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违约状况分析

我国合同违约状况分析

X凯湘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仁玉工商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一、违约与市场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伊始,引入市场、发展市场就伴随着经济契约关系的萌发和生长。市场运行具有契约化属性,在我国也毫不例外。在改革不到1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经济合同几乎从无到有、从个别购销活动扩大到包括承揽、承包、租赁、科技协作、商业借贷等广义交易活动,映现出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

我国在引入市场机制过程中,契约运行总体上处于良性状态。自《经济合同法》实施以来,违约率在逐渐下降。目前,全国经济合同违约率约10%的事实,反映出我国的制度演变在表现上较为顺利的进行。

在产权明确、责任细化的市场经济中,违约率是作为评判契约运行和市场发育好坏程度的决定性标准,即:违约率高,则意味着契约运行秩序差,市场信用低下,交易成本增加,市场发育程度低;反之,若违约率低,则说明契约运行秩序良好,市场信用度较高,交易成本相对减少,市场发育程度高。违约率的系数与契约运行状况的优劣和

市场发育程度的高低成反比。在初级市场的状态下,由于市场风险的作用和暴利机会的刺激,致使大量的交易行为短期化,呈现出高违约率和契约运行高成本的局面。随着初级市场向现代市场的转变,市场的相对稳定和暴利机会的相应减少,使预期交易得到了发展,呈现出低违约率和契约运行的良性状态。从初级市场向现代市场的转变,是交易行为的短期化向预期化的转变,是契约运行的高成本向低成本的转变,是契约运行的良性化过程。

套用违约率的评判尺度来衡量我国现阶段的契约运行状况和市场发育程度,则只能被我国契约运行相对偏低的违约率所迷惑,过高估计市场的发育程度,或者陷入现阶段低违约率与市场发育的低水平相结合的悖论中去。对于这一反常现象的理论阐发,必须接受一个基本命题,即:合同化不等于契约化。合同化只是契约化的表象。在我国,合同化应认为是脱离原有体制迈向新体制的过程,契约化才真正体现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契约神圣、意思自治的市场经济体制。[1] 由于体制等种种原因,我国企业现阶段对履约质量的要求普遍过低,许多违约,包括轻度违约,—般违约,甚至严重违约都未加追究,不能为违约率所反映。在企业权利还来彻底明确、责任还来彻底细化的状况下,企业法人,特别是国有企业法人的自由意志还难以得到彻底体现,利益机制的刚性欠缺,致使对履约质量的要求较低,大量应表现为合同纠纷的案件被履约质量的低要求所淹没;同时,申于代表解纷能力的仲裁力量和司法力量的严重不足(据统计,到1986年,全

国经济庭的审判人员不足2万人,仲裁机关的仲裁人员不到8000人)和经验缺乏、解纷时间较长和费用较高,使得大量可能诉诸解纷机构的合同纠纷,通过当事人的私了解决或不了了之。这些因素,都从表面上降低了违约率。

二、违约主体的分析

实施违约行为的主体即违约主体。对违约主体之研究,可以把握我国不同经济成份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的违约演变现状和违约与市场化的相互关系。我们通过对约2000个经济合同判例的输机统计分析,发现我国的合同违约主体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违约主体呈多元化的结构状态。

伴随着我国经济成份多元化格局的形成,经济合同的违约主体呈多元化的结构状态。在我国,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还是三资企业,以及一些混合型的企业,都具有相对独立或完全独立的经济利益。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盆的关心,他们都会做出履约还是违约的选择。

第二,违约主体中各种不同经济成份的比例在发生较大变化。

违约主体中,代表各种不同经济成份的企业以及其他主体之间的比例在发生较大变化。根据我们对2000经济合同判例的输机统计,

国有企业在违约主体中所占比例由1979年以前的80%下降到1986

年的14%,集体企业由1979年以前的不足20%上升到1986年的55%,个体企业(包括农户)由1979年以前的2%上升到1986年的22%。国有企业作为违约主体的比例的大幅度下降和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包括农户)作为违约主体的比例的不断上升构成了我国违约主体的变化曲线图。这种现象的出现,无疑与我国各种经济成份的的企业在数量上的变化幅度有关联。改革开放带来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的急剧增多和蓬勃发展,致使他们参与交易的机会和签订的合同份数亦急剧增多。这样,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在违约主体中的比例上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三,各种经济成份成为违约主体的比例与其市场化程度成正比。

