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自查验收统计表
退耕还林自查验收报告

退耕还林自查验收报告退耕还林自查报告退耕还林自查报告为了加强退耕还林的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成效。
白羊乡党委、政府根据退耕办的要求,对白羊乡2002至2017年度的退耕还林地块、面积和栽植树种进行了自查核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退耕还林的基本概况白羊乡退耕还林共实施了5个年度,均系防护林。
涉及到9个村、44个组、2396户3353亩。
分别是2002年度993亩、优势树种杨树;2017年度1000亩、优势树种杨树;2017年度400亩、优势树种杨树;2017年度460亩、优势树种杨树;2017年度500亩、优势树种茶树。
二、退耕还林的自查情况白羊乡对2002-2017年五个年度的退耕还林3353亩面积,按照30%进行了抽查核实。
五个年度的退耕还林已经分别通过省、国家级复查和核查验收通过。
本次自查面100%个村和100%组,自查小班85个,自查面积1100亩。
针对原管护和成效差的地块重点查。
通过自查五个年度3353亩退耕还林均系合格面积,树种保存率均在85%以上,95%的退耕还林地已成林。
三、退耕还林面积及兑现公示白羊乡2002至2017年退耕还林共计五个年度2396户3350亩,下拨的兑现总资金419125元。
于六月下旬对全乡退耕还林面积及户在各村进行了张榜公示一周,并对资料装订存档,群众无异议。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自查报告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联合检查组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根据省市要求我局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组织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任务安排情况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我县毛竹资源丰富但低产林较多,油茶林资源丰富但品种常规、树势老化这一现状,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实施了毛竹低产林改造和优良无性系高产油茶林新造项目。
2017 年度毛竹低改 10000 亩任务安排在章庄乡、浒坑镇、泰山乡、钱山乡、山庄乡和寮塘乡等 6 个乡镇 ; 油茶新造 1000 亩任务安排在严田镇、洋门乡、寮塘乡、洲湖镇等 4 个乡镇。
浅议屏山县退耕还林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

合计
8 1 0 8 8 I 7
1 5 2 5 2 3
9 6 3 4 1
从表 1 . 1 可 以看 出 , 截止到 2 0 1 3年 , 个 = 县退耕还林 第一 轮退耕 还林除 2 0 0 6年生态林 1 3 2 2 3亩没有到期之外 , 其余已经全部 到期 ;
浅议屏山县退耕还林工程存在 问题及对 策
韩礼 勇 李
( 屏 山县林业局
【 摘
川
6 4 4 0 0 0 )
6 4 5 3 5 0 宜宾 市林业调查规 划院
决 的 问题 。
要】 本文以屏山县退耕还林工程为研究对象, 分析了屏山县退耕
还 林 工程现 状和存 在 的 问题 , 在亲 自 调 研 的基 础 上提 出 了巩 固退 耕还
人 。屏 山县各年度工程建设情况详见表 1 . 1 。 表 1 . 1 屏 山县各年度退耕还林统计表
拄
l l 9—2 O 0 0
2 0 0 2
生态林 ( 亩)
2 5 8 O [ 2 3
2 7 5 8 9. 8
经 济林 ( 亩)
6 7 3 8 . 7
4 41 0 2
2 . 3重造林 、 轻管护 , 退耕还林工程成果难 以巩 固
屏 山县 自 1 9 9 9— 2 0 0 0年退耕 还林工 程试 点至 2 0 0 6年 , 累计实 施 退耕还林 9 6 3 4 1 亩, 其 中生 态林 8 1 0 8 8 . 7 亩, 经 济林 1 5 2 5 2 . 3 万亩。 涉 及全县 1 5 个 乡镇 ( 街道) , 2 6 1 个村 ( 社 区) , 6 8 9 8 8农 户 2 7 . c r 7 万
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办法

附件1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
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内容包括:(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六条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四)《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五)《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2002年)(六)《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退字[2003]33号)(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办沙字[2003]41号)(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九)《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规定》(林退发[2003]90号)(十)《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十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04]25号)(十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第七条造林密度标准造林密度至少符合以下规定之一:(一)《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免费下载】巩固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附件1 4

职务(职称)
签 名
附件 4
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检查验收 评分方法
一、评分指标及权重 总分为 100 分,其中 85—100 分为优良,70—84 分为合 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单项中所标权重即为该项分值。 (一)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A) 该项指标权重为 40%,其计分为 A1、A2、A3、A4、A5 综合评分之和。如有缺项,可按年度计划专项的投资额计算 权重,以 5%为基本单位。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要求按期、 按质完成工程建设。由工程完工率加以反映,工程质量要符 合有关行业质量技术标准,并已通过县级检查验收,未通过 检查验收项目视作未完工。 1、基本口粮田工程完工率(A1)。该项指标权重为 10%。 无生态移民项目县该项指标权重为 15%。如无基本口粮田项 目,则不计分,其分值加入后续产业项目。
*100%*10%
农村能源工程完工率=
实际完工到户工程数
计划完工到户工程数 3、生态移民工程完工率(A3)。该项指标权重为 5%。如
无生态移民项目,则不计分,其分值加入基本口粮田项目。
生态移民工程完工率=
实际生态移民户数
计划生态移民户数
4、后续产业工程完工率(A4)。该项指标权重为 10%。无 基本口粮田和生态移民项目县该项指标权重为 25%。
项 目 检 查 记 录
检查内容
检查日期
验收内容及 评定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评 价
时间
验收时间
金额
(万元) (签名)
经手人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 3
县 20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验收人员表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退耕自查自纠报告3篇

