(元)一类711.06
二类622.18
三类533.29
四类444.41
人工费(元)965.48
机械费(元)3125.77
139
工作内容
1.……4.混凝土(制作)运输、灌注。5.泥浆池砌筑、拆除。
1.……4.混凝土(制作)运输、灌注。
211
4.1.1
……。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四类1292.14
材料费(元)1.47
基价(元)一类1419.04
二类1396.24
三类1373.44
四类1350.64
材料费(元)59.97
A1-135
其他材料费(元)1.76
其他材料费(元)73.11
基价(元)一类1693.95
二类1665.56
三类1637.18
四类1608.79
材料费(元)1.75
三类811.57
四类676.31
人工费(元)1748.79
机械费(元)4477.29
基价(元)一类7971.31
二类7823.78
三类7676.24
四类7528.71
管理费(元)一类1180.28
二类1032.75
三类885.21
四类737.68
人工费(元)1603.34
机械费(元)5187.69
A2-80
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勘误及补充子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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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上册)
9
章说明之一、2
……,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土按压(夯)实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全

1.1 专业划分
*
1.2人工方面的变化
采用综合工日 第七条【人工有关说明】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调整人工消耗量 有升有降,不同章节变化幅度各部分相同,总体略有减少。 调整人工单价 附录6: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生产工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地区划分:四类地区 管理水平变化(管理费费率提高10%,额度提高一倍) 管理费内容: 管理人员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 工器具使用费 我省管理费处于低位 管理费采用固定费用方式进行管理 管理费占造价比:以建筑为例,按照工程造价构成规律,一般材料费60%,人工费20%,施工机械使用费5%,管理费3.5%,利润3.5%,税费8%
*
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的计算基础 列入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础 材料保管费与总承包服务的关系 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照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1.5%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照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
关于“含量”的说明
字面解释应为“包含的量”,结合定额,可以解释为“包涵的消耗量或工作量”。 材料消耗栏:包含的消耗量或工作量 附项栏(另有配套子目或参考价) 如:人工挖孔桩A2-90子目,每10立方材料栏“含量:混凝土[2.61]”,附项栏“含量:桩芯混凝土[7.51]”,需要套用A2-98人工挖孔桩桩芯,其工程量应根据人工挖孔桩的工程量和“含量:桩芯混凝土[7.51]”计算确定。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第十二章天棚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抹灰厚度及砂浆配合比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天棚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的,按第十一章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楼梯底面单独抹灰,套用天棚抹灰定额。

四、本章定额龙骨、基层、面层材料的种类、型号,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品种及用量可作相应调整。

五、本章吊顶定额吊杆按打膨胀螺栓考虑,如设计为预埋铁件时另行换算。

六、在夹板基层上贴石膏板,套用每增加一层石膏板定额。

七、天棚不锈钢板嵌条、镶块等小型块料套用零星、异形贴面定额。

八、定额中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送风口和回风口按成品安装考虑。

九、定额已综合考虑石膏板、木板面层上开灯孔、检修孔等孔洞的费用,如在金属板、玻璃、石材面板上开孔时,费用另行计算。

检修孔、风口等洞口加固的费用已包含在吊天棚定额中。

十、天棚吊筋高按1.5m以内综合考虑。

如设计需做二次支撑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灯槽内侧板高度在15cm以内的套用灯槽子目,高度大于15cm的套用天棚侧板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不发跌级天棚和平面天棚,基层和饰面板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以外的独立柱、孔洞(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灯孔面积不扣除)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三、天棚侧龙骨工程量按跌级高度乘以相应的跌级长度以“㎡”计算。

四、拱形及下凸弧形天棚在起拱范围内,按展开面积以“㎡”计算。

五、灯槽以展开面积以“㎡”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二、天棚吊顶1.天棚骨架(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吊顶注:铝合金方格栅天棚如设计方格间距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铝栅用量换算,其余不变。

广东2010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东莞市华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类地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A.1土石方工程----------------------------------------2A.2桩基础工程----------------------------------------6A.3砌筑工程------------------------------------------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A.5 木结构工程----------------------------------------16A.6 金属工程------------------------------------------18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A.8 保温隔热工程--------------------------------------22A.9 楼地面工程----------------------------------------24A.10 墙柱面工程---------------------------------------26A.11 天棚工程-----------------------------------------28A.12 门窗工程-----------------------------------------30A.13 幕墙工程-----------------------------------------33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34A.15 家具工程-----------------------------------------35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6A.17 广告牌工程---------------------------------------42A.18 景观工程-----------------------------------------43A.19 石作工程-----------------------------------------45A.20 其他工程-----------------------------------------46A.21 模板工程-----------------------------------------47A.22 脚手架工程---------------------------------------48A.23 垂直运输工程-------------------------------------52A.24 材料二次运输-------------------------------------54A.1土石方工程说明(欠附表: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一、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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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及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是按规定的计量单位以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数量及价格表现的,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施工图预结算)和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式。

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为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价、约定合同造价、进行工程结算服务。

五、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六、本定额材料单价是结合哈尔滨市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

