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前必须具体的资料

1、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安全测评机构、软件技术检测认证)

2、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公安厅、通信主管部门安全测评)

3、数据库接入情况(交通、监管平台技术接入证明)

4、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各大服务器协议证明)

5、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网监局技术检测认证)

6、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范本(人民银行、微信、支付宝企业账户接入合同)

7、公司至少3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信息(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提条件

1、出行平台开发已完结,可正常运行。

2、每个城市对车辆要求不一样,深圳必须是新能源车。

3、万顺叫车(120个城市)、斑马快跑、呼我出行拿牌照前三的公司;深圳牌照:万顺叫车、斑马快跑、神州专车、滴滴出行、首约汽车、AA租车、曹操专车、阳光车导、飞嘀打车、神马专车、全民出行。

4、每个城市对网约车投放数量有要求,牌照也有限制。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材料目录(深圳)

药品二票制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 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5.2.1.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货): 5.2.1.1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 5.2.1.2药品生产企业供货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发票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5.2.1.3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到货后,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 5.2.1.4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票据与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单价、数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

单/票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2.2.销售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5.2.2.1.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产生业务销售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价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公司开具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出库复核单)且需随货同行(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 5.2.2.2.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购货方与企业各留存一份备查。 5.2.2.3.公司不得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相互之间发生购销行为。 5.2.2.4.购货单位采购药品发生业务往来后,按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开具购销发票且随货同行,发票与随货同行单购货医疗机构名称、收货地址、联系人、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单位、金额、数量等一致。 5.2.3.购销发票根据生产企业与公司、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实行电子化发票信息验证管理。 5.2.2.购销药品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票据管理规定保存5年。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doc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批发XXXX年最新、最 全版本) 目录 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 理 (1) 2、质量体系审核制 度 (2) 3、相关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度 (3) 4、质量否决制度 (8) 5、质量信息管理制 度 (9) 6、首营企业和首次经营品种审核制 度 (10) 7、质量验收的管理制 度 (11) 8、进口药品管理制 度 (13) 9、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14)

10、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 度 (16) 11、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7) 12、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8) 13、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9) 14、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20) 15、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21) 16、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 度 (22) 1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24) 18、售后服务及用户访问制度 (26) 19、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 度 (27) 20、质量教育、培训的考核制 度 (28)

21、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 度 (29) 22、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 度 (31) 23、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存、销管理制 度 (33) 24、重要仪器与设备管理制 度 (35) 25、计量管理制度………………………………………………………… 36 23、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制 度 (37) 2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温州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质量文件

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企业经营活动的纲领及企业的管理方针、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订立以下有关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规定。 质量方针和目标是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正式发布的关于公司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与目标。 一、质量方针: 坚持实施GSP,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a、制定GSP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分解落实。 b、积极组织职工、鼓励职工接受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 c、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仓库设施,改善储存条件。 d、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正常运行。 二、目标管理 经营优质药品,全面提高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 a、严把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在库养护关,做好服务工作,满足顾客需求。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

2018年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doc

东京,箱根,富士山 4 晚 5 天行程 2018 年度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工业 *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 指标名称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计量 大型 单位中型小型微型 万元Y≥500≤ Y<50≤Y<Y<50 人X≥1000 300≤X<1000 20≤X<X<20 万元Y≥2000≤Y<300≤Y<Y<300 万元Y≥6000≤Y<300≤Y<Y<300 万元Z≥5000≤Z<300≤Z<Z<300 人X≥200 20≤X<200 5≤X<20 X< 5 万元Y≥5000≤Y<1000≤Y<Y< 人X≥300 50≤X<300 10≤X<50 X<10 万元Y≥500≤ Y<100≤Y<Y<100 人X≥1000 300≤X<1000 20≤X<X<20 万元Y≥3000≤Y<200≤Y<Y<200 人X≥200 100≤X<200 20≤X<X<20 万元Y≥1000≤ Y<100≤Y<Y<100 人X≥1000 300≤X<1000 20≤X<X<20 万元Y≥2000≤Y<100≤Y<Y<100 人X≥300 100≤X<300 10≤X<X<10 万元Y≥2000≤Y<100≤Y<Y<100 人X≥300 100≤X<300 10≤X<X<10 万元Y≥2000≤Y<100≤Y<Y<100 人X≥2000 100≤X<2000 10≤X<X<10 万元Y≥1000≤Y<100≤Y<Y<100 页脚内容 3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 型。这次划型标准修订重要突破和亮点在于新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2011 年6 月1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药品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模版