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违约与其市场化程度无正比关系可言。这是因为其经济活动全部由契约关系来复盖,同时形成了契约种类的保障机制。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由于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以及与之相关的保障机制未臻完善,以致各种经济成份成为违约主体的比例与其市场化程度成正比。也就是说,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其用契约组织经济活动的程度也就越高,契约的复盖面大,其成为违约主体的几率就越大。反之,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越低,其运用契约组织经济活动的程度也低,契约的复盖面小,其参与市场交易和订立合同的机会就越小,所以在违约主体中所占的比例也就越小。

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国有工业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还受控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虽然这种计划的执行,部分也采用了合同的形式,但是,这种合同并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运行中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行政约束和无市场风险的特点。换言之,这种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是基手上级指令的约束,而由于利益机制的淡化以至缺失,导致了当事人对履约质量的低要求。所以,这种合同以其低违约率或无违约率的形象出现。

集体企业,大多数已直接以市场为驰聘的疆场,其整个经济活动,从原材料的购买,到产品的销售,都是以契约来加以组织的。由于集体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契约化程度高,契约的复盖面大,其成为违约主体的可能性也就大。因此,集体企业在违约主体中的高比例也就顺理成章了。

个体企业从一开始诞生就与国家计划无缘,只好到市场中去进行博奕。与农户有关的需要司法解决的合同纠纷主要发生在承包合同领域。个体户和私人企业目前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所占比重较高,这种交易方式发生合同纠纷的可能性较低。虽然不少农村已从自然经济逐步走向商品经济,但就广大农村而言,还处在刚刚解决或正在解决温饱问题的经济状态下,组织经济活动的契约化还处在萌芽阶段。因此,个体经济的大基数与其作为违约主体的实际比例并不太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违约内容的分析

违约内容是指违约环节,即违约方对合同条款或内容的哪一方面不予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违约内容可分为标的、价金、质(数)量和履行期限、方式、地点四个方面。我们通过对2000个经济合同判例的输机统计分析,发现违约内容呈现出下列特点:

1. 因质(数)量和价金问题引起的违约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因质量和价金问题所引起的违约在违约环节结构中的高比例状态,反映了契约运行的实质,即合乎质(数)量的标的物的转移和价金支付的两极。典型的是在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约义务就是转移合乎质(数)量的标的物,买方的履约义务就是及时支付价金。卖方违约就表现为标的物的转移不能或转移的标的物不符合质(数)量标准,买方的违约就表现为不付价金或延期支付价金。

2. 因质(数)量问题引起的违约比例呈下降趋势

因质(数)量(包括标的)所引起的违约比例在逐渐下降。在《经济合同法》实施之前,因质(数)量违约和因标的违约的两项之和达38%,而在1986年,两项之和则为20%左右。同样,在《经济合同法》实施之前,仅因质(数)量违约就达30.7%,而在1986年则为14%左右。质(数)量(包括标的)违约的比例下降趋势在其背后隐藏着这样一个经济事实:在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控制为特色组织经济的旧体制下,交易的实物形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供需双方的固定化或定向化,

使“合同的实物履行”成为履约的首要原则。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交易行为定向化格局的打破,交易伙伴的增多和选择,使交易的实物形态就再具有原来意义上的重要性了。

应当指出的是,因质(数)量的违约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并不标明因质(数)量违约的绝对量也在下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在1986年,全国有三分之一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产品质量问题,就国有企业而言,主要是普遍存在的管理的落后,就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而言,则为技术条件的落后和管理水平的低下综合作用的结果。

