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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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5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一) 检查货物的外包装 (二) 检查货物内包装 (三) 判断损失原因
(四) 确定损失程度
(五) 审查有关单证 (六) 出具检验报告
(四) 确定损失程度
1. 确定损失数量 2. 确定贬值率。贬值率的计算公式:
贬值货 率物的 货完 物 货 好 的物 价 完受 值 好损 价 后 1值 0% 的 0 价
(三)对于申请检验的期限有何要求
1.偷窃损失。不迟于发现损失后10天内提 出。
2.破碎、钩损、污染等损失。申请检验的 期限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3.海水损失。申请检验的期限应在合理时 间之内。
(四)如何支付检验费用
由被保险人垫付
如果货损属于保险责任,赔 如果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不赔
(五)审核检验报告应注意的事项
海上货物运输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 定事由包括以下几项:
根据《海商法》第267条的规定:
2.请求人提交仲裁。但是,因为请求人的原因而撤 回仲裁的,时效不中断。
3.请求人申请扣船。与上述两个事项相似,如果请 求人撤回扣船申请或申请被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4.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
2.进口货物的检验人是保险单上载明的检验 代理人。
(二)什么情况下不必申请检验
对于损失金额很小的货物损失案件。 按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习惯,国外检验代理人还可以出 具不检验损失报告以资证明。
对整件短少的货物。 如果短少是于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时发现的,被保 险人应向承运人索取溢短证明; 如果是在货物卸离海轮以后提货之前发现的,被保险 人应向有关港口当局或装卸公司索取溢短证明。
5.审核转船情况。
6.审核货物转运内陆情况。
7.审核提货日期。
8.审核货物包装情况。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环节之一,而货物保险则是保障货物安全的重要工具。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损失或损坏,因此货物保险的购买以及索赔流程的正确操作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并探讨如何在保障利益的同时提高索赔成功率。

一、货物保险的种类在货物运输中,主要有三种常见的货物保险种类,分别是海上货物保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陆上货物保险(Inland Cargo Insurance)以及航空货物保险(Air Cargo Insurance)。

这三种保险种类根据所适用的运输方式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海上货物保险主要适用于海上运输,保障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如海难、碰撞、翻船等。

陆上货物保险适用于陆路运输,包括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等,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风险。

航空货物保险则适用于航空运输,主要保障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损坏以及偷盗等问题。

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货物保险还可以细分为新品保价险、一般货物保价险、战争险、盗窃险等具体的保险种类。

货物所有人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种类。

二、货物保险的购买货物保险的购买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者相关的物流公司进行办理。

当货物所有人或保险投保人决定购买货物保险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及保险需求,包括货物价值、运输方式、起运地与目的地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提供的信息评估货物的风险,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并向投保人提供保险费用和保险条款。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后,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保险范围、免赔额、索赔条件等重要内容。

如果对保险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联系进行咨询。

确认无误后,投保人可以签署保险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完成货物保险的购买手续。

三、货物索赔流程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损坏或丢失时,货物所有人可以申请货物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一)确定损失原因 发货人责任——免赔 承运人责任——先赔后追 承运人免责——全赔 (二)审定保险责任 险别责任的审定 保险期限的审定 保险利益的审定 被保险人义务的审定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货物部分全损 尚未全部装运 运费尚= 保额 × 受损率 质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贬值率
四、索赔程序
(六)等候结案 等候结案,领取赔款。 补充材料,协助追偿。 抓紧催赔,及时诉讼。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一、货损检验的任务 1.确定损失的原因 2.鉴定损失的程度 3.分清责任的归属 二、货损检验的方式 1.法定检验 2.公正检验 3.联合检验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损失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包括索赔和理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补偿的要求。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
一、索赔原因 索赔原因:海运货物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 获知货损: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在提货时。 二、索赔方式 直接索赔:直接责任索赔(先赔后追) 转位责任索赔(追偿索赔) 间接索赔:委托其代理人索赔。 三、索赔时效 《海商法》: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货运险条款:2年,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支付保险赔款 ⒈ 缮制赔款计算书 ⒉ 填制赔款收据 (五)责任追偿 保险人根据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⒈ 和解(Compromise) ⒉ 调解(Mediation) ⒊ 仲裁(Arbitration) ⒋ 诉讼(Litigation)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和索赔方式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和索赔方式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和索赔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无论是海运、航空运输还是陆路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都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如丢失、损毁或延误等。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货物保险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保障手段。

