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1、执行范围本目录适用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措施和政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2、药品分类根据药品的功效、用途和使用范围,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西药: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中药:包括传统中药和中成药等。
-保健药品:包括滋补保健品和特殊用途保健食品等。
3、药品调整与费用支付-药品目录将定期进行调整,新增的药品需通过审核才能纳入目录。
-药品费用支付原则上由医疗保险和个人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各地区医保部门规定。
4、药品目录内容4.1 化学药品-4.1.1 心血管系统用药-4.1.2 消化系统用药-4.1.3 呼吸系统用药-4.1.4 神经系统用药-4.1.5 血液系统用药-4.1.6 免疫系统用药-4.1.7 激素和调节内分泌功能药品-4.1.8抗感染药品-4.1.9抗肿瘤和免疫调节药品-4.1.10 抗过敏药品-4.1.11 解热镇痛药品-4.1.12 特殊用途药品4.2 生物制品-4.2.1 血液制品-4.2.2 细胞因子-4.2.3 基因工程产品4.3 中药-4.3.1 中药材-4.3.2 中成药-4.3.3 中药配方颗粒5、保健药品-5.1 滋补保健品-5.2 特殊用途保健食品附件:药品目录审核信息表、药品价格信息表法律名词及注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统筹,通过和个人缴费共同筹资,以整个国家为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用于支付因工作造成的伤害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等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育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补贴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一)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冬虫夏草、蜂蜜、蛤蚧、狗
宝、海龙、海马、红参、猴枣、琥珀、灵芝、羚羊角尖粉、鹿茸、马宝、玛瑙、牛黄、珊瑚、 麝香、西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
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二)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阿胶、阿胶珠、八角茴香、白果、白芷、百合、鳖甲、
鳖甲胶、薄荷、莱菔子、陈皮、赤小豆、川贝母、代代花、淡豆豉、淡竹叶、当归、党参、刀豆、丁香、榧子、佛手、茯苓、蝮蛇、甘草、高良姜、葛根、枸杞子、龟甲、龟甲胶、广藿香、何首乌、荷叶、黑芝麻、红花、胡椒、花椒、黄芥子、黄芪、火麻仁、核桃仁、胡桃仁、姜(生姜、干姜)、金钱白花蛇、金银花、橘红、菊花、菊苣、决明子、昆布、莲子、芦荟、鹿角胶、绿豆、罗汉果、龙眼肉、马齿苋、麦芽、牡蛎、南瓜子、胖大海、蒲公英、蕲蛇、芡实、青果、全蝎、肉苁蓉、肉豆蔻、肉桂、山楂、桑椹、桑叶、沙棘、砂仁、山药、生晒参、石斛、酸枣仁、天麻、甜杏仁、乌梅、78
乌梢蛇、鲜白茅根、鲜芦根、香薷、香橼、小茴香、薤白、饴糖、益智、薏苡仁、罂粟壳、余甘子、鱼腥草、玉竹、郁李仁、枣(大枣、酸枣、黑枣)、栀子、紫苏
注:本目录所列药品均包括生药及炮制后的药材及饮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汇总

△
XA04
乙 42 乙 43 止吐药和止恶心药 甲 44 乙 ★(44) 乙 45 乙 46 乙 ★(46) 乙 47 乙 48
溴米那普鲁卡因 伊托必利 昂丹司琼 昂丹司琼 多拉司琼 格拉司琼 格拉司琼 帕洛诺司琼 托烷司琼
△
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 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的二线用药 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 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的二线用药
XA09
XA10 XA10A XA10AB
消化药,包括酶类 甲 94 乳酶生 乙 95 复方阿嗪米特 乙 96 干酵母 乙 97 米曲菌胰酶 乙 98 胰酶 糖尿病用药 胰岛素及其类似药物 胰岛素及其类似物,短效 甲 99 动物源短效胰岛素 重组人胰岛素 甲 100 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乙 101 短效胰岛素类似物
限肝功能衰竭 △ 限抢救或肝功能衰竭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口服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口服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限肝功能衰竭 限药物性肝损伤或肝功能衰竭 限药物中毒
限肝功能衰竭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口服双环醇口服制剂的患者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口服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XA06
△
药品分类代码
药品分类
XA10BF
XA10BG
乙 ★(116) 格列齐特Ⅱ α -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甲 117 阿卡波糖 乙 118 伏格列波糖 乙 119 米格列醇 噻唑啉二酮类 乙 120 吡格列酮 乙 121 罗格列酮
药品分类代码
XA10BH
药品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限二线用药 限二线用药 限二线用药 限二线用药 限二线用药
医保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解释(含正三角倒三角等)

医保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解释四、限定支付范围(九)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要严格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品规定的适应症范围使用。
凡《药品目录》中对部分药品又明确了报销限制内容的,是指符合限定支付所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不予支付的药品;标有“▽”的药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住院使用时不予支付的药品。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限***和工伤保险”的,是指符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
5.“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
6.“备注”一栏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7.对标有限制医院级别、专科医院(科室)、专科医师使用的药品,在所限制的范围以外使用的,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8.对报销限制内容中标有“限门诊使用”的药品,仅限门诊使用时所发生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9.凡药品同时注有两种(含)以上限制要求时,应同时按限制要求执行。
10.对《药品目录》中标有“限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2017年版)药品目录中成药(带自付比例)