3.因价金违约比例的居高不下和逐渐上升

因价金违约比例的高居不下在第1点已有论述。因价金违约比例的逐渐上升,反映了我国以契约化为形态的市场化的进程。在汹涌澎湃的商品经济的洪流中,合同不再是执行计划的工具,而是体现当事人意志的权利证书。契约加以联系的买卖双方在发生一种微妙的变化。在旧体制下,买方由于没有选择的交易伙伴,其交易的标的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卖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或不能交付合乎质(数)量标准的标的物所引起的违约比例自然就高。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和交易伙伴的增多,卖方的优越地位发生了动摇。买方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市场的判断,在能够取得更大利润的情况下,往往会作出违约的选择。价金违约比例的高居不下和有所上升,因质(数)量违约比例下降,以及价金违约与质(数)量违约之此上升的实质是:交易的实物形

态向货币形态转化。当然,不能忽视当前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对价金违约高比例的催化作用。这种作用在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中尤为明显。由于他们的生存欲望和竞争压力,使他们往往拆东墙补西墙,有的甚至以骗取对方的定金和预付款来维持企业自身的运转。这样形成了大量的价款追索的经济合同纠纷。

4. 因履约期限、方式、地点的违约的比例在逐渐下降

因履约期限、方式、地点的违约在整个违约结构中比例下降的过程,是企业以合同法为基础的法律专业知识逐渐掌握的过程,是合同条款规定逐渐明确化和书面化的过程。在利用契约方式来组织经济活动之初,由于人们对契约知识的缺乏,特别是对合同法知识的缺乏和无知,致使大量的经济合同条款缺陷:质量不明、期限不清、地点含混,等等,以致引起违约纠纷。随着合同法知识的广泛传播,签约质量的逐渐提高,履约期限、方式、地点的违约的比例就会自然下降。

四、违约损害与弥补分析

违约损害分为违约的直观损害和违约的社会损害。

违约的社会损害,是以契约为形态的市场运行的交易费用的增加,是市场信用的下降,是交易安全感的丧失,是市场效率和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下降。

违约的直观损害,是给当事一方或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或者表现为当事人财产(包括金钱)的直接损坏或减少,或者表现为当事人预期利益(包括获益机会)的失去,更多的则表现为财产直接减少和失去预期利益的综合形态。

违约的直接受害者——合同当事人,由于各自所处的环境和地位不同,所受损害自然也产生程度不同和性质不同的结果。

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合同的不能履行带来的不只是企业本身的损失,而是国家计划的不能执行和落空。这种损失是难以估算的。然而,实践中解纷人员在产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只补偿直接损失的观念,使得受害方所受损失的弥补只是实际损失的很小一部分。

对于一些刚刚兴办的贸易货栈等新型商业公司,他方违约则甚至可能导致这些企业的经营中断,乃至破产、倒闭。

对于农业承包合同来说,发包方的违约往往会造成承包农户的生活、生命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也无法挽回。因为承包农民或农户将全部有限的家产、资金和人力全部集中在承包项目上,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一旦手握大权的发包方撕毁合同,承包农民或农户便陷入走头无路的困境。

对于双方当事人共同作用的违约损害,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大量的混合违约所造成的损害中,当事人各

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不等的,即;轻度违约和严重违约。违约程度与责任承担成正比是商品经济社会的法则。

“违约承担责任”是契约法中一条永恒的原则。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是对受害方所受损害的弥补。但受害方所能得到的弥补程度因受损害的程度、性质以及违约方所处的地位不同而不同。

以直接损失为表现形态的违约损害,违约方对损害的补偿只需支付一种约定或法定的违约金即可。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直接损失,违约方还需支付赔偿金。直接损失易于估算的特点,使得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采取比较坚定的态度。对于直接损失的全部赔偿已成为立法首肯和解纷机构遵循的原则。因此,违约所引起直接损失的后果,受害方所能得到的弥补程度较高,对其经济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违约往往不仅给受害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结果,更主要的是间接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失去。间接损失实际计算困难是解纷人员面临的十分棘手而又无法回避的难题。由于立法未对间接损失的计算标准加以规定,使得间接损失成为人际关系等案外因素和解纷人员主观臆断共同作用的领域。由于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预期利益认识不足,使得实践中普遍存在对违约的间接损失的不加估算或估算过低,受害方所遭受的间接损失的弥补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值得一提的是,违约方的“霸主”地位或垄断地位极易成为受害方损害弥补的障碍。欠债的人似乎理直气壮,债权人反倒低声下气,

