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货代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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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第四章)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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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运单
这种海运单它只作为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单据和货物收据,不是物权凭证,所以不 能凭以提货,不可流通转让。船公司向收 货人交货时不必要求提交单据。 不可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单据,因而不能 作成指示式抬头如 “To Order‘’或“To Order of XX”,而应做成记名式抬头,其 他方面掌握则完全同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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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货物是否已装船来分提单可分 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 给托运人的提单,它必须载明装货船 名和装船日期。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承运人在收到 托运货物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 发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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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 略式提单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也叫繁式提单 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 也叫简式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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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收货人在船舶抵达目的 港前不能收到银行按正常邮寄程序转给收货人的 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凡在提 单签发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均属于过期提 单。为防止进口方借口提单过期而拒付货款,银 行一般都拒收过期提单。 舱面提单(On Deck B/L)是指承运人对装于甲板 上的货物所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故又称甲板提 单。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打印或书写“装舱 面”(On Deck)字样,以表明提单所列的货物装在 甲板上。
其主要条款有:(1)定义;(2)首要条款;(3)适 用范围;(4)承运人责任(包括责任和豁免);(5)包 装和唛头;(6)运费条款;(7)留置权条款;(8)损 害赔偿条款;(9)甲板货条款;(10)危险品条款; (11)装货、卸货、交货条款;(12)转送、换船条款; (13)绕船条款;(14)战争、检疫、冰冻、罢工、港 口拥挤条款。

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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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代理人提单(Freight Forwarder’s Bill of Lading) 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简称 “货代”,又称运输代理行,指经营货物运输 领域内一项或数项业务并收取报酬的经营性 组织或实体。货代本身通常没有运输工具, 一般为货主或承运人代办托运、代办报关、 提货或其他运输业务。随着集装箱运输的不断 发展,货运代理人签发提单的情况越来越多。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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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式提单指,既有正面记载的事项,又有
背面详细条款的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全式提单。
♦简式提单指,提单上只有正面的必要记载
项目而无背面详细条款。这种提单多用于租船 合同下所签发的提单,并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 ×年×月×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简式 提单上一般均印有“Subject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provisions and exceptions as contained in the 29 carrier’s regular long form bill of lading”。
4.“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Bank(开证银行名 称)”,即以开证银行为收货人。 5.“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Shipper”,即以托运人 (卖方)为收货人。 6.“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Shipper’s Foreign Agent” (托运人的国外代理),即这种提单的收货人是 托运人(卖方)的进口地代理。

国国际贸易实务4.运输单据

国国际贸易实务4.运输单据
对发货人的意义: a代表发货人按时按量的将货物交给托运人 b 是卖方去银行办理议付的单据之一 对收货人的意义:
A 代表货物的所有权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b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提单可以转让给其他

c 买方可以凭借提单去船方提货 D 买方可以凭借提单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E可以就运输途中出现的损坏就清洁提单与货不
五、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 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 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 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 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因此,在航空运 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 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12)承运人name & signature of the carrier
13)出单的地点和时间place & date of issue
内容背面
背面还有印就的涉及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
第 二
义务与责任豁免的条款

统一提单背面条款的规则
1.1924年的《海牙规则》 1968年的《维斯比规则》 1978年的《汉堡规则》
4、提单分类
(7)按出具提单的人 船东单: (Master B/L 或 Ocean B/L)
俗称大单由船公司或实际承运人签发 货代单: (House B/L或 Forwarder
B/L) 俗称小单, 也称货运提单/全程提单 /分提单/运输商提单, 由货运代理出具的 提单.
其他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凡用集装 箱运货物而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称为集装箱提单。 舱面提单(On Deck B/L)。舱面提单是指 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运输所签发的提单, 故又称甲板提单。在这种提单中应注明 “在舱面”(On Deck)字样。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4章 提单及提单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4章 提单及提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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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4.1.3 提单的分类
1.己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根据签发时间不同,提单可以分为己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 单。 2.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 根据提单上的抬头不同提单可以做以上划分。记名提单是记 载了收货人名称的提单。空白提单是在收货人一栏未作任何 记载的提单。指示提单是记载凭指示交货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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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4)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ity, Period of Responsibi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承担 赔偿责任的期间的条款。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 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理解为货物卸越过船 舷的期间,即“舷到舷”,当然使用船舶装卸设备(船吊) 则为“钩到钩”。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接受货物至交付给 指定收货人为止。 (5)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运 人对货物提供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标志不清或 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方负责。 (6)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 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运费为到付的应 在交货时一并支付。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害时, 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物及单证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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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提单概述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 付货物的单证”。据此规定,不论是记名提单还是可转让提 单,承运人均需凭提单交付货物。但是,该条同时规定,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 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 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我国没有提单法,《海商法》中并未规定提单的物权功能。 国际上倾向于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与货 物的物权脱钩。

