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管理【精选文档】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

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

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

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区域。

六、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规定》必备的5种图纸和15种台账。图纸资料完整可靠、内容全面、填绘及时、图纸比例、图例符合要求。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七、各矿必须及时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等,做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依据。

“三线”确定: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

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

1.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2。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有如下规定:

(1)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3)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4)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再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3.警戒线:图纸资料可靠的由探水线外推不少于30m作为警戒线,有一定图纸资料参考的外推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资料依靠调查分析判断的外推不少于80m作为警戒线。

八、各矿必须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探掘分离制度、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井下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制度、雨季巡查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等。把探放水工作纳入整体生产组织中,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使探放水工作达到优先介入,探放水队进入的工作面钻探时,其它施工队应让路,由探放水队优先作业。矿井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在对生产经营进行调度的同时,要对井下探放水工程情况进行调度。

九、各矿必须在本年年底编制明年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年度采掘生产计划;水情、水害情况分析;水害隐患治理措施;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工程实施计划;设备购置和资金计划;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在年底以红头文件上报公司,公司批复后严格执行。

十、在受水害威胁区域掘进时,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

应当先采用瞬变电磁、直流电法、瑞利波技术等物探技术进行超前探测,并采用钻探进行验证。掘进前方的老空区及其富水性探测不清的,严禁掘进施工。

受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按照“先治后采”的原则,在工作面回采巷道形成后,应进一步核查工作面内、工作面上下方及周边的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对每一个探测异常点进行分析研究和钻探验证.不能用物探方法替代钻探进行探水。待工作面附近采空区水害等隐患完全排除后方可进行回采。

十一、警戒线以外区域探放水作业,应当先进行物探超前探测,并进行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从警戒线到探水线的钻孔布置,应逐步加密,长短结合。

十二、探水线内探放水钻孔布置应当遵循《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见后附图)。探水线内探水钻孔布置时,探放老空水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应当与预计探放水量相适应,并有备用水泵.探放水时,应当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其他作业人员.有突水征兆时,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并做好记录工作,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为预防探放老空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涌出,应由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放水区域内瓦斯、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成分,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疏放老空水应采用高、中、低结合的方法布置放水钻孔,至少有1个施工至当前采掘工程最低标高附近老空区内的钻孔,作为放水孔和观测孔,并保持放水畅通。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通知单制度,探放水通知单应由防治水技术人员填写,内容主要包括探水要求、停止采掘作业位置、水害情况的简要说明及相关图件。探放水通知单发至探放水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安检、调度等部门。

单孔钻探作业结束后,应由当班钻探负责人、当班安全员、当班区队带班负责人共同组织钻孔单孔验收并履行签字程序。

单项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必须由防治水专业人员、安检、调度、施工单位等部门人员共同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并存档备查.

十四、整个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应校核放水量和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采用物探、钻探或者激光三维扫描等方法进行放水效果验证,并编制探放水竣工报告。

探放工作结束后,应下达允许或者停止掘进通知单.

允许掘进通知单内容主要包括:探测结果、允许掘进安全距离和下次停止采掘作业探放水位置等,发至采掘施工单位、安检、调度等部门。

允许或者停止掘进通知单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发。掘进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在掘进工作面的钻探位置处设置现场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当班进尺、累计掘进距离和剩余安全掘进距离等.巷道掘进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进行,每班及时填写实际掘进及允许掘进实际数据。

十五、有下列情形的,探放水除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采近距离煤层群的,下伏煤层回采前要对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的上覆煤层老空区水进行探放。

2。采掘范围内存在小窑开采层位、开采范围不清的,开采前要对下伏煤层进行探查,防止下部采空区积水引发底板突水事故.

