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刑事带民事答辩状

刑事带民事答辩状
刑事带民事答辩状模板
刑事带民事答辩状范文【篇一】:
答辩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因_____________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针对诉状或上诉状的指控所做出的答辩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份
刑事带民事答辩状范文【篇二】:
答辩人: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民事答辩书格式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法院负责人、审判员:我是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特代表被告人XXX针对控告方起诉我当事人的指控,以及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作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刑事指控的答辩针对控告方对被告人XXX的刑事指控,我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1 对指控的真实性的答辩控告方指控被告人XXX犯下了XXX罪行,但我方认为控告方的指控不属实。
XXX罪行的成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然而控告方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即便所提供的证据,也存在严重的瑕疵和推测性,无法对被告人XXX的罪行作出确凿的定论。
1.2 对指控事实的答辩控告方指控被告人XXX在XXX时间、XXX地点实施了XXX罪行。
然而,我方对控告方指控的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据我了解,被告人XXX在被指控时间段内有明确的不在案发地点的证据,且与案件无关的目击证人证言证实其所在之地。
因此,被告人XXX无法在时间和地点上与控告方描述的罪行事实相符。
1.3 对证据的答辩控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存在不可靠性和质证能力不足的问题。
其中包括控告方提供的物证、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
这些证据在收集、保管、提取、呈递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瑕疵,无法证明被告人XXX有罪。
同时,控告方作为起诉方,担负举证责任,然而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被告人XXX的罪行。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答辩同时,我代被告人XXX对控告方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作出答辩:2.1 关于损害赔偿的答辩控告方要求被告人XXX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然而我方认为该请求不应被支持。
首先,被告人XXX并没有实施控告方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因此控告方所受到的任何损害与被告人XXX无关。
其次,即便被告人XXX确实造成了损害,控告方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受到了实际的损害,并且该损害与被告人XXX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然而,控告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损害请求。
2.2 关于请求驳回的答辩鉴于前述论述,我方要求法院驳回控告方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刑事上诉答辩状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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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托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答辩人因********一案,对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字第**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依据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刑事上诉答辩状范文(第二篇)刑事上诉答辩状摘要:本答辩状是针对[案件名称]一案,由[被告姓名]的辩护律师代为提交的。
本答辩状旨在对原判刑决定提出上诉,并陈述辩方的观点与主张。
辩方认为原判刑决定存在某些事实错误与法律适用不当之处,故向贵庭申请予以受理并改判。
刑事上诉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方是委托律师代理的[被告姓名],特此上诉并陈述辩方观点如下:一、案情回顾与上诉原因1. 综述案情:本案涉及[案件简要概述]的罪名,原判决定对被告判处[原判决定]的刑罚。
2. 上诉原因概述:辩方对于原判刑决定认为存在误判之处,主要观点如下:a) 第一项上诉原因;b) 第二项上诉原因;c) 第三项上诉原因。
二、上诉请求及理由1. 上诉请求:辩方基于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向贵庭提出如下上诉请求:a) 请求撤销原判的判决结果;b) 请求重新审理本案;c) 请求改判对被告公正、公平、合理的刑罚。
2. 上诉理由:a) 第一项上诉理由;b) 第二项上诉理由;c) 第三项上诉理由。
三、证据辩方将在庭审过程中,逐一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辩方的观点与主张。
四、法律依据辩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辩方认为原判决定存在误判之处,并提出合理的法律解释及适用。
附带民事答辩状

附带民事答辩状附带民事答辩状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文【1】答辩人:郭X平(被告人),男,汉族,1965年8月4日出生,住所:XXXX。
户籍所在地:XXX,现被略阳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委托代理人:王X新,男,陕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原告人)李X华,女,汉族,出生于1976年1月26日,系死者马X斌之妻,住所XXXX。
被答辩人:(原告人)马X昆,男,汉族,出生于202X年1月12日,系死者马X斌之子,住址同上。
被答辩人:(原告人)马X权,男,汉族,出生于1931年10月2日,系死者马X斌之父,住址同上。
被答辩人:(原告人)葛X,女,汉族,出生于1941年10月15日,系死者马X斌之母,住址同上。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状》,答辩人已于202X年6月22日收到,为正视听,答辩人现提出答辩状:第一、答辩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马X斌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⒈答辩人与被害人马X斌虽曾发生过撕打行为,但从未伤及胸腹部和面部。
西安铁路分局略阳医院医护人员对被害人马红斌的现场检查和入院检查得出的检查结论和该院医护人员的证言,以及相关鉴定结论均证实了被害人马X斌肋骨骨折及胃壁挫伤的损伤与答辩人无关,被害人马X斌的死亡结果的发生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⒉答辩人与被害人马X斌虽曾发生过撕打行为,但造成的后果连轻微伤都不构成(无相关鉴定结论),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辩人的行为既然不构成犯罪,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缺乏前提。
