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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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正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5月10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自2018年5月16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方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企业组织形式。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

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

培育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方案为了培育和提升10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实施方案,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培育和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和整合,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二、目标设定1.培育和培养出1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提高农业产业链的一体化和协同发展水平3.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4.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技术的先进化和智能化5.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三、实施步骤1.制定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投资和发展。

2.优选培育对象:依据企业规模、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等指标,优选出1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给予专项支持和培育。

3.强化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4.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ISO和协会认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可靠性。

5.加强品牌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自主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

6.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空间。

7.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可追溯性,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

8.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吸引一批专业化和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化管理人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9.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和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协同发展。

乡村产业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融合三个阶段的不同与趋势

乡村产业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融合三个阶段的不同与趋势

乡村产业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融合三个阶段的不同与趋势在传统农耕社会,农业是农村的主导产业,乡村产业发展问题,一定程度上就是农业发展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执行计划经济体制,为保证粮食安全,乡村产业长期以粮为纲,粮食生产成为农村的主导产业。

改革开放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取消,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村产业才开始蓬勃发展。

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只有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才能更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乡村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总结分析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演变,能为乡村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贸工农一体化发展阶段(1978—200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产品市场逐渐开放,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不断增多。

但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相互脱节问题严重,导致许多农产品加工领域乱上项目、盲目竞争、粗放增长,造成农产品产销衔接不畅,“买难卖难”矛盾不断产生。

基于此,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紧密联系起来,有效衔接生产和流通,实现农产品的多层次加工增值。

贸工农一体化发展阶段,主要有两个发展重点:一是支持大宗农产品进行贸工农一体化发展。

1997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根据不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特点,加大对贸工农一体化的支持力度,主要选择两类农产品进行:一是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烟草、生猪等种植、养殖面广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探索加强产销衔接的办法;二是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要求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农产品,重点促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协调发展。

二是重点发展“贸工农”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17.06.26•【文号】国粮财〔2017〕121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国粮财〔2017〕121号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粮食产业经济这篇大文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为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支持作用,大力扶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粮食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企业增盈增效,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联合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原则——促农增收。

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以多种形式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使种粮农民分享粮食加工、销售等环节收益,带动和促进种粮农民就业增收。

——助企增效。

持续加大政策和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扶持粮食主营业务突出、有产品、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管理水平较高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以粮食种植、收储、加工和销售为主业开展产业化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创新发展。

对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以资产为纽带促进粮食产销衔接,以及经营管理优化、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资金筹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基础实力强、市场前景好、增长潜力大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特别是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创新、绿色发展,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适应群众粮食消费需求升级,开拓新市场,发挥创新示范作用,增强粮食行业创新驱动能力,培育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农业部农发行出台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

农业部农发行出台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

国 家 和 省 级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实 施 的 项 目: 农 资金支 持 的项 目; 施 农业 、 支 设 村 一 品 特 色 产 业 项 目 ;保 障 主 要
循环贷款和 中期流 动资金贷款 对
龙 头 企 业 仓 储 设 施 、生 产 加 工基 地 建 设 以及 技 术 改 造 等 固定 资 产 贷 款
农业 部农发行 出台措施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
◎ 龙
为贯 彻落实 中央 l 号文件精神 ,
有 效 应 对 当 前金 融 危 机 ,突 出解 决 龙 头 企 业贷 款 难 问 题 ,支 持 龙 头 企 业 带 动 农 户 就 业 增 收。 近 日 ,农 业 部 与 中 国农 业 发展 银 行 ( 下 简 称 以
具有 良好的社会效 益、生 态效益和
业融资难 问题 ;有利 于增 加龙头企 经济效益的项 目等。 业资金供给 ,实现企业 自身持续发
展 :有 利 于 拓 宽 农 民就 业 渠 道 ,促 进 农 民持 续 增 收 目标 实 现 ;有 利 于
现经营或财 务困难的企业 ,在风 险
《 意见 》同时要求 ,农发行对农 可控前提下给 予信 贷支持 ,对暂时
同 级 农 发 行 ,重 大 项 目可 通 过 上 一
政 策 性 贷 款 范 围重 点 支 持 i对 龙 头 企 业 的 流 动 资金 需 求 ,可 发 放 短 期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符 合 条 件 的可 发 放
农发行 ) 合下发 了 《 联 农业部、 中 级 农 业产业 化 部 门推 荐给 农 发行。
在 对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加 大
度较 大或在全国有重大影 响的贷 款 项 目,由农发行 总行直接组 织贷 款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2.28•【文号】农经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的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北京中地种畜有限公司等359家企业(名单附后)为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三化同步”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龙头企业队伍的骨干,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让利于农民,带动农民增收;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产品供给,维护市场稳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实施节能减排,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点、问题及发展思路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特点、问题及发展思路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随着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在中国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特点、问题和发展思路进行分析。