退耕自查自纠报告3篇我镇推进退耕成效专项规划补植补造工作中在县委会、政府部门的恰当领导干部下,在县市级相关部门的全力帮助和支持下,镇党委、政府部门领着全乡各族群众人民群众思想解放、升级意识、开拓创新、开拓进取,塑造科学研究的发展理念和恰当的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错完成了推进退耕成效补植补造目标任务。
现将自纠自查工作方案以下:一、基本情况我镇位于高山当中,自1999年退耕执行至今,进行退耕总面积总共7650.8亩。
历经对于我镇前村、沟村2个村的现场勘察,联系实际,及其农民的栽种意向。
依照“现场适树”标准,自XX年秋天逐渐执行退耕补植补造核桃林工作中,此项工作中涉及到我镇两个村,地快为1999年至今的退耕地总共2559.4亩,在其中前村1483.4亩、沟村1076亩。
按照亩均补植嫁接法核桃树苗4株,总共种植嫁接法核桃苗木10237株。
二、提升组织协调,立即进行自纠自查工程验收工作中镇党委、政府部门把握住我县为我省核桃仁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县的有益突破口,对退耕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规划工作中十分重视,并在镇、镇村干部大会上关键注重退耕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规划的必要性,专业创立了由党委书记为小组长的自纠自查自验工作中工作组,各自对于我镇涉及到退耕地补植补造核桃林关键进行自纠自查。
三、自纠自查自验的基本情况历经对于我镇2个村XX本年度秋天执行的2559.4亩退耕补植补造核桃林开展全方位、严苛的查验。
我镇推进退耕补植补造经查验工程验收达标,保证“种植一片、成果一片”,在确保苗木存活率的状况下,提升对核桃林小苗的照顾管理方法,以进一步推进退耕产业发展发展趋势的成效,请县退耕办开展审查工程验收。
县林管局退耕环节查验工程验收自查自纠报告县林管局有关退耕工程项目退农用地还林环节工程验收自查自纠报告依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档的分配,按林业局下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实施)的有关要求,对全乡执行的退农用地还林绿色生态林、执行退农用地还林经济林木开展了全方位自纠自查工程验收,现将全乡环节工程验收工作中自纠自查工作方案以下:一、自纠自查工作中基本情况1.自纠自查的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档,《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实施)。
贫困县脱贫退出自查汇总表

医疗 有 保障
集 中 供 水
分 散 供 水
挑 水 吃
厨房 是否 配套
是否 有卫 生厕 所
环境 周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计算公式为: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 支出)÷家庭常住人口。②请在对应的格子内填写“1”;最后三列“是”填“1”、“否”填“0”。
附件2:
贫困县脱贫退出自查汇总表
行政村(“两委”盖章):
年月日
序号
户主 姓名
村民 小组
贫困户 非
人 2014 2016
贫
口 ~ ~ 尚未 困
2015 2019 脱贫 户
脱贫 脱贫
人均年 纯收入 (元)
主要住房安全有保障
饮水状况
砖 混 房
砖 木 房
土 木 房
跑 风 漏 雨
上 架 安 装
不 安 全
义务 教育 有 保障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小班调查表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小班调查表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并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21]2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
验收范围为国家历年安排的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逐年对原有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期满次年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内容包括:(一)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
(二)退耕地还林质量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验收方式包括全面检查验收和重点核查验收。
第五条全面检查验收由各工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核查验收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六条引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包括:(一)《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3-2001)(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四)《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五)《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2002年)1(六)《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退字[2021]33号)(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办沙字[2021]41号)(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21]61号)(九)《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规定》(林退发[2021]90号)(十)《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21]9号)(十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林资发[2021]25号)(十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1)第七条造林密度标准造林密度至少符合以下规定之一:(一)《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林退发[2001]550号)。
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范本)
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第一篇: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1.自查的依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工程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
县领导小组组织了2个督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
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全面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成效(一)面积保存情况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
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
其中: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
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正文:----------------------------------------------------------------------------------------------------------------------------------------------------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国家林业局林退发[2001]521号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效益,为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兑现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工程。
第三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内容包括:(一)退耕还林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二)对上年度的补植情况;(三)历年退耕地还林保存情况;(四)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第三年保存情况;(五)工程管理情况。
第四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方式。
第五条县级自查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分别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第六条被检查验收单位应如实提供退耕还林工程规划材料、施工设计图(表)、卡及各级检查验收资料等。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七条检查验收引用的标准包括:(一)《退耕还林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99)(三)《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99)(四)《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五)《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91)第八条造林合格标准和保存合格标准如下:造林合格标准以造林成活率来反映。
造林成活率是指造林后前三年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造林总株数按作业设计株数、最低合理初植密度、造林总株数三者中株数最大者计,下同)之比。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6.12.05•【字号】林造函〔2016〕764号•【施行日期】201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林造函〔2016〕764号各市林业局、省直管县林业局: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制定好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厅造经总站。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林业厅2016年12月5日附件安徽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做好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方式专项整治行动由省林业厅党组与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统一领导,成立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省林业厅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监督指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之一,由省退耕办、厅计资处共同牵头,省林业基金管理站等单位参与。
省林业厅负责全省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整改问责、跟踪监督。
驻厅纪检组负责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各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及各县(市、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二、整治内容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包括信访案件、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