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分离的文件

合集下载

关于教考分离的暂行规定

关于教考分离的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XXX学院关于教考分离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各教学院(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对部分教学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XXX 学院关于教考分离的暂行规定》、《XXX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XXX学院关于试卷质量分析的管理规定》、《XXX学院关于毕业生课程质量满意率调查的管理规定》、《XXX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等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XXX学院关于教考分离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考试的应有功能,强化任课教师的责任心,营造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考分离是指承担考试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为自己授课的学生出考试试题,而由有关部门指定教师出题或从试题(卷)库中抽题(卷)的一种考试形式。

二、实施范围1、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必修课程,要逐步实施教考分离。

2、公共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课程要在近两年内全面实施教考分离。

3、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必须实施教考分离。

三、实施要求1、原则上每门必修课程均应建立试题库,根据目前学校实际情况,暂建立试卷库。

2、试卷库至少建5套试卷,3年内增加至8-10套试卷。

课程内容变化较大且不稳定的课程,暂试行A、B卷。

3、试卷命题人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4、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听考题内容,命题教师要严守秘密,杜绝泄题事故的发生。

否则,将按照《X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四、试卷库建设与管理1、试卷库建设由教学院(部)统一领导实施。

每门课程的试卷库均要由两名以上专家出题,并附参考答案,由系(教研室)组织论证(论证内容主要为:试题是否体现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是否全面,试题难度是否符合教学要求等)。

经教学院(部)组织审定后存档。

2、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等发生变化,有关课程的试卷库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教考分离管理规定

教考分离管理规定

教考分离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试卷组成
1.每个专业制定两门教考分离的课程并逐年扩大课程门数,力争在三年之内全部实现教考分离。

2.每门考试课程由相关教师出具5—6套试卷,要求试卷的题型难易程度相近,且附以相应的参考答案,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全部输入电脑、试题保密,在考试前,由教务处有针对性地指定专人组卷,试卷出具后由教务处封存。

第二部分监考制度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任意私自调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教务处,征得有关负责人批准后由教务处确定调动人员名单。

2.学生考试完毕后,主考教师当场封卷,要求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必须写在装订线内,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第三部分阅卷制度
阅卷教师由教务处组织,按题型分级批阅,每一组必须有主批教师,校核教师,双方认为无误在相应处签名,阅卷教师不统分。

第四部分统分制度
试卷批阅完成后,教务处安排专人统计分数,在统分人员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签名。

第五部分成绩统计
统分完毕后,每份试卷安排两人统计成绩,统计成绩是要在两人均在场的情况下拆封,然后统计成绩,统计人员签名。

第六部分成绩上交、考卷入库
统计成绩后上交教务处,考卷存库保管、以备查验。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行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试点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行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试点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行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试点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行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试点的通知(1997年1月7日)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中,主考学校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几年来,在有的省开考的一些专业中,主考学校存在教考职责不分的现象,这不利于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探索既能落实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又能发挥主考学校作用的办法,经研究,决定先在辽宁、吉林、山东、广东、陕西等五省进行试点。

现将《关于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点工作既重要又复杂,请各试点省的考委和教委务必加强领导,深入研究,认真做好。

并希将试点情况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关于落实“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发挥主考学校作用的意见(试行)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中,主考学校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支柱。

但是,近几年来,在有的省开考的一些专业中,主考学校既承担命题等任务,又进行办班助学;还有个别命题人员参与辅导,严重违背了“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泄题案件也时有发生。

对此,已引起社会关注。

为了严格执行“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充分发挥主考学校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各环节的工作由自学考试机构负责1.命题。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全国和省自学考试机构负责,从普通高等学校聘请教师,组织命题。

命题教师身份保密,在聘期内不准参与任何形式辅导、助学工作。

参与助学、辅导的教师不能参与命题。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教考分离的意见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教考分离的意见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教考分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字号】渝煤安监培训字[2006]11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教考分离的意见(渝煤安监培训字〔2006〕117号)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一、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重庆市现有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124个,一、二、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网络基本形成。

其中: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各1个,三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25个,四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97个,覆盖全市33个产煤区(市、县)及国有大型煤炭企业。

每年全市煤矿安全一至三级培训机构培训总人数超过3万人次。

为切实扭转目前部分培训机构培训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培训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关于“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和“安全培训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要求,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建立重庆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中心,以形成全市统一的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网络体系,全面实施教考分离,规范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重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重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现将实施教考分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中心实施教考分离的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标准、科学指导的原则;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实现教考分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2.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全面启动的原则;3.坚持以人为本、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4.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要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公正、客观的考核参培人员素质。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一监管、科学指导建立全市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中心实施教考分离是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了顺利推动此项工作,现成立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培训考试中心领导小组:组长:魏福生副组长:王西平成员:阴衍朴、王春晓、熊烈、唐德智、牟维华、姚友江、李原平、李慧民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煤矿安全培训教考分离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教考分离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实行“教考分离”原则,确保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学体系,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时间。