一、发展特点1.规模化生产:中国农业龙头企业通常具有规模化生产的特点。

他们拥有大量土地、现代化农业设施和设备,可以实现大规模高效的农业生产。

2.全产业链布局:中国农业龙头企业通常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形成了全面覆盖的产业布局。

3.技术先进:中国农业龙头企业通常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引领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

4.品牌优势:中国农业龙头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通过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能够实现产品的附加值和溢价。

5.资本实力:中国农业龙头企业通常拥有雄厚的财力和资金。

它们能够依托自身的资本优势,通过并购、兼并等方式,快速扩张业务规模。

二、存在问题1.生产成本高:规模化生产所需的土地、设施和设备投入较大,导致了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成本较高。

2.品牌建设不足:虽然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但整体来看,中国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建设水平相对较低。

3.技术创新不足:虽然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但整体来看,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不足。

4.全产业链布局不够完善: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实现了全产业链布局,但整体来看,还存在布局不够完善的问题。

5.金融支持不足:尽管农业龙头企业资本实力雄厚,但由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金融支持不足,制约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三、发展思路1.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农业龙头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2.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农业龙头企业应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品出口水平,同时也要拓展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等新的市场领域。

农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场等 流通型 龙头 企业 。
予 信 贷 支 持 。 重 点 支 持 符 合 农 发 行 规 定范 围 内适 当下浮 利率 。 贷 款 条 件 的 国 家和 省 级 重 点 龙 头企 业 , 生产 附 加 值 高 、 技 术 和 市 场 比
三 、农业产业化部 门要做好 项 目推荐和政策支持
融支 持农 业产 业 化龙 头 企 业 的 益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帮 助 其 有 效 应 对 增 收 的 空 间 进 一 步 拓 展 ,实 现 农 业 重 要意 义 金融 危机 ,实 现企业 自身持 续 发展 ; 增 值 增 效 、 稳 定 市 场 价 格 的 作 用 进
近年 来 ,各 级农 业产 业化 部 门与 有 利 于 促 进 龙 头 企 业 抓 住 机 遇 ,进

步发 挥 。 支 持 的 重 点 是 地 市 级 以上 农 业
农 发 行 紧 密 合 作 , 充 分 发 挥 职 能 作

步 做 大 做 强 ,延 伸 产 业 链 ,拓 宽
用 , 不 断 加 大 政 策 扶 持 和 信 贷 投 入 农 民 就 业 渠 道 ,促 进 农 民 持 续 增 收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 支 持 的重 点 领 域 力 度 ,支 持 了一 大 批 竞 争 能力 较 强 、 目标 实 现 ; 有 利 于 发 挥 龙 头 企 业 保 主 要 包 括 :粮 、 棉 、 油 等 重 要 农 产 带 动 农 户 面广 、经 济 效 益 良好 的农 障 主 要 农 产 品有 效 供 给 、 稳 定 市 场 品 的生 产、加工、转化 ( 含饲料 加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有 力 地 促 进 了 价 格 、 促 进 农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作 用 。 工 )的龙头企业 ;蔬 菜、水果、茶

关于蛋鸡养殖项目的设立申请

关于蛋鸡养殖项目的设立申请一.企业基本情况森泰农业高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农业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拟在江西五月花实业公司所属的魏坊林场内建立大型现代化农业养殖基地。

公司本着为本省农业发展、壮大做贡献的思想;以自身的资源优势,林业资源环境为平台,结合大型农业现代化产业项目,拟发展成一个集森林资源、现代养殖、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农林结合的新模式。

林场内通过从美国Berkshire Hathaway Corperation的子公司CTB公司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按照美国蛋鸡生产管理模式,建设高标准现代化蛋鸡养殖基地,建立优质蛋鸡养殖标准化生产体系,养殖蛋鸡100万羽。

项目用地500亩,投资¥11422.46万元。

年营业收入15887.29万元,利润总额3794.28万元,净利润2845.71万元,上缴所得税948.57万元。

项目平均投资利润率28.17%,平均投资利税率28.62%,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3950.92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为27.37%,税后投资回收期5.2年(含建设期)。

项目达到生产能力时预计可年产优质鸡蛋15212.16吨,普通鸡蛋3803.04吨,青年商品鸡21614羽,淘鸡100万羽,鸡粪产值350.00万元,新增产值达15887.29万元。