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

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

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对比分析随着世界各国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同国际贸易额的不断扩大,国际货物运输量也相应增加,这就加大了运输任务。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各种现代化运输工具不断得到改进,运输体系结构和经营管理工作也不断完善和日趋现代化,这对加强国际间的经济联系,深化国际分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起了而且仍在继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共有公路、铁路、航空、水路和管道五大运输方式,各种运输方式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在各自的领域内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本文从分类、性质、签发人、作用和功能等方面就其中的两种——水路和航空的最主要的单证,即海运提单和航空货运单,进行对比和分析。

提单(Bill of Lading B/L)一般提单都是在海运上应用的。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运单(Way bill)运单在海运、空运、陆运和铁路运输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缩写:AWB),托运人托运航空货物必须填写的单据,航空公司承运货物必须出具航空货运单。

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航空运单还可作爲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

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

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的作用如下: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习题答案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习题答案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习题答案第一章认识国际货运代理一、单项选择题1-5:CDCAC二、多项选择题1-5:BCD,ABCD,ABC,ABCD,AB三、判断题1-5:XX√√X四、简答题1.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1)组织协调作用(2)专业服务作用(3)沟通控制作用(4)咨询顾问作用(5)降低成本作用2.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国际货代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代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代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3.国际货代企业海运业务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从国际货代的角度来看,集装箱货物出口流程可以简化为如下步骤:①揽货接单(货主询价、业务员报价、签订代理合同等)。

②委托运输(客户接受运价及航线,传真托运书)。

③订舱(货代向船公司订舱、申请预留舱位,船公司安排配载和舱位,并发配舱回单和空箱提取通知单)。

④安排货物装箱进港(根据客户需要安排拖车或场装将货物装箱并进港)。

⑤报检报关(整理客户资料、报关资料,传给报关行)。

⑥货物装船(装船前必须确保报关放行)。

⑦制作与确认提单(同客户核对确认提单,传确认后的提单资料给船公司,船公司制作正本提单)。

⑧对账结算、签发提单(各项费用对账无误后开具发票并收款,通常收款后才签发提单给客户)。

⑨动态通知(提供航班跟踪等信息服务)。

⑩单据核退、文件归档。

4.国际货代企业空运业务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从国际货代企业的角度出发,国际空运的业务环节可以归纳为如下步骤:①销售揽货(销售员推广业务、揽收货物)。

②委托运输(客户填托运书,传给货代企业)。

③审核单证(初步审核客户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以减少订舱错误或退舱)。

国际贸易单证学习 (4)

国际贸易单证学习 (4)

国际贸易单证学习 (4)国际贸易单证学习 (4)简介国际贸易单证是国际贸易中的关键文件,用于记录和确认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是国际贸易单证学习系列的第四篇,将继续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单证。

提单(Bill of Lading)定义提单,又称货运单或装船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东、船代或空运公司)签发的一种货物运输凭证。

它证明了货物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并详细记录了货物的数量、质量、种类等信息。

作用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一份非常重要的单证,具有以下作用:1. 货权证明:提单是货权转移的重要凭据,持有提单的人可以对货物享有相关的权益。

2. 支付凭证:在信用证交易中,提单常常被用作支付货款的凭证。

3. 运输指示:提单中记录了货物的装运地点和目的地点,也提供给承运人作为货物的运输指示。

提单类型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提单可以分为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和陆运提单等。

其中,海运提单又可以分为:- 直达提单(Strght Bill of Lading):规定货物必须直接运至目的地,不能经过中转。

- 转运提单(Through Bill of Lading):规定货物可以经过中转,可以在途径的港口进行卸货或装货。

提单格式提单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的承运人可能有不同的提单格式要求。

,一个合格的提单应包含以下信息:1. 货物描述: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尺寸、品牌等详细信息。

2. 托运人和收货人信息:包括名称、、地质等。

3. 装运港和目的港:记录货物的起始地点和目的地。

4. 运费和付款条件:指明运费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5.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证明提单的有效性。

