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

求进行建设,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清理完毕,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

建设的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核实。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管线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上部工程检查和规划核实四个阶段;管线与交通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跟踪检查和规划核实三个阶段。

第四条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采取欺诈、暴力等手段阻碍规划批后管理,并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进场测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聘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测量,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第九条建筑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基础±0.00测量、庭院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和竣工测量;管线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覆土前的测量和竣工测量;交通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和竣工测量。

第十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醒目位臵设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接受公众监督。

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二)批准的建筑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技术指标;

(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四)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五)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二)批准的管线与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

(三)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四)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定线后,应当及时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资料。

辖区规划分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验线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地四

至界线、建筑位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等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边线尺寸等。

管线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管线中心线及与道路红线(河堤)的距离、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等。

交通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心线、边线及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桥梁墩柱等重要设施点的位臵。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

应当及时向批后管理处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基础±0.00测量成果和验线意见等资料。

批后管理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核,并出具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第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的建筑工程,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基础±0.00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开挖情况及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臵等。

第十六条批后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对上部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出具跟踪检查意见。跟踪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要求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在上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在主体工程醒目位臵逐层、依次悬挂施工进度牌,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的上部工程跟踪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层数和高度、建筑造型、立面形式和主立面朝向、出入口位臵,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回车场等。

第十九条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

验线测量成果、管线工程覆土前的测量成果和道路工程路沿石完工后的测量成果报告。

辖区规划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验核。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管线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管顶(底)标高、管径、检查井位臵。

交通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标高、标准断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竣工测量,并出具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第二十二条承担建设工程跟踪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将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跟踪检查和竣工测量等阶段的测量成果资料,按昆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时入库。

第二十三条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彻底清理施工场地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城中村改造项目须提供指导意见及会议纪要);

(五)土地证及宗地图(复印件1份);

(六)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七)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原件1份);

(八)放线材料(原件1份);

(九)基础±0.00验核意见(复印件1份);

(十)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原件1份)

(十一)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竣工图(原件1份)(十二)消防验收意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会议纪要、移交协议等)

第二十五条对管线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划拨用地);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五)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

(六)放线资料;

(七)验线意见(复印件);

(八)批后跟踪检查资料(原件);

(九)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及测量成果数据。技术标准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昆明市城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试行)》等执行。测量成果数据须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三份)。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批后管理处接到完工报告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的资料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核实。

第二十七条建筑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指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

(二)总平面布局:绿地、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筑位臵、内部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等;

(三)公共服务设施:物管用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配套商业、文体活动和配套教育设施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中水处理回用设施位臵、公厕位臵和面积、垃圾中转站位臵占地面积等;

(四)场地清理情况: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等规划许可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用地界线是否与土地证及其宗地图一致)。

第二十八条管线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管顶标高、埋深、管径、检查井形式和尺寸、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等。

交通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标高、断面形式等。

第二十九条经规划核实后,批后管理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符合的,可以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竣工验收;不符合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明确告知不符合的事实、依据以及需要改正的内容及要求。到期拒不改正或者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前,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入库合格意见”及“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二条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建筑市场,开展平等竞争,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列入我省和国家计划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造价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除某些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经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外,均应按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分级监督管理。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省重点建设工程、省属建设工程和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在二千万元以上及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地、州(市)属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地、州(市)属建设工程和建设项目其在上述投资限额以下的,由地、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昆明市属投资建设项目可不受此限额限制,由昆明市直接管理。 第四条持我省营业执照的建筑安装企业、工程承包公司和领有省建委核发的投标许可证的外省建筑安装企业,均可参加我省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和投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在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要坚持招标、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证性和定标的合理性原则。 第六条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由省建委牵头,会同省计委、省建设银行共同组织领导,下设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审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条件和招标、投标单位的资格; 3、组织审定标底,指导评标定标工作; 4、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处理招标投标中的问题; 5、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可采取全部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工程、专业工程等形式实施。 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有证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有关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及措施

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及措施

-.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政府有关部门 JT 1 V 承 建 单 位 二 监 理 单 位 (二)项目的管理机构,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视项目工程情况,可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1管理组织的机构框图 二.职责范围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 监 督 管 理 合同 监督管理 _____ ______ 合同 * 项目业主------- 监 督 管 理 rr r 二 理

