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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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防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河堤防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河堤防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安全监督机制的落实,各施工班组均落实专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生产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施工安全监督控制。

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图安全人员职责表名称 人数 职 务 职责范围 组 长 1 副经理 全权负责成 员 2 安全员 设备操作、辅助系统物质安全 成 员2安全员施工现场及库房后方作业人员安全2、安全保证措施(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做好施工中安全预防工作。

对参加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 目 经 理项 目 副 经 理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情报及档案资料保密负责人设备操作安全工作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负责人辅助系统及物质贮备安全负 责人施工现场及后勤库房安全保卫负责人和有关规章制度。

(2)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向生产班组做好安全交底。

(3)现场内各种机电设备、材料、构件和临时设施、临时电气线路,都要按施工的总平面图合理安排,并保证道路平整畅通。

(4)在临近高压线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本地区供电和消防部门的规定执行;在高压线下方10m范围内,不准搭设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

在高压线或其它架空线路两侧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要确保安全距离,严禁在高压线下面从事机械吊装起重作业。

(5)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和现场氖危险作业区域要挂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工人注意安全作业。

(6)进入本标现场施工的单位工长和一切人均应服从单位主管工长的统一指挥。

(7)每天上班前,工长要向工人交待当天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

(8)经常检查工人和进入现场的任何人,必须戴好安全帽,从事高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场作业。

(9)凡施工作业高度在2m以上时,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现场内各种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语、色标等,均不准擅自拆动,须经工地负责人和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动。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堤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堤防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从事堤防工程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安全生产投入1. 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

七、事故报告和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其他1.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体员工熟知并遵守。

2. 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堤防工程安全生产。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和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堤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责任1.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

2. 设计单位要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4. 运营单位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堤防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

5. 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堤防工程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人员配备、安全培训、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安全巡查、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性。

2. 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流程和制度。

3. 安全巡查要定期组织,对堤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事故应急处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分工,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培训1. 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熟悉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安全标准、应急处理流程、安全事故案例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安全培训要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特点,量身定制培训计划,提高培训效果。

五、安全措施1. 施工单位要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运营单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设备检查维护机制,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稳定。

3. 堤防工程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及时清理维护,防止因为疏于维护导致的安全隐患。

4. 堤防工程设施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堤防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堤防工程施工的安全,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规划1.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

3.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系统,明确危险区域和警示区域。

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

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

5.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设备及材料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施工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杜绝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4. 施工单位应当对材料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考核1.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结果进行公示。

3.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报备主管部门。

第六章紧急救援与保障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2.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紧急救援设备,提供及时的应急救助服务。

3.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紧急救援意识和技能。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一、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洪水成为了威胁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为了规范和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需明确堤防工程的运行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堤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工程运行安全。

2.安全操作规程(1)堤防工程日常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对堤防工程进行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程的安全性。

3.安全培训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堤防工程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性。

4.安全资料管理(1)建立安全档案建立完整的堤防工程安全档案,包括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图纸、巡查记录等。

(2)做好安全记录记录堤防工程的运行情况,包括每日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5.安全监督检查(1)加强监督力度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监督。

以上就是关于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介绍,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堤防工程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方案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方案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方案一、引言堤防是用于防止河流、湖泊或海洋水位上升,减轻洪水灾害的建筑工程。

堤防建设对于维护水利工程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方案,希望可以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建立工程管理部门在堤防工程中,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该由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在工程管理部门中,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培训经验,能够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

3.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堤防工程中,所有的工程人员都应当对安全管理负有责任。

每个员工、每个管理人员都应该明确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工程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在堤防工程中的安全管理义务,包括安全操作规范、事故报告程序、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每个员工负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通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形式来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责任不可推卸。

3.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巡查报告、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等内容,及时记录和跟踪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在工程中能够做到安全作业。

四、安全管理措施1.确保堤防工程材料的安全性在堤防工程中,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

因此,应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建立严格的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工程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堤防工程管理是指对堤防建设、维护、管理和应急处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和监督的过程。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水利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堤防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堤防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堤防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堤防工程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堤防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有效防范水灾,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二章堤防工程建设规定第五条堤防工程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论证、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堤防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工程法定手续,依法取得土地、水资源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堤防工程建设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堤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堤防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堤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资料,便于后续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堤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堤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定期检查堤防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堤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并落实巡查制度,保证堤防工程的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堤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制定维修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维修损坏部位。

第十五条堤防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四章堤防工程应急处理规定第十六条堤防工程应急处理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的处理程序和责任部门。

第十七条堤防工程应急处理应建立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确保灾害应对时的及时有效沟通和协调。

第十八条堤防工程应急处理应实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应变能力。

第十九条堤防工程应急处理应建立并完善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提前预防和防范可能发生的灾害。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提高堤防工程施工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堤防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提高施工安全知识水平。

第六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施工。

第八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宣传教育,宣传施工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施工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规范和作业指导书,指导员工正确操作施工设备。