第三章探放水工程设计

十六、探放水要坚持“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主动探放、先隔离后探放、先堵后探放、先降压后探放"的要求,根据老空积水量、老空水补给量、水质、矿井现有排水能力和放水后解放的煤炭资源量等因素综合分析,编制设计方案。

十七、各矿在掘进、回采前必须编制钻探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由矿水害防治中心组织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审查批准后实施.探放水结束后,必须有探放水工作总结,探放水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探放水设计编制内容包括:

1。探放水的目的。

2。探放水区老空积水情况。包括老空积水范围、积水量、水头高度(水压)、补给量,老空与上、下采空区、相邻积水区、地表河流、建筑物及断层构造的关系,积水区与含煤地层及上下含水层的水力联系等,确定探水线。

3。探放水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4。探放水区巷道的布置、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形式等。

5。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孔径、方位、倾角、深度,套管

长度、壁厚,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

6。探放水施工设备、钻具等.

7.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钻机运输安装、钻探操作的安全措施、受老空水等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施工现场的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措施、钻孔放水措施、通讯方法和工具、机电管理及避灾路线等。

8。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能力、排水设备的维护、泄水线路的清理制度等。

9。施工工程图纸:

(1)老空水体位置、老空积水区与现采掘工作面的关系图

(2)探放水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及钻孔施工位置图

(3)避灾路线图等。

10。其他应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的内容.如探放水施工与采掘工作的关系、探水结束允许掘进的标准等。

十八、探放水设计前,要先进行物探超前探测,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矿井,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物探单位进行物探工作.

矿物探组要根据矿掘进、回采及探放水工作计划,超前安排物探查疑、钻探验证工作。制定物探月度工作计划,报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复,并下达相关单位执行。

物探工作计划要包括工期、地点、人员、工程量、需要配合的单位、工作内容等,经总工审核批复,并严格执行计划。

探测环境必须达到物探施工要求,现场施工期间要具备专业

经验的技术人员跟班。对地面、井下综合物探圈定的异常区要进行钻探验证.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之前,必须进行两种以上物探,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使用物探成果并附物探成果资料。

第四章 探放水工程技术参数确定

十九、积水区积水量估算 a sin KM h W α= 或 cos KMF W α= 式中:W -老空积水量,m 3;

M —采厚,m ;

a —老空走向长度,m;

h-老空垂高,m ;

F-老空区水平面积,m 2;

α—煤层倾角,(°);

K-老空的充水系数,一般老空区取0.3-0.5,煤巷取0。5—0。8,岩巷取0。8-1.0.

二十、探水线内钻孔布置

1。超前距、允许掘进距离、帮距和密度的确定(图2)。

安全外围线

图2 探水钻孔的超前距、帮距和允许掘进距离示意图

探放老空水超前距、帮距需满足前述规定,另外也可按以下公

式计算确定。

(1)超前距

按下式计算:

a=0.5

式中:a -,m;

A -安全系数,一般取2~5;

L -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大者),m;

P —水头压力,MPa;

K p—煤的抗张强度,MPa,可由试验测定。一般采用0。2~

1。4MPa,在无实测资料时可供参考.

(2)允许掘进距离

指经探水后,证实无水害威胁,可以安全掘进的长度。

(3)帮距

指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其

值一般应与超前距相同,有时可略比超前距小1-2m。

(4)钻孔密度(孔间距)

指到允许掘进距离的终点处的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间距的

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3m。

2。探水钻孔布置方式。

(1)针对三线管理规定中“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不同

范围内的钻孔设计原则,因水患威胁不同,结合现场的可操作性

和实际经济效果等综合因素考虑,应分三种情况进行分别设计。

探水钻孔的布置方式、数量和夹角大小可参见表1。

①在警戒线圈定以外区域,按照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

求,实行基本钻探方式。

薄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3个进行设计。

厚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4个进行设计。即在薄煤层钻孔设计基础上,在垂直方向上增加1个钻孔.