本文将探讨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以及索赔方式。

一、货物保险的种类在运输中,货物保险主要包括海运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和陆路运输保险。

这些保险类型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风险特点,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方案。

1. 海运保险:海运保险是指在货物从出发港口到到达港口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方式。

海运保险通常分为“按货物全险”和“按货物基本险”两种类型。

按货物全险保险,是对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提供全面的保障;而按货物基本险保险,则只对指定的特定风险进行保障。

2. 航空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主要适用于通过航空方式运输的货物。

航空运输保险通常提供了“战争险”、“罢工险”、“恐怖袭击险”等附加险种,以应对特殊的风险情况。

3. 陆路运输保险:陆路运输保险适用于通过公路、铁路等方式运输的货物。

这种保险类型常见的包括“汽车责任险”、“火灾险”、“盗窃险”等。

在选择陆路运输保险时,需要根据具体运输环境和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

二、货物保险索赔方式当遭受货物损失或损坏时,货主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下面介绍一般的货物保险索赔方式:1. 损失货物声明:在货物损失或损坏后,货主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索赔文件和证据,如货物提单、装箱单、照片等。

保险公司会要求货主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详细的货物损失报告,包括货物价值、损坏程度等信息。

2. 定损:保险公司会派遣定损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损。

定损员会检查货物的实际损失情况,包括外观损坏、破损程度等,并与货主核对货物价值、保险金额等信息。

3. 索赔结算:一旦定损工作完成,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货物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付。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1. 引言海运货物保险是一种对海上运输中的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方式。

在海运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天灾、海盗、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可能遭受损坏或丢失。

为了保障货主的利益,海运货物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流程,并重点介绍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常见的理赔案例。

2.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流程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流程通常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2.1 确定保险对象和货物价值在购买海运货物保险前,货主需要确定保险对象和货物的价值。

保险对象通常是货物所有权人或物权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他们可以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货物的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因此货主需要准确地估计货物的价值。

2.2 选择保险类型和保费计算海运货物保险通常分为“一切险”和“约定险”两种类型。

货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

保费的计算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

2.3 提交保险申请货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货物的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文件评估风险,并决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

2.4 签订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接受了保险申请,双方将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的范围、保险起止时间、理赔条件等重要信息。

货主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其中的内容。

2.5 支付保险费用货主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的支付通常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保险合同而定。

3.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发生损失或丢失时,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理赔申请货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保险单、运输合同、货物损坏照片、货物目录等。

理赔申请应尽快提出,通常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为保护货主的利益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损失或损坏,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可以为货主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然而,尽管购买了保险,理赔依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

本文将讨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问题。

首先,对于货主来说,保险理赔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在货物受损或损失后,货主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通常情况下,货主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例如货物发票、运输单据、运输保险单等,以证明货物确实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或损坏。

其次,保险公司在收到货主的理赔申请后,会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这是为了确保理赔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货主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相关的信息。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会委派专业的调查人员去实地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程度。

在理赔过程中,货主和保险公司都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货主需要及时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文件和材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核实工作。

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处理,并向货主提供明确的答复和赔偿方案。

如果货主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上诉或申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有一定的限制。

这是为了避免货主故意损坏或损失货物以获取更高的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损失程度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因此,货主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其中的条款和规定。

最后,理赔问题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处理并作出答复。

货主也要及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处理完理赔事宜,货主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逾期赔偿金。