第十三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安全隐患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施工安全事故和处理过程。

第十六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安全工作进行评定和表彰。

第十七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排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十八条堤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堤防工程相关制度汇编内容

堤防工程相关制度汇编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堤防工程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堤防管理,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堤防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活动中的规范行为。

第三条堤防工程应符合国家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有效、持续稳定运行。

第四条堤防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和严密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堤防工程管理应有序进行,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堤防工程维护应严格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堤防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

第七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章堤防工程建设规定第八条堤防工程建设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建设范围、高度、宽度、材料等参数,并经过审批程序。

第九条堤防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堤防工程建设应采取措施,确保堤防的防渗、防冲、防滑等功能。

第十一条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严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堤防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出具合格证明,并建立档案。

第三章堤防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堤防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堤防工程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堤防工程的监测、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灾害预防、应急处置等措施。

第十七条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堤防工程维护规定第十八条堤防工程维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维护周期和内容,并制定维护计划。

第十九条堤防工程维护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堤防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

第二十条堤防工程维护单位应对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维护工作质量。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养护、巡查、抢险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堤”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堤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堤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堤防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建立健全堤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堤防安全生产负总责;2. 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堤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堤防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 工程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设计、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2. 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3. 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堤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4. 抢险人员应熟练掌握抢险技术,确保抢险工作安全、高效。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定期开展堤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 堤防工程安全生产知识;3. 应急救援技能;4. 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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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堤防是沿江、河、湖、海、渠道或水库、行洪区、分滞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建的挡水建筑物。

堤防是世界上最早广为采用的一种重要的防洪工程,是保护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

堤防工程安全评价是为了强化堤防安全管理,掌握堤防安全状况。

应根据堤防的级别、类型、立式和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定期进行堤防安全评价;出现较大洪水、发现严重隐患的堤防应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堤防安全评价应严格按照《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进行,可分为现状调查分析、复核计算、综合评价三个阶段,并应编制《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堤防安全综合评价报告》。

(1) 运行管理评价运行管理评价应对堤防投入运行后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应明确安全评价的重点,并作为堤防安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运行管理评价应重点考评运行管理有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涵盖工程整个运行期,并重点评价工程现状。

根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规定,堤防运行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施,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2)管养经费落实,并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堤防工程完整,管理设施和设备完备,运行状态正常。

3)管理范围明确,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隐患。

符合上述三款要求的,运行管理评价为A级(优良)。

上述三款未完全符合要求且运行管理不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B级(合格)。

上述三款不符合要求或运行管理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C级(不合格)。

(2) 工程质量评价堤防工程质量现状评价是在全面检查、随机抽查、重点勘查的基础上,参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20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 436–2008)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要求提出评定报告。

1)工程质量评价要求在进行堤防工程质量评价时,应客观评价堤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提供满足复核计算要求的工程实际参数,核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及其变化状况,掌握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质量缺陷,提出堤防除险加固部位指导性意见。

2)工程质量评价方法工程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巡视检查、历史资料分析和勘探、试验。

①现场巡视检查:通过直观检查或简单测量,重点复核堤防的断面尺寸、查看外观质量、了解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等。

②历史资料分析:主要是通过施工期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有关检测、探测、验收报告以及运行管理大事记等档案资料进行复查和统计分析。

③勘探、试验:当上述方法尚不能对工程质量作出分析结论或工程运行中出现异常时,可根据需要对堤防以及附属建筑物补充勘探、试验,取得相应参数和分析成果。

3)工程质量评价内容①堤基质量堤基质量评价应根据堤基土的钻粒含量和土层结构,复查堤基处理方法的可靠性和处理效果等。

堤基质量评价应重点复查含有“老口门”决口处、古河道、地震断裂带的堤基以及软弱堤基、透水堤基处理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②堤身质量堤身应重点复查下列内容:横断面尺寸;土堤的粘粒含量、干密度;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堤的裂缝、渗漏、冻融剥蚀、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情况以及沉降缝止水完好情况;穿(跨)堤建筑物与堤防土石结合部密实度;观测、监测设施的完好性。

堤身有明显不均匀沉陷、裂缝、滑动、渗水等现象的,应结合堤防的隐患探测、河床观测以及复核计算等查找原因。

③堤岸(坡)防护工程质量堤岸(坡)防护工程质量应重点复查下列内容:根石或护脚的稳定性;防渗设施和减压井、排水沟、排水孔(管)、反滤等排渗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砌石护坡的平整度、浆砌石勾缝和垫层质量;混凝土护坡的垫层、沉降缝及其止水质量;草皮护坡的草皮覆盖率、放浪林树木的缺失率;上下堤道路平整度。

护坡表面有陷坑、滑动等问题时,应进一步查找原因。

4)工程质量评价分级堤防工程质量评价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且工程运行中也未发生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评价为A级(优良)。