②在警戒线以内、探水线以外的过渡区域,应按照资料掌握的可靠程度,结合地面、井下物探成果,针对性的进行钻孔方案设计,原则上要比情况1方案设计钻孔数多、比情况3方案设计钻孔数少,应按照山西省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行有针对性的钻探方式。参考方案(以钻孔设计60m为例)。

薄煤层:煤层赋存方向应至少应布置5个探放水钻孔(见图1).

图1

厚煤层:应至少布置8个探放水钻孔,煤层赋存方向布置5个孔,垂直方向的前进方向布置3个孔。巷道沿煤层顶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底板(见图2)。巷道沿煤层底

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顶板(见图3)。

图 2

图 3

③在探水线以内区域,按照探放积水管理工作要求进行钻孔设计,一般在终孔位置处横向钻孔间距不得超过3m,纵向孔间距不得超过1.5m。

表1 探水钻孔布置方式

- 13 -

- 14 -

(2)在水压高、水量大或煤层松软、节理裂隙发育的情况下,煤层中打钻不安全,应采用隔离式探水.隔离式探水有三种类型,其使用条件及钻孔布置,参考表2。

注:在开采煤层群而导致多煤层重叠积水时,也可以从地面向预测积水区下边界打探水孔,将积水串联,同时放出.

(3)探放水应采用深孔、中深孔和浅孔相结合的方式(见图3)。

每次探放水应打三个深孔(中眼和两个外斜眼),只要不脱离煤层应尽量打深。由于外斜眼深度大,控制的帮距也大,可保继续探水掘进时安全。中深孔布置在三个深孔之间或外斜眼外侧,孔深要满足超前距、帮距和孔间距的要求。

薄煤层探水时,钻孔先穿过煤层至顶底板,然后布置浅孔沿煤层钻进,钻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

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的探放水钻孔,不仅平面上布置成扇形,剖面上也应布置成扇形,以防漏掉老空巷道。

图3 深孔、中深孔和浅孔相结合探放水示意图

1—深孔;2-中深孔;3-浅孔

A 1、A 2—第一、第二次超前距;

B 1—帮距;

C 1、C 2-第一、第二次孔间距;

D 1、D 2—第一、第二次允许掘进距

离。

二十一、探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放水钻孔都必须使用孔口安全装置,其施工和安装程序如下: 1.选择煤、岩层坚硬完整的地段开孔,孔径应比孔口管直径大1~2级,钻至预定深度(视水压高低和煤岩层强度而定)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2.向孔内注入水泥浆,将预先准备好的孔口管(末端应塞以木塞)放入孔内,待水泥浆凝结后,即可在孔口管内钻进。另一种方法是将孔口管插入孔内后,在孔口用水玻璃和水泥桨将孔口管固定并封死,在管的上方另留一个小管,而后从孔口管内向四周压入水泥浆,开始从小管跑出空气和水,待跑出浓水泥浆时即将小管封死,继续向孔口管内压入水泥浆,至一定压力后停止注浆,关闭孔口管闸阀,待水泥浆凝固(如图4)。

图4 探放水孔孔口管安装示意图

3.水泥浆固结不小于48小时后扫孔,待深度达到原孔深后,向孔内压水,试验压力大于孔口管末端承受静水压力的1.5~2倍,孔口管牢固不动,周围没有渗漏水现象,说明合乎要求,否则重新注浆加固。

4。为了安全目的,还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闸阀等。完整的探放水孔孔口管安全装置(如图5)。

图5 时用)

1—孔口管;2-肋骨片(间距120°绕套管焊接);3-孔口止水麻线(内扎风钻用水针);4-水针;5-法兰盘;6—

三通;7—压力表三通;8—泄水闸;9—锚杆。

5。对水压高于1。0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装防喷逆止阀,以免高压水顶出钻杆,喷出碎石伤人(如图6)。

