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杨某(被上诉人),男,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西安市北大街209号。

法定代理人:奇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同上,系被上诉人杨某之母亲

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已经收到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并详细阅读,为了澄清本案件的事实、分清双方的责任,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特依据法律和本案的事实从刑事与民事两方面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刑事方面:

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基本正确,答辩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刑事判决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头部的伤情不是答辩人故意伤害所致,而是其意外摔倒所造成的。本案件的所有的证据材料及杨某的陈述均可以证明,上诉人的伤情不是被上诉人造成的,而是其意外摔倒所致。

1、证人胡某的第一次证言:“两个年轻人在撕扯着,其中一个小伙把另一个小伙踢了一脚,这个小伙就倒地了”。

2、证人胡某的第二次证言:“其中一名穿浅色T恤穿牛仔裤(浅兰色)的青年,抬起右脚踢在了另一个青年的左脸部,后脑勺摔在地上,那个青年头在地上摔的时候“通”的响了一声,我都听见了。”

3、证人丘某证言:“杨某急了过去对那个男孩的腿上踢了一脚,那个男孩就摔倒在地面的斜坡上了”(见笔录第2页第10行)

4、一审中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网上搜索及斗殴地张贴广告寻找的目击证人花某的证言:均证明被上诉人仅仅是踢了上诉人一脚,而没有击打其头部。

5、被上诉人的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中均陈述:仅仅踢了上诉人一脚,并且根本没有踢在其头部,与上述两个证人的证言相吻合。

二、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讲,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后果,主观方面既没有直接故意也没有间接故意。即答辩人既不希望上诉人头部受伤也不存在放任其结果发生的情形。

1、所有的证人证言及被上诉人对双方争执过程的描述都是完全吻合的:答辩人仅仅是还击了上诉人一脚,而且没有踢在上诉人的后脑勺部位,也就是说上诉人头部的摔伤与答辩人踢的一脚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本案中:答辩人与上诉人双方虽发生过撕打行为,但从未伤及上诉人的及后脑勺。某大学附属医院对上诉人佘某的检查结论、邱某证人证言,以及相关鉴定结论均证实了上诉人佘某的头部损伤与答辩人无关,如果是答辩人一脚所踢的上诉人部位出现伤害出现轻伤的后果,那么,答辩人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事实和证据均证明,答辩人除了上诉人头部倒地摔伤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答辩人也不希望上诉人发生头部摔伤的后果。

3、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纵观整个案件的证据材料,均能确切地证明答辩人的行为根本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答辩人对上诉人的头部受伤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且该受伤结果不是答辩人所导致,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的摔伤结果的发生,从答辩人的主观心态既不希望也没有放任上诉人的危害结果发生。答辩人与上诉人远日无仇近日无怨,在发生纠纷前素不相识。只不过是上诉人先出手连续击打答辩人激怒了答辩人,答辩人还击了一脚而已。

三、答辩人还击行为对上诉人的头部摔伤后果没有刑事上的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是指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前一种现象称为原因,后一种现象称为结果,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便是因果关系。

侵权的因果关系,具有三个特点:a、因果关系的客观性b、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即原因对后果来说是唯一的,如果在一定条件下,甲现象有可能引起乙现象发生,也有可能不导致乙现象的发生,那么,它就不符合侵权民事责任构成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的要求。c、因果关系的直接性,即引起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

2、就本案来说,答辩人行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的后果之间不符合刑事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必然性、直接性三个特点。双方虽曾发生过撕打行为,答辩人还击的一脚对上诉人造成的后果连轻微伤都不构成,事实和证据均证明,答辩人除了上诉人头部倒地摔伤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答辩人也不希望上诉人发生头部摔伤的后果。也就是说答辩人所踢一脚必然会使上诉人倒地,倒地后必然发生硬膜外血肿的后果,即所踢的一脚与头部摔伤的后果来说不是唯一的。

因此说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答辩人主观上对上诉人的头部受伤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且上诉人头部受伤的后果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上诉人诉称:答辩人的主观恶意比较大,不记后果地实施侵害行为等等之说法,完全是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无稽之谈。一审判决答辩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十分错误的,

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若论责任答辩人也仅仅是对上诉人负民事责任,答辩人没有上诉,并不是答辩人服从一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而是答辩人系未成年

人,其父母远在外地,家里人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但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家后,答辩人及法定代表人才为错过了上诉机会而后悔不已。

关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片面,没有考虑损害的参与度,判决答辩人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上诉人承担30%的责任该判决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