也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体制转轨时期法律上和情理上的困惑。受害方往往基于实际利益的权衡和各种模糊认识对所受损害是敢怒而不敢言。

若违约方处于一种没有偿还能力的地位,受害方的损害弥补程度自然会降低或成为不可能,特别是那些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的企业,根据破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受害方的损害弥补希望十分渺茫。

五、违约原因分析

违约在以契约为媒介的市场交易中产生,它是契约运行的断层和病变现象。对违约原因的研究是对违约病症的病理学解剖。这种剖析既不能囿手纯法学的视角,也不能归责于某种单一因素的作用。违约作为契约运行的病态表象,寻求其真正的病源,必须立足于我国社会制度演变的过程之中。只有把握这一制度演变进程中的特点,以及随之形成的人们的观念、心理和价值标准,才能弄清违约的真正病源。当然,在对违约原因的剖析中,不能忽视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文化、心理、观念等深层因素。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点之一:虽然旧的产品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手段的作用在逐渐消退,但其强大的惯性力量对正在形成中的契约制度发生不可低估的影响。经济主管部门越俎代疱式地为企业法人代签合同虽然逐渐减少,但权力部门干预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事件却屡有发生,以致使“合同签字又画押,不如领导一句活”成为普遍流

传的口头禅。行政干预不仅直接阻碍契约神圣观念的形成,而且容易直接引起违约后果。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点之二:国家政策和计划的一刀切式的急剧变动和调整。虽然政策的变动和计划的调整在制度演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但是,这种一刀切式的急剧变动对契约观念的形成和契约的正常运行是极不利的。1984年掀起的党政军民学经商的热风,放松对各种企业和公司成立资格的审查,使许多冠以“公司”、“商行”、“中心”的皮包公司在一夜之间挂牌营业。据XX市对1984年下半年到工商部门登记的2600家公司的审查中发现,皮包公司达400余家。XX市在对公司的清查中发现,在总数12000多家公司中,皮包公司高达9600多家。由于它们“无场所、无资金、无人员”,经营X围无边无际,与外发生联系的合同只能是一纸空文,大量的无效合同和无法履行的合同随之产生。据XX市人民法院1984年统计,在受理的全部合同纠纷案件中,无效合同占20%以上。1985年的财政紧缩政策的出台,大批基建项目随之下马,“烂尾楼”工程随处可见,使得与之有关的大批合同履行受挫。据XX市调查,在1985年对基建项目的压缩中,仅18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就有52项下马,与之有关的几千份合同作废,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点之三:在引入市场机制之先,理论准备和立法准备严重不足。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严重欠缺的情况下由实践推动进行的。理论准备的不足导致立法准备的不足,以法

律约束为核心的市场规则没有建立起来。1982年7月施行的《经济合同法》主体规定之欠缺,条文规定之笼统,合同种类之不足,订约程序、履行规则、违约责任等规定之粗疏,都深刻地体现了对商品经济理论准备之不足。近几年来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刻变化,《经济合同法》就显得更不适应。虽然各类经济合同条例也相继颁布,但由于法出多门,条文间互相矛盾、冲突,呈现出紊乱状态,没有建立起契约法的科学体系。目前的合同立法有三个单行法律,一是《经济合同法》,二是《涉外经济合同法》,三是《技术合同法》,导致市场交易规则的多样化,无法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则,目前的局面使得合同法律不堪此重任。立法准备之不足,其严重后果是实践中的无所适从。许多合同的签订无法遵循或不知遵守何法。法律对契约运行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也就显得难为其力了。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点之四:暴利机会的广泛存在。暴利机会的获取往往以投机冒险或牺牲长远利益甚至XX为代价。在完备的市场体系中,暴利机会减少到了极小限度。然而,在我国市场的表观化进程中,暴利机会广泛存在着。暴利机会的形成依赖于下列几个因素:①行政控制的逐步退出和市场规则的逐渐引入之间存在脱节,形成了约束的疲软或无约束的状态,即法律约束的真空;②竞争者不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③价格的双轨制和供给短缺引起的需求矛盾对需求欲望的刺激;④预期交易的未形成和交易当事人的“一锤子买卖”的心理。为获取暴利的违约往往具有故意性、XX性甚至犯罪性的特点。我们通过对2000个经济合同判例的输机统计发现:①故意性违约和

