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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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与规格、毕业应修读的学分、授予学位名称,课程结构与学分,各学期周数分配表,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教学计划总表六个部分。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实践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

(二)具体规格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修养,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的品质。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较好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二、学制、学位及学分

(一)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教学一般安排在四年内进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学习情况在四至六年内修满学分,修满学分后,准予毕业。

(二)学位

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只能授予一类(文、理、法、教育、历史、工、农、管理、经济、艺术)学士学位。

(三)总学分

各专业培养方案原则规定的总学分为170±5学分;总学时约为2700±100学时。

(四)学分及学分绩点计算

1.学习成绩的学分计算,理论课一般18学时计1学分,公共体育课和实验课36学时计1学分。军训及军事理论课共计3学分,实践环节累计10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

2.学分绩点包括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的计算限于专业核心课程(或称为学位课程),其他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修读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不计学分绩点。

计算公式如下:

10

50

-⨯

=考试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绩点 若某门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则学分绩点计为0。

修读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之和修读全部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含2.5)以上,方可授予学位。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含3.5)以上,可在总学分中增计2学分。此外,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奖,或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以及参与顶岗实习、乡村支教、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一次可增计1学分,增计累计不超过2学分。增计学分可用以冲抵专业选修课学分。

三、课程结构 (一)课程总体结构

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环节五部分组成。

(二)各类课程结构

1.公共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体育及军事类等课程,47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类

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安排在2-6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对应课程可以免修,其他专业不得免修。

(2)外语类

外语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16学分。大学英语由公共英语教研部制定教学大纲,根据学生高考英语成绩或入学后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根据不同专业类型进行分级、分类教学。大学俄语、日语开设学期及学分与大学英语课程安排相同。

(3)计算机类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安排在第1、2学期,要求必修8学分。课程实行分级教学,侧重于基本技能训练。由计算机科学学院制定分级教学大纲并组织教学。

(4)体育及军事类

体育课程安排在1-4学期,要求必修4学分。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第1学期,学生必须完成军事训练2—3周,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2学分,由军事理论教研部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公共必修课程设置见表1。

表1 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表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是学生获得毕业和学位文凭所应必修的学科专业课程,应使学生掌握所修学科领域和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设定为70学分。在专业必修课中应确定一般不超过10门课程为核心课程,40学分左右;其它专业必修课10门以内,30学分左右。

师范专业必修课70学分,分为“学科专业必修课”和“教师专业必修课”,其中教师专业必修课10学分,此类课程要着重体现教育部《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所要求的“教育信念与责任”、“知识与能力”、“实践与体验”三大培养目标和六个课程学习领域的内容。课程设置见表2。

表2 教师专业课程设置表

其他类型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70学分,要根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执业资格认证所规定的要求,设置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按专业或专业方向以模块化形式构建的课程群。

根据不同专业培养需要,由教务处统筹、各相关学院承担,数学类、大学语文等专业必修课实行分级、分类教学。数学类课程设置“高等数学1、2(108学时, 6学分,第1、2学期)”、“线性代数(54学时,2学分,第3学期)”、“概率论(54学时,2学分,第4学期)”。艺体类专业开设大学语文1、2(72学时,4学分,第1、2学期)。

3.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至少应选30学分。要根据特定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合理设置不同专业方向系列课程,以供学生根据不同专长、爱好、志向自由选择。要求学生必须修读一个专业方向以上的系列选修课。

师范专业选修课分为学科专业选修课和教师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选修课22学分,教师专业选修课8学分。教师专业选修课以教育部《教师教育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建议模块(见表3)为基础,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增加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师范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见表3。

表3 师范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比例表

注:部分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应落实在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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