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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划定与评估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划定和评估是本规章制度的基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第四章对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做到招聘合格人员、培训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并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管理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六章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六条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奖惩制度第七条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奖惩制度是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创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环境。
第八章重大危险源的信息管理与公开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信息管理与公开是增加公众参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与公开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第九章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责任追究第九条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责任追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必须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并进行法律惩处。
第十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是关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可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为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得到及时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旨在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生产过程和相关部门,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承包商。
三、定义1. 重大危险源: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发严重事故或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物质、设备或工艺。
2. 监控:指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危险。
四、管理要求1. 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1)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和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
(2)清单中应包括每个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相关设备和工艺,以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3)清单应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并定期组织清单的培训和讨论。
2. 监控点位设立(1)根据重大危险源清单,各生产部门负责设立相应的监控点位。
(2)监控点位的设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具备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的能力。
(3)监控点位应安装相应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
3. 监控参数设定(1)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结合相关标准,确定监控参数的设定要求。
(2)监控参数应包括运行状态、工艺参数和环境指标等。
(3)监控参数的设定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准确反映危险源的运行情况。
4. 监控及时预警(1)监控点位应实现实时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存储。
(2)监控系统应具备连续监测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危险。
(3)预警信息应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5. 监控数据分析和报告(1)安全环保部门应对监控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报告中应包括监控数据的趋势分析、异常情况的分析和处理意见等。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其性质、数量、存储、运输、处理等特点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严重危害的物质或设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和调查。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分类、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人,保障事故时及时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物质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关键设备、物质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意识。
第17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企业自主管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单位应当对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的危险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立即进行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物品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使用状况等;(二)可能引发事故的类型、概率、影响范围和程度等;(三)现有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善程度等;(四)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完善程度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检测、报警、应急等职责和分工。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测,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各参加建单位要随时检查、控制,确保重大危险源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参建单位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责任清楚,严格按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对在危险区域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到每一个操作人员。
四、定期检查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在可控制范围,并有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
五、发现重大隐患,一线员工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或分管领导。
六、项目部接到重大故隐患报告后,应立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按照“五定”原则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形成重大隐患治理台账。
七、隐患治理台账包括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完成治理时间。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1篇一.目的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细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防范重特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含无生产实体的集团公司总部。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第二章包保责任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一)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二)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四)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五)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和作业场所的安全,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措施的一套制度。
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危害,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物质、装置或工艺等。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确保全面、科学、可行,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沟通渠道,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顺畅推进。
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的要求和程序。
包括对各类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划分等内容,以便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使用规程、应急预案等。
同时,制度还应规范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要求,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遵守工作流程以及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四、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对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的要求。
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检查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科学和规范进行。
五、事故调查和处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事故调查和处置的要求和程序。
明确事故调查的组织形式、流程和程序,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客观、全面和准确进行。
同时,制度还应包含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六、安全监测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安全监测和评估的要求和程序。
明确监测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的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确保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及时、全面和准确地监测和评估。
七、信息管理和公开宣传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信息管理和公开宣传的要求和程序。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重大危险源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等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等。
二、重大危险源的划定与识别1. 划定范围企业应确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划定范围。
2. 识别方法通过安全技术评估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机制1. 监控设施与仪器的安装与使用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及监控需求,配备相应的监控设施与仪器,确保其安装、使用、维护等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2. 监控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企业应对从事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监控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3. 监控记录的保存与分析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进行定期保存,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 事故预防措施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等。
2. 应急预案与演练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并确保其落实。
2. 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履行监控职责,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协助企业领导处理相关事务。
3. 相关部门企业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划分,积极配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评价与改进1. 监控与管理评价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了解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2. 问题整改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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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
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