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对策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措施及对策

随着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地方基础建设的大力发展,各类基建施工作业频繁,大量的采矿勘探、吊装作业、建筑施工、线路架设交叉跨越及白色垃圾等外部环境在不断恶化,输电线路走廊不断受到侵扰,严重影响到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电力设施,尤其是输电线路,因其点多、面广、线长,长期暴露野外,极易遭受各种外力损害。据统计,鄂尔多斯电业局输电管理处所辖线路从2010年至2016年7年间因外力破坏引起线路故障跳闸有67起,占总故障数的50%以上。线路走廊外部环境仍然十分恶劣,外力破坏正成为输电线路跳闸的主要原因。外力破坏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由于其随意(机)性、突发性强、破坏几率大,给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带来极大的工作压力,它不仅使电力部门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重要的是它破坏了电网稳定、给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通过在2010-2016将近七年的防外力破坏工作实践,从中总结、感悟到一些算不上是“经验”的经验。以鄂局输电管理处所辖6000多公理110kV输电线路为例:外力破坏虽然有其随意(机)性、突发性强、破坏几率大的特点,但也不是绝对不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鄂局输电管理处认真分析外力破坏得特点、发生规律,以强化外力破坏管理机制、探索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其中参与的“四位一体”的防外力破坏工作模式,在管理、设备上堵塞漏洞,输电线路防外力长期裸露野外,而且点多、面广、线长、巡视半径大(鄂局输电线路最大巡视半径450公里),有的还处于人口密集地区,输电线路一旦遭受外力破坏.不仅仅影响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要的是它破坏了电网稳定、给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制约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导致整个电网的瓦解瘫痪,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进一步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有必要对输电线路受外力破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防治输电线路风偏故障及外力破坏方案

防治输电线路风偏故障及外力破坏方案1、防治输电线路风偏故障线路风偏故障指线路的导线(包括耐张塔跳线)在风力的作用下,对杆塔或邻近线路的各种物体(如树木、房屋或其他电力线路等)发生放电造成或线路接地的现象。
线路发生风偏故障,如果风力在一定时段内变化不大,将会造成线路长时间接地,严重影响了线路的安全运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防治。
一.HO输电线路设计采取的最大设计风速一般不应低于30m∕s o校验杆塔电气间隙选取的风压不均匀系数α,当档距超过200m时Q=0.61(设计风速v220m∕s);对耐张塔跳线或档距不超过200m时α=I o此外,杆塔电气间隙还应考虑风雨共同作用(湿闪)的情况,并应留有适当的裕度。
二.加强对线路所经区域的气象及导线风偏的观测,记录、搜集有关气象资料(特别是瞬时风及飓线风的数据)以及导线发生风偏故障的规律和特点。
通过对取得资料的汇总、分析并结合运行经验,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现时可采取的防范措施有:a.在容易发生风偏故障的地段,导线宜采用V型绝缘子串悬挂;b.对耐张塔跳线没有安装跳线串的,应考虑加装跳线串(跳线串不宜采用复合绝缘子,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加装重锤);c.对直线塔悬垂绝缘子串,可考虑在导线下方加装重锤。
d.加强线路走廊障碍物的检查清理,校验导线对树木、边坡等在风偏情况下的净空距离,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处理。
三.对发生风偏故障的线路,应做好线路故障的分析并填写《输电线路故障(一类障碍、事故)技术调查分析表》,同时应单独建立技术档案、记录等。
线路风偏故障过后,应仔细检查导线、金具、铁塔等受损情况,及时消除缺陷。
四.开展导线风偏的试验与研究(-)开展强风作用下有雨和无雨时的空气间隙工频放电对比试验,找出规律,为线路设计提供依据;(二)研究观测气象和导线风偏的在线监测系统,为线路设计考虑绝缘子串及导线风偏时,风速及风压不均匀系数的选取提供依据;(三)对杆塔设计在各种不利情况下的气象条件组合,特别是在导线发生风偏时的气象条件的选取,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为今后完善设计理论提供帮助。
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分析与预防措施

架空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分析与预防措施摘要:随着新疆电网结构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电力线路的建设规模也迅速扩大,而在这电网迅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外力破坏是造成架空输电线路故障的重要因素,我们运维部门只有加强对输电线路的保护,通过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的手段,才能降低输电线路的故障率,持续为万家灯火续航。
关键词: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预防措施;一、外力破坏的特征随着新疆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地方基础建设也大力发展,各类基建施工作业频繁,大量的道路修建、吊装作业、建筑施工、土地开发、植树造林及白色垃圾等外部环境使输电线路走廊不断受到侵扰,严重影响到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
外力破坏是指人们有意或无意而造成的线路故障,大量的外力破坏是由于人们疏忽大意,对电的知识了解不够而引起的,主要有:砍伐树木、线路通道内违章吊装、挖沙取土、机耕作业、存放易漂浮物、种植高大树木、线下垂钓、烧荒等等。
外力破坏虽然有其随意性大、突发性强、破坏几率大的特点,但也不是绝对不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二、常见的外力破坏现象(一)违章施工随着阿克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县市在城市建设、道路修筑、改善环境等基础建设上加大投入,个别施工单位对于高压输电线路的重要性和发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对安全方面的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导致线路跳闸事故时有发生。