船舶装箱单(Packing List)定义船舶装箱单是记录货物装箱情况的一份清单,由装货人或承运人提供。

它详细列出了每个货箱中所装载的货物的细节。

作用船舶装箱单在国际贸易中有以下作用:1. 质量控制:通过列出每个货箱中货物的详细信息,船舶装箱单有助于监控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国际货代-教学大纲

国际货代-教学大纲

《国际货代》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专业:国际商务专业课程编码:制订单位:国际商务教研室执笔人:王彦审定时间:2016年5月30日审定:经济与管理学院一、课程说明(一)课程简介国际货代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系统性和拓展性很强的科学.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了国际海运、航运的基本理论、方法,同时进一步结合物流学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应用技术.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且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当前国际货运代理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

本课程通过案例分析和课堂讨论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本课程的性质国际货代是国际商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本课程设置的特点是顺应当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改革的要求,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据此来选择教学内容并安排教学进程。

课程教学强调以实例为引导、以实训为手段、以实际技能为目的。

通过教学与实践,力求使学生既能扎实掌握从事货运代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毕业后能尽快适应国际货代行业一线工作要求,更好应对入世后国际货运代理业面临的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本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对国际海运、航运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并为进一步学习研究国际物流、进行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操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国际海运、航运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和应用技术。

具体掌握集装箱运输、班轮货运流程、班轮提单、班轮运价与运费、租船货运业务、海运事故处理、国际航运流程、国际航运形式、航空运价与运费、航空货运单、国际航空公约、不正常运输及索赔等基本知识.(四)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必须以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等课程为基础。

(五)教学时数分配计划学时56,其中课堂教学40学时,实践教学16学时,共3.5学分。

(六)教材与参考书目教材:《国际货运代理实务》陈言国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4参考教材:1.《国际货运代理》孙家庆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参考著作:1.《国际货运代理与业务》李玉如编著张立勇主审人民交通出版社2.《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分析》孟于群陈震英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3.《全国货运代理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大纲》4.《国际货运代理》杨志刚主编上海海运学院参考杂志:《国际贸易》,《国际经贸探索》,《国际商务》参考报刊:《国际商报》,《中国贸易报》(七)考核方式学期期末采用标准化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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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3.海运提单的种类:
相关基础知识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根据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5)根据其他情况不同,分为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6)根据签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主提单和分提单。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相关基础知识
二、国际航空货运单 1.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国际航空货运单简称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的托运人和 承运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2.航空货运单的构成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航空货运单少的有9联,多的有14联。我国国际航空货运单一 般由一式12联组成,包括3联正本、6联副本和3联额外副本。 正本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副本单证仅为了运输使用方便。航空货运单的3 份正本,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收货 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盖章 ,交给托运人,作为托运货物及货物预付运费时运费的收据,同时也是托运人与 承运人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运输文件。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二节
国际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填制
一、国际海运提单填制 1.主要内容及填制示范: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二节
国际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填制
2.填制的其他注意事项 (1)信用证如无特殊规定,提单上的托运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2)提单的收货人习惯上称为抬头人。绝大多数信用证都要求做成指示抬头。 (3)提单上的背书又分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凡空白抬头必须是空白背书。空白 背书由发货人在提单背面加盖印章,无须加任何文字;而记名背书除加盖印 章外,还应注明“交付给”(Deliver to )字样。 (4)提单的抬头与背书直接关系到物权归谁所有和能否转让等问题,因此一定要 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办理。 (5)信用证上如要求加注被通知人名称,应照办。 (6)提单上的唛头必须与其他单据上相一致。 (7)提单上的货物名称,可做一般概括性的描述,不必列出详细规格。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相关基础知识
3.航空货运单的种类 (1)主运单:航空公司签发的货运单 (2)分运单:国际货代签发的货运单 4.航空货运单的性质和作用 (1)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2)航空货运单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 (3)航空货运单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一. 国际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Βιβλιοθήκη 含义相关基础知识国际海运提单又称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是在海 上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方式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确认已经收到 (或已装船)某种货物,并且承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交给提单持有人的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的货物收据。 (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二节
国际海运提单与航空货运单填制
二、国际航空货运单填制 1.填制的主要内容与规范 2.填制范例:P147与P148
第四章 国际货代提单和航空货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第一节
相关基础知识
4.海运提单的条款 5.海运提单的签发与背书转让 6.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2)《维斯比规则》,全称为《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 定书》。 (3)《汉堡规则》,全称为《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4)《鹿特丹规则》, 《鹿特丹规则》即2008年12月11日经第63届联合国大会67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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