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上诉人存在着严重过错,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比例过低,在伤害参与度的基础上,上诉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至少应当赔偿50%的过错比例,而不是30%的过错比例。

上诉人有严重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本案件的目击证人邱某的证言及答辩人的陈述均证明:本案件是上诉人先挑起事端,上诉人不仅先出手而且不断击打答辩人,激怒了答辩人后,答辩人才还击了上诉人一脚。而此一脚并没有伤及上诉人的的后脑勺。上诉人的头部损害后果来自于上诉人意外摔倒所致,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六、应当依据损害行为对受伤结果的参与度来确定答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答辩人的还击行为和上诉人头部摔伤行为,属于多个行为导致一个结果即“多因一果” 人民法院不能不分程度、不分轻重将侵害行为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而应根据侵权行为与侵权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和侵权行为在原因中所占比例来确定民事责任,这就是损害的参与度。

就本案件来说,答辩人的行为对上诉人头部损伤的参与度的充其量为10%—30%。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赔偿上诉人全部损失的70%是错误的,根据损害的参与度来说,答辩人的一脚并没有踢倒其后脑勺,也就是说该伤情是其头部摔倒地面碰伤所致,而且,同样的碰伤并不必然导致脑震荡和硬膜外血肿。

公正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首先确定损害的参与度,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的大小,在参与度的范围内计算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为赔偿的总数:按照参与度30%计算赔偿总额为:60670*30%*50%=9100.5元,即便是70%的过错比例不变,那么,按照正确的赔偿原则来计算最高也应该是60670*30%*70%=12740.7元。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赔偿上诉人的42469.59元是完全错误的。

七、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审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

1、尽管一审法院判决答辩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份额过高,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伤害行为的参与度,但是所列举的赔偿项目却是正确的,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所提出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择校费、补课费、今后治疗费、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是完全正确的。

2、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范围,依法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行为人依照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相关犯罪而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尽管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一审法院却对答辩人做出了刑事判决,因此,一审法院驳回其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等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答辩人的行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是民事纠纷,而且根据本答辩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害行为的参与度,答辩人不应该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都是错误的。答辩人没有上诉并不等于答辩人认可一审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该驳回。

此致

丰台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民事诉讼答辩状什么时候交

民事诉讼答辩状什么时候交 民事诉讼答辩状什么时候交?那么,下面就由xx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何时递交答辩书有效? 答:收到起诉状十五日内。 按照民诉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问:不交答辩书法院能继续审理案件吗? 答:根据民诉法第113条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问:如何写答辩书? 答:答辩书是对原告起诉书的答复和反驳。 一般要有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情况; (2)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 (3)事实依据; (4)有关证据; (5)法律依据;

(6)送达法院,具状时间和具状人姓名等。 答辩书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民事诉讼答辩状写作格式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刑事答辩状(范例)

刑事答辩状(范例) 答辩人:何____,女,36岁,汉族,____省___市人,_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陈____,男,35岁,汉族,____省____市人,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答辩人因陈______指控答辩人犯诽谤罪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诽谤罪指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事实;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三是必须情节严重。 从本案情况来看,首先,我没有捏造有损陈____名誉和人格的事实。199____年6月17日,陈____在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是我单位同事刘____、胡____亲眼所见,后来向我和我处王____处长做了反映,还有胡___、王____处长的证言为证,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没有有意损害陈____的名誉和人格。我是在6月28日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对陈____的生活作风问题提出批评的,目的在于希望陈____引以为戒,能够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评意见,怎能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呢?难道陈____犯了错误,就不能在组织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吗?由于我的所作所为并不具备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二、陈___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___犯了错误,本应吸取教训,注意改正,但陈____却采取恶人先告状的错误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对他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我认为,对陈____这种知错不改、拒绝批评、一错再错的行为,应当给予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我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驳回陈____的诉讼请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寻求司法公正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证人胡____证言; 2.证人王____处长证言; 3.证人刘____证言; 4.胡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王____,住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刘_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此致 _____省_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身体权答辩状范本两篇