欺诈性违约的比例在逐渐上升,普遍存在的合同陷阱堪忧;②XX合同案件的比例在逐渐上升;③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以获取暴利的案件在逐渐上升。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征之五:契约约束的法律规则还没有被人们所掌握。对法律缺乏了解乃至无知,是造成违约的主要原因之一。从法院和仲裁机关受理的合同纠纷中,无知性违约占60%以上。对契约约束的法律规则不了解或无知的主要表现为:①大量存在的口头协议和君子协定。这种合同往往以纠纷发生而收场。②大量的合同条款不清、责任不明,措词模棱两可。如“及时交货”、“货到付款”、“按质量验收过秤” (无质量标准规定)等缺乏准确参数的行文俯拾即是。根据XX省某大型国有企业对1985年的3563份合同的抽查,89%的合同没有违约责任条款,84%的合同没有明确的质量标准,82%的合同没有齐备的价金条款,基本符合要求的只占7.2%。⑧代理权不明和越权代理十分突出。虽然《经济合同法》有授权委托书的要求,但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企业的代理人无授权委托书,或是不负责任地随意签发委托书,其后果,一方面为代理人获取不法利益开了方便之门,另一方面为企业推卸责任找到了借口。④混合违约现象十分突出,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不懂得使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往往采取报复性措施,形成混合违约,并使得违约导致的损失扩大,纠纷的解决难度增加。

体制演变过程中的特征之六: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激烈冲突。几千年来形成的“不患贫而患不均”的传统平均主义思想与改革所带来的利益分配的重新调整和贫富档次拉开存在着激烈的冲突,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幽灵还在处处作祟。其表现之一是红眼病。这突出反映在农村承包合同和工业承包合同中。当承包人获取了超过人们预想的利益时,各种势力就可能以各种理由变更合同,甚至野蛮地撕毁合同。其表现之二是“摊派病”和“攀比病”。由于企业责任制——承包制的推行,调整了企业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分配,各社会集团为了其自身的利益,纷纷向企业摊派,抽调了企业的大量的流动资金,造成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生产和经营的正常秩序被打破,由此引起的违约不在少数。

制度演变过程中的特征之七: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由于价格的调整和放开、物价的成倍增长和跌落,同时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低、体制变动的外生性,造成这种变动的不可预测性,致使人们交易行为短期化。由于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人们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和承受能力的考虑,也会做出违约或被迫做出违约的决择。

(这篇论文同前一篇论文“我国合同解纷状况的启示与公平裁决的困扰”一样,是我们承担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研究所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联合课题“经济合同与经济秩序”所撰写的若干篇论文中的一篇。此次发表对文字表述作了较大的修改,个别观点作了补正。)

注释:

[1] 此处所谓的“合同化”是指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不是依靠行政命令和计划而是更多地依靠合同这种法律形式,企业之间的交往更多地以合同为连结纽带,合同数量达到一个可观的程度;“契约化”则是指除了市场主体之间的连结纽带主要依靠合同的形式,更主要地是指企业人格的独立化、法人化,企业之间法律关系的平等化、自由化,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协商化、指导化(而不是命令化、管理化),平等、自由、协商、等价、诚信、自主等观念成为经济运行的基本价值观念。

出处:原载于《中外法学》1988年第6期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近年来,不时会有合同违约的案件发生,也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供大家参考。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1 原告::____设计院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元; 2、支付违约金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