在运行期内,预计每年平均可向国家上缴达产年应交增值税746.36万元、城建税37.32万元、教育费附加22.39万元和所得税948.57万元。

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财政收入。

二.管理团队人员三.养殖顾问团成员四.设备引进及先进性五.国家地方支持文件(详细内容见附件)1. 农业部农发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09]1号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出口的税收意见3.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六.产品、销售、服务一体化措施1.产业规模化江西森泰农业高科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将把江西的蛋鸡养殖业向产业规模化迈进,公司的生产线采用美国和荷兰进口的一流生产设备,将成立优质蛋鸡养殖标准化生产体系,同时公司还将不断的开发新的产品,以顺应当今社会上日新月异的变化。

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方案

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方案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链中拥有规模化、集中化生产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推动者。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农民增收和农村振兴。

下面是一个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方案:一、政策支持:1.减免税费: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水、电、气等资源提供减免税费的扶持,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2.财政补贴:给予农业龙头企业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用于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和人才引进等方面。

3.贷款支持:建立专门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4.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企业的竞争力。

5.市场开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市场开拓,积极拓展国内外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二、资源整合:1.联合组织:通过联合组织龙头企业进行经验和资源的共享,提高农业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2.专业化合作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成立专业化合作社,促进企业与农民的共同发展。

3.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园,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示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益。

三、人才培养:1.人才引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引进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提高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水平。

2.培训计划: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人才培训计划,提供相关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农业龙头企业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工作热情。

四、标准化生产:1.建立农业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品牌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加强产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可度和购买意愿。

3.农业生产规模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采取规模化生产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并带动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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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文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经发[2009]1号
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发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解决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农业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就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与农发行紧密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信贷投入力度,支持了一大批竞争能力较强、带动农户面广、经济效益良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冲击不断显现,龙头企业面临着市场萎缩、风险加大、融资困难等严峻挑战。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部门与农发行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利于引导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资金与农发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发挥政策对信贷支农资金投放的撬动作用,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增加龙头企业资金供给,推进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帮助其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企业自身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龙头企业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延伸产业链,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有利于发挥龙头企业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价格、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合作支持的重点领域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围绕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突出重
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重点龙头企业,使重点龙头企业保障农产品供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实现农业增值增效、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支持的重点是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支持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含饲料加工)的龙头企业;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的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丝、麻、糖、中药材等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畜禽、水产品生产、加工、转化的龙头企业;育种、育苗等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型龙头企业。

三、农业产业化部门要做好项目推荐和政策支持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要主动了解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企业基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原料采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择优推荐给同级农发行,重大项目可通过上一级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给农发行。

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各级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农业补贴及其他支农资金支持的项目;流通型企业的交易场所改造升级、检验检疫设备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推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项目;信息化建设推动产业化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
局规划的项目;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龙头企业争取财政、税收、贸易等方面的政策,可采取贴息、补助、担保、税费减免等形式对贷款项目进行支持。

四、农发行要做好项目选择和信贷服务
农发行对农业产业化部门推荐的龙头企业项目,要及时纳入贷款营销范围,按照控制风险、择优扶持、独立办贷的原则进行初步调查、分类排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评估、优先安排资金规模,按照农发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重点支持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附加值高、技术和市场比较成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项目,财政贴息、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支持的龙头企业。

农业部推荐的贷款额度较大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贷款项目,由农发行总行直接组织贷款营销工作。

各级农发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满足龙头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稳步增加对龙头企业的贷款投放规模。

对龙头企业从市场直接收购和从农发行开户企业调入粮棉油的资金需求,可纳入准政策性贷款范围重点支持;对龙头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可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发放循环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龙头企业仓储设施、
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贷款需求,可发放中长期贷款解决。

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集中还贷困难的龙头企业,可适当展期,在展期内逐步归还。

各级农发行要为龙头企业提供便捷的贷款方式,简化办贷程序,提高办贷效率。

对龙头企业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公开授信,对新开户龙头企业,要及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要扩大龙头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

对龙头企业的贷款,可在规定范围内适当下浮利率。

五、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对龙头企业的项目推荐和信贷支持政策。

农业部有关部门和农发行总行有关部门建立部行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政策研究、信息交流、重大项目协调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

省级以下农业产业化部门与农发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交流,推荐和选择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对纳入贷款营销范围的较大项目,双方可派人共同进行项目调查评
估。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调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分析研究项目实施效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

每年底,省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将当年本地项目推荐、贷款投放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别报农业部和农发行总行。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合作方式,提高指导和服务水平。

农业部和农发行总行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和农发行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并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农发行总行客户一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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