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书
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规范(范本)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火灾报警系统采购标准规范使用说明1.本标准规范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通用物资采购的统一技术规范书,由通用部分、专用部分、投标人响应和使用说明等四个部分组成,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通用物资集中采购。
2.通用部分包括一般性技术条款,原则上不需要项目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如通用部分相关条款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通用部分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技术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本标准规范的专用部分主要包含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工程概况、使用条件、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招标前应结合技术发展并根据实际需求认真填写。
4.本标准规范的投标人应答部分主要包括技术参数应答表、技术偏差表、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主要部件列表、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培训及到货需求一览表等内容,由投标人填写。
5.本标准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本规范将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做出修编,各使用单位注意查询最新版本,以免物资采购出现差错。
1总则1..1.1一般规定1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1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21.4规范性引用文件21.5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3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31.7到货、安装、调试、验收32通用要求43产品试验44其他要求4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规范1总则1.1一般规定1.1.1本技术规范所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控制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
变电站新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书

. I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范书工程名称:江凤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目录1.总则2.工程概况3.设计和运行条件4.技术要求5.技术资料6.技术服务7.现场服务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9.供方填写的技术性能表10.差异表附件: 供货范围1总则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本工程所需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技术要求。
火灾报警系统应技术先进、产品成熟,在省级以上电力系统中有良好的使用业绩,符合国际、国内标准并具备经国家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消防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
火灾报警系统原则上采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智能式”报警系统。
1.1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需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需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
1.3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投标人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变电站有220kV、110kV、10kV三个电压等级,220kV、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主变布置在户外,10kV配电装置设备均室内布置。
3设计和运行条件3.1 自然环境条件3.1.1海拔高度:≤1000m。
3.1.2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25℃):≯90%。
3.1.3日平均最高相对湿度(25℃):≯95%。
3.1.4最高气温:+40℃。
3.1.5最低气温:-5℃。
3.1.6最大日平均温差:25K。
3.1.7年平均气温:+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1.系统概述1.1 系统构成在让胡路西新建信号楼,还建列检所信息机房及还建驼峰信号楼,分别设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24小时有人值班室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设备用房设置气体灭火控制盘、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并设置监视模块、控制模块、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等。
1.2 电源在让胡路西新建信号楼,还建列检所信息机房及建驼峰信号楼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附近设置1套24V消防电源。
1.3 设备配置需求表序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火灾报警控制器套32气体灭火控制盘套33消防电源套34智能型感烟探测器个75智能型感温探测器个136声光报警器个107放气指示灯个58紧急启停按钮个59监视模块个410控制模块个32.系统功能2.1消防控制设备对气体灭火系统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在延时阶段,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
2.2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1)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及要求,主要由各相关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应的用户需求要求组成。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项目逐项答复,并应进行必要的说明。
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差异的地方应列出差异表,并做详细说明。
(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需求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以“对需求书的意见和同需求书的差异”为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解释的权利。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可靠、准确、及时判断火灾、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
它通过各种传感器,对火灾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特性进行感知,并将感知到的信息传输给报警控制器,控制器再根据预设的报警条件判断是否产生火灾报警。
一旦确认发生火灾,报警系统会通过声光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以通知周围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制定如下规范:1. 设备选择规范:(1) 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使用情况,选用适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考虑建筑物结构、面积、功能、楼层数等因素,确保系统可以满足报警的覆盖范围和敏感性要求。