图6 防喷逆止阀安装示意图

1-孔口管加压螺栓;2-孔口立柱;3—固定管卡;4-钻头;5-岩芯管;6-φ42mm钻杆;7-防喷立柱;8—挡水板;9-逆止阀

固定盘;10—弹簧架;11—弹簧;12—轮轴;13-偏心轮;14-制动手把;15-制动卡瓦。

安装防喷逆止阀时应注意:①防喷立柱必须切实打牢,它与防喷挡水板用螺钉固定,挡水板上留有钻杆通过的圆孔;②逆止阀固定盘与挡板用固定螺钉连接;③在打倾斜孔时,逆止阀固定盘与挡板之间有不同的夹角,可用木楔夹紧,打水平孔时二者重叠(夹角为零)固定,打垂直孔时可直接与孔口水门法兰盘连接;④孔内遇高压水强烈外喷并顶钻时,用逆止阀制动手把控制钻杆徐徐退出拆卸。当岩芯管离开孔口闸阀后,立即关闭孔口闸阀,让高压水沿三通泄水阀喷向安全地点;⑤当积水为PH值<5的酸性水放水时间又较长时,孔口安全装置应涂敷防腐漆或沥青,以防腐蚀,必要时用铜或不锈钢材料制造孔口安全装置。

二十二、放水钻孔孔径及孔数的确定。

(1)钻孔孔径

放水钻孔终孔孔径应根据煤层的坚硬程度,放水孔深度等因

素确定.如煤层坚硬系数较大,钻孔较深,可选用稍大一点的孔径;反之,则选较小孔径.在生产实践中常采用的孔径为54mm , 60mm,75mm ,一般不超过75mm ,以免因流速过高,冲垮煤柱。

(2)钻孔孔数的确定 ①。单孔出水量估算:

q=3600C ·ω

式中:q-单孔出水量,m 3/h;

C-流量系数,其值与孔壁的粗糙度、孔径大小、钻孔深度等因素有关,可由试验得出,无资料时可用0。6~0。7; ω—钻孔断面积,m 2; g —重力加速度,9.81m/s 2;

h-钻孔出口处水头高度,m ,随着积水的放出,其水头高度将逐渐降低,为简便计算钻孔的平均放水量,可用钻孔出口处最大水头高度的40%-50%

②. 平均放水量计算

cp W Q Q t

+=

式中:cp

Q —平均放水量,m 3/h ;

W —静储量或老空总积水量,m 3; t -计划放水期限,h ; Q补 —补给量,m 3/h 。 ③. 钻孔孔数计算:

cp Q N K q

=

+

式中:N —放水钻孔孔数;

K —备用孔个数,一般取1~2个.

二十三、探水线外探放水钻孔布置参照探水线内探放水钻孔

布置适当减少,但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第五章探放水工程施工及安全措施

二十四、探放水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排水系统.准备或清理好水沟、水仓,检查排水管路、排水泵及电动机,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2.检查瓦斯。矿井必须按管理制度定时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3.检查支护情况。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巷道现场发现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护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并仔细检查帮顶是否背好。

4。检查煤壁。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现场的煤壁有松软或膨胀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闭紧填实,必要时可打上木垛,防止水流冲垮煤壁,造成事故。

5.检查避灾路线。矿井井下探放水施工过程中,设计的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阻塞,要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二十五、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在探水地点应备用一定数量的坑木、麻袋、木塞、木板、黄泥、棉线、锯和斧等,以便探放水过程中意外出水或钻孔水压突然增大时及时处理。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依据设计,确定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

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煤矿企业探放水管理工作,提升防治水工作水平,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等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综合运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探查手段,查清采掘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区域煤炭分公司及直管和专业化管理煤矿企业(基建煤矿、生产煤矿)探放水工作。 第四条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技术部为探放水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煤炭企业探放水技术指导工作,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检查煤矿企业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督导煤炭企业探放水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督导探放水设备、仪器配备工作。煤矿企业对探放水工作负主

