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利用水平。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当标明废弃物种类,防止污染环境。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出售或者赠送给他人。
第八条单位运输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三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方式。
第十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遵守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处理记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理过程、利用去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可以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有机肥、饲料等产品。
餐厨垃圾处理标准

餐厨垃圾处理标准餐厨垃圾是指在餐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餐具、包装纸盒等。
由于餐厨垃圾的特殊性,如果不加以正确处理,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餐厨垃圾处理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餐厨垃圾处理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分类准则餐厨垃圾的处理首先需要进行分类,将有机垃圾和非有机垃圾分开处理。
有机垃圾主要是指食物残渣等,而非有机垃圾则包括餐具、包装纸盒等。
在分类准则上,可以参考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分类明确、统一。
2.收集方式餐厨垃圾的收集方式可以采取集中收集和分散收集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大型餐饮企业和机构,可以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点,由专业的环卫人员进行收集。
而对于小型餐饮店铺和家庭,可以采取分散收集的方式,使用特制的餐厨垃圾桶进行收集。
3.储存与运输餐厨垃圾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污染环境。
储存时,应使用密封性好的容器,并定期清洗和消毒。
运输时,应选择封闭式车辆,并加强车内卫生管理,防止垃圾溢出。
4.处理方式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堆肥、沼气发电和焚烧等。
其中,堆肥是将有机垃圾进行分解,生成有机肥料的过程。
沼气发电则是通过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来发电。
焚烧则是将垃圾进行高温燃烧,通过余热发电或处理残渣。
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根据当地资源和环境条件综合考虑。
5.处理后利用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有机肥料可以用于农田或花卉园艺的肥料,帮助提高土壤肥力。
沼气可以作为清洁能源供应给餐饮企业或附近居民使用。
焚烧后的余热可以用于供暖或发电。
这些处理后的资源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餐厨垃圾处理标准的制定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减少餐厨垃圾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资源浪费,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餐饮企业和个人也应积极配合,正确处理餐厨垃圾,共同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总则1为贯彻国家有关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1、设计与制造?是使用微生物菌剂对可堆肥处理的生活进行快速的好氧发酵处理的装置。
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
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粉碎并通过微生物菌作用的完成处理形成粉末状的。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
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着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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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为贯彻国家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1、设计与制造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是使用微生物菌剂对可堆肥处理的生活有机垃圾进行快速的好氧发酵处理的装置。
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
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粉碎并通过微生物菌作用的完成处理形成粉末状的有机肥。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
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总则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1、设计与制造?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
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粉碎并通过微生物菌作用的完成处(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
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着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 g)。
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

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1. 引言餐厨废弃物(又称为厨余垃圾或者有机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鱼骨等。
这种废弃物具有较高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但同时也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因此,合理处理餐厨废弃物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 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原则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减量化:通过分类收集、资源回收等手段,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处理量。
- 无害化:通过科学处理,消除餐厨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 资源化:充分回收和利用餐厨废弃物中的有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 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法3.1 分类收集餐厨废弃物应与其他垃圾(如塑料、纸张等)分开收集。
分类后的餐厨废弃物便于后续处理和资源回收。
3.2 预处理在正式处理前,应对餐厨废弃物进行预处理,如粉碎、压缩等,以减少处理体积和提高资源回收效率。
3.3 厌氧消化厌氧消化是一种有效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法,通过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产生甲烷等可燃气体,可用于发电或供暖。
此外,消化后的残渣可作为肥料使用。
3.4 堆肥化堆肥化是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有机垃圾混合,通过微生物分解产生有机肥料。
堆肥化处理可分为高温堆肥和自然堆肥两种,高温堆肥可在短时间内消灭病菌和虫卵,提高肥料质量。
3.5 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通过化学方法(如厌氧水解、酸碱处理等)将餐厨废弃物转化为可回收物质或其他有用的产品。
3.6 饲料化对经过预处理的餐厨废弃物进行高温灭菌、脱水等处理后,可作为动物饲料使用。
4. 餐厨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 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合法处理餐厨废弃物。
- 注意餐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识。
5. 结语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关系环保、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要求规范(CJJ184-2012)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 )1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1.0.4 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餐饮垃圾 restaurant food waste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的加工过程废弃物。
2.0.2 厨余垃圾 food waste from household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2.0.3 餐厨垃圾 food waste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
2.0.4 泔水油 oil in food waste从餐厨垃圾中分离、提炼出的油脂。
2.0.5 煎炸废油 waste fried oil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做煎炸食品后废弃的煎炸用油。
2.0.6 地沟油 oil made from restaurant drainage sewage从餐饮单位厨房排水除油设施分离出的油脂和排水管道或检查井清掏污物中提炼出的油脂。
2.0.7 干热处理 dry thermal treatment将餐厨垃圾预脱水后,利用热能进行干燥处理,同时杀灭细菌的处理过程。
2.0.8 湿热处理 hydrothermal treatment基于热水解反应,在适当的含水环境中,利用热能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并改变垃圾后续加工性能的餐厨垃圾处理过程。
2.0.9 含固率 ratio of dry solid to total material (TS)物料中含有的干物质的重量比率。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总则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1、设计与制造理的装置。
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
能够在24小(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
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g)。
(10)处理设备使用寿命应≥90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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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
1、设计与制造 ?
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
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
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g)。
(10)处理设备使用寿命应≥90000h。
(11)处理能力<1000Kg/d的设备,处理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48小时,设备年保养时间≤48h;处理能力1000Kg/d~2000Kg/d的设备,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96小时,处理设备年保养时间≤72h。
2、环保指标
(1)在自由声场中,距设备1m处整机噪音≤75db(A)。
安装在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0 db(A),夜间≤40 db(A);安装在居住小区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安装在其它区域时应符合GB12348规定。
(2)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排放指标符合表1规定,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1 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
单位:mg/m3
(3)发酵产物应符合GB8172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符合表3规定,发酵产物经最终处理后杂物含量≤3%、粒度≤12mm、PH=6.5-8.5。
表3 发酵产物排放指标
3、性能参数
(1)处理设备应能处理杂物含量≤10%的生活有机垃圾。
(2)清除金属、瓷片、玻璃等高密度物质后,处理设备减量率应≥80%(湿基垃圾)。
(3)处理设备工作环境温度为-10℃~40℃,在环境温度≥15℃时,当发酵产物含水率≤35%,处理设备综合能耗≤0.25 kWh/Kg。
(4)可投放垃圾:小型秸秆、餐厨垃圾,包括:动物骨骼、贝类等。
(5)出料要求:粉末状;干湿度≤30%,肥效指标须符合地级市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肥料检测标准。
(6)产品美观大方,各类标志标示明显。
整机高度不超过4米,电源:38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