(2) 选择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确保设备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3) 根据建筑物的火灾风险等级,确定适当的警报级别,消除虚警和漏警的情况。
2. 设备安装规范:(1) 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主要设备包括烟感探测器、热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
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功能布置合理的探测器数量和位置,确保能够及时感知火灾。
(2)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厂家的操作手册要求。
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的安装方法和操作流程。
3. 系统调试规范:(1)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和功能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探测器的灵敏度、警报装置的响应时间等。
(2) 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4. 报警处理规范:(1) 一旦发生火警报警,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撤离安全。
(2) 在火警报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调度消防车辆和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
5. 维护保养规范:(1) 系统定期检查保养,包括探测器的清洁、电源的供电情况、电池的更换等。
(2) 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时,应选择专业的维修人员和优质的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用户培训规范:(1) 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应接受系统的操作培训,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流程。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规范是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旨在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性能,确保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下面是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基本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专业的工程师进行安装和调试,并确保系统各部分之间的正常连接和通讯。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并进行系统测试和联动检验。
二、设备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独立性,能够独立采集、处理和传输火灾信息,同时能够与其他安全设备进行联动。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应具备敏感可靠的火灾探测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各种类型的火灾。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器和警示器应具备明亮、显著的视觉和听觉报警性能,能够迅速吸引人们的注意。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器和中心监控设备应具备可靠的通讯和数据处理能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输和处理。
三、安装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布线和安装,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正确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敏感可靠。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器和中心监控设备应安装在防火间距内,远离干扰源,并设置合理的通讯和电源连接。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器和警示器应安装在合适的位置,使其能够覆盖到需要监控的区域,并设置合理的报警声音和亮度。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缆布线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避免电缆过长、过杂和过密,同时要进行对地绝缘处理。
四、使用和维护要求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了解系统的操作和维护方法,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系统。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清洁和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适用规范及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J50166-200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6-2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4717-2005火灾报警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给招标人参照执行..2、系统的总体要求2.1本建筑根据建筑防火相关规定设置区域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与多线相结合的形式设计..控制中心具有高度集中的权力;负责整个系统的控制、管理和协调任务;所有报警数据均要汇集到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有联动指令均要由消防报警控制主机监视和控制..消防中心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区域控制主机、消防主控计算机、广播主控计算机、消防专用电话主机、消防广播柜及联动控制柜设备、防火漏电报警主机柜、备用电源等..2.2系统应按设计规范和图纸要求划分报警探测区域;在整个建筑各处按消防规范设置感烟、感温及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及手动报警按钮..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及设置部位应符合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所有的探测器应具有报警地址;所有手动报警按钮都应有报警地址;并应有动作指示灯..在所有手动报警按钮上或旁边设电话插孔..在主要疏散楼梯口设置报警指示灯;当某一楼层发生火灾时;该楼层的显示灯点亮并闪烁..系统应对消火栓箱按钮、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和报警阀组、消防水池水位等设监测装置;随时传送其当前状态信号..消火栓按钮还须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和动作确认灯..系统应对所有联动控制设备防排烟风机、消防泵、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柜、防火排烟阀、送风口、断电控制信号等;在系统向其发出控制输出信号后;应通过其相应反馈信号确认其当前的状态动作与否..控制输出与返回信号输入均应为直流24V..2.3系统应具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联动控制方式;并能方便地实现工作方式转换;在自动方式下;由预先编制的应用程序按照联动逻辑关系实现对消防联动设备的控制;逻辑关系应包括“或”和“与”的联动关系..在手动方式下;由控制中心人员通过手动开关实现对消防设备的分别控制;联动控制设备上的手动动作信号必须在消防联动控制盘..2.4系统采用总线结构智能网络型;所有信息反馈到中心;在控制中心可进行配置、编程、参数设定、监控及信息的汇总和存储、事故分析..2.5系统必须具有报警响应周期短、误报率低、维修简便、自动化程度高、故障自动检测的特点..