体责任,负责探放水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现场验收及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煤炭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探放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七条原则上采掘工作面日常超前探放水工作应由煤矿企业探放水队伍负责施工。但根据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确需采掘外包队伍配合进行超前探放水的,煤炭企业要将外包队伍探放水工作纳入矿统一管理,探放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物探人员、化探人员、班组长由煤炭企业相关人员担任,探放水工可由外包队伍取得探放水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担任。 第三章探放水队伍 第八条探放水队伍要接受煤矿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领导,必须明确1名队长,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物探、化探人员,每台钻机设置机长1名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和安全工作,配备电工1名,钻工配置必须满足矿井探放水要求。 第九条探放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由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或相关专业教育培训,具有从事矿井地质、水文地质、井下钻探等工作经验的人员承担。 第十条探放水工必须按照《煤矿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矿井探放水特种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基建矿井的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专门

煤矿探放水管理【精选文档】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 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

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 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区域。 六、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规定》必备的5种图纸和15种台账。图纸资料完整可靠、内容全面、填绘及时、图纸比例、图例符合要求。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煤矿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xx集团xx公司xx 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探放水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煤矿井下探放水工作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进行水害防治、治理与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手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煤矿井下探放水工作。 第二条矿在每年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根据当年矿井生产地区、接替采区矿井水文地质及水害威胁情况编制年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计划。探放水工程所需的设备、资金纳入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 第三条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矿每月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当月的探放水工程计划和超前钻探计划;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在对生产经营进行调度的同时,对煤矿井下探放水工程及探放水工作等情况进行调度。井下探放水应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第四条探放水工作应当建立月报、年报制度,每月月底(28-31日)、每年年底(12月下旬)应将当月、当年的探放水工程完成情况报xx集团地测部。

第五条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防隔水煤(岩)柱井下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或封闭不良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七)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时; (八)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出)水的地区。探水前,确定积水线、探水线(探水警戒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十)采掘工作面进行探水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探放水设计由矿地测防治水机构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报灵石国泰公司批复后,方可探放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小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导水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可能与河流、湖泊、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未封钻孔或封孔不良钻孔时; (6)接近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风氧化带时; (8)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探放老空水设计: (1)调查积水区积水情况、积水最低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并外推60m 作为探水警戒线,狡算积水量和水头压力,估算单孔放水量。掘进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在积水线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尽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2)对前方不明采空积水区,探放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上成扇行。,钻孔终孔平距以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并至少各有一个见煤层顶板和底板的钻孔。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大于 75mm。 (3)回次探放水间要在设计停掘位置前IOn1有防治水科下发停掘

探水通知单;留足不小于30m的超前距。 四、各探放水钻孔要现场验收,回次探放水结束后,提出探查总结报告,编制允许掘进通知书,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向施工队下发后,方可采掘。 五、探放水必须安设牢固的控水装置。探放老空水水头高度在4m以内时,孔口管可采用裸管打入加固或缠海带、棉布打入等方法固管。老空水头在4~10m时,孔口管安装视煤壁完整情况而定。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采用注水泥浆固结套管。孔口管外侧要安装控制水阀门和测压表,确保排水能力不足时能控制放水。 六、探放水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进行施工,不经防治水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极其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打钻探放水地点必须具备自然泄水条件,流水线路要铺设泄水沟、泄水槽,下山巷道、低洼处打钻时,必须完成可靠的临时排水设施,否则不得探放水。 (3)施工地点必须具备自然通风条件,钻场深度不大与5m;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才用导风筒通风,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 特殊情况下停风的,必须按规定撤出施工地点所有人员。 (4)要在打钻地点附近不超过IOm的地方安设专用联络电话。 (5)加强钻场极其前后IOn I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 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流水巷道留有底煤,要铺底,交叉巷道架棚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1、概述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规范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定本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以确保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可行,有力地保护了煤矿生产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2、探放水的定义 煤矿探放水是指煤矿生产中由于掘进、钻井等活动导致的水的产生和涌出所形成的水,主要包括井下排水、地面排水、集水及集水隧道中的水等。 3、探放水的调度与利用 煤矿探放水调度应按照多方面考虑,确保在保证煤矿生产的同时,对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最大化。煤矿探放水利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水量和用水期必须合理规划,要经过科学审核、控制,严防浪费; (2)探放水利用应优先满足煤矿生产需要,可供其他领域使用的才考虑供应外部用水需求; (3)探放水利用对环境影响应得到科学评估,保证环境指标不受影响。 4、探放水的分类与管理