更有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不顾,肆意在线路廊道内挖掘取土、大型特种车辆违章吊装,甚至对输电运维员工的出面制止不加理睬,很容易导致输电线路跳闸,中断供电,影响社会稳定。
(二)树木砍伐在乡村地区输电线路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就是树木砍伐,因为乡村经济较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较为频发,当地人缺乏对输电线路的了解,经常在线路廊道内砍伐超高树木,使树木倒落在导线上,造成线路跳闸。
三、预防外力破坏措施(一)预防季节性外力破坏春季是树木种植的最佳时期,应密切关注输电线路廊道内违章植树的情况,重点排查道路绿化中用吊车吊装树木的外力破坏隐患,积极与园林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予以制止;对有可能放风筝的地方,在杆塔上或醒目的地段悬挂安装“高压危险,三米放电”等警示标志。
输电线路外部破坏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

输电线路外部破坏原因剖析及防范对策引言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用户的终端。
然而,输电线路往往会面临来自外部的破坏,这些破坏会导致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受到威胁。
本文将剖析输电线路外部破坏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输电线路外部破坏原因剖析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造成输电线路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常见的自然灾害包括风暴、地震、洪水等。
在风暴中,强风可能导致输电线路杆塔倒塌,导线断裂;地震可能导致输电线路设备受损;洪水可能导致输电线路被淹没,设备短路。
因此,需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防范,并合理选择输电线路的布设位置和设备材料,提高其抗灾能力。
人为破坏人为破坏也是输电线路外部破坏的重要原因。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刻意破坏输电线路,以实施盗窃、报复等行为。
他们可能会盗窃输电线路上的金属材料,破坏设备或导线,甚至纵火。
因此,需要加强对输电线路周围的安保措施,加强巡视和监控,提高对潜在破坏者的打击力度。
动植物活动动植物活动也可能导致输电线路的破坏。
例如,鸟类可能在输电线路上筑巢,未及时清理可能导致电弧短路;爬行动物如蛇可能爬到输电线路导线上,导致设备受损;树木生长过高可能触碰到输电线路,导致断路。
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和清理输电线路周围的动植物活动,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温度变化温度变化也可能对输电线路造成影响。
例如,在高温夏季,输电线路金属材料会因为热胀冷缩而导致设备损坏;而在寒冷冬季,雪、冰的堆积可能导致线路导线异常下垂、断裂,甚至杆塔倾斜。
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季节和地域的温度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材料和设备,以及加强维护和监测工作。
输电线路外部破坏防范对策自然灾害防范•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选择输电线路的布设位置和设备材料,提高抗灾能力;•加强设备的抗震性能,减少地震对设备的损坏影响;•加强对输电线路的防雷保护,减少雷电对设备的损坏影响。
人为破坏防范•加强安保措施,加大对输电线路周围的巡视和监控;•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记录可疑行为;•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维护输电线路的安全。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措施及对策

点 进 行 分 析 . 出相 应 的 一 些 有 益 的 措 施 和 对 策 。 提
【 键 词 】 输 电线路 外 力破 坏 措 施 及 对策 关
20 0 3年 9 月 2 日 . 0 K 天 平 二 线 0 8塔 因 地 方 政 府 扩 建 新 严 重 危 害 了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活 和 社 会 的 安 定 团 结 。 如 2 0 5 50 V 4 0 0年 l 2月 5 50 V 0 1号 耐 张 塔 引 流 线 被 盗 ,O 6年 6月 1 日 5 o V 2o 9 ok 公 路 ( 林 ~者 保 公 路 ) , 蛮 施 工 严 重 破 坏 山 体 原 状 土 , 致 铁 塔 日 ̄ 0 K 贵 广 0 7 隆 时 野 导
B腿角 近 30 0 m2的 山 体 滑 坡 , 使 输 电 线 路 被 迫 改 塔 , 成 直 接 损 失 安 天 线 在 叮 过 程 中 发 生 2 3 2 8号 塔 之 间 2 致 造 r接 4—4 1个 间 隔 棒 被 盗 ,4 28
和 送 电 损 失 2 0多 万 元 。 2 0 0 0 7年 4 月 2 日 ,0 K 马 百 线 0 9号 塔 号 塔 被 盗 塔 材 1 3 50 V 3 O块 等 情 况 。 附 近 由 于 农 民 烧 山 开 荒 . 成 线 路 导 线 对 地 放 电 , 致 线 路 A 相 故 造 导 障 跳 闸 。 0 7年 3月 2 0 V 天 马 一 线 1 —1 20 2K 2 8号 塔 连 续 7基 接 地 引 下
1 外 力 破 坏 对 输 电 线 路 的 危 害
1 1外 力 破 坏 的 特 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2 3 宣 传 力 度 不 够 . 行 法 律 、 规 不 全 , 乏 专 业 执 法 队 伍 . 现 法 缺
关于输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的对策

关于输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的对策探讨张进龙(安徽省合肥供电公司输电安检工区)1要掌握杆塔所处地理位置的特点,做好事故预防(1)位于村庄距离较远且附近没有道路通过的杆塔,由于其偏僻,夜间人迹罕至,是犯罪分子猎取的主要对象,这些地方的杆塔最容易丢失塔材、拉线和拉线棒。
我们要对这些地方的杆塔提前做好防盗措施,铁塔螺栓上安装足够的防盗帽,混凝土杆拉线和拉线棒上安装防盗器和防锯盗棒。
有条件时可以在杆塔上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视杆塔运行状况。
(2)位于道路中间或距离公路道牙较近的杆塔,要做好防治机动车辆撞击的防护措施,应当在杆塔周围修筑防撞墙,防撞墙上要有醒目的红白相间防撞标志,有条件时可以将杆塔移至危险距离以外。
(3)位于村庄或学校附近的铁塔,小学生们容易结伙攀登,也容易发生事故,这些地方的杆塔要安装“禁止攀登”的警示标志。
通过鱼塘上方的线路,要预防垂钓人不小心将鱼杆、鱼线误触高压导线,造成人员伤亡,线路跳闸的事故。
我们要在位于鱼塘旁边的杆塔上悬挂“注意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①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②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时我们不至于输理被动。