七、本定额中的消耗量已计入了相应材料损耗(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和人工、机械幅度差(幅度差见下表)。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招投标时,材料损耗及人工、机械幅度差应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调整。

八、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

材料价格包括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并扣除了包装品回收值。

材料现场检验试验费未包括在材料价格中,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九、本定额均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十、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包含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特、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另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十二、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三、本定额施工用水、用电,系按城镇自来水和供电局供电形式考虑的,如供水、供电为其他形式,可按实计算。

如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应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如下:1.有表时,应按水、电表的计量数向建设单位支付费用。

2.无表时,从定额中扣除相应水、电费用。

十四、本定额中的“()”具有三种不同的含义:1.配合比材料:其构成明细已在材料中具体体现,不再重复计价。

2.未计价材料:定额中均未计算其价格,发生时可按合同约定计入相应价格。

3.未计价机械:本定额中仅列有“电”,定额中未计算其价格,供扣除电费时参考。

十五、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本定额凡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而“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说明1.本章块料面层定额中水泥砂浆结合层和干硬性砂浆结合层均按人工拌和计算,如现场使用机械搅拌砂浆时,不作调整。

2.由于施工面不规则、赶模数及工程特殊要求等原因引起石材或块料增加的裁切量,定额中未包括,可按下式调整定额含量:石材或块料调整后定额含量=定额消耗量(已含损耗率)+增加的裁切量(不计损耗率,由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程要求及块料规格另行约定测算办法)。

3.本章楼地面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本章楼地面面层定额中不包括砂浆找平层,如设计规定需要找平层时,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如设计没有规定找平层,允许计算10mm找平层。

5.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6.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定额按20mm厚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mm定额进行调整。

7.块料阶梯式楼地面,平面按楼地面相应定额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执行,立面高度在300mm以外时按墙面执行。

8.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

9.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10.有台阶的地台,其地台、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分别列项计算;没有台阶的地台部分,其侧壁基层面列入台面计算。

11.水泥砂浆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高度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无论明、暗踢脚,均按定额执行。

12.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13.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14.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定额执行,其钢筋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15.混凝土垫层按不分格考虑,如发生分格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16.细石混凝土一次性铺筑直接做地面时,60mm厚以内按找平层计算,超过60mm部分按混凝土垫层计算,地面抹平压光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17.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扶手不包括弯头的制作安装,另按弯头定额计算。

18.铁栏杆按钢筋铁花栏杆执行,钢管栏杆按型钢铁花栏杆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1.地面垫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2.整体面层、找平层、地面抹平压光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主墙指砖混砌块墙厚≥180mm,钢筋混凝土墙厚≥100mm)。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3.水泥砂浆阶梯式楼地面按阶梯平面与立面的面积之和计算。

4.水泥砂浆防滑坡道、锯齿坡道按坡道斜面积计算。

5.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地毯面层、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6.块料面层中的点缀单独计算,但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7.水泥砂浆踢脚线按面积计算,洞口、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面积也不增加。

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实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其他踢脚线按设计图示的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8.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梯口梁者,算至梁边;无梯口梁者,按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计算。

剪刀楼梯按设计图示楼梯间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楼梯、台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计算。

12.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13.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二、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计算。

三、抹灰:1.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2.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的“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3.水泥白石子浆,如需加色时,颜料可另计;设计要求用彩色石子或大理石子时,可换算配合比,其它不变。

4.石灰砂浆抹面,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1.7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3m3。

5.砖墙外墙面抹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2.0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45m3。

6.毛石墙外墙面抹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如需嵌缝起线时,按定额项目每100m2增加2.5个工日,二等小方(白松)0.045m3。

7.水刷石如果采用嵌玻璃条分格时,每100m2增加4.58个工日,玻璃2.25m2。

8.PG板钢丝网面抹灰按钢板网墙抹灰定额执行。

9.墙面抹1cm底灰(找平层)时(如卫生间、厨房),按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定额执行。

10.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11.墙面抹灰单块面积在2m2以内时,人工乘1.25系数。

12.欧式灰线的灰线宽是指灰线的展开宽度。

13.零星抹灰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台阶牵边、台阶侧面(侧面高度≤1.5m)、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等。

抹灰的“装饰线条”项目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且灰面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14.电线槽抹灰如宽度超过12cm,按墙面零星抹灰项目计算。

15.构筑物抹灰工程单体面积不超过10m2,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1.25系数。

四、块料及其他:1.定额中砂浆的拌合,部分项目按人工现场拌合,部分项目按机械搅拌编制,实际不同不做调整。

2.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镶贴块料饰面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3.块料面层结合层厚度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本章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定额进行调整。

4.干挂大理石和花岗岩(带勾缝)项目,勾缝缝宽是按10mm以内考虑的。

5.外墙贴块料面砖项目灰缝宽分密缝、5mm、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

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1:1水泥砂浆)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6.镶贴马赛克圆形及多边形柱时,执行方形柱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17。

7.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门窗侧壁、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台阶牵边、台阶侧面(侧面高度≤1.5m)、池槽、花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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