为了保证煤矿探放水的有效管理,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探放水分为生产水和非生产水,管理方式不同。 (1)生产水:是指由于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这部分水应按规定收集、适量利用和治理。 (2)非生产水:是指非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包括降雨水等,这部分水应按污染源治理原则进行治理。 5、煤矿探放水的监测与评估 煤矿探放水群体的监测和评估是环保部门重要的职责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检测探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依据不同的污染物浓度,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探放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监测和评估应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地下水位、井下回水量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定量和定性监督和评估; (2)随时监测制订的煤矿探放水治理指标和标准; (3)建立探放水处理效果评估机制,制定水质检测指导意见,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6、探放水的排放标准 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探放水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探放水的污染物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责任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 背景 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行业之一,但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 大量的水,如果不对这些水进行有效管理,会带来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煤矿探放水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煤矿探放水的定义 煤矿探放水指的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水、降雨水、封闭水等,通过探洞、井筒等方式进行排放的行为。这些水不仅包含大量的泥沙、杂质,而且还有可能会含有有害物质,对煤矿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煤矿探放水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和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探放水的排放会导致采煤工作面或井下通风系统停工,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影响。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制度,对探放水进行规范管理,减少了煤矿安全生产中因探放水带来的安全隐患。 2. 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 煤矿探放水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一旦排入环境中,会对周 围的土地、水源、植被等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制度,对排放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探放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以达到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 确定煤矿探放水的数量 煤矿探放水是开采煤炭时不可避免的产物,通过建立煤矿 探放水制度,可以明确探放水的数量和质量,以便进行合理安排和维持正常生产。 煤矿探放水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1. 法律标准 煤矿探放水制度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安全规定》等。 2. 目标 煤矿探放水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少探放水对环境的影响。 3. 测绘和检测 煤矿探放水的排放量及水质需通过实地测绘和检测等方式,获取真实、详实的信息。 4. 应对措施 当发现煤矿探放水对生产和环境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时, 需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 考虑当前情况 在制定和实施煤矿探放水制度时,需要考虑煤矿现状和发 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结论 建立和实施完善的煤矿探放水制度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和维 护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煤矿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

煤矿探放水规定

煤矿探放水规定 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但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水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探放水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煤矿探放水的规定。 首先,煤矿应该建立健全的探放水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涵盖水文地质调查、探放水的规划和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并在煤矿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煤矿在进行探放水工作时,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以保持技术的更新和提高。技术人员应具备科学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准确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接下来,煤矿在进行探放水前,应对矿井的水文地质进行细致调查。这是确保探放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通过水文地质调查,可以了解矿井地下水系统的构成、流动方向和水位变化规律等信息,为探放水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在探放水设计过程中,煤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这包括选择合适的探放水位置、确定水量、设计水泵和管道等。煤矿还应考虑探放水对矿井和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矿工安全的保障。在设计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实施探放水工作时,煤矿需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操作,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探放水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矿井的水位和压力变化,并及时调整探放水的进程。同时,需要注意现场安全,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后,煤矿还应编制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最大程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总之,煤矿探放水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通过标准化和科学化的探放水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国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探水线、警戒线的规定 1、井下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规定标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进行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有较可靠的图纸作依据,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4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20m划定。 4、对虽有一定图纸资料作参考,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50m划定。 5、积水区资料不清楚,依靠调查分析判别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80m划定。 6、对水压小于IMPa,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