(4)线路经过的浅山区,尤其是有裸露岩石的地方,最容易发生的就是当地村民爆破采石,线路的危险源也就在于此;要求我们的线路巡视人员加强对线路走径内环境变化的观察,在线路走径500m范围内有放炮采石迹象时,应当立即予以制止或令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预防炸伤导线或杆塔。
2要及时掌握线路通道情况,做好事故预防输电线路通道内的情况是错综复杂、随时可能变化的,能否及时掌握线路通道内各类情况的变化,是能否掌握线路安全主动权的关键,就预防外力破坏而言,线路通道内有三种情况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处理:(1)近几年,我市高速、高架公路修筑和一般公路拓宽改造势头迅猛,个别施工单位对于高压输电线路的重要性和发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为了赶工期,忽视安全管理,不顾附近高压线路的存在,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或加大药量放炮开山炸石,导致线路导线被炸断、杆塔被炸倒;或在修路取土时,违反高压线路杆塔周围10m内不准取土的规定,肆意挖掘,挖出杆塔拉线、拉盘或基础,导致杆塔整体倾倒,此类事故发生几率较多。
输电线路防范外力破坏的方法和对策探究

输电线路防范外力破坏的方法和对策探究社会对于电力的需求正在逐年提升,所以相对应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向外拓建,由于电路铺设的氛围较广,其中会因为地理位置以及周围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建设的杆塔数量较多,并且经常会受到外部恶劣天气以及人为事件的干扰,使其遭受大量的侵害,以至于引起较为严重的故障。
本文对电力线路遭受外力破坏原因分析进行分析,通过人防手段、物防手段等方面做以深入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有效参考。
标签:输电线路; 外力破坏; 人防手段。
引言:一旦输电线路受到外力的破坏,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一方面,因输电线路遭遇外力破坏而临时中断电力供应,这并不像计划停电那样会事先告知单位和居民,其属于电力事故的一种,会极大地妨碍单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如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日常工作都将无法正常有序进行,对于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另一方面,如果输电线路因遭遇外力破坏而造成停电等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电力企业的责任。
而电力企业作为服务型企业,对于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因而若发生因外力破坏而造成的输电线路故障等情况,会对电力企业的社会形象、效益等造成不良的影响。
1.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因素分析1.1施工因素。
近年来基建项目如火如荼,有些在沿线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中,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并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此外,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保护输电线路的意识较差,加之相应的监督体系不健全,很容易出现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如随意堆放建筑材料、開挖土壤导致电线杆和塔架底部不牢等,极易造成输电线路破坏,甚至发生严重的电力事故。
1.2人为因素。
输电线路遭遇外力破坏的人为因素主要是车辆撞杆事故。
由于线路规划和其他原因,输电架空线路往往会广泛分布在道路附近,这一方面给线路运行带来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车辆碰撞的可能性。
2防止电力线路遭受外力破坏的有效措施2.1 针对外力破坏的防治对策(1)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让群众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浅谈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

浅谈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摘要: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引发的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事件也是越来越严重。
输电线路的破坏不仅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通常情况下,破坏输电线路的外力因素主要有违章建筑、采石放炮、违章植树以及机械碰撞等,本文主要对输电线路遭受外力破坏的因素进行分析,进一步探讨加强输电线路安全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因素;防范引言输电线路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分布点多、线长以及分布面广等多种特征,长时间的暴露在外部,承受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同时还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输电线路所遭受的外力破坏大多是来自于人为因素的破坏,这些外力因素对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输电线路环境的不断恶化,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停电等多种事故更加严重,线路运行的安全性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1 输电线路遭外力破坏的因素分析1.1违章施工造成的输电线路破坏电力关系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是服务社会的公用事业。
近年来,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使得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强,在电力线路防护区域内进行城市改造的现象越来越多,同时还有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的增加,导致输电线路出现短路的现象,倒杆及停电等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不仅给供电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电网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此外,一些施工单位为自身的利益,不顾地埋线路的安全,违章施工,蛮横作业,造成电力线路出现跳闸以及断电的事故,影响到区域内的供电安全。
