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9
学前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实习实施方案一、实习目的学前教育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工作内容,提高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实习时间和地点学前教育实习将安排在学生的暑期或寒假期间进行,实习地点将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实习机构的需求进行分配,学校将协助学生联系相关实习机构,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三、实习内容1. 观察与实践:学生将通过实地观察和参与实践,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生互动等方面。
2. 教学辅助:学生将有机会参与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如准备教学材料、协助教师进行课堂管理等,从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
3. 课程设计: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学前教育课程设计的工作,包括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和评估方式等。
4. 实习报告:学生需要完成实习报告,总结实习期间的收获和体会,对学前教育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四、实习要求1. 服从安排:学生需要服从学校和实习机构的安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实习时间和地点。
2. 严格遵守规章:学生在实习期间需要遵守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事,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3. 认真学习:学生要认真学习实习过程中的知识和技能,主动沟通交流,虚心接受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五、实习评价学校将根据实习机构的评价和学生的实习报告,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
同时,学校也将向实习机构反馈学生的表现,以便实习机构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和改进。
六、实习总结学前教育实习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机会,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学前教育行业的实际情况,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学生能够珍惜实习机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优秀的学前教育工作者。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管理制度,加强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以下简称“学生”)的教育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是学生通过参与学前教育实践活动,掌握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实践能力和工作素养的过程。
第四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分为校内教育实习和校外教育实习。
第五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由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实习单位代表组成。
第二章实习目标第六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目标是:(一)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原则和方法,熟悉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二)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和工作素养,提高学生的教育专业实践水平。
(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实习安排第七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安排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
(一)校内教育实习:学生在学校内进行教育实习,参与学校的学前教育活动,观察和参与教育实践。
(二)校外教育实习:学生在学校外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参与机构的教育活动,观察和参与教育实践。
第八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为每学年至少200个实习小时,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时间占比不低于1:1第九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实习单位由指导委员会确定,实习单位应具备相关的学前教育实践条件和资质。
(一)校内实习单位为具备学前教育资源和条件的学校或教育机构。
(二)校外实习单位为具备学前教育资源和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托儿所等。
第四章实习指导第十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由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指导包括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
(一)集体指导:指导委员会组织实习前培训和指导会议,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解答疑问,明确实习要求和安排。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省电大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备案。
省电大成立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队伍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登记和终审等工作。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人。
三、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教师培训。
四、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进行,为3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进行,为5学分,共90学时。
五、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一)教育实习1.时间安排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操作步骤指导教师进行集中辅导后,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的各项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4.组织形式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
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必须是三类以上,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地方电大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为了更加规范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教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合格幼儿教师,制定了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原则、阶段安排和评价机制。
实践教学是师范教育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和强有力手段,作为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联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纽带和桥梁。
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帮助师范生更好地印证所学的教育理论、形成专业技能和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的方法,还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专业情意,凝练专业精神,培养专业信念。
1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学前教育专业制定实践教学目标是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有效性的前提。
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是确定实践课程内容、开展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和方向。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首要任务是目标体系的构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包括通用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能力、教师职业情意三方面。
通用职业技能包括:表达沟通;交流合作;组织协调能力。
教师职业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汉字书写、教师口语、即兴演讲、简笔画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对幼儿行为和表现的观察、记录、评价,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实施与反思环境创设等);班主任工作能力(班集体建设,班队活动组织,学生个案研究,整合家长、社区教育资源能力等);幼儿教师必备的特殊技能(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的言语表达、弹唱跳画、制作、演示示范、沟通与组织等教育科研能力案例研究撰写、教育行动研究和教育故事撰写能力等);实验能力(教具制作、实验设计、实验创新能力等)。
教师职业情意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基本原则2.1整合性原则以全程实践理念整合、设计实践教学的课程,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深入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把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师教育过程。
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在学习中进步,在反思中提高,从而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达到养成优良品行,掌握相应理论,获得教育智慧,提高教育技能,形成职业能力的目的。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实施方案一、实践课程的性质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二、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三、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学前教育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生进行教育实践和完成毕业论文的设计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实践课程包含专业综合实训、课件制作、假期专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岗位技能实训、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几部分,实践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其中专业综合实训2学分60学时,课件制作1学分30学时,教育见习1学分30学时,教育实习2学分60学时,岗位技能实训15学分510学时,顶岗实习15学分450学时,毕业作业6学分,假期专业实践8学分利用寒暑假完成。
为规范实践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教育见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与假期专业实践实践课程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
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践。
1.内容学生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保育工作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教学活动等教育环节。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4篇)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一、实习目的1. 旨在通过实习进一步全面深入了解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工作,切实提升独立管理班级与带班的能力,为毕业后投身幼教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实习期间,需自觉运用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精心设计和有效组织,不断在实践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育实践能力。