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第三条探放水设计要求 1、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 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3、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 4、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 5、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 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安装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I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9、探放水设计应满足《井下探放水技术标准》(MT/T632-1996)要求。 第四条探放水平安技术措施 1、探放水前的平安准备工作 〔1)探放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放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 〔2)探放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背景 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但是,煤矿开采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其中之一就是涌水。涌水是指在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受降雨影响或者开采工艺破坏,地下水大量位移并使矿区、矿井及采空区瞬间、短期内涌入地下巷道及工作面,形成水流并可能形成灾害。面对这一问题,国家在监管煤矿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提高了煤矿的安全性。其中之一就是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定义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是运用一系列的措施,在煤矿井下发 现水源后及时控制和处理水文地质数据的过程。这个制度旨在确保:首先,及时获取水文地质信息并分析;其次,对控制水源采取措施以防水矿区容积限制水位上升,最后,整个过程要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实现 1. 水文地质勘察 在开采前,根据矿山防水要求和规划,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并制定防水规划。水文地质勘察要全面、细致、准确,因为这是研究煤矿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演变规律的必要基础,也是正确制定防水方案和强化防水措施的重要保证。 2. 井下水文地质巡查 在煤矿井下,存在大量隐患,如矿井不稳定、地压力大、 煤与瓦斯等等。因此,在煤矿井下,将开展水文地质巡查工作,

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理水源。巡查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矿区出现的水源,并对其进行分类,加以记录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 井下检测器具使用 煤矿井下设备的使用对于煤炭公司的生产效益和人身安全 都有着重要意义。煤矿井下透水预警检测器和水压监测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检测装置,透水预警检测器主要用于发现煤矿井下漏水,进而采取措施防治涌水; 水压监测器是对井下水文地质环境的实时监测,是一种能够快速、准确掌握井下水文地质状况的手段。 4. 涌水处理与控制 当涌水发生的时候,需要尽快的进行处置。我们可以进行 封堵工作,避免涌水继续发展,使涌水得到一定的控制。或者进行抽水工作,降低矿区水液体位,以达到控制水矿区容积限制水位上升的目的。因此,在涌水调查中尽快确定水源,对其进行合理控制,是整个涌水过程处置中关键的一步。 操作及值得注意的点 1. 操作步骤 1.在煤矿开采前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并制定防水规划。 2.进入煤矿井下,进行水文地质巡查,及时发现、控 制和处理水源。 3.使用透水预警检测器和水压监测器等设备进行监测。 4.当涌水发生后,及时进行封堵或抽水工作,避免涌 水继续发展。 5.在整个过程中,要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2. 注意点 1.巡查时要遵守安全规定,不得随意翻越台阶和堆料, 更不允许站在外弯或斜坡等位置进行巡查。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岗位职责、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演讲稿、合同范本、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enterprise management, job responsibilities, experience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essay compilation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探放水管理制度大全

《探放水管理制度大全》 一、生产安全联络制度 1、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填绘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互换图,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报矿各有关领导、科室和地测处一份。 2、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穿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局地测处、生产区队、安全科、调度室及矿有关领导各一份。 3、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钻探,每月25日前地测科应向矿上提出计划,要有经矿总工程师同意旳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三天发送到矿有关领导、区队和施工单位。 4、根据“矿井地质规程”和“煤矿地测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矿上及有关单位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和“三书”,必须事先按规定期间规定向地测科提交经总工程师同意旳委托书。零星地测资料,可事先和地测科联络共同约定提交时间。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告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六个月交付。 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告知地质测量

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旳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包括开拓巷道)所需旳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种月告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巷道开口前三天,生产、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开口卡片,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后,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前两天告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告知单。 6、重要井巷贯穿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阐明,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穿容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旳测算时间。 7、巷道旳大小贯穿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岩巷15-20m,煤岩20-30m,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安全放炮告知单,告知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通风区队。 8、巷道进尺、收尺、回采工作面进度等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部门进行,并以测量旳数据为准。巷道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状况,必须变更设计时,应由设计部门填写变更巷道设计告知书,测量人员方可执行。测量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无设计在井下任意指定开口位置和变更设计。