综上所述,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货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 保险的理赔是指保险人处理保险索赔案的整个过程。 •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报损通知以后,首先应该确
定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在国际经济贸 易中,由于保险单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所以保险单的 最后持有者可能没有可保利益。但在提出索赔时,被 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不能得到赔偿。
保险的理赔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免赔额,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赔付时由 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数额。
• 目前,几乎每一份船舶保险单都有免赔额的规定。免赔额一般分为 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绝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保险人在实际进行赔付 时,将此免赔额先行扣除,只负责赔偿超过此免赔额的部分。
海上2 保险的理赔 03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01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以后,凭保险单向保险 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2 船舶保险的索赔 3 船舶建造保险的索赔
02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 相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时,保险人就需要全额赔 付,不扣减该约定免赔额。
•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的规定采用的是绝对免赔额。
代位求偿权
• 在实践中,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 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如果发现第三方根据合 同或法律规定须对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时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享有的请求权,应转 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了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253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 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单元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原则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和除外责任 四、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险赔偿流程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 按一定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作 为凭证。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
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 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 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 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 赔偿损失?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2
我国出口一批货物按CIF计价,装运前向保险公司 按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开航,6月13日在 海上遇到暴风雨,至使一部分货物遭到水渍,损失 21000美元,数日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至使该批货又 损失8000美元。对这两项损失,保险公司对哪项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串味险(risk of odour)(taint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and heating) 钩损险(hook damage)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ing packing) 锈损险(risk of rust) [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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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索赔程序
(六)等候结案 等候结案,领取赔款。 补充材料,协助追偿。 抓紧催赔,及时诉讼。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一、货损检验的任务 1.确定损失的原因 2.鉴定损失的程度 3.分清责任的归属
二、货损检验的方式 1.法定检验 2.公正检验 3.联合检验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三、向谁申请检验 货运保险单中,均注明了的检验、理赔代理人。 发现货损后,应向保险单指定的代理人申请检验 。
(二)申请检验
损失通知与货损检验申请同时进行,不能拖延。 报损和申请检验的期限:10天,自保险责任终止日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三)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 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四)合理施救 被保险人的义务。 合理的施救费用,单独赔偿。 未施救而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一)确定损失原因 发货人责任——免赔 ❖承运人责任——先赔后追 承运人免责——全赔
(二)审定保险责任审定 被保险人义务的审定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货物部分全损 ❖尚未全部装运 运费尚未支出 残值归保险人 2.部分损失 数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受损率 ❖质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贬值率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支付保险赔款 ⒈ 缮制赔款计算书 ⒉ 填制赔款收据
(五)责任追偿 保险人根据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⒈ 和解(Compromise) ⒉ 调解(Mediation) ⒊ 仲裁(Arbitration) ⒋ 诉讼(Litigation)
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一、保险理赔的作用 1.正确履行补偿职能 2.有利开展防损工作 3.改进保险条款和费率 4.提高保险人的信誉
二、保险理赔的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3.先赔后追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索赔程序
(五)提交索赔单证 货运保险索赔单证如下:P344
⒈ 保险单正本(Original Policy) ⒉ 提单(Bill of Lading) ⒊ 发票(Invoice) ⒋ 装箱单(Packing List)、磅码单(Weight Memo) ⒌ 货损货差证明(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⒍ 检验报告(Survey Report) ⒎ 海事报告(Sea Protest) ⒏ 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n) ⒐向责任方追偿的文件(Documents Relative to Pursuing of Recovery From Such Party)
四、可以不申请检验的情况 小额货损 ,免予检验。 已索取溢短卸证明,不需申请检验。
五、由谁支付检验费用 先由被保险人垫付。 保险人是否赔偿,视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定。
六、检验报告的性质 检验人对货损情况作出客观鉴定的证书。 “本检验报告不影响保险人的权利”。 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由保险条款决定。
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损失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包括索赔和理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补偿的要求。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
一、索赔原因 索赔原因:海运货物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 获知货损: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在提货时。 二、索赔方式 直接索赔:直接责任索赔(先赔后追)
❖转位责任索赔(追偿索赔) 间接索赔:委托其代理人索赔。 三、索赔时效 《海商法》: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货运险条款:2年,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一)损失通知(报损)
一旦获悉货损,被保险人应立即发出损失通知。 损失一经通知,表示索赔行为已经开始,不再受保险索赔
时效的限制。 损失通知以电话、电传等方式为佳,以求快捷。 为慎重起见,在电话通知后,最好补送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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