②工程质量未完全达到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缺陷,工程质量评价为B级(合格)。

③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或工程运行中已发现影响工程安全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评价为C级(不合格)。

工程安全复核堤防工程安全复核包括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性复核和结构安全性复核。

1)防洪标准复核防洪标准复核应根据最新技术经济资料和堤防工程现状,复核防洪标准、设计洪(潮)水位以及堤顶高程等,评价现状堤防是否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防洪要求。

防洪标准复核应明确原堤防工程设计防洪标准和堤防级别是否需要修改;堤防的实际防洪能力是否满足有关防洪标准和设计标准。

防洪标准评价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堤顶高程满足标准要求的,定为A级;②局部堤段堤顶高程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欠高小于0.3m的,定为B级;③大部分堤段堤顶高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定为C级。

2)渗流安全性复核渗流安全性复核应分析当前实际渗流状态和已有渗流控制设施能否满足设计条件下的渗流安全性要求,应对堤防运行过程中背水侧地面、堤脚、堤坡曾发生过或可能发生渗水、管涌的堤段进行渗流安全性复核,应判明渗流异常的原因,可借助隐患探测、抽水试验等手段测试。

堤防渗流安全性复核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渗透坡降和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运行中无渗流异常现象的,渗流安全性定为A级;②渗透坡降和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运行中存在局部渗流异常现象但渗流控制措施有效的,渗流安全性定为B级;③渗透坡降或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或工程已出现严重渗流异常现象的,渗流安全性定为C级。

3)结构安全性复核堤防结构安全性复核应分析现状堤防能否满足设计条件下的结构安全性要求,复核重点应为运行中曾出现或可能出现结构失稳的险工、险段;应根据堤防结构及其失隐模式的特点确定复核部位和工况,并应分析防渗体、排渗体失效或部分失效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

堤防结构安全性复核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A级;②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局部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B级;③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已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C级。

(3) 工程安全综合评价堤防安全综合评价应根据堤防安全各项复核结果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堤防运行和质量现状进行评判,并应根据堤防级别等因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堤防安全综合评价可分为三类:一类为安全;二类为基本安全;三类为不安全。

综合评价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为A级,且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同为A级的,综合评价为一类(安全),经日常养护修理即可在设计条件下正常运行。

2)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以及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结果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为B级且无C级,综合评价为二类(基本安全),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汛期查验、抢险工作的重点和局部加固处理意见。

3)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以及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结果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为C级的,综合评价为三类(不安全),应提出除险加固方案建议。

堤防工程安全检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或指定专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堤防工程进行例行的和特别的堤防工程检查。

堤防工程检查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检查方法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内部探测检查。

堤防工程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外,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对异常和损坏部位详细记录(包括拍照或录像),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单位。

(1) 检查分类和次数堤防工程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防汛期巡堤查验和不定期检查。

1)经常检查:主要指外观检查,由工程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个堤段的检查,或进行多个堤段的联合检查,护堤员对所辖堤段1~3天巡查一交;基层堤防管理单位每5~7天检查一次;上一级堤防管理单位1~2月组织检查一次。

汛期应根据汛情增加检查次数。

2)定期检查:汛前、汛期、汛后、大潮前后及凌汛期间应进行堤防工程定期检查。

一般情况下,汛前、汛期、汛后、大潮前后各检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淌凌或岸冰时,对流冰密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当出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不少于1次。

3)特别检查:当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和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

4)防汛期巡堤查险:当汛期洪水漫滩、偎堤或达到警戒水位时,社会各部门应按防汛指挥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准时到达各自的责任段,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不定期对险工、险段或重要堤段进行堤身、堤基探测检查。

(2) 检查项目和内容1)经常检查经常检查的检查项目包括堤身外观检查、堤身内部检查、堤基、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查、堤岸防护工程检查、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穿堤、跨堤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堤防工程管理设施检查、防汛抢险设施检查、生物工程的检查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的检查。

①堤身外观检查堤顶:高度、宽度和堤顶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平顺。

有无凹陷、裂缝、残缺,相邻两堤段之间有无错动。

土质堤防是否因沉降与硬化堤顶脱离,硬化路面是否损坏。

堤坡:是否平顺,坡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散浸。

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变化情况等。

堤脚:有无冲刷、残缺、洞穴。

混凝土有无溶蚀、侵蚀和冻害、破损、老化等情况。

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

②堤身内部检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人工探测、电法探测、钻探等方法,适时进行各种堤身内部隐患探测,以检查堤身内部有无洞穴、裂缝和软弱层存在。

③堤基、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查堤基有无隆起、下沉,有无冲刷沟。

堤基防渗排水设施是否正常,有无溶蚀,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背水坡堤脚以外有无管涌、渗水等。

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有无取土、开渠、打井、挖窖、建窑、葬坟、开采地下资源、钻探及其他危害堤防工程安全等活动。

④堤岸防护工程检查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缝紧密及填料密实程度,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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