试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被害人马X斌因长期吸毒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与答辩人的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本尊敬的法院:被告:XXX辩护人:XXX案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人系被告XXX的辩护人,授权代表被告XXX应诉,并就本案提出如下答辩状,敬请法院核实:一、案情回顾根据本案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本人对被告XXX涉嫌的刑事罪行提出质疑,并针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提出如下辩解:二、对刑事罪行的辩护1. 对指控事实的否认针对控方指控被告XXX犯有的刑事罪行,本人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
根据现有证据和逻辑推断,被告XXX与相关刑事罪行并无直接关联。
请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酌情予以排除。
2. 自证据释疑被告XXX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明确证明其与指控的刑事罪行无关。
相关证据包括(举例提供):......请法院对被告XXX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并予以合理的解释和解读。
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辩解基于对控方的指控事实的否认,本人在此也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提出辩解和抗辩。
1. 情节重大性的阐述被告XXX的行为并未对原告造成重大损害,涉及的民事争议不足以构成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依据。
请法院注意权衡案件的实质性质,并做出公正的判断。
2. 事实真实性的质疑针对原告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本人对其事实真实性进行质疑。
请法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详尽审查,并依法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法律适用的说明作为被告XXX的辩护人,本人要求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并根据相应法律条文对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请求进行合理而公正的裁决。
四、请求与陈述根据以上辩解与辩护观点,本人提出如下请求与陈述:1. 对被告XXX的刑事罪行指控予以否认。
2. 对被告XXX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并予以认可。
3.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请求进行权衡和判断,并给予合理裁决。
4. 依法保障被告XXX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五、结语被告XXX及本人真诚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尊重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如有必要,本人将配合法院提供更多的证据和辩解,以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

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特此向贵庭提交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
在本次答辩中,我将就故意杀人案的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逐一辩解,并提出一系列辩护理由和请求。
首先,我要强调被告人的无罪辩护。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和调查情况,被告人并无故意杀人的动机和行为。
我将逐一分析证据链条,以证明被告人的清白。
其次,我要指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严重的问题和瑕疵。
在本案中,公诉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词存在矛盾和不一致,无法作为可靠的证据。
此外,公诉方提供的物证也缺乏说服力,无法直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因此,我要求法庭对这些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再次,我要提出被告人的正当防卫辩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人身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在面临生命威胁的情况下采取了行动。
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出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要求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的正当防卫辩护,并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估。
此外,我要提出被告人的辩护人格鉴定请求。
根据被告人的个人背景和心理状态,我认为他并不具备故意杀人的能力和动机。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被告人的心理状况,我要求法庭安排对其进行辩护人格鉴定,以便更准确地评估他的行为和责任。
最后,我要提出对被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虽然本案是一个刑事案件,但是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家属的伤害和损失。
在法律上,被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向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我要求法庭对被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进行公正的评估,并对受害人家属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
综上所述,根据我所提供的辩护理由和请求,我要求法庭对本案进行公正、公平的审理,充分考虑被告人的无罪辩护、正当防卫辩护以及心理鉴定等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
同时,我也要求法庭对被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处理。
最后,我向法庭保证,我将尽一切努力为被告人提供充分的辩护,并确保法庭能够对本案进行公正和公平的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例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例 答辩状,是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和民事、⾏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辩驳的法律⽂书,那么,下⾯是⼩编给⼤家分享的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例,希望对⼤家有帮助。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例 答辩⼈XX 被答辩⼈XXX 20XX年6⽉18⽇,被答辩⼈向xx镇市xx区⼈民法院控诉答辩⼈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附带民事⾃诉⼀案,xx区⼈民法院(20XX)珠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答辩⼈⽆罪,但赔偿被答辩⼈各项经济损失3580元,并补偿被答辩⼈10000元,被答辩⼈对该判决不服,上诉⾄xx镇市中级⼈民法院,现答辩⼈就本案作以下答辩意见: ⼀、被答辩⼈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微伤甲级,答辩⼈依法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九条规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及《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故意伤害罪追诉的标准起点为轻伤及轻伤以上,被害⼈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实施伤害的⾏为⼈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害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本案的客观事实就是如此,被答辩⼈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因此,公安机关未作为刑事案件⽴案侦查,⽽是对答辩⼈进⾏200元罚款的⾏政处罚,该处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所以,被答辩⼈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也得不到法律的⽀持。