身体权答辩状范本两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身体权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体权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风险提示: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答辩人因与原告向______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原告先引起的, ­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辩人因原告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里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理论。当时答辩人站在马路上只是和原告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原告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原告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原告。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____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故本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方,原告也要负有一定的责任。 二、原告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外,原告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上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朱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20xx)亭民初字第01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1、对于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的问题,历经两审,20xx年10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盐民辖终字第008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 相应裁定早已经生效。 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2、一审法院在审理当中对各方当事人均作了合法的传唤。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做法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纯属主观臆断,相反在一审卷宗中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案件开庭的相关公告和传唤通知。 3、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侵犯其答辩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的受理之日为2009年12月28日,上诉人也自认20xx年1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杨某(被上诉人),男, 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西安市北大街209号。 法定代理人:奇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住址同上,系被上诉人杨某之母亲 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已经收到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并详细阅读,为了澄清本案件的事实、分清双方的责任,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特依据法律和本案的事实从刑事与民事两方面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刑事方面: 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基本正确,答辩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刑事判决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头部的伤情不是答辩人故意伤害所致,而是其意外摔倒所造成的。本案件的所有的证据材料及杨某的陈述均可以证明,上诉人的伤情不是被上诉人造成的,而是其意外摔倒所致。 1、证人胡某的第一次证言:“两个年轻人在撕扯着,其中一个小伙把另一个小伙踢了一脚,这个小伙就倒地了”。 2、证人胡某的第二次证言:“其中一名穿浅色T恤穿牛仔裤(浅兰色)的青年,抬起右脚踢在了另一个青年的左脸部,后脑勺摔在地上,那个青年头在地上摔的时候“通”的响了一声,我都听见了。” 3、证人丘某证言:“杨某急了过去对那个男孩的腿上踢了一脚,那个男孩就摔倒在地面的斜坡上了”(见笔录第2页第10行) 4、一审中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通过网上搜索及斗殴地张贴广告寻找的目击证人花某的证言:均证明被上诉人仅仅是踢了上诉人一脚,而没有击打其头部。 5、被上诉人的在公安机关的三次笔录中均陈述:仅仅踢了上诉人一脚,并且根本没有踢在其头部,与上述两个证人的证言相吻合。 二、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来讲,答辩人对上诉人头部摔伤后果,主观方面既没有直接故意也没有间接故意。即答辩人既不希望上诉人头部受伤也不存在放任其结果发生的情形。 1、所有的证人证言及被上诉人对双方争执过程的描述都是完全吻合的:答辩人仅仅是还击了上诉人一脚,而且没有踢在上诉人的后脑勺部位,也就是说上诉人头部的摔伤与答辩人踢的一脚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系死者XXX之父),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XX省XXX 县XXX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系死者XXX之母),女,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经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XXX,男,生于X年X月X 日,住XX区XX村5组,系吉林吉AXXX卡车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羁押在XXX看守所。 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经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请求目的: 1、依照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杨月国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被告人共同赔偿因交通肇事致原告人XXX、XXX 之子李治军死亡的死亡赔偿金187002元(9350.1元/年×20年),丧葬费8926元(17852÷12×6),处理事故的交通费1000元,误工费1500元,此项合共同赔偿计:198428元。

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决上列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万元。 4、判决第三人人保XX支公司将该肇事车辆的保险金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给上列原告人。 事实及理由: 2007年8月19日上午7时15分许,被告人XXX驾驶肇事车辆从XX区万安乡九村载预制板十五张到双胜乡十三村,当车行至XX区高(店子)双(胜)路11Km+200m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所驾车辆制动不良,车辆侧翻,致路边行人两死一伤,造成重大车损人亡交通事故,其中死者之一XXX乃二原告人之子。该次事故经XX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2007)00062号认定书认定被告人XXX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XXX不负责任。现被告人XXX交通肇事一案,已经XX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已由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XX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同时经查,该肇事车辆系被告人XXX2006年5月购买后于2006年11月17日变更过户到XX公司,登记产权为公有,车主是XX公司。XXX并与XX公司签订货运汽车联合经营合同,由XX公司于2007年 5月14日至2008年5月14日在第三人人保XX支公司投保车辆保险,保额限额为250000元。综上所述:被告人XXX无视国家道路安全法规,病车上路且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范文 【范文一】 答辩人:朱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20xx)亭民初字第01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1、对于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的问题,历经两审,20xx年10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盐民辖终字第008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相应裁定早已经生效。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2、一审法院在审理当中对各方当事人均作了合法的传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做法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纯属主观臆断,相反在一审卷宗中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

案件开庭的相关公告和传唤通知。 3、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侵犯其答辩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受理之日为2009年12月28日,上诉人也自认20xx年1月12日收到了一审法院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为何不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其所享有的答辩权、质证权,为何不积极与法院沟通与被上诉人沟通,而处于消极对待状态。 4、上诉人认为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纯属主观臆断,并且其在上诉状中也采用了不确定的词语“使极有可能系伪造的证据成了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什么叫极有可能”?如果上诉人认为证据是伪造的,应当明确指出证据是伪造的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而事实是本案中,上诉人在担保书上盖章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纯粹是在拖延时间,耗费司法资源。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答辩状格式范本标准版