1.2违章植树、伐树造成的输电线路破坏树线矛盾是造成空中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问题。
一些输电线路在规划、设计初期,在法定的线路保护区域内出现大面积抢栽抢种树木的现象,在线路施工期间没有按照线路保护规定对树木进行清理,从而导致线路维护困难。
在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还经常出现重复栽种树木的现象,加大了树木清理的难度,导致树木对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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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对策
来源:山东电力集团时间: 2007-6-28 10:51:00
■集团公司保卫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输电线路设备短路、倒杆、倒塔、停电等外力破坏事故、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供电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电网安全运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故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特点为:团伙作案,连续作案。
此类犯罪多以无业人员为主,以废旧物品回收等职业为掩护,纠合成团伙,有组织作案;犯罪手段专业化,破坏程度加剧。
犯罪分子多掌握一定电工知识,熟悉使用专业工具;盗、运、销一条龙。
犯罪团伙有明确的内部分工和固定的销赃渠道,集踩点、盗窃、运输、藏匿、销赃等为一体疯狂作案;地点、时间具有选择性。
犯罪分子大多夜晚作案,且主要选择地理位置偏僻、防范措施相对薄弱的农村和城郊接合部。
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问题十分突出。
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违背电力法律、法规,擅自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建房,且屡禁不止,违章建筑物与输电线路保护区的矛盾十分突出,清除线下障碍步履维艰,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也对人身设备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在线路保护区内建房造成的人身伤亡、供电中断事故时有发生。
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树线矛盾成为困扰供电部门的头痛问题。
近年来,农民发展林业种植创收,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种树逐年递增,由于树木造成接地跳闸停电,影响了正常的供电秩序。
另外其他的一些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放炮、烧窑等,机动车辆肇事、高处抛坠物、建筑塔吊、堆放易燃物;在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和放航空模型、违章取土、违章采石等。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调动相关部门积极因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法律为武器,以群众为基础,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防范机制,才能彻底消除隐患,使电力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力推进“平安电力”建设。
由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牵头成立经贸、公安、规划、建设、林业、土地、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实行长效管理,常抓不懈,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由安监局、经贸委、规划等部门对线下施工、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供电企业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日常联系,避免今后在线路保护区内规划建筑;由公安、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活动,堵塞销赃渠道;由安监局、经贸委、矿管、林业等部门开展线路通道内采石、违章树木清理整治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完善警企联合长效机制,有效控制涉电违法犯罪。
打击是预防输电线路被外力破坏的首要手段,继续
实行警企联手、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的长效合作机制,把盗窃、破坏输电线路等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依法打击,遏制住危害电网安全运行案件上升的势头。
大力强化侦察破案工作,特别是对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涉电犯罪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侦破,加大对电力治安隐患的综合整治力度,对涉电违法犯罪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整治,限期解决问题。
健全完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正常供应。
完善信息预警机制,掌握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主动权。
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是新形势下及时发现和杜绝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的根本途径,建立以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信息网络,广泛获取和综合分析相关信息,可以超前防范和化解输电线路各种不稳定因素。
以市公司和基层供电所为依托,在县市区供电公司建立输电线路信息预警中心,在乡镇和村设立预警信息点,每个信息点设2至3名信息员。
信息员负责搜集有关输电线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预警信息,通过信息员报送给信息点,信息点将初级信息报送到站,然后再由站报送到中心。
信息中心将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同意后,交办给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置。