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设计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件__份。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2 原告:卢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身份证号码:。 系字号为“佛山市区布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场所:佛山市区,注册号:。 被告:欧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身份证号码:。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供货违约罚款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供货违约罚款合同 篇一:供应商违约处罚单文档 篇二:合同违约金规定 合同违约金规定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下面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1)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1) [文章摘要]: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权力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正义性。平衡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原则的适用,违约金调整应当以尊重当事人约定为原则,以公权力干预调整为例外补充。违约金的过高或过低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违约金的调整幅度体现着惩罚的程度和合同实质正义,因此违约方受到惩罚的程度应当同其过错程度相关联。 [关键词]:违约金、违约金过高、违约金过低、实际损失、违约金调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从该条第一款规定看,违约金属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应当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从第二条看,违约金条款可以调整,体现了司法干预原则;但是对于违约金过高应该调整到什么程度才为允当,该条只是规定适当调整,究竟什么程度属于“适当”,笔者理解一是授权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以期望更好地实现合同正义;二是违约金的调整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前提,只有在违约金明显妨害合同正义时才予以调整。正是因为对违约金调整特别是对违约金过高时的调整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尺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违约金过高的调整存在多种标准,有调整到实际损失的,有调整到守约方实际损失的130%的,有调整到实际损失的两倍的,有调整到未履行合同标的以下的等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违约金调整的参照标准、调整幅度大小的参照因素、调整的限度、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等进行探讨,以期对违约金的法律适用有所裨益。 一、违约金的性质。 所谓违约金,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事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做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①。《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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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经济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__元。 2、判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____个月的利息损失。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原告和被告____年____月____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 ____________(品种及数量),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原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___用____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________元的转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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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罚款额序号项目处理方法度(由发包人从应向承包人支付 的工程款中扣除) 一工程进度 1未按期完成验槽工作限期完成10000 元 / 天 2未按期完成基础工程限期完成20000 元 / 天 3未按期完成各楼号结构± 0.000限期完成20000 元 / 天 4未按期完成低层结构封顶限期完成20000 元 / 天 5未按期完成高层 3 层顶板封闭限期完成20000 元 / 天 6未按期完成高层20 层顶板封闭限期完成10000 元 / 天 7未按期完成各楼号结构封顶限期完成20000 元 / 天 8未按期完成专项计划,影响其他分包后续工 10000-20000元/ 天 . 栋序施工 限期完成 9将自施工程强迫其他分包完成扣除相应工程款3000-10000元/ 次 10未按总控计划完成专项验收(各项竣工验 10000 元 / 次收) 限期完成 11总工期拖延追究违约责任100000 元 / 天12未按总控计划完成竣工备案追究违约责任100000 元 / 天13未按合同要求向发包人移交物业追究违约责任100000 元 / 天 注:如果承包人按自己承诺完成了最终工期,在结算时发包人可以考虑向承包人退还一部分工程进度的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 1出现重大结构质量问题限期完成100000 元 / 次 对于甲方发现并要求的整改的问题,乙方必 3000-50000 元/ 次2须做出回复,明确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对限期整改 【视情节严重性】于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造假的情况

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罚款额序号项目处理方法度(由发包人从应向承包人支付 的工程款中扣除) 3出现重大二次结构质量问题限期完成10000 元 / 次 4对监理通知指出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并 5000 元 / 次 限期完成 回复 5因结构、二次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其他分包施 10000 元 / 次 限期完成 工 6未按材料、设备封样计划完成封样限期完成500 元 / 项 7 停工整顿、限期主材 50000 元/ 次工程材料、设备进场不报验即用于工程上 报验非主材 5000 元 / 次在接到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 8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不遵守指限期完成1000 元 / 天令 9未做同进度工艺节点样板先行的限期整改500-1000 元 / 次10未按要求进行工序自检限期整改500 元 / 次 11分项、分部工程未报监理验收即进行下道工 1000 元 / 次 序 停工整顿、返工 5000 —50000 元/ 处, 地基、边坡、支护未按要求处理,存在安 如普遍存在或拒绝整改的 20000 12 全隐患的 限期整改 — 100000 元天然基础施工区域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 13要求,若基底土质未符合设计要求即进行垫停工整顿、返工5000— 30000 元/ 处层施工 桩偏位情况严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必须 14询问设计意见并按要求进行处理,未经处理停工整顿、返工3000— 50000 元/ 处即进入钢筋和模板工程