刑事答辩状格式范本标准版Standard version of the form of criminal reply

刑事答辩状格式范本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现依法提出答辩状如下: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 1、答辩人与被害人______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经过法医鉴定,受害人______的死亡,系坠楼而导致。无论是______系被他人推下楼导致坠楼死亡(他杀),还是企图逃离他人的监视因为意外而坠楼死亡(意外),甚至系不甘受到人身限制而自杀从而导致坠楼死亡(自杀),都与______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是第一种原因导致,那么杀害受害人______的凶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二种原因,则不构成刑事犯罪,监视、限制______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领导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监视人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种原因导致,则传销组织领导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监视人员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而一方面公安机关没有查明导致受害人______坠楼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也不能证明答辩人______将受害人 ______系传销组织领导人,更不能证明答辩人______监视或限

被告民事诉讼答辩状

被告民事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张xx,男,1963年生,x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公务员,住大理市满江片区“xx别墅区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被答辩人:xx,男,1978年生,x族,云南省弥渡县人,个体,住弥渡县弥城镇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 因原告xx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的全部诉求请求。 事实与理由 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有明确约定。 原告系专门从事家装业的个体人员,xx年9月经人介绍后拟为答辩人位于大理市满江片区“xx号”别墅房进行装修。经原告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测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答辩人进行装修,最初原告向答辩人的报价为8万多元。答辩人认为价格过高,就不打算让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测量,重新提出装修报

价为:62877.50元。答辩人认为该报价比较合理,遂同意将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施工。之后原告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对装修工程量和单价均予以明确。其中也明确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但同时也明确约定如有增加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工程变更单》确认工程项目及工程价款后,乙方再行组织施工。同时,原告还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室内装修施工工艺质量保证书》,其中还特别承诺所有施工工艺保证符合相关《室内装饰施工工艺验收规范》的要求。否则答辩人有权对其作出经济上的罚款及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因此,在原告装修施工之前,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原告开始施工之后,答辩人一直按照施工进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项工程内容,双方就进行计量,然后由答辩人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这有原告向答辩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据(共计63000元的工程款)为证,根本不存在原告垫付大笔工人工资维持施工进度的问题。另外,由于原告恶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胶漆工人的工资,导致承接该项工程的楚雄人xx二人生活困难,xx向答辩人提出请求之后,答辩人还替原

被上诉人答辩状范本

被上诉人答辩状范本 管辖异议上诉答辩状【1】 答辩人:XX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地:吴江市锦湖西路167号 因上诉人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不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苏中民商初字第0003号民事裁定而提起上诉,现答辩人针对其上诉理由,特作答辩意见如下: 请求事项:依法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上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所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本不能成立。 理由在于: 一是从约定管辖来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据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依据是《保证合同书》第六条规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 事实上,合同签订地并非上诉人所在地上海市,应是时任上诉人总经理Mr.Alfeu Doria签署后,快递文本的到达地苏州市。 从合同性质与双方约定来看,《保证合同书》是《合作开发合同书》的附件,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这点不难从《合作开发合同书》第一条"合同及其组成部分"第二款内容可以看出。 而《合作开发合同书》第十三条第(三)项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因

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之规定,苏州中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具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二是从法定管辖来说,苏州中院也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本案的案由是承揽合同纠纷,保证合同仅是承揽合同的从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被告一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定作方,答辩人是承揽加工方,因此答辩人所在地吴江市系加工行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9条等规定,苏州中院依法享有对本案诉讼的管辖权。 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定管辖,还是约定管辖,苏州中院均依法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为此,请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请求。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十三日 民事上诉答辩状优秀范文【2】 答辩人:

民事上诉答辩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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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可在阅读后自行删除。 声明:1.本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 2.本文本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如不能确定,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应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欠缺生效要件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求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____________人民法 原告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

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 与法律有关事情都不能忽略哦,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欢迎大家查看! 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精选1 答辩人(被告):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xx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座4层 被答辩人(原告):xx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大臧村大华路西十条3号 因被答辩人xx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谓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于xx6年11月3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答辩人认为,本案事实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巨大,诉讼标的金额也高达270余万元,且案涉《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有伪造签字、涉嫌合同欺诈的重大嫌疑,答辩人已申请贵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和对该协议有关人员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并拟提起反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故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

