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研究制定了腹股沟疝、急性阑尾炎、下肢静脉曲张、胆总管结石、良性前列腺增生、肾结石、股骨干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凹陷性颅骨骨折、高血压脑出血等县医院外科10个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原则上,各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医院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1年版)实施。
请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腹股沟疝临床路径(县医院版)一、腹股沟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ICD-10:K40.2,K40.9)行择期手术治疗(ICD-9-CM-3:53.0-5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症状:腹股沟区可复性肿块,可伴有局部坠胀感、消化不良和便秘症状。
2.体征:病人站立时,可见腹股沟区肿块,可回纳或部分不能回纳。
3.鉴别诊断:阴囊鞘膜积液,交通性鞘膜积液,精索鞘膜积液,睾丸下降不全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非手术治疗:1周岁以内的婴儿可暂不手术,可用棉织束带捆绑法堵压腹股沟管内环;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而禁忌手术者,可使用医用疝带。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脏大血管外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1.病史:可有心脏杂音,活动后心悸、气促等。
2.体征:可以出现胸骨左缘2-3肋间收缩期柔和杂音,第二心音固定分裂等。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部X线平片、超声心动图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心血管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脏大血管外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法规பைடு நூலகம்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发[2009]148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9.18
【实施日期】2009.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脏大血管外科5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时间
住院第1-2天
住院第2-3天
住院第3-4天(手术日)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房间隔缺损(继发孔型)直视修补术(ICD-9-CM-3:35.51/35.61/35.71)。
(四)标准住院日为11-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Q21.102房间隔缺损(继发孔型)疾病编码。
2.有适应证,无禁忌证。
3.年龄大于3岁或体重大于15千克,不合并中度以上肺动脉高压的患者。
4.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3天。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血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10•【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施行日期】2010.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病毒性脑炎、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肌萎缩侧索硬化、急性横贯性脊髓炎、颈动脉狭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视神经脊髓炎和亚急性脊髓联合变性等神经内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胡鹏、张文宝电话:************、68792730附件: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二○一○年十二月十日附件: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2010年版)一、病毒性脑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病毒性脑炎(ICD-10:A86/G0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病前1-3周有/无病毒感染史。
2.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癫痫发作、精神改变、意识障碍和/或神经系统定位体征等脑实质受损征象。
3.脑电图(EEG)显示局灶性或弥散性异常。
4.头颅CT/MRI检查可显示脑水肿、局灶性或弥漫性病变。
5.腰穿检查脑脊液压力正常或升高,白细胞和蛋白质正常或轻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无细菌、结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卫生部办公厅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卫生部办公厅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目录腹股沟疝临床路径 (2)急性阑尾炎临床路径 (8)下肢静脉曲张临床路径 (15)胆总管结石临床路径 (22)良性前列腺增生临床路径 (28)肾结石临床路径 (34)股骨干骨折临床路径 (40)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路径 (48)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 (56)高血压脑出血临床路径 (65)腹股沟疝临床路径(县医院版)一、腹股沟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ICD-10:K40.2,K40.9)行择期手术治疗(ICD-9-CM-3:53.0-5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症状:腹股沟区可复性肿块,可伴有局部坠胀感、消化不良和便秘症状。
2.体征:病人站立时,可见腹股沟区肿块,可回纳或部分不能回纳。
3.鉴别诊断:阴囊鞘膜积液,交通性鞘膜积液,精索鞘膜积液,睾丸下降不全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非手术治疗:1周岁以内的婴儿可暂不手术,可用棉织束带捆绑法堵压腹股沟管内环;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而禁忌手术者,可使用医用疝带。
2.手术治疗:(1)疝囊高位结扎;(2)疝修补术;(3)疝成形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40.2,K40.9腹股沟疝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1-2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心电图及正位胸片。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解读-2525-2020年华医网继续教育答案

2020年华医网继续教育答案-2525-《医疗机构临床路
径管理指导原则》解读
备注:红色选项或后方标记“[正确答案]”为正确选项
(一)《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1、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不包括()
A、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B、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C、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D、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正确答案]
E、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不包括()
A、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B、开展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正确答案]
C、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D、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E、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3、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
A、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
B、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正确答案]
C、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颅骨凹陷性骨折等神经外科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颅骨凹陷性骨折等神经外科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05•【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175号•【施行日期】2010.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颅骨凹陷性骨折等神经外科1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我部2009年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按照我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有关要求,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相关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颅骨凹陷性骨折、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颅骨良性肿瘤、大脑中动脉动脉瘤、颈内动脉动脉瘤、高血压脑出血、大脑半球胶质瘤、大脑凸面脑膜瘤、三叉神经良性肿瘤和椎管内神经纤维瘤等神经外科1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幸兵、邓一鸣、胡瑞荣电话:************、68792840邮箱:*****************二○一○年十一月五日颅骨凹陷性骨折临床路径(2010年版)一、颅骨凹陷性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颅骨凹陷性骨折(ICD-10:S02.902)行颅骨凹陷性骨折整复术或颅骨钛板、硅胶板、有机玻璃修补术(ICD-9-CM-3:02.02-02.06)。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王忠诚神经外科学》(王忠诚主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神经外科学》(赵继宗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6.22•【文号】卫办医政发[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中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乳腺良性肿瘤、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甲状腺良性肿瘤、甲状腺癌、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胆管结石(无胆管炎或胆囊炎)、胆管结石合并胆管炎、原发性肝细胞癌、肝门胆管癌、细菌性肝脓肿、胃癌、脾破裂、胰腺癌、胰腺假性囊肿、肠梗阻、小肠间质瘤、克罗恩病、肠外瘘、肛裂、肛周脓肿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邓一鸣、胡瑞荣、焦雅辉电话:************、68792097邮箱:*****************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乳腺良性肿瘤临床路径(2011年版)一、乳腺良性肿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乳腺良性肿瘤(ICD-10:D24)行乳腺肿瘤切除术或病变导管切除术(ICD-9-CM-3:85.2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本组疾病包括乳房纤维腺瘤、乳管内乳头状瘤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外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4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外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颅前窝底脑膜瘤、颅后窝脑膜瘤、垂体腺瘤、小脑扁桃体下疝畸形、三叉神经痛、慢性硬脑膜下血肿等神经外科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
二○○九年九月四日颅前窝底脑膜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颅前窝底脑膜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颅前窝底脑膜瘤(ICD-10:C70.002/ D32.013/D42.002)行冠切经额开颅颅前窝底脑膜瘤切除术(ICD-9-CM-3:01.51)(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神经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临床表现:肿瘤体积增大引起慢性颅压增高表现,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等;因额叶受损出现精神、智力症状,主要表现为记忆力障碍、反应迟钝;嗅觉、视觉受损。
2.辅助检查:头颅MRI显示颅内占位性病变,基底位于颅前窝底,边界清楚,明显均匀强化,额叶底面和鞍区结构受压。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神经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拟诊断为颅前窝底脑膜瘤者,有明确的颅内压增高症状或局灶性症状者需手术治疗,手术方法是冠状切口经额入路开颅肿瘤切除术。
2.对于手术风险较大者(高龄、妊娠期、合并较严重的内科疾病者),要向患者或家属仔细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术,应履行签字手续,并予以严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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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
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
///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
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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