每个回路地址均可接探测器和控制模块;在地址分配上应不受限制..系统主机的容量须根据图纸要求确定;但必须保证每个回路留有10%以上的地址冗余..2.6在电气设计方面;应保证电子元器件的长期稳定正常工作;能清除内部、外部各种干扰信号带来的不良影响;有足够的过载保护能力;有一定承受外供电源的瞬间干扰和防雷击的能力..2.7要作到防火、阻燃和防止由于设备内部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具有防雷措施和良好的接地..3、系统的组成本工程设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对建筑物的火灾信号及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火灾紧急广播、火灾专用固定电话及消防插孔对讲电话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图纸所包含的其它消防控制系统..4、系统与设备的技术要求4.1现场条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应适应现场的环境和电源条件可参照下列要求:海拔高度: 1000米以下环境温度:-10℃- +50℃最大日温差: 35℃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 95%在25℃时三相五线制电压: 0.38/0.22KV频率: 50Hz±5%电压波动:±10%4.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置储存系统;系统之软件、数据、编程输入方式;可通过面板上键盘装置进行;当软件输入后;如主电源及备用电池均断电时;所有资料都不应丢失..另外;当软件功能需局部修改时;可允许利用面板上的键盘或编程电脑就地进行修改;而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其他部分正常工作..联锁控制..供选定的输出功能能以选定输入所控制;在需要的地方以延迟时间来驱动;此功能须以软件来控制..LCD显示屏显示报警区域显示报警探测器详细位置及编号显示探测器之工作情况:正常、故障及报警当故障时能显示故障的类型显示联动设备开关情况手触式按钮及键盘报警确认系统复位系统测试灯号测试蜂鸣器复位输入系统参数及联动程序闭锁及恢复部分设备系统资料查询系统电源报警信号系统故障置中文打印机:报警控制器应内置中文打印机;能即时打印出控制屏所发生的事件.. 详细打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情况、时间及日期..联动控制盘有如下自动控制及接收讯号功能;并应留有10%扩充余量消防泵控制及返回信号喷淋泵控制及返回信号消防水池、水箱水位信号排烟风机控制及返回信号排烟阀控制及返回信号防火阀返回信号电梯回归控制及返回信号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返回信号水流指示器前闸阀关闭信号气体灭火装置的动作和返回信号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其他联动功能上述所有返回信号在联动柜上有LED显示;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要求联动柜上有手动控制按钮..灵敏度检测达到一级标准;带高亮度红色发光二级管;通过智能模块可连入主机报警系统;二总线制;与智能探测器能混合连接在智能回路上..感烟探测器应为光电型..感温探测器为定温型..使用电压: DC16~32V动作确认灯:红色LED × 1 点灯4.2.4手动报警器具有独立地址码;按压报警后;发光二极管会亮起;带有测试锁匙;表面红色;阻燃材料..动作确认灯:红色LED × 1 点灯地址使用:在一回路地址内可任意设定;不应有任何限制4.2.5输入/输出模块:具有独立地址码;具有控制和监测功能;能对模块的工作状况作周期性自检..使用电压: DC16~32V传送表示灯:红色LED动作应答灯:红色LED适用防排烟设备:DC24V 控制装臵地址使用:在一回路地址内可任意设定;不应有任何限制4.2.6充电机及后备电池:供消防系统内所有设备使用24VDC电源;平时将220VAC转换成24VDC;并对电池组浮充电;当220VAC故障时;由电池组向系统供电..电池组的容量可维持系统24小时之正常操作及1小时报警状态使用..电池组使用封闭式免维护电池..充电机面板上有电流表、电压表、快速充电开关、交流直流电源指示灯、故障指示灯等..充电机内须有进出线保护熔断器..4.2.7警铃所有警铃为直径150mm红色;工作电压为24VDC..4.2.8消防电话:4.2.8.1总机有用作选定各内部固定电话机及各层电话插孔地址的按钮..外接电源为220VAC 50HZ单相供电;有独立后备电源或与消防系统共用24VDC后备电源..4.2.8.2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消防分机听筒一经提起;主机即有声光讯号显示;在主机按下此内部电话之选择按钮;主分机即可通话;当主机需与分机联络时;按下主机上的分机选择按钮;分机有声讯号通知接听;消防电话为台式或持墙式..4.2.8.3消防电话插孔当手提式电话插入插孔;主机上即有声光讯号;在主机上按相应的选择按钮;即可通话..4.2.8.4 手提式电话:美观轻便;便于携带;并附有与电话插孔相配的插头..4.2.9声光报警器:颜色应为红色;频闪寿命大于100000次;频闪灯亮度大于75cd;音量输出大于90dB.4.2.10消火栓按钮:具有独立地址码;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有消防泵启动回答指示灯有防水罩;有防水能力带有测试锁匙4.3消防系统联动及控制要求低压出线回路及各层非消防负荷主开关设分励脱扣器;当火灾报警时;消防控制室手动或自动关断新风机组、排风机、送风机等..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根据火情切断相关区域的其它非消防电源..亮所有消火栓按钮指示灯.. 消火栓主备泵的工作、故障、电源、手自动倒换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全信号阀、检修阀和报警阀组进行监视;任何一个水流指示器和报警阀组动作后;在消防中心可显示该激活的指示器和报警阀组位臵..在自动方式下;报警阀动作后;由系统程序自动启动喷淋泵;并返回设备动作回读信号..在手动方式下;由消防中心人员手动启动喷淋泵.. 喷洒泵主备泵的工作、故障、电源、手自动倒换状态需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将归首信号返回消防中心..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所有电梯由设在消防中心的电梯监控盘监视运行状态..阀周围的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防火阀熔丝熔断;自动关闭阀门;同时联动自动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消防中心监视防火阀状态..低速或高速运行;作为通风使用;火灾时;高速运行;作为排烟风机使用..通风状态时就地手动启停或由DDC系统自动控制..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手动或自动启动风机高速运行在排烟状态;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就地或由DDC系统自动控制;作为送风使用;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手动或自动启动风机在消防补风状态;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联锁开启火灾层及上下相邻层的加压送风口;同时接受其反馈信号并进行显示..4.3.11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联动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技术规范
国家电投博爱48MW风电场110kV预装式变电站电气设备采购技术文件附件7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编制时间:2016年1月目录一、通用技术规范11总则11.1 一般规定11.2 标准和规范11.3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21.4 安装、调试、性能实验、试运行和验收22 技术要求22.1 环境条件22.2 工作条件22.3 基本技术条件22.4 技术性能要求33 实验93.1 型式实验93.2 出厂实验103.3 现场实验104 其他要求104.1 质量保证104.2 技术服务114.3 工厂检验和监造134.4 包装运输和储存13二、专用技术规范141 标准技术参数表142 工程需求部分18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18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19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192.4 工程简况203 投标人响应部分20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203.2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20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20 3.4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213.5 投标人提供的实验检测报告表213.6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21火警附图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通用技术规范1总则1.1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及制造商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比规定的条件更严格。