第五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内容。

第七条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过程中教师能够充分讲解,学员能够充分吸收知识。

####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八条实施教考分离,由专门的考核机构负责考试工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考试规则,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考试内容应与培训内容相一致,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

第十一条考试形式可包括笔试、实操、答辩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估学员的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 第四章教考分离实施第十三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得参与考试,包括出题、监考、评卷等。

第十四条教师授课完成后,学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巩固所学知识。

第十五条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学后,参加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过程规范、严谨。

####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对安全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矿安全培训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煤矿安全培训教考分离管理制度,我矿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为我国煤矿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教考分离实施方案

教考分离实施方案

教考分离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随着教育、教育深化的实施,传统的教育模式受到一定的挑战。

教育
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加深学习的理解,提高学习效率,进而提高学生的智力水平,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

为此,教
学能力考试应运而生,其目的在于检测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而促进教师提
高教学水平,从而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实施方案
(1)建立相应的表格和文件
为了实施教学能力考试,首先需要建立相应的表格和文件,包括考试
项目及分数表、考试时间表、教师参加考试资格检查表、考试准备表等。

这些表格和文件可以有效地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并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参考。

(2)安排教学能力考试
在考试前,校方应认真检查考试准备工作、设置考试项目、考试时间
表等,并在指定日期对考生进行考试准备。

在考试中,除了要求考生遵守
考试纪律,还应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

(3)评定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校方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评定,分别评定考生的得分情况,具体可以考虑通过百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和及格等方式给出考试结果。

(4)指定教师参加教学能力考试
根据考试结果,结合学校考试的目的。

关于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考试改革的精神,切实落实《绍兴文理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凡课时、大纲相同的课程实行统一考试;采用试卷考试的课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教考分离”的规定,巩固试卷(题)库建设以及各级各类精品课程教考分离工作的成果,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陆续实施必修课的教考分离工作。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教考分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教考分离的整体管理工作。

本次教考分离实施的主要对象是已有试题(卷)库的课程、各级各类精品课程、校级优秀课程,原则上1-3年级每个专业必须有一门必修课程实施教考分离。

各学院(部)根据各专业、学科的差异和必修课的特点,结合本学院试题(卷)库建设的实际情况,在附表1中定出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的具体课程和形式,并于2007年11月16日前把附表1交教务处教务科。

二、实施教考分离的具体方案1.已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某高校组织的教考分离的课程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实施教考分离。

2.自建或购买试题(卷)库的课程、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必须实施教考分离,请各学院在自查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对试卷(卷)库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并经过审查(附件2:审查表)的10套试卷及其参考答案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务科以备统一抽调试卷。

优秀课程也作为本次教考分离的主要对象,具体安排由学院决定。

3.已确定教考分离但没有现成的试卷(题)库的课程,可委托当学期未承担该课程教学的校内教师或校外专家承担A、B卷(包括参考答案)的命题工作。

专业课由学院负责,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

三、时间安排11月20日前,确定并上网公布教考分离课程及对象;11月30日前,将规定的课程试卷(题)库提交教务处教务科;12月5日前,委托校内外专家命题。

四、考试及阅卷1.考试时间的安排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时间必须统一安排,公共课由教务处确定,专业课由学院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课程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课程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1、教考分离是指教学与学生成绩考核分开,方式是课程考核命题从试题库或试卷库中组卷、抽卷或指定教师出卷,并采用集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的一种考核方式。

2、学院鼓励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均采用教考分离的考核方式,同时鼓励结合课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考核方式多样化的改革与实践。

3、教考分离工作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进行统一规划,按院、系部两级实施,推进无纸化考核评分。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基础课程教考分离工作由基础教学部组织实施,专业课程教考分离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并对核心课程(项目)和技能安排抽测。

5、实施教考分离课程,根据课程类型其考核试卷由教务处或系部组织相关人员从课程试题(试卷)库中组卷2套,组织专门人员审定、修改后,其中1套作考核试卷用,1套作补考试卷用。

6、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必须成立阅卷小组,阅卷小组应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组成,采用流水作业、集体、集中方式阅卷。

