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doc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各类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和顾客都有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本文将从娱乐场所的分类、经营许可、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政府监督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首先,娱乐场所根据其性质和经营项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如KTV、电影院、夜总会、网吧、游乐场等。
每个类别的娱乐场所都有其独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
其次,娱乐场所应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加强对场所的日常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作。
娱乐场所的卫生条件直接关系到顾客的身体健康,因此,经营者应重视并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场所的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异味等。
再次,娱乐场所安全管理是管理条例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安全人员应对场所进行全天候的巡查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和记录。
娱乐场所还应设置紧急避险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地震等突发情况,确保顾客的安全。
最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应受到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娱乐场所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进行处理和纠正。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娱乐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各类娱乐场所的基本情况和运营状况,为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政策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规范和管理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各类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娱乐场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效劳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效劳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效劳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效劳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群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效劳;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以下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那么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二)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三)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平安、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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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违法记录将曝光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条例》指出,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
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开办娱乐场所需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条例》对娱乐场所投资者和从业人员有所限制,规定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以及吸毒成瘾人员不得进入娱乐业。
《条例》规定,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条例所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将收到说明理由的书面通知。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不得接纳和招用未成年人《条例》还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如有违反,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如招用未成年人,《条例》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五种地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为防止扰民,国务院13日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提供娱乐服务,供公众参与娱乐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夜总会、酒吧、舞厅、游艺厅、演艺场所等。
第三条娱乐场所的设立、管理和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安全、卫生、文明、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消防安全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素质和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设施设备与安全管理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设施设备条件,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人员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条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并应由有资质的消防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间、通风系统等,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保证场内不设隐患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场所。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退换货政策等,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危险的娱乐服务,须要查验顾客年龄并加强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进入。
第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营业时间,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客户档案系统,保护客户隐私权,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应当主动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娱乐场所管理实施条例_条例_

娱乐场所管理实施条例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欢迎阅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管理

(八)娱乐场所管理(共23项)1、违法行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罚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违法行为: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罚规定: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法行为: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罚规定: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4、违法行为: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5、违法行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6、违法行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7、违法行为:歌舞娱乐场所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规定: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8、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9、违法行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0、违法行为: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1、违法行为:游艺娱乐场所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以及未设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的违法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条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处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条予以处罚;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年修订版)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年修订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年月日公布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我们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供学习参考。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自2016年2月6日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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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科研立项经费预算明细表(纵向)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单位:万元
备注:1、此表根据《西安文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制定,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各执一份;如有其他开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执行中的经费使用原则上应按预算计划执行,如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由项
目主持人遵循预算调整原则向学校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变动手续,经论证同意后方可变更;
3、此表适用于科研立项项目及博士启动费等。
项目间接费用依据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考核分配的原则,由学校科技处负责其预算编制及支出审核。
间接费用的预算分类比例及支出方案见表1。
表1 西安文理学院间接费用预算分类及支出方案表
学校及二级单位科研管理费用于弥补学校及二级单位科研管理经费的不足,科研活动开展以及科研外联等科研相关费用,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学校科研管理费年底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公共摊销费由学校统筹。
绩效支出可分批发放。
对于一次性拨付项目绩效经费的,项目组可按照第一次提取绩效支出总额的45%,按期结题验收通过后提取55%(延期半年后结题的项目只能提取40%绩效)。
项目主管单位在对科研项目中期评估或结题考核通过之后,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由项目负责人填报绩效分配表,经所在单位和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发放。
科研绩效不纳入学校总绩效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