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查验收。 3)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A .协助监理单位完善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B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C.主动与监理公司、质监站联系,争取工程建设中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D .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方案。 E.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 F.协助监理单位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控制。 2)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验收。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配合监理单位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现场工程师有权督促监理单位指令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1: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的编制程序,确保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 号)、《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团体标准管理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建筑节能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体标准的制订、修订、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负责。 第三条团体标准为全省范围内建筑节能行业自愿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并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对于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而又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下列技术要求,可制定团体标准: (一)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二)工程建设中涉及建筑节能专利的技术; (三)工程建设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建筑节能技术; (四)工程建设中的建筑节能产品试验、质量检测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的建筑节能术语与符号; (六)工程建设的建筑节能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管理 第五条编制团体标准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 (二)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或抵触;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技术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水平,并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保持一致。 第六条编制团体标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基本做好编制团体标准的前期工作,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人员已安排落实;; (二)建筑节能技术成熟,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和创新性、引导性; (三)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已经过鉴定或验证,且已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标准实施后具有推广价值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或环境效 、人 益。 第七条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查、征求意见、评定审核、发布出版、日常管理、复审修订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实施。 第八条按照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要求,本会团体标准的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SBEEA)、发布顺序号(XXXX、发布年代号(XXXX构成,其中社会团体代号由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英文名称缩写(SBEEA)五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示例如下: 示例:T/SBEEA XXXX——XXXX T/SBEEA XXXXX - XXXX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

建筑施工现场标养室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现场标养室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和送检管理工作,保证混凝土与砂浆试块制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代表性,根据国家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下列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 82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T70-2009 《混凝土试模》JG3019 《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 《混凝土坍落度仪》JG/T 248-2009 第二条实施范围 分公司所有处于混凝土湿作业的桩基、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均须按本办法设置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第三条管理要求

1.项目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项目质检部监督检查。各项目应配置至少1名专职试验员,兼职试验员若干。 2.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检测试验管理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检查试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岗位职责; 2.2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 2.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4现场检测试验安全管理制度; 2.5检测实验报告管理制度。 2.6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工作专项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标养室试块制作、养护、温湿度控制、设备运行、检验试验报告、试验数据分析和统计、台账等。 3.人员、设备、环境及设施 3.1现场试验员应掌握相关标准,并经过技术培训、考核。 3.2施工现场配置的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台帐,按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状态完好。 3.3施工现场试验环境及设施应满足检测试验工作的要求。 现场养护室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任务的总体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做到各级指挥者和管理者心中有数,达到实现总体规划目标的目的。 公司承担的大中型施工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性质; 2、建设地点和环境特征;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二、施工部署 1、项目要达到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2、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施工操作程序 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三、施工方案 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2、施工阶段划分; 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4、安全施工设计; 5、施工质量保证; 6、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四、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总进度计划;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1、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周期安排; 2、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3、施工现场准备; 4、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5、物资准备; 6、资金准备。 六、施工平面图 1、施工平面图说明 2、施工平面图 七、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1、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2、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3、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4、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保护环境的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八、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1、规划的指标; 2、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3、实施难点的对策, 九、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按专业和子项目进行交底,落实执行责任; 3、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4、项目管理结束后,必须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执行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 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与措施.doc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与措施1 工程项目管理方案及措施 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监 监督管理监 督督管管 理理 监理 (二)项目的管理机构,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视项目工程情况,可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1.管理组织的机构框图 二.职责范围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 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查验收。

3)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A.协助监理单位完善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B.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C.主动与监理公司、质监站联系,争取工程建设中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D.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方案。 E.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 F.协助监理单位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控制。 2)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验收。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配合监理单位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现场工程师有权督促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6)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工程部经理(总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环境绿化、建筑材料、设备、配件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与工程有关的以下发包与承包,应须进行招标: (一)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招标的。 第五条特殊的产品或服务,供应者不足3家,用招标方法不能引发竞争的,采用其他方法采购。

第六条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投标报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不具备工程量清单报价条件的,可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 第七条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对金额较大材料、大型设备,可采用技术招标和价格招标分开的方式,分两次招标。先根据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确定几家符合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组织入围投标人进行价格投标,采取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九条公司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招标小组对公司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条招标小组由分管经理担任组长,基建处处长任副组长并组织招标工作中的基础工作,成员由土建、安装技术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招标小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根据本办法确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二)安排招标日程,编制、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三)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是在项目进行全过程中所进行的包括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人员管理、过程管理等一系列的活动。 进行项目管理,我们首先要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应取得的项目成果,分析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对项目任务、人员、时间进度等因素分析),预 机构, 1 围内, 2 看守所、监狱智能安防系统项目的建设将根据系统要求分布安排工作,包括弱电设备安装调试、环境配置等。我们将按照不同的阶段制定对应的明确的工作清单。 项目进度安排和控制 按照项目对进度的总体要求,确定项目工作清单中各任务的日程安排,

并留有适当余地以处理不可预知的情况,进度控制以日程安排为依据,通过例行会议等手段进行项目进程状态汇总、审计和督导。 合理安排日程并加以监督控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项目变更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首先应确定所有已知的项目风险,分析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影 技术文档是整个工程实施的重要知识成果,所有的技术文档必须归纳整理,加以妥善保管。 每一个子项目实施步骤都需建立联机项目文档数据库,对项目工程采取实时的跟踪、控制和管理。并保证在项目结束后,向用户移交全部的项目实施档案,保证用户项目档案的完整。