7、教师阅卷应按照制定的标准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8、阅卷结束后,阅卷小组应做好复核、分析总结、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教务处、系部分别组织对试卷进行抽查。

9、教务处定期组织对教考分离课程考核工作的专项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教考分离”工作的规定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教与学的质量和效果,实施“教考分离”对于促进教与学,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施教考分离,要求教学工作完全按照教学大纲进行。

考试不是按照教师和学生的主观意志进行,真正使考试成为强化教与学双方追求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意识的手段,促使师生努力实现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

教考分离的主要环节是命题、施考、评卷三个过程。

一、命题
(一)命题原则
1、首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找出教学内容中的所有考点,编制出考试大纲。

2、坚持考试的全面性,在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命题既反映重点,又照顾全面,既检查其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又考核其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要求命题,逐步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试题的难度要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具有较高的区分度。

试题的深度和广度,应根据各个教学环节的内容要求和学生实际接受能力而定。

深浅难易要适中,以利鉴别学生的真实水平和水平差别。

4、试题的表述要简明扼要,语意清楚;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能相互包含、相互牵连;题量要适中,试题份量应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完成试卷为宜。

5、命题要求用试题库命题。

无试题库的课程,要把试题库建设列入规划。

考试可用试卷库或用临时人工组卷。

(二)试题库(试卷库)命题要求
1、题量、题型要合理。

视课程特点确定题型。

一张试卷要求有两类试题: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

客观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主观性试题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客观性试题占试卷总分的60%左右,主观性试题占40%左右。

一张试卷的总题量要求文科达到35道以上,理科达到40道以上,题型4种以上(如填空,单、双、多项选择,判断,简答,计算,图解,论述题等。

规定考试用时100分钟,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

2、为了考核学生的能力,试题要包括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能力层次,分别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一般为:识记15%,理解25%,简单应用35%,综合应用25%。

3、试题难度适中,提高试题的区分度。

试题难易度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20%,中等难度占30%,较难占30%,难度较大占20%。

4、编制试题要明确,科学合理;文字通顺,表述准确、严密,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标准;不出偏题、怪题;保证试题不出现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5、编制试题要作好答案和评分标准。

答案要准确、全面、简洁、规范,评分标准要合理。

简答、论述等试题要编写答案要点,每个要点和计算、证明等题的每个步骤都要标明得分,给分最小为0.5分。

(三)命题步骤
学院各类课程命题工作分别由各分院(部)分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

命题工作的步骤如下:
1、选定命题教师:每门课程命题教师包括3--5人,其中确定一名主命题教师,负责本课程命题工作。

2、制订命题方案
在主命题教师的组织下,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命题方案,编写考试大纲和命题实施细则,对试题的题量、题型、能力层次、难易度及分数分配,进行总体设计。

根据每份试卷各种试题的数量计算出试题总量。

按照课程内容、特点、轻重主次,将相应的题型分配到各章节,按章节给命题教师分配任务;确定完成时间,分头进行。

3、分工命题
命题教师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任务,将新编制的试题分类,一题一卡填写命题卡片(包括答案和评分标准)。

将命题卡交主命题教师。

4、审订试题,组织试卷
主命题教师应严格把关,对所有试题要逐题审查。

组织命题教师对试题进行筛选、修改、补充。

试题库要将合格的试题逐一编号,按试题库建设要求管理或输入微机。

试题库要将合格的试题按总体设计规定的题量、题型、能力层次、难易度以及内容比例组配试卷。

各类试卷的题量、题型要相同,难度标准要一致,做到等质、等量、等效。

然后将成套试题打印成试卷,组成试卷库。

试卷库必须有15-20套试卷。

5、审核、验收
主命题教师要逐一审查各套试卷,对试卷要由分院(部)分院长和本学科的有关教师3--5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试题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

验收完毕,经教务处核查后,封存待用。

二、考核实施
(一)每次考核前由教务处从试题库(试卷库)抽取A、B两套试卷及相应标准答案,对学生进行考核。

(二)试卷印刷和考场组织按照《商丘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进行。

三、试卷评阅与登分
主观性试题采取集体评卷。

客观性试题采用阅卷机进行。

评卷结束后,公修课由开课单位办公室拆封登分,其它课程由学生所在分院(部)办公室拆封登分。

四、其它
(一)试卷库的使用是目前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临时性措施,凡列入教学计划内,尚未建立题库的课程,要将试题库建设列入规划,创造条件,力争在3--5年内分批逐步建立题库,达到“教考分离”的要求。

(二)暂时没有建设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考前试卷命题要求也要按照本规定执行,同理要注意收集试题,为建立试题库作准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