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补休规定
劳动法中的加班规定解析

劳动法中的加班规定解析加班作为劳动者常面临的问题,涉及劳动法中的许多规定。
本文将对劳动法中的加班规定进行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加班定义及分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指的是劳动者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行为。
根据加班的性质分为正常加班和非正常加班。
1. 正常加班: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岗位来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需要进行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
例如,医护人员、银行职员等。
对于正常加班,劳动法规定雇主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 非正常加班:非正常加班是指非特定行业或岗位的劳动者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但与生产、经营需要无关。
劳动法明确规定,雇主不得要求劳动者进行非正常加班。
二、加班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1. 正常加班补助:对于属于正常加班范畴的劳动者,雇主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补助。
2. 非正常加班费:对于非正常加班所需的工作时间,雇主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
3. 加班时间补偿:雇主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集体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报酬。
三、加班工时限制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了加班工时的限制。
1. 每日加班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
2. 每周加班时间: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百分之百。
3. 特殊情况加班:在特殊情况下,雇主需要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但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指突发事件、生产工艺需要等正常工作时间无法预见的情况。
四、加班补休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劳动法规定了加班补休的相关内容。
1. 加班补休计算:根据法定标准,劳动者每加班一小时,应获得相应的加班补休时间。
加班补助制度

1.含义:加班补助制度是用人单位为了补偿员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
付出的额外和特殊劳动消耗而设立的一种福利制度。
2.加班定义: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的标准工作时间
为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超出这一时间的工作视为加班。
加班分为延时加班(工作日超时工作)、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3.加班补助的标准: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报酬。
4.加班申请与审批: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通常需要事先填写《加
班证明单》,说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时长等,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
审批流程旨在合理控制加班,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工作。
5.补休安排:对于休息日加班,公司可以选择给予加班费或在日后
安排补休。
员工若选择补休,需填写《补休证明单》并同样经过审批流程。
6.记录与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加班记录和管理制度,确保加班
时间和加班费的准确计算与发放,同时这些记录也应作为员工补
休的依据。
7.适用范围:加班补助制度通常适用于所有因公司业务需要而加班
的员工,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或适用特定行业的特殊规定。
8.目的与意义:制定加班补助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加班管理,防止
过度加班损害员工健康,同时保障员工的经济权益,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对加班调休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对加班调休的规定有哪些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
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劳动法对加班调休是有规定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讲劳动法对加班调休的详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是调休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
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规定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公司先让员工“欠班”,那么到周末则是“还班”。
或节假日上班,然后补休,公司仍然支付员工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所以一些公司常常采取调休的办法。
调休类别1、调休假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
员工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长批准而进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假。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经部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享受。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在调休申请单后附有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
在人事总务部办理调休手续时,须出示本部门部门长批准的调休申请单,否则不予调休。
调休假期内,只有薪资,没有福利。
薪资标准为员工本人的日标准工资。
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计算方法以下皆同)。
调休假可以累计,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多少期限内休完(如离职时仍没休完,可以主张加班费)。
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同时部门长附有连带责任。
2、年度有薪休假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守则第4章第55条规定,“公司对于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且工作日的出勤率为98%以上的员工,从第2年起给予3天的有薪休假。
此后,工龄每增加1年,有薪休假天数增加1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0天。
补休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补休假作为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调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篇将详细介绍我国补休假的法律规定,包括补休假的定义、适用范围、计算方法、享受条件、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补休假的定义补休假,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能休息,而依法获得相应休息时间的制度。
补休假分为带薪补休假和无薪补休假两种形式。
三、补休假的适用范围补休假适用于以下情况:1. 因工作需要,加班工作而未能休息的劳动者;2. 因工作需要,调休而未能休息的劳动者;3. 因工作需要,值班而未能休息的劳动者;4. 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学习等而未能休息的劳动者。
四、补休假的计算方法1. 加班补休:加班补休的时间按照加班时间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 调休:调休的时间按照调休天数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3. 值班补休:值班补休的时间按照值班天数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4. 培训、学习补休:培训、学习补休的时间按照培训、学习天数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五、补休假的享受条件1. 劳动者符合补休假的适用范围;2. 劳动者已依法履行工作职责;3. 劳动者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休假。
六、补休假的权利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依法享受补休假的权益;(2)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计算和支付补休假工资;(3)对用人单位违反补休假规定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2. 劳动者的义务:(1)按照规定参加补休假;(2)如实提供加班、值班、培训、学习等情况;(3)不得无故放弃补休假。
七、补休假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补休假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休假工资。
劳动合同加班补休的规定