合作协议违约条款

合作协议违约条款 篇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为合同违约责任的写法。 篇二:合同条款-违约条款 承运人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范文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范文 合方合同违约怎么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1 原告:,女,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实际经营地邮编101100,注册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232726元及其自2年1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暂计至3年3月20日为192712元,以上合计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9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0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0年8月31日起至1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 20年月日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示例如下:乙方迟延10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在我们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合同,买卖合同就是其中一种,所有合同都有违约责任条款,买卖合同也不例外,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今天小编你就给大家详细说说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内容。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违约金条款 违约金条款有如下意义: 1、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则对方应对此承担证明责任。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

合同违约起诉书

合同违约起诉书 篇一: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本(律师推荐)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总货款 结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

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年月份至年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如下:年月份,人民币元;年月份,人民币元;年月份,人民币元,年月份,人民币;以上合计人民币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附:1、本状副本份 2、书证份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19405736.html,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违约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会给合同双方都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当大家签订一份服务合同时,是否了解过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呢,又应该如何写一份完整的服务合同违约责任呢,赢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合同法》中关于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服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 区_____ 路_____ 号。 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 区_____ 路_____ 号。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判决被告支付原告________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原告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的《____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合同总价格为________元的______、______及______等设备。 《____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____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________元货款,尚欠原告货款______元。 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告 _________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计划》,内容为“经过双方详细核对,由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_________公司的货款为________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计划如下的还款计划,所有货款元于

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看看下面的范本吧。民事起诉状【1】 原告:北京元宝永顺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温先生,职务: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一: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姜超,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二:xxxxxxx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至4层 负责人:高x 联系电话:xxxxx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04048.09元。 2、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利息85884.57元,本息共计989932.66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系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总分公司关系。

原告长期为被告二供货,主要提供蔬菜、肉禽、水果等餐饮材料。 原告在20XX年2至20XX年12月给被告二供货期间货款共计904048.09元,二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原告货款。 现诉请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的欠款904048.09元及利息85884.57元,共计989932.66元,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诉至贵院,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2】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违约责任 【篇一:购房合同首付后违约金】 篇一:商品房买卖中逾期交房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中逾期交房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 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在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便被提上了日程。买房的人多了,纠纷自然也纷沓而至。除了房产证纠纷、物业纠纷之外,逾期交房也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占据较大比例。那究竟该如何计算违约金呢? ■案例回放 2002年8月11日,史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史先生房款共计543765元,定金3万元,首付款21万元,银行按揭30万元。双方约定,入住后7日内,定金转化为房款并交付尾款3765元。交房时间2003年2月1日,若逾期交房,按照史先生已付房款数额万分之一/天计算违约金。 为早日住上新房,史先生早于8月5日就已支付定金3万元;8月15日又支付了21万元的首付款;随后银行按揭手续也于9月25日办妥。但因种种原因,开发商却未能按期交房。在史先生的一再催促下,开发商才于2003年9月15日通知史先生验收房屋,比原定交房日期迟了大半年。 史先生多交了大半年的房租,难免心生怨气,要求开发商赔偿,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032元。但开发商却认为,史先生的算法欠妥,应按照已付房款(即首付款21万元)的万分之一/天计算,只同意承担违约金4767元。双方争执不下,只好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调解,开发商最终赔付史先生11577元。既不是史先生要求的30032元,又不是开发商提出的4767元,赔付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我们不妨来听听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何正永律师的说法。 ■律师说法 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何正永律师: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何正永律师认为,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真实有效。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时间三部分组成。首先,“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按揭款,并不是开发商所称的21万元首付款,而应该包括银行按揭30万元。开发商故意混淆了商品房买卖与银行按揭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银行按揭的30万元已经向开发商支付,故应纳入已付房款。 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纳入“已付房款”。按照双方约定,入住后7 日内,定金才转化为房款。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数自然不应当包括3万元定金。同理,史先生在入住后7日内才交付尾款,尾款也不应当纳入已付房款。 因此,本案计算违约金的基数“已付房款”,既不是史先生要求的总房款,也不是开发商所谓的首付款,应当是首付款21万元与银行按揭30万元之和,共计51万元。 其次,需要确定的是逾期交房的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违约金或损失,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 金确定,或者参照逾期贷款利率(现在为万分之二点一/天)标准计算。因此,利率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万分之一/天计算,而不能根据史先生事后的意愿更改为万分之二点一/天。何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