3. 实习者应乐于亲近幼儿,加深对幼儿的认识与了解,进一步激发对幼儿及幼教工作的热爱之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事业心。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一)教育教学活动1. 集体教育活动:教学与游戏活动实习者需能够独立组织一日教育教学活动,注重保教结合,勇于尝试课程改革活动,以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 区域活动实习者需积极开展活动区活动,根据教育教学需求,设计并制作相关材料投放至活动区,以丰富活动区内容。
3. 个别教育活动实习者需主动接近、观察并了解幼儿,初步掌握每个幼儿的个性特点,依据幼儿的个别差异,抓住教育契机,实施个别教育,并撰写规定数量的个别教育笔记。
4. 特色教育活动实习者需主动了解实习班级的特色课程,深入了解其开设依据、内容、组织方式及实施效果等,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正常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
(二)保育工作实习者需认真遵循保教结合的原则,密切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和情绪表现,细致入微地做好各项保育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环境布置实习者需根据幼儿的兴趣、身心发展需要、教育活动进程及实习幼儿园的要求,创设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四)家长工作实习者需了解实习幼儿园常用的家长沟通方式,在实习班老师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交流、沟通幼儿情况,积极开展家园联系工作。
2024年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实习计划(二)一、指导思想:坚决树立____的核心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致力于实现科学有序的管理,充分发挥管理与教研的效能,强化教研的实际效果,以推动我校学前教育工作的新飞跃。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一、实习目的与任务二、实习时间与地点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实习周期为2-4周。
实习地点通常选择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实习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由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考核和管理工作。
2.学生在实习前需了解实习机构的基本情况,并在实习开始前与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沟通,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1.学生在实习期间需参与到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教学活动中,具体任务包括观摩教学、辅助教学、参与课堂活动等。
2.学生需根据实习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小型教育实践活动,例如组织幼儿游戏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等。
3.学生需撰写实习日记,记录实习中的观察、体会和收获,并在实习结束后向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总结和反思。
五、实习指导与考核1.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和集体评价,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解答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实习指导教师需在实习结束后为学生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
3.学生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并进行口头答辩,以展示自己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六、实习收益与影响1.学生通过实习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增强自身对专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2.学生在实习中能够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今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3.实习也为学校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机会,促进了学校与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
总之,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是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实践促进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因此,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实施细则应该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时间、地点,规范实习内容与要求,保证实习的指导与考核,以及实习的收益与影响。
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学分学时(周);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学分学时(周)。
一、教育实习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一)内容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保育工作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
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案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班级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家长与社区工作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二)要求凡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
实习评定合格后可得学分。
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周(学时)。
(三)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教育实习完成后上交以下材料:()实习完成情况材料实习计划份(见附件)、实习成绩评定表份(见附件)、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份。
()教育实习总结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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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管理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4.实施要求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案以学员的自主学习为主,各地电大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员明确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习与毕业作业的写作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员的联系,进行必要的指导。
5.实施意见
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5.组织形式
(1)指导教师资格
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包括电大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教案工作经验,熟悉学前专业所设课程的知识内容;③思想作风好,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责任感强;④业务水平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⑤对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有一定的实习工作指导经验;⑥熟悉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规定及指导教师职责;⑦掌握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分标准。
2.教案目标
(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3.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完成毕业作业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3)班级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4)家长与社区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1.内容
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1)保育工作
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2)教育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案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二、集中实践环节具体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3学分54学时(3周),在第五学期进行;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5学分90学时(5周),在第六学期进行。
第部分: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综合辅导——制定实习计划——开展教育实习——接受指导教师指导——独立完成教育实习总结报告。
4.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在实习之前,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辅导,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2.实习要求
凡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实习评定60分后可得3学分。
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内完成,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3周(54学时)。
3.实施环节建议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集中实践环节是教案计划中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环节,其设置是实施教案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步骤之一,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案改革,综合测评学习成果,切实保证教案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①在学生所选择的实习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业务骨干(最好是实习岗位的负责人);②对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有一定的实习工作指导经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③思想作风好,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责任感强;④熟悉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规定及指导教师职责;⑤掌握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评分标准。
为落实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教案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根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案大纲》,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案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总体说明
1.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案环节。
实习计划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1份。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市县电大应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集中组织好学员的专业实习工作,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6.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在第五学期末上交以下材料:
①实习完成情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