标题:劳动合同加班补休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加班已成为许多上班族不可避免的现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加班补休的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加班补休的定义、加班补休的计算方式、加班补休的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加班补休的定义加班补休是指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的同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休时间。
加班补休是劳动者的一种权益,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平衡,避免长期加班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二、加班补休的计算方式1. 平时加班: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安排补休时间。
补休时间按照加班时长计算,每加班1小时,安排补休0.5小时。
2. 休息日加班: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安排补休时间。
补休时间按照加班时长计算,每加班1小时,安排补休1小时。
3. 法定节假日加班: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安排补休时间。
补休时间按照加班时长计算,每加班1小时,安排补休1小时。
三、加班补休的安排1.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加班补休的相关条款,包括加班补休的计算方式、安排补休的时间等。
2. 用人单位应在安排加班前,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如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需提前向劳动者说明原因。
3.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并合理安排劳动者补休。
补休时间应在加班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4.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加班安排。
如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休,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调整补休时间。
5. 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替代加班费。
加班补休规定

加班补休规定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按照单位要求继续工作的情况。
加班虽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完成任务的质量,但长期加班可能会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加班补休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对加班补休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加班补休的定义加班补休是指员工在加班后,通过获得相应的休息时间来弥补加班带来的工作时间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
加班补休的实施是为了让员工在保证工作需求的同时,能够获得适当的休息时间,保持身心健康。
二、加班补休的具体规定1. 加班补休的计算方式单位应明确加班补休的计算方式,一般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计算:(1)按照加班时间的1.5倍或2倍进行补休计算;(2)按照加班时间的实际分钟数进行补休计算;(3)按照加班时间的实际小时数进行补休计算。
2. 加班补休的申请与安排员工需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向单位申请加班,并在加班后及时提出补休的要求。
单位有责任根据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补休的安排,确保员工能够合理享受补休待遇。
3. 加班补休的时间限制为了保证加班补休的有效性,加班补休的时间限制是必不可少的。
一般来说,单位可以规定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补休,以避免补休时间过长而对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4. 加班补休与加班工资的选择权单位应当明确员工在加班时是选择加班工资还是加班补休,而不得强制员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合理选择加班工资或加班补休待遇。
三、加班补休规定的意义与作用1. 保护员工的权益加班补休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员工的权益,让员工在面对工作需要时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和休息。
2. 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适当的加班补休规定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进而增加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3. 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加班过多会导致员工身心疲惫,加班补休规定的执行可以让员工得到适当的休息,维护身心健康。
四、加班补休规定的完善与落实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加班补休规定的完善与落实非常重要。
节假日加班补休规定

节假日加班补休规定”十一黄金周,大部分职工来了个彻彻底底的放松,从头到尾享受了7天的假日,但也有不少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度过了黄金周。
自己究竟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同样是加班,为什么自己的加班工资和同事的却不一样?《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一)支配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劳;(二)休息日支配劳动者工作又不能支配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三)法定休假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前三天、后四天加班工资不同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10月1日、2日、3 日3天为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5日、6日、7日4天为休息日和倒休的休息日。
在1 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应当领到不低于300%的日加班工资,在4日、5日、6 日、7日加班又不能支配补休的,则应当领到不低于200%的日工资。
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92天300%o休息日加班的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92天200%。
法定节假日不允许”补休’一些用人单位一方面想让劳动者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一方面又想省下加班工资, 就以“节后给你假期补休,为借口,拒绝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
而依据国家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支配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补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资。
依据规定,休息日加班若支配了补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补休的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十一黄金周前3天加班肯定要,补钱’,后4天可以”补休《劳动法》:国庆加班应得三倍工资(不得以补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假如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休息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基本日工资300%的工资酬劳。
凡不能得到足额加班费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必需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同时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即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
新劳动法关于员工加班的规定_规章制度_