回其诉讼请求。此前答辩人已向贵院提交了《关于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请求请贵院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因案涉《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被答辩人方代表人签字有伪造仿冒的重大嫌疑,涉嫌合同欺诈,当事人双方所谓居间服务关系实际并不存在,答辩人保留提起反诉请求撤销前述《代理协议书》的权利。 被答辩人在其《起诉状》中声称: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于xx6年2月24日签订《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书》”);在协议书签订后,在被答辩人的努力促成下,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产品销售合同。然而事实上,自xx3年以来,答辩人就与华夏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两单位的主要技术及业务负责人一直就xx支付密码系统的销售进行着频繁的、直接的协商。截至xx6年2月24日之前,为进一步拓展与华夏银行的业务、为后期的销售奠定基础,应其要求,答辩人向该行赠送了3套价值210余万元的支付密码后台核验系统,并交付了8600台价值500余万元的CI-900支付密码器。上述供货事实甚至在被答辩人自身提供的证据中也得到了证实:落款日期从xx5年12月12日到xx6年2月23日的11张《支付密码器签收单》均证明早在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导语: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如果是因为案件原因出现了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就会出庭配合法院审理案件,但是第三人这时是需要提交答辩状的,那么,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大家可以阅读了解。篇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篇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10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

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致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篇三、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 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答辩人现

刑事被告答辩状

刑事被告答辩状 刑事被告答辩状[1]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 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 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 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份 答辩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刑事被告答辩状[2] 答辩人(被告人):张某,女,汉族,19xx年7月1日出生,现住在河南省某县某乡某村,现被羁押于惠州市惠城区看守所。 被答辩人(原告人):蔡某,男,汉族,19xx年12月27日出生,现住在河南省某县某乡黄庄,系死者蔡某某的父亲。 被答辩人(原告人):鲁某,女,汉族,19xx年9月25日出生,地址同上,系死者蔡某某的母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20xx 年2月18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状如下: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蔡某某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教你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教你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不少朋友对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都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就教你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制作要点: 1.首部。 第一,标题。 第二,写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的自然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有以下四类人: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确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附带民事诉讼虽然从属于刑事诉讼,但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并不受限于刑事被告人,即在多人共同作案的情况下,可能有一些人会因未被提起公诉而不能成为刑事被告人,这并不意味着其应负的民事责任也同时消灭。

负有赔偿责任的下列当事人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如在刑事被告人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情况下,其监护人可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即在刑事诉讼中未被起诉的其他同案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项目与起诉书相同。 第三,写明案由。 2.正文。 第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和根据。 第二,理由部分应该对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加以证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需要对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加以证明。 3.尾部。要求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出请求的年、月、日。 二、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现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现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原告人XXX费用共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应详述事实和理由,略)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之规定,构成XXX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答辩状范本(含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答辩状范本(含注意事项)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解某某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_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结婚登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生育女孩解某某。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寄回家庭。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闭于家中。该种性格给婚生女

孩解某某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某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解某某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解某某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注意事项: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 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

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及《xx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答辩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为复议案件的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对复议案件材料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查阅的方式向申请人、第三人予以相应的公开。在本复议案件办理中,因案件适用的法律政策需向有关机关请示,答辩人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决定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书面通知案件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告知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相关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志刚,董事长。 因北京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霞光公司)不服平度市人民法院(2010)平商初字第2873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应依法予以维持。 一、原审判决认定"北方霞光公司存在收货后未按约付款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是完全正确的。 1、北京霞光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判决所确认。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2009)丰民初字第0445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瑞可莱公司与北方霞光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签订的供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北方霞光公司收货后,应给付货款,其未付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并判决北方霞光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给瑞可莱公司4100096.7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北方霞光公司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2

009)二中民终字第1051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北方霞光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2、北京霞光公司偷换概念,挑词架讼。 北京霞光公司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引北京丰台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认上诉人违约是混淆和背离了事实真相,将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混为一谈,在前一个案件中,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是返还铺底货款,而并非双方的买卖关系,......前案和此案是一个递约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行为" 试问北京霞光公司,本案中存在着哪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什么叫前案和此案是一个递约关系?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什么叫"一个递约关系",本律师学习不够,真的搞不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71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并没有规定一个所谓的返还铺底货款纠纷案由。答辩人认为,本案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是同一案由,即买卖合同纠纷;同一事实,即双方围绕买卖"瑞可莱"牌香精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的铺底款也是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 二、原审判决驳回北方霞光公司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 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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