⼆、涉案财物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被答辩⼈追诉答辩⼈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先,依据《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只有损毁财物达到5000元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xx区价格认证中⼼的财物估价结论书只是确认了毁坏冰柜的剩余价值为2200元,并未对冰柜的损毁程度作出权威的鉴定,因此,该份鉴定结论不能成为追诉答辩⼈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1答辩人:杨某(被上诉人),男,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西安市北大街209号。
法定代理人:奇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被上诉人杨某之母亲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已经收到并详细阅读,为了澄清本案件的事实、分清双方的责任,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特依据法律和本案的事实从刑事与民事两方面提出答辩意见如下:刑事方面: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基本正确,答辩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刑事判决是错误的。
其理由如下:一、上诉人头部的伤情不是答辩人故意伤害所致,而是其意外摔倒所造成的。
本案件的所有的证据材料及杨某的陈述均可以证明,上诉人的伤情不是被上诉人造成的,而是其意外摔倒所致。
1、证人胡某的第一次证言:“两个年轻人在撕扯着,其中一个小伙把另一个小伙踢了一脚,这个小伙就倒地了”。
2、证人胡某的第二次证言:“其中一名穿浅色T恤穿牛仔裤(浅兰色)的青年,抬起右脚踢在了另一个青年的左脸部,后脑勺摔在地上,那个青年头在地上摔的时候“通”的响了一声,我都听见了。
”3、证人丘某证言:“杨某急了过去对那个男孩的腿上踢了一脚,那个男孩就摔倒在地面的斜坡上了”(见笔录第2页第10行)4、一审中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网上搜索及斗殴地张贴广告寻找的目击证人花某的证言:均证明被上诉人仅仅是踢了上诉人一脚,而没有击打其头部。
5、被上诉人的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中均陈述:仅仅踢了上诉人一脚,并且根本没有踢在其头部,与上述两个证人的证言相吻合。
二、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讲,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后果,主观方面既没有直接故意也没有间接故意。
即答辩人既不希望上诉人头部受伤也不存在放任其结果发生的情形。
1、所有的证人证言及被上诉人对双方争执过程的描述都是完全吻合的:答辩人仅仅是还击了上诉人一脚,而且没有踢在上诉人的后脑勺部位,也就是说上诉人头部的摔伤与答辩人踢的一脚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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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杨某(被上诉人),男,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西安市北大街209号。
法定代理人:奇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同上,系被上诉人杨某之母亲
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已经收到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并详细阅读,为了澄清本案件的事实、分清双方的责任,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特依据法律和本案的事实从刑事与民事两方面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刑事方面:
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基本正确,答辩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刑事判决是错误的。
其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头部的伤情不是答辩人故意伤害所致,而是其意外摔倒所造成的。
本案件的所有的证据材料及杨某的陈述均可以证明,上诉人的伤情不是被上诉人造成的,而是其意外摔倒所致。
1、证人胡某的第一次证言:“两个年轻人在撕扯着,其中一个小伙把另一个小伙踢了一脚,这个小伙就倒地了”。
2、证人胡某的第二次证言:“其中一名穿浅色T恤穿牛仔裤(浅兰色)的青年,抬起右脚踢在了另一个青年的左脸部,后脑勺摔在地上,那个青年头在地上摔的时候“通”的响了一声,我都听见了。
”
3、证人丘某证言:“杨某急了过去对那个男孩的腿上踢了一脚,那个男孩就摔倒在地面的斜坡上了”(见笔录第2页第10行)
4、一审中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网上搜索及斗殴地张贴广告寻找的目击证人花某的证言:均证明被上诉人仅仅是踢了上诉人一脚,而没有击打其头部。
5、被上诉人的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中均陈述:仅仅踢了上诉人一脚,并且根本没有踢在其头部,与上述两个证人的证言相吻合。
二、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讲,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后果,主观方面既没有直接故意也没有间接故意。
即答辩人既不希望上诉人头部受伤也不存在放任其结果发生的情形。
1、所有的证人证言及被上诉人对双方争执过程的描述都是完全吻合的:答辩人仅仅是还击了上诉人一脚,而且没有踢在上诉人的后脑勺部位,也就是说上诉人头部的摔伤与答辩人踢的一脚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本案中:答辩人与上诉人双方虽发生过撕打行为,但从未伤及上诉人的及后脑勺。
某大学附属医院对上诉人佘某的检查结论、邱某证人证言,以及相关鉴定结论均证实了上诉人佘某的头部损伤与答辩人无关,如果是答辩人一脚所踢的上诉人部位出现伤害出现轻伤的后果,那么,答辩人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事实和证据均证明,答辩人除了上诉人头部倒地摔伤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
答辩人也不希望上诉人发生头部摔伤的后果。
3、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纵观整个案件的证据材料,均能确切地证明答辩人的行为根本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答辩人对上诉人的头部受伤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且该受伤结果不是答辩人所导致,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的摔伤结果的发生,从答辩人的主观心态既不希望也没有放任上诉人的危害结果发生。