XXXXX企业 变更经营范围申请材料X年X月X日

目录 1.企业的变更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公章); 4.与拟所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方位图、面积及周 围环境情况说明; 5.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平面图及设施、设备 情况; 6. 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验收养护人员职称、资格和学历证明; 7.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8、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9.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10.企业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一、 XXX大药房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大药房经批准经营范围为:XXXX,因XXXX原因,现申请将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 特此申请,请贵局予以审批。 XXX大药房 X年X月X日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登记事项申请表(省局网上审批系统填报下载) 药品经营许可登记事项变更 申请表 填表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有持证企业填报,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由其上级法人企业申请填报并盖章。 二、企业填写此表时,只对需变更许可、登记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填写,不变更的许可登记事项无需填写。 三、仓库情况项只填写增减仓库的有关情况,原仓库内容无需填写。 四、带有“□”的选择栏项,请在拟变更的项目上打“√”。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2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制订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一、所涉及的药品范围: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所列的二类精神药品,具体品种见附页。该类药品除按照国家对一般药品进行经营管理外,还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必须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及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管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 药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

(完整版)药品批发企业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 增减仓库) 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60 号第十六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6 号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20 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总时限:自受理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受理4个工作日 审核14个工作日(含现场检查) 复审2个工作日 审定2个工作日 制作行政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 送达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受理范围:本省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由省局受理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申报,分支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须由其法人企业提供变更申请报告)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连锁)申请表一式四份(表格在办事指南的材料说明内下载)、《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及《GSP认证证书》(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已通过GSP认证检查并经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签署意见的《GSP认证申请书》)有效复印件,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与新增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开办企业验收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关人员材料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2、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图、仓库内部结构和外部全景彩色实景图、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注:申请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如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请在本行政许可事项下一同登陆办理,相同申报材料可提交一份。 标准: 1 .核对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变更是否由上级法人提供变更申请书; 2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3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 4、经补正材料后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经补正材料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载明其理由,将《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全部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 5、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所属审查机关。 6、《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省局受理专用章,注明日期。 7、对已受理的申请,应及时将《受理通知书》和全部申报材料一并转市场监督处审核人员,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时限:4个工作日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3) 2、质量体系审核制度 (5) 3、相关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度 (7) 4、质量否决制度 (15) 5、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7) 6、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19) 7、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22) 8、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25) 9、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27) 10、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30) 11、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31) 12、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3) 13、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34) 1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35) 15、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37) 16、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39) 17、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41) 1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44)

19、售后服务及用户访问制度 (46) 20、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48) 21、质量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 (50) 22、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52) 23、仪器与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54) 24、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制度 (56) 25、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8) 26、安全管理制度 (62) 27、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64) 28、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66) 29、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68)

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企业经营活动的纲领及企业的管理方针、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订立以下有关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规定。 质量方针和目标是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正式发布的关于公司的 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与目标。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为本,求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致力完善。 a、制定GSP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分解落实。 b、积极组织职工、鼓励职工接受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 c、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仓库设施,改善储存条件。 d、依法经营、规管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正常运行。 二、目标管理 经营优质药品,全面提高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 a、严把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在库养护关,做好服务工作,满足顾客需求。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一)中小微企业定义 这一概念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二是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行业划型标准具体为: 国税函[2012]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说明:1、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筹建申请完成审批后,由经办人制作《同意/不同意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4、本表一份,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留存。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应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份,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三、申办人在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时,必须随附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1吋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5、主要设施设备发票复印件; 6、营业场所外观照片、布局照片各1张; 7、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基本情况