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1.2本技术规范要求卖方需负责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方案报批、消防审查及验收,并要确保火警系统的消防部门验收一次通过。
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费用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
1.1.3本规范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未尽的相关技术细节可在技术谈判中商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DL、GB、IEC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要求的产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0.2 报警区域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
2.0.3 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4 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5 安装间距installation spacing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6 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7 联动控制信号control signal to start & stop an automatic equipment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2.0.8 联动反馈信号feedback signal from automatic equipment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2.0.9 联动触发信号signal for logical program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报警区域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一只火警探测器能有用探测的面积2.0.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由区域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警报警控制器和火警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朴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
2.0.7会合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1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1.1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子、火警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吻合表3.1.1的规定。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24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对于已建的建筑物,若需改造或升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2 规范依据本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5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GB50311)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1.3 设计原则1.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 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建筑物的其他系统(如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的兼容性和联动性。
3. 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规范。
2. 系统组成2.1 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感知部分,用于检测火灾的存在。
根据火灾的特点和发生场所,选择合适的火灾探测器,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光探测器等。
2.2 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分,负责接收、处理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发出相应的报警指示。
根据系统规模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报警控制器,如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2.3 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用于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包括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系统等。
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消防要求选择合适的火灾报警装置。
2.4 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辅助部分,用于火灾时的紧急通信和照明。
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电话和应急照明系统。
3. 系统设计3.1 系统分区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面积和消防要求,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消防分区。
每个消防分区应设置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于火灾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
3.2 系统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其他消防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进行联动,实现火灾时的自动化处置。
同时,应考虑与建筑物的安防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等进行联动,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综合性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能内蒙古科右中旗高力板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
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09年4月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内蒙古科右中旗高力板风电场一期
(49.5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提出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