探放水管理制度

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职责,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一、职责: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管理工作,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收集相关水害防治资料、制定水害防治措施、编制矿井中长期及年度水害防治规划。 防治水科长: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技术政策,积极组织防治水工程的实施,明确责任,落实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全面完成防治水工作。 二、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必须根据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二)、水害防治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查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查由安监及防治水人员按巡查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煤矿各分管领导组织防治水隐患排查在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科,由防治水科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各有关科、队进行限期整改,安监科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雨季来临前,防治水科完成矿井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在雨季来临前,矿井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联系。 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坏、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二、探放水钻孔布置 1 、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3)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3、对水压高于1 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5、探得水压高于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2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

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 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二)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㈠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具备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㈡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解决。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 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与煤矿井下放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与煤矿井下放煤工安 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探放水原则 井下所有的掘进、回采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第二章探放水设计编制 1、探放水设计的原则 (1)探放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水平面和垂直面内呈扇形成组布置,钻孔设计要兼顾垂直和水平方向。 (2)应采取自上而下的顺序设计施工钻孔。 (3)一般不得将钻孔终孔落点设计在老巷、老空易受淤泥(煤)堵塞的地方。 2、由地测科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9种探水区域,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设计中要明确探水警戒线,应制定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第三章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由专业探放水队伍根据《探放水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探放水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探放水效果。 第四章探放水施工 第1 页共33 页

1、探放水工作由专业探放水队伍完成。 2、探放水前,施工队组要在现场准备好堵水材料如、木楔、棉纱、黄泥等材料,必须将堵水材料用专用工具箱存放并悬挂材料管理牌板,该工具箱要求距工作面不超过50m。 3、探放水前,由巷道所属队组将探放水设备及材料运输至探放水地点,并进行妥善保管。 4、探放水前,钻探队负责将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按要求悬挂,并准备钻头、钻杆、送水器等探放水材料,现场进行施工。施工队组负责将电和风、水管路进行连接,保证探放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5、探水施工 (1)探水过程中钻孔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即将透采空积水区等关键环节,探放水队伍必须及时通知地测科。 (2)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要求采取岩芯的,探水过程中施工队伍要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每班必须将钻探情况以书面形式送交地测科,并经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地测科要及时整理、分析探水资料,适时调整探水设计。 (3)在有孔口管的钻孔施工中,钻至孔口管设计位置时,要下好孔口管,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钻进;并在未见含水层或积水前,将水闸阀安好,否则不准钻透积水区。 (4)钻进中发现异常或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检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5)钻进中发现由钻孔内向外喷射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2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

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9、在矿界、导水构造等受水害危胁区域,要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编制专门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批复后执行。 10、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如情况发生变化,要重新编制设计和措施,审批后方可重新开工。 11、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须准备齐全。 12、探放水施工地点要保证后路畅通,在附近要设专用电话,安装水害报警系统,设瓦斯检查点定时检查,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钻机必须打好地锚、戗好点柱,钻场及周边巷道要加强支护,工作面迎头要打好立柱和挡板。 13、加强井下钻探施工管理,施工中发现异常,如顶钻、塌孔、掉钻、循环液消失、岩石破碎、钻场及周边压力异常、底鼓、出水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分析原因,情况不明不许掘进。 14、钻探施工过程中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接近异常区等关键工序,防治水专业人员应现场监督验收和盯班。 15、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本着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 第二条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科室审查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第三条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防治水部门要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审查后报旗局,经旗安监局及防治水机构会审批准后方可回采。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 第四条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必须先探后掘,随时对防水煤住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 第五条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在安装钻孔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5.在预计水压大于1.0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掘安全躲避硐,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本条五款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现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层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第八条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第九条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24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 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 第 2 页共 4 页

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 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 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第 3 页共 4 页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