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药批发公司GSP管理规定

医药批发公司G S P管 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一、目的 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控制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需参加质量体系内审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四、责任 1、公司应建立质量体系内审小组,并提供条件保证内审工作正常进行。 2、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对在内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 3、内审组长指定内审人员,并负责内审工作的组织、沟通和协调。

4、内审人员负责内审活动,编制“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记录现场审核情况,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做客观公正评价,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准备内审文件,收集“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保存内审相关记录和资料。 6、接受内审的部门负责做好内审的配合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制定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内容 5.1审核计划 5.1.1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拟审核活动和部门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制定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内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接受审核的部门及时间安排等,并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批; 5.1.2计划要保证涉及到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5.1.3每年至少要审核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5.1.4审核可以采取分环节、分部门分别滚动内审的方式,也可以集中审核的方式; 5.1.5当质量体系以下关键要素发生重大改变时,或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时,应组织开展专项内审。 5.1.5.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5.1.5.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副总经理、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 5.1.5.3经营场所变更; 5.1.5.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 5.1.5.5温湿度调控系统、计算机系统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

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应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五)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六)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的装置和设备,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仓储区域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的需要,物流中心应包括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零货及整箱拣选设备、自动输送设备、条码扫描复核等设备; (七)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各项要求。物流中心业务系统与物流系统均应配备企业级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物流中心软件应与物流规模相适应,

药品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xxx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汇编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序号制度名称制度编号页号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GSDF-QM-001-09-01 1 2 企业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制度GSDF-QM-002-09-01 4 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制度GSDF-QM-003-09-01 6 4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GSDF-QM-004-09-01 8 5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GSDF-QM-005-09-01 10 6 质量否决制度GSDF-QM-006-09-01 12 7 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GSDF-QM-007-09-01 15 8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GSDF-QM-009-09-01 17 9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GSDF-QM-009-09-01 19 10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GSDF-QM-010-09-01 21

11 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GSDF-QM-011-09-01 23 12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GSDF-QM-012-09-01 25 13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GSDF-QM-013-09-01 27 14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GSDF-QM-014-09-01 28 15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GSDF-QM-015-09-01 29 16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GSDF-QM-016-09-01 30 17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GSDF-QM-017-09-01 31 18 退货药品管理制度GSDF-QM-018-09-01 34 19 进口药品管理制度GSDF-QM-019-09-01 36 20 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GSDF-QM-020-09-01 37 21 用户访问制度GSDF-QM-021-09-01 39 2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GSDF-QM-022-09-01 40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可以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新版 GSP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 4、责任:质管部。 5、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企业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检查及分发,统一由质管部负责,各部门协助、配合及工作。 5.1 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五类: 5.1.1 质量管理制度; 5.1.2 部门及岗位职责; 5.1.3 质量管理工作操作程序; 5.1.4 质量记录、凭证、报告、档案; 5.1.5 操作规程类。 5.2 当发生以下状况时,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相应内容的调整、修订。 5.2.1 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改进时; 5.2.2 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 5.2.3 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 5.2.4 使用中发现问题时; 5.2.5 经过 GSP 认证检查或内部质量体系评审后以及其它需要修改的情况。 5.3 文件编码要求。为规范内部文件管理,有效分类、便于检索,对各类文件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应做到格式规范,类别清晰,一文一号。 5.3.1 编号结构 文件编号由4个英文字母的公司代码、3个英文字母的文件类别代码、3 位阿拉伯数字的文件