答辩人与上诉人远日无仇近日无怨,在发生纠纷前素不相识。
只不过是上诉人先出手连续击打答辩人激怒了答辩人,答辩人还击了一脚而已。
三、答辩人还击行为对上诉人的头部摔伤后果没有刑事上的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是指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前一种现象称为原因,后一种现象称为结果,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便是因果关系。
侵权的因果关系,具有三个特点:a、因果关系的客观性b、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即原因对后果来说是唯一的,如果在一定条件下,甲现象有可能引起乙现象发生,也有可能不导致乙现象的发生,那么,它就不符合侵权民事责任构成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的要求。
c、因果关系的直接性,即引起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
2、就本案来说,答辩人行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的后果之间不符合刑事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必然性、直接性三个特点。
双方虽曾发生过撕打行为,答辩人还击的一脚对上诉人造成的后果连轻微伤都不构成,事实和证据均证明,答辩人除了上诉人头部倒地摔伤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
答辩人也不希望上诉人发生头部摔伤的后果。
也就是说答辩人所踢一脚必然会使上诉人倒地,倒地后必然发生硬膜外血肿的后果,即所踢的一脚与头部摔伤的后果来说不是唯一的。
因此说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辩人主观上对上诉人的头部受伤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且上诉人头部受伤的后果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上诉人诉称:答辩人的主观恶意比较大,不记后果地实施侵害行为等等之说法,完全是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无稽之谈。
一审判决答辩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十分错误的,
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若论责任答辩人也仅仅是对上诉人负民事责任,答辩人没有上诉,并不是答辩人服从一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而是答辩人系未成年
人,其父母远在外地,家里人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但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家后,答辩人及法定代表人才为错过了上诉机会而后悔不已。
关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片面,没有考虑损害的参与度,判决答辩人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上诉人承担30%的责任该判决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
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上诉人存在着严重过错,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比例过低,在伤害参与度的基础上,上诉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至少应当赔偿50%的过错比例,而不是30%的过错比例。
上诉人有严重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本案件的目击证人邱某的证言及答辩人的陈述均证明:本案件是上诉人先挑起事端,上诉人不仅先出手而且不断击打答辩人,激怒了答辩人后,答辩人才还击了上诉人一脚。
而此一脚并没有伤及上诉人的的后脑勺。
上诉人的头部损害后果来自于上诉人意外摔倒所致,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六、应当依据损害行为对受伤结果的参与度来确定答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答辩人的还击行为和上诉人头部摔伤行为,属于多个行为导致一个结果即“多因一果” 人民法院不能不分程度、不分轻重将侵害行为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而应根据侵权行为与侵权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和侵权行为在原因中所占比例来确定民事责任,这就是损害的参与度。
就本案件来说,答辩人的行为对上诉人头部损伤的参与度的充其量为10%—30%。
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赔偿上诉人全部损失的70%是错误的,根据损害的参与度来说,答辩人的一脚并没有踢倒其后脑勺,也就是说该伤情是其头部摔倒地面碰伤所致,而且,同样的碰伤并不必然导致脑震荡和硬膜外血肿。
公正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首先确定损害的参与度,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的大小,在参与度的范围内计算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为赔偿的总数:按照参与度30%计算赔偿总额为:60670*30%*50%=9100.5元,即便是70%的过错比例不变,那么,按照正确的赔偿原则来计算最高也应该是60670*30%*70%=12740.7元。
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赔偿上诉人的42469.59元是完全错误的。
七、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审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
1、尽管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份额过高,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伤害行为的参与度,但是所列举的赔偿项目却是正确的,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所提出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择校费、补课费、今后治疗费、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是完全正确的。
2、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范围,依法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行为人依照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相关犯罪而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尽管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一审法院却对答辩人做出了刑事判决,因此,一审法院驳回其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等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答辩人的行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是民事纠纷,而且根据本答辩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害行为的参与度,答辩人不应该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都是错误的。
答辩人没有上诉并不等于答辩人认可一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该驳回。
此致
丰台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