新劳动法关于员工加班的规定员工加班应该要有合理的补偿。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新劳动法关于员工加班的规定,欢迎大家查看!第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第二、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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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补休规定
关于加班及补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
3、因加班需补休的员工必须提供《加班证明单》作为补休依据,并填写《补休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一并交于行政;
4、加班补休有效期为加班当日起30天以内,逾期不予以补休,同时不得先休后补加班;
5、加班当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打考勤卡,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未经主管同意离岗者,按溜号或早退处理;
6、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应按原批准程序提前办理好续假手续,逾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续假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1
7、法定节假日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附:(1)、加班证明单
(2)、补休证明单
附件1《加班证明单》
附件2《补休证明单》
篇二:加班补休规定 2
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编制:研发部、技术部审核: 签发: 2015-11-20 发布 2015-12-01实施
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考勤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加班、补休的流程,特制定了此规定。
一、加班规定
1、加班是指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经领导同意,需要加班方可完成的工作任务或其他特殊的、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任务。
如因为个人工作效率低或者工作失误造成延时工作,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部门人员加班,需要到部门负责人处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成后交部门负责人、经总工批准后,方能计入加班。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加班申请的,必须在加班后两天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不计算加班时间。
2
3、加班申请单一人一单,必须写清人员姓名,申请事由。
4、加班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5、加班时间为:工作日17:00至次日8:00;周日整天。
6、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基本单位计算。
二、补休规定
(来自: 在点网:加班补休规定)1、员工经批准同意加班后,可进行补休。
补休以小时计算,最短为4小时。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加班4小时,可申请四小时补休;
2、员工在加班后,申请安排补休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补休时间在本年内完成,超过自然年后不累计。
3、申请补休必须由本人办理,向部门负责人申领“补休单”,申请人需要附上留存加班申请单。
补休单最终由部门负责人留存。
4、补休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三、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技术部研发部 2015年11月20日
3
加班申请单
补休单
篇三:员工工休及加班补休等管理制度
员工工休及加班补休等管理制度
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特对员工的工休及加班管理制度进行如下规定:
一、法定假日:
全体员工享有年法定节假日1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元旦1天)。
二、月工休天数:
酒店员工的工休日为每月四天,员工当月正常出勤满7天可享有工休1天;当月正常出勤满14天可享有工休2天;当月正常出勤满19天可享有工休3天,当月正常出勤满25天可享有公休4天。
三、工休管理办法:
1、酒店员工的工休日由部门主管人员安排休息,或员工也可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前提下要求休息,或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安排,休息以各部自行消化为原则。
累休期限为半年(以公历元月1日至6月30日;
4
7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两个半年截止计算)。
半年内确实因岗位需要没办法补休的,根据剩余实际天数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天来计算公休补薪。
2、为了方便部门营业空闲时间排休,员工的工休时数可以小时计算。
(例:当日某员工要到十二点下班才算正常出勤,而部门到十点钟营业空闲,可安排其提前下班,计算两个小时工休时间)。
3、在部门确实严重缺编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计算加班费。
原则上,由
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需要加班加点完成不计算加班费。
四、加班的确认和相关补偿办法:
1、本部门因经营或管理需要安排人员加班加点的,全部按补休办法执行。
除营业
旺季(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五期间),加班累计计算加班费。
2、若因酒店经营或管理需要安排非上班人员跨部门加班加点的,经部门申请,人
部审核后安排加班人员,跨部门加班计算加班费。
五、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天?8小时=时工资额+1元=加班工资时工资额(时薪取整数,四舍五入)人力资源部对
5
加班费每月统计,核算一次,随当月工资发放。
六、申请/确认程序:
1、加班前:用人部门申请,报人事协调/安排。
2、加班中:执行签到签退制度,用人部门负责监督员工纪律,加班凭条由用人
部
门管理人员签出,报人事部审核。
3、加班后:及时报送加班凭条到人事部,人事部据以核对,计算加班费。
七、管理控制:
(1) 事前控制:
1、酒店员工跨部门加班加点,仅限于中餐厅宴会接待任务可协调安排其他部
门人
员协助配合。
2、中餐厅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的前提条件:当天宴会接待任务安排本部
门
员工之后,可向人事部实报需求人数,申请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
3、
本部门人员缺编较多的情况下,可向人事部申请安排其他部门人员加班加点。
(2) 事中控制:
1、定编:用人部门不得借故超额备员,酒店允许部门根据营业情况和淡旺季节
情
况上下浮动10%,如部门无故超员运转的,追究该部门管理人员经济责任。
(3) 事后控制:
6
1、酒店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需根据实际要求安排人员上岗,跨部门加班人员的
加班费用计入用人部门费用。
八、其他:
1、酒店员工工休未休天数(时数)因其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酒店规章制度被酒
店劝退或辞退的,其未休天数(时数),酒店给予计发时工资额。
2、若员工自行辞职,其工休未休天数(时数)自动取消,酒店不给予计发工资。
九、执行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2012-2-16起执行。
附:酒店员工加班加点、补休凭条(样):
荣辉商务酒店员工加班登记表
加班部门:
制表人 :审核: 审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