合同违约扣款管理规定

合同违约扣款管理规定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合同违约扣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对合同违约方罚款的形式及流程,建立、健全现场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常州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在执行合同的现场处罚管理。 2、重大事项处理不适用此制度。 3、本管理制度若与施工承包合同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时,优先执 行施工承包合同内容。 三、职责: 1、项目部是现场处罚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相关的管理罚款 制度及罚款单的下发、整理、移交。 2、财务部负责罚款单扣款的会计处理。 四、罚款单形式: 1、合同违约处罚单:附件一 四、罚款流程: 1、项目部是罚款单的签发部门、并负责将罚款单下发给被罚款单 位。 2、集团检查或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合同执行方存在违约行为,均由 相应部门以检查通报或处理决定的形式发至项目部,由项目部按检查通报或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罚款处理。 3、罚款单一式四份、项目部两份、成本部一份、被罚款单位一

份。 4、项目部合同经办人在每次申请合同进度款前,先将该单位这一 期间的所有罚款单按日期顺序整理出来,明确该期进度款需扣罚款总额,并扫描上传,作为合同款支付审批表附件之一。5、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合同违约处罚单,在支付合同进度款 时,扣除当期罚款。 6、项目部将已扣款处理的合同违约处罚单移交一份给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核实后在移交单上签字,另一份项目部备案并注明罚款已落实。

附件一:合同违约处罚单 备注;本单抄送财务部、成本部、采购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OA流程)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状(模板)*** 详情见下文 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被告:北京某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元;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原材料,合同总价款为元。

但截止目前,被告仍有货款元尚未支付,在此期间,原告多次以电话、短信、上门催要、发律师函等形式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产品销售合同》的约定,严重侵犯了 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合法 利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注:立案需要准备材料: 1、起诉状: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份起诉状,两个 被告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以此类推; ②原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本人签字,原告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公章,有些法 院还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的需要打印被告企业工商信息。 3、如委托律师代理,则需要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4、简单证据材料: ①份数:n+1,n为被告数量,例如,只有一个被告需要准备两套证据,两个被 告需要准备三套证据,以此类推;

②内容:立案时只需向法院提交初步证据即可,比如合同等。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同违约的事情是非常常见的,那么一方违约后,合同的违约金该怎么办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具体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个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这是《合同法》第114条关于违约金含义的规定所决定的,同时《合同法》在废除原有的有关法定违约金制度的规定的同时,并没有规定新的法定违约金制度,所以明确违约金应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还有不同的做法。我们认为,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

租赁合同逾期违约金条款是怎样的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319405736.html, 租赁合同逾期违约金条款是怎样的 租房成为越来越多上班族的选择,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租赁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它可以保障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那租赁合同逾期违约金条款应该是怎样的?赢了网小编为您提供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东西,其中就包括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

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xxx)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文 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支付设计费___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___元; 第 2 页共 5 页

2、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_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盖章):___________ 第 3 页共 5 页

合同违约条款范文

合同违约条款【一】:合同条款-违约条款 承运人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适用托运人] [官方文本]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多式联运合同[适用承运人] [行业合同] 11.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多式联运合同[适用承运人] [行业合同] 5.乙方自接货开始至交货为止,负责全程运输,对全程运输中乙方及其代理或者区段承运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货物运输合同[适用各方] [实务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

原告:×××,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 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 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 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09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

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计算相关法律规定及材料整理

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计算相关法律规定及材料整理 一、《合同法》 1.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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