甲
68 麻仁润肠丸(软胶囊)
乙
69 蓖麻油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自付比例 自付比例
0%
0%
10%
20%
10%
20%
10%
20% △
10%
20%
0%
0%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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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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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
20% △
0%
0%
10%
20%
备注
药品分类代码 药品分类
ZA03C ZA04 ZA04A
乙
乙
乙
乙 清 肝 解 毒 剂
甲 甲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清 肝 胆 湿 热 剂
139 小儿清热利肺口服液
★ (133)
银黄丸(口服液)
★ (133)
银黄注射液
140 鱼腥草注射液
141 护肝片(胶囊、颗粒)
142 益肝灵片(胶囊)
143 安络化纤丸
144 澳泰乐片(胶囊、颗粒)
20%
10%
20%
0%
0%
0%
0%
0%
0%
10%
20%
10%
20%
10%
20%
10%
20% △
药品分类代码
ZA04D ZA05 ZA05A
药品分类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乙 清 热 镇 惊 剂 乙 乙 乙 乙 温 里 剂 温 中 散 寒 剂 甲 甲 乙 乙 乙 乙 乙
156 降酶灵胶囊
★ (151)
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最新

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录最新 时隔⼋年,⼀直备受业界关注的新版医保⽬录终于正式落地。
2017版医保药品⽬录,新增加药品339个,同时可适⽤于⼯伤保险和⽣育保险参保⼈员。
下⾯是有2017年国家医保⽬录,欢迎参阅。
2017年国家医保⽬录 步长制药:公司8个产品新纳⼊2017版医保⽬录 步长制药23⽇晚间公告,经统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共有8个产品新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公司及控股⼦公司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共有3个产品退出国家医保⽬录。
康缘药业:公司110个药品⼊选2017版医保⽬录 康缘药业23⽇晚间公告,公司共有110个药品⼊选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其中公司独家药品20个。
本次⼊选国家医保⽬录的药品中,⾸次⼊选药品8个,调整医保分类药品5个,退出国家医保⽬录药品1个。
佐⼒药业独家产品灵泽⽚纳⼊医保⽬录 佐⼒药业公告,公司⽣产的独家产品灵泽⽚被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
上述产品灵泽⽚系公司乌灵系列产品之⼀,为公司独家⽣产品种,功能主治为:益肾活⾎,散结利⽔。
乐普医疗强⼼药产品列⼊2017版医保⽬录 乐普医疗公告,公司药品左西孟旦(海合天欣)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
产品作为⼀种新型正性肌⼒药(强⼼药),适⽤于急性失代偿性⼼⼒衰竭(ADHF)的短期治疗。
海正药业:公司产品列⼊2017版医保⽬录 海正药业23⽇晚间公告,公司及控股⼦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共有7个产品新纳⼊《国家医保⽬录》。
此次新纳⼊该⽬录的7个产品均属于医保⼄类品种,其中4个产品为独家品种或独家仿制品种,均正常⽣产销售。
兴齐眼药:公司两产品新纳⼊医保⽬录 兴齐眼药公告,公司产品阿托品眼⽤凝胶剂、维⽣素A棕榈酸酯眼⽤凝胶剂新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7年版)》。
关于17版《药品目录》具体执行的说明

限二线用药 • 智能审核系统就会审核本次住院过程,参保人之前是否使用过一线 抗生素,没有使用系统就会将其列为疑点问题,由人工进行核实。 限艾滋病感染 • 审核系统就会判断其是否出院诊断中有艾滋病感染。 限原发性肝癌、肺癌 • 审核系统就会判断出院诊断中是否有原发肝癌、肺癌。
五、含药大输液
17版药品目录明确了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为单独品种, 凡是17版没有明确列出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应不在药品目录中。
注射用丹参 多酚酸盐
疏血通注射 液 瓜蒌皮注射 液
血塞通注射 液
银杏达莫注 射液 肾康注射液
血栓通注射 液
银杏叶注射 液 莲必治注射 液
注射用血塞 通(冻干)
银杏叶提取 物注射液
17版目录与 10版我省我市目录比较
西 药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中成药注射剂
双黄连注射 液 苦黄注射液
清开灵注射 液 参附注射液
参麦注射液 醒脑静注射 液
热毒宁注射 液 生脉注射液
喜炎平注射 液 香丹注射液
痰热清注射 液 丹参注射液
鱼腥草注射 液 丹红注射液
脉络宁注射 液
注射用血栓 通(冻干)
红花注射液 灯盏注射制 剂 注射用银杏 叶提取物
苦碟子注射 液
冠心宁注射 液 舒血宁注射 液
病种等限制
恩夫韦肽 恩曲他滨 恩曲他滨替诺福韦 齐多夫定 齐多夫定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液体剂 注射剂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司他夫定 斑蝥酸钠维生素B6
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精心整理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ATC),1.西药部分第101号“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赖脯胰岛素、重组赖脯胰岛素、门冬胰岛素、谷赖胰岛素。
2.西药部分第104号“人中效胰岛素”包括: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3.西药部分第106号“普通胰岛素预混”包括:精蛋白锌胰岛素(30R)、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40/60)、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50/5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30/7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预混30/70)、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50R)、50/5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30/7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
4.西药部分第107号“胰岛素类似物预混”包括:门冬胰岛素50、门冬胰岛素30、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
5.西药部分第110号“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6.西药部分第158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7.西药部分第712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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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三)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四)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内营养剂。
(五)西药部分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包括:肠内营养粉剂(AA-PA)、肠内营养粉剂(AA)、短肽型肠内营养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肠内营养混悬液Ⅱ(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SPA)、肠内营养混悬液(TP-MCT)、肠内营养乳剂(TP-HE)、肠内营养乳剂(TPF-T)、肠内营养混悬液(TPF-FOS)、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M)、肠内营养乳剂(TPF-D)、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肠内营养乳剂(TPF)、肠内营养混悬液(TPF)、肠内营养乳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肠内营养粉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