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并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5套及以上运行超过2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
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
新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
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
2.1 遵循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规范:
2.1.1 EIA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2.1.2IEEE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协会)ANSI IEEE802.3
2.1.3UL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UL 44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
2.1.4EIA RS-485
2.1.5 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2.1.6 GB 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1.7 ZBC8001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2.1.8 其它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
2.2 环境条件:
2.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2.1℃
最低温度: -30.9℃
最大日温差: 25K
日照强度: 0.1W/cm2(风速:0.5m/s)
2.2.2 海拔高度:≤1000m
2.2.3 最大风速: 31m/s
2.2.4 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值:95 %
月平均值:90 %
2.2.5 抗震能力: 6度
2.2.6 污秽等级: III 级,爬电比距:≥25mm/kV
2.3 工程条件: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一个火灾报警控制器和若干个火灾探测器组成。
本工程根据防火对象的不同,在控制室、值班室以及检修室等分别设有感温、感烟等不同的火灾报警探测器,上述探测器分别通过电缆与设在主控室内的控制器连接。
室内静电地板、电缆沟及厂区电缆沟内采用差定温电缆,通过缆式火灾探测器控制盒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
通过当某分区有火情时,探测器便将火警信号送入控制器,控制器将发出声、光信号,并上传至计算机监控系统。
2.3.1 安装地点:户内(户外)
2.3.2 监视显示系统
a.在监视画面上显示电缆沟示意图。
b.在监视画面上显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实际安放位置。
异常时,
探测器显示变色,画面中断切换至故障画面,同时发出事故音响。
c.在监视画面上实时显示电缆沟内的电缆及电缆头的实际温度。
d.在监视画面上显示电缆竖井的实际位置,提供事故抢修最佳路径。
2.3.3 智能感温电缆
a.采用智能差定温电缆,可分布式测量电缆沟道中电缆运行温度。
b.实时采集电缆温度,温度误差不超过正负1度。
c.信号传输采用数字总线结构。
2.3.4 数据采集器:
a.实时无误地将传感器的数据传输给上位机。
b.工作温度:60℃>环境工作温度>-35℃。
2.3.5 系统组态软件:
a.随意对系统设备进行组态。
b.提供查询功能。
c.提供报警记录功能。
2.3.6 系统通过RS-485接口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通讯,通讯电缆由电缆在线监测
厂家成套提供。
3 设备规范
本期工程招标的设备规范和数量: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套
具体设备规范和数量见表1:
注:1、此设备清单供招标使用,最终数量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4 供货范围
4.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其附件:包括组态软件。
4.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和仪器。
5 技术服务
5.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供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我方在工程全
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制造设计、图纸文件、设备配套、包装
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技术交底、人员培训等。
5.2 技术文件:
5.2.1 供方在订货前向需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
说明书、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安装图和主要技术参数。
5.2.2 供方应提供如下技术文件8份:
5.2.2.1 设备外形尺寸、设备荷重。
5.2.3 设备开箱资料:除了5.2.2项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包括安装、运行、
维护、调试的说明书、部件清单等资料。
5.3 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我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常住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
常住人员协助需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
人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
训。
6 需方工作
6.1 需方应向供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6.2 设备安装过程中,需方为供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6.3 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可派员到我方进行监造和检验,供方应积极配
合。
7 工作安排
7.1 供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7.2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7.3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
题。
7 4 供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结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
需方。
8 质量保证和试验
8.1 质量保证:
8.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外,供方还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8.1.2 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
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
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
8.1.3 供方应遵守本技术规范书中各项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 ;
GB/T190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
正常运转。
9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
受污损。
9.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
散失损坏或被盗。
9.3 在包装箱外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8.4 各种包装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
潮和腐蚀。
9.5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9.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