主要的技术文档包括系统总体设计文档、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设备配置清单、线路及系统测试结果等做到保管完好,及时归档。 3、项目实施组织结构 项目实施的组织是专指项目实施单位在具体项目中对质量、进度计划、实施服务和资源调配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以保证系统工程的正常开展,达到系统的总体目标。 大

5、项目成员职责 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确立项目成员,组建项目小组,制定实施计划。 协调项目各组成成员之间、项目成员与用户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负责定期召集项目管理机构或全体成员的会议,总结已开展的项目实施 , 。 实施过程文档和竣工文档的制作 由工程实施人员负责,在每个点工程实施过程中,编写工程的实施和集成报告,内容包括设备配置情况、主机的配置情况、系统软件的安装情况、系统管理软件的安装情况,其他子系统的安装及调试情况。 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包括提供项目实施过程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编制: 审核: 批准: 甘肃四建集团工程总承包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录 1、编制依据 (1) 2、项目概况 (2) 、建设单位概况 (1) 、工程概况 (2) 、周边环境 (2) 、实施条件 (2) 3、项目范围管理规划 (2) 、土建工程 (2) 、安装工程 (2) 、甲方指定分包项目 (2) 4、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3) 、质量目标 (2) 、工期目标 (3)

、安全目标 (3) 、文明施工环保目标 (3) 5、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9) 、项目管理组织要求 (3) 、项目组织机构图 (3) 、项目主要岗位职责 (9) 6、项目成本管理规划 (10) 、综合节约措施 (9) 、主要材料技术节约措施 (10) 7、项目进度管理规划 (1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 (10) 、流水段的划分 (11) 、进度控制计划横道图 (11) 、进度控制计划网络图 (11) 8、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13) 、质量总目标 (12) 、分部工程质量目标设计 (12) 9、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12)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目标 (12) 、主要措施 (13) 10、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 (15) 、项目部自行采购材料 (14)

、业主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 (14) 、物资计划管理 (14) 、项目资源管理 (15) 11、项目信息管理规划 (15)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 、信息化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应用表 (15) 12、项目风险管理规划 (15) 13、项目沟通管理规划 (17) 、沟通的程序和内容 (17) 、项目沟通计划 (17) 、项目沟通依据和方式 (17) 、项目沟通障碍与冲突管理 (17) 14、项目首尾管理规划 (19)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为提高总承包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GB/T50326-2006)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用于全过程指导项目管理的规划,为项目管理提出方向和纲领。项目部必须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编制依据 、工程招标文件和答疑。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管理办法

建设局苏州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苏州市虎丘区建设局 苏高新建[2012] 62号 ━━━━━━━━━━━━━★━━━━━━━━━━━━ 关于公布实施《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标后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建设单位: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保障本区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现将《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标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标后管理办法》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苏州高新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标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其施工与监理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款中的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是指苏州高新区各级政府资金和区内国有企业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 政府资金包括:(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其他政府资金。 区内国有企业资金包括: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浒墅关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城管委会、西部生态城指挥部、各镇(街道)全资或控股国有企业自有或贷款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标后管理是指区建设、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标后管理主要采取审查资料、现场踏勘和走访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及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它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其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应视项目的特点而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一般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概述;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设计过程的管理;施工过程的管理;价值工程的应用;风险管理的策略等。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一般可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范围管理规划、项目管理目标规划、项目管理组织规划、项目成本管理规划、项目进度管理规划、项目质量管理规划、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项目信息管理规划、项目沟通管理规划、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项目收尾管理规划十三项内容,项目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概况、总体工作计划、组织方案、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成本计划、资源需求计划、风险管理计划、信息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收尾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等。 2.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其编制程序明确项目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内容;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汇总整理,报送审批。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其编制程序为: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组织编制,履行报批手续。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一、审批、开工管理 1、按国家、省及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土地、环保、水利、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贴息、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 2、技改项目的审批见《技改项目审批、验收管理规定》。 3、公寓、单元楼等新建大型工程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零星维修工程须有经严格审批的《开工报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依照项目规模和内容的不同,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可做适当调整。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就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达标达产等方面明确责任和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中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人员考核等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公司内各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专业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作好本专业的进度计划、技术交流、考察、招标、验收、人员培训、安装指导、生产准备、生产调试等方面的工作;作好与其他各专业的工作配合和协调。 5、专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项目经理和专业负责人的管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图纸,熟悉项目操作程序,做好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及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招标、合同管理 招标按《集团招标管理规范》执行;合同按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四、物资验收及保管 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管理 1、进度管理: 1.1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根据总工期编制科学的网络计划和进度计划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02-23 【生效日期】2010-0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珠海市【文件来源】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已经七届1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市长钟世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修改: 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二,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不得超过五百万元,其他招标不得超过一百万元。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的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最高可以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五,且不受上述五百万元最高数额的限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至少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限三十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现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 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本办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第二条动,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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