预警信息通过收集、传报、处置三个环节,使影响输电线路的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实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问题早解决”的目标,为做好输电线路的防外力破坏工作争得主动权。
健全电力行政执法机制,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电力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作为单一的企业实体,单独以行政机关执法的模式来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已不可能,但这也并不排除供电企业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
电力法规定,电力管理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同时考虑到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植树、建筑等行为涉及到林业、土地等若干个政府部门,这涉及到若干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建议由政府组建由经贸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派员参加的电力联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力度。
并严格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条件,充实电力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和电力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电力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配备车辆,落实办公经费,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完善防范保护机制,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抓管理、抓防范,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电力设施被破坏现象的发生。
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专业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的电力设施保护队伍。
德州供电公司出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奖励和处罚并举,建立以县供电公司、乡镇供电站(所)、电工组(村电工)分工负责的三级护线网管理模式,层层签定责任书,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同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担当电力设施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
健全完善技防投入机制,不断提高线路自身抗破坏能力。
电力设施易遭破坏的一个原因在于输电线路本身技术低、易遭破坏,这就要求供电企业应把更多的物力和人力投入到电力设施的技术防范上来,增加科技含量,加强技术更新改造,加大技防投入,不断提高电力设施保护的自防自卫能力。
例如,采取改普通螺栓为防盗螺栓、打铆螺丝丝口、点焊、防盗射钉等。
对于以后新建线路拉线和抱箍的防盗措施,要与工程同设计、同施工。
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安
全生产宣传月”、“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宣传活动。
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编制以用电安全及打击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在电视台滚动播放;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进行报道,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制氛围。
积极探索通过民事诉讼等手段解决危及电力设施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从事违章植树、建筑、作业等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客观上又对供电企业的线路安全运行造成了危险,符合民事侵权行为,对上述行为,供电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民事诉讼,利用司法的力量强制清除障碍。
但是由于对输电线路保护区内从事违章植树、建筑、作业等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应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予以纠正,对于该行为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予以纠正,值得商榷。
类似侵权行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得到有效解决的,供电企业可以进行大胆尝试。
加快修订《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已不适用新情况的要求。
对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规定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目前棘手的问题是公安机关对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标准不明确。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的必须是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足以威胁到公共安全的才算。
由于电力的特殊性,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我国刑事法律及其有关司法解释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具体实践中难以把握,因此以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进行判刑的情形并不常见,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以违法行为人给予供电企业一定的经济赔偿的方式结案,不利于震慑犯罪。
而对于拒不纠正的线下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如何依《刑法》确定“足以威胁到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在实践中也非常难以认定。
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量刑标准及损失数额以及数额计算方法等都有待于立法机关予以明确,以便实践中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