序号和 4 位阿拉伯数字的年号编码组合而成,详如下图: □□□□□□□—□□□—□□□□ 公司代码及文件类别代码文件序号年号 5.3.1.1 公司代码:HBKJ 5.3.1.2 文件类别代码: 5.3.1.2.1 质量管理制度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MA”表示。 5.3.1.2.2 质量职责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MB”表示。 5.3.1.2.3 质量管理工作操作程序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MC”表示。 5.3.1.3 文件序号: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按文件类别分别用3 位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顺序编码。 5.3.1.4 年号:是该文件成版时的公元年号,如 2016。 5.3.2 文件编号的应用: 5.3.2.1 文件编号应标注于各“文件头”的相应位置。 5.3.2.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文件编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或废止,应按有关文件管理修改的规定进行。 5.3.2.3 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依据本制度进行统一编码或修订。 5.4文件的版次号: 为正确了解文件的使用与更改状态,每份文件均应在“文件头”注明文件的版次号,文件的版次号格式为: 文件的版本号/文件该版本的第几次修改 ①版本号用大写英文字母“A、B、C……”表示 ②修改次数用阿拉伯数字“0、1、2……”表示 如:某文件版次号为“A/0”,表示该文件的状态为“第一版第0次修改” 5.5标准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文件首页格式见附录。 5.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程序为: 5.6.1 计划与编制:质管部提出编制计划,根据质量制度、管理办法、质量记录等对照所确定的质量要素,编制质量管理系统文件明细表,列出应有文件项目,确定格式要求,并确定编制和人员,明确进度。 5.6.2 审核与修改: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质管部完成的初稿进行审核,审核后质管部汇总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在审核中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度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最新整理)

2018年度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 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 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 Y<100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 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 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知识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知识 1、什么是“药品经营企业”? 答: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2、什么是“药品经营方式”? 答: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3、什么是“药品经营范围”? 答: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 4、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答: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5、什么是“药品零售企业”? 答: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6、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只需办理一证一照。即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7、《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具备4个条件:第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第四,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8、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人购药的原则。 9、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请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一,筹建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设置标准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第二,验收申请。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工商登记。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10、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一,筹建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第二,验收申请。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筹建药品批发企业的实施方案(模板)

XXX公司 关于筹建药品批发企业的实施方案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重庆医药事业的发展,促进药品流通,壮大重庆医药产业,XXX 公司(筹)拟开展药品批发业务。现就有关筹建实施方案汇报如下:一、企业拟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二、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聘用及培训计划: 1、拟聘用的质量负责人XX,该人员具有XX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具有长期从事药品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保障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2、拟聘用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XX,具有XX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具有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保障经营过程中独立解决问题。 3、拟聘用具备药学大专学历的质管员1名,具备药学中专学历的验收员1名和具备药学大专学历的养护员1名。 4、拟聘用的以上人员均需参加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制定的员工培训计划中,所有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每年不少于24个学时的培训学习。

三、拟设置仓库、营业场所及办公场所的基本情况: 1、拟设置的营业场所及办公场所面积约为? ㎡,地址位于?,办公场所拟购置电脑、扫描仪、服务器、UPS电源、复印机、网络、打印机、文件柜、电脑桌、考勤机、空调等设施设备。 2、拟设置的仓库总面积约为:? ㎡,其中阴凉库面积约为:?㎡,常温库面积约为:? ㎡,地址位于? ,拟购置灭蚊灯、货架、地垫、空调、手持条码数据采集器、换气扇、温湿度监测系统、遮雨棚、老鼠夹、灭火器等设施设备。 3、仓库位于二楼,楼上楼下及周边无餐馆、垃圾堆等任何污染源,在装卸货区域须配置遮雨棚;在各个库区内须配置已经检定、验证符合规定的温湿度监测系统,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四、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控制,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1、企业拟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拟设置6个部门:行政部、 质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拟设总经理、业务副总经理、质量副总经理的高层管理人员及质管部长、采购部经理、销售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储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并设有质管员、信息管理员、验收员、采购员、销售员、收货员、库管员、养护员、出库复核员、驾驶员等岗位。根据《重庆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暂行)》中对以上人员的任职要求进行招聘。 2、按《重庆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和认证检查验收标准(暂行)》的要求购置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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