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效果检验制度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瓦斯抽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提高瓦斯抽采系统的安全性能,保障煤矿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监控。
第二章检查验收的程序第五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整理阶段。
第六条准备阶段包括编制检查验收方案、召开项目验收会议、组织检查验收人员培训等活动。
第七条实施阶段包括现场勘察、文件资料审查、设备设施检验等活动。
第八条整理阶段包括编制检查验收报告、召开验收总结会议、评估瓦斯抽采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等活动。
第三章检查验收的要求第九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运行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应有检查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四章检查验收的内容第十三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审查、设备设施检验、安全监控系统检验等。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审查应当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检验应当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安全监控系统检验应当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
第五章检查验收的结果第十七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结果应当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第十八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合格,应编制检查验收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结算。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一、现场支护与瓦斯管理1. 现场支护状况良好,无瓦斯积聚现象,严格遵循规定设置压风、供水三通设施。
2. 抽放巷道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道、轨道和线路,并悬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与抽放检查验收制度1. 钻孔施工需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参数误差需在允许范围内(开孔位置允许误差±____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
如需调整设计参数,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 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队队长和班长必须现场检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
发现不符设计或误差超限的,须废弃并重新开孔或补打。
通防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检,违规施工的,将对班长罚款____元/孔,队长罚款____元/孔。
3. 钻孔队每日需上报施工报表,明确钻孔位置、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信息。
通防科需根据报表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 填绘钻孔竣工图时,需按实际施工参数及控制范围绘制,并与设计图对比。
若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需说明原因。
特别是钻孔控制范围、终孔间距等关键指标不满足抽采效果的,必须及时补孔。
5. 通防科每日需召集钻孔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比分析当日施工钻孔与设计,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达预期位置的,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6. 钻场(孔)完工联抽后两天内,钻孔队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未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将处罚____元/次。
7. 通防科____需对完工的钻孔(场)进行验收,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布置是否均匀、封孔是否合规等。
未达要求的,立即整改。
8. 对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需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 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需建立台账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并按规定会审、报批。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2篇)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证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能够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防治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内容1.工程前期准备(1)确定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2)组织开展工程前期勘察,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地形地貌勘察等。
(3)编制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结构图、布置图、系统图、电气图等。
(4)确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工期。
2.施工、安装与调试(1)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包括开挖井筒、安装管道、布设电气设备等。
(2)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3)进行设备的试运行,并记录相关参数。
3.检查验收(1)组织现场检查,包括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设备布置、管道连接、电气设备接线等。
(2)进行设备参数的测量和记录。
(3)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瓦斯抽采的要求。
(4)对算术精确、构造合理的瓦斯抽采系统进行验收。
四、负责部门和人员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瓦斯治理部门负责,具体负责人由煤矿企业确定。
五、监督与管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
以上为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具体实施时应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验收流程,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1.2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行业要求。
二、适用范围2.1 适用对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建设、改造、扩建单位。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新元公司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打钻及管路安装过程的安全及顺利施工、钻孔负压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制度:一、井下打钻管理制度(一)开机前的准备1、检查各油管、钻具、接插件、管件、套管、钻杆等配件情况。
必须确信设备其安全装臵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开机。
2、安装钻机时,将钻场顶部的活矸及底板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保证见实底实顶,立柱必须戴木帽,安设底木必须摆好摆平,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好。
3、钻机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和压力表,随时检查施工地点钻场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8%时,要及时切断钻机电源并安排机上人员撤离至瓦斯不超0.5%的新鲜风流中,并汇报通风调度及时处理;发现顶板、支护有问题,联系生产队组及时处理。
4、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立柱必须固定牢固,立柱必须有防倒措施。
固定夹头把钻机前端与固定装臵的横梁连接,必须拧紧螺栓。
防止松动跑偏。
5、钻机在固定装臵上作业时,定位必须适当。
使其在不同的高度水平,能平稳作业。
6、开机前要将润滑剂注入钻机的润滑孔内。
(每一个循环加注一次)7、钻机试运行时,给进、旋转应试运转1—2次,钻头马达空转均以最高转速旋转,空转时间不宜过长,避免马达升温。
8、所有施工人员穿着必须贴身,打钻过程中,加杆、上卡人员不得出现随意敞开衣服的情况,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安装钻机前的准备工作1、进入安装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杂物。
2、钻机供电和开关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
3、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三)安装钻机时的操作规范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进风巷道安设钻机时,应留下安全行人道。
2、钻机安设地点底板应平整。
3、机身平稳后,钻杆两侧700mm处必须设臵警戒线。
4、若过皮带打钻,过桥必须摆放在钻场上风侧的2-3米处。
瓦斯抽采钻场、钻孔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抽采钻场、钻孔瓦斯检查制度
根据《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要求,对瓦斯抽采钻场、钻孔检查做如下要求:
1.瓦斯抽采钻场每班必须由测气员检查一次瓦斯情况,避免因通风、瓦斯管泄露等原因造成钻场内瓦斯积聚。
2.抽采工每周必须认真检查记录抽采钻场钻孔各项参数,包括孔内瓦斯、CO、抽采负压,以及孔板前后压差、管路连接情况,并认真填写抽采钻场钻孔观测牌板及巡查手册。
3.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4.工作面顺层钻孔、底板巷穿层钻孔及石门揭煤等预抽钻孔每周必须进行循环检查,对钻孔漏气、孔内出现CO的要及时处理,浓度超过IoPPm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5.使用中的抽采钻场要悬挂钻孔抽采参数观测牌板、钻场瓦斯检查牌板,抽采钻场内严禁有杂物及电器设备。
6.正在施工的抽采钻场、钻孔,瓦斯抽采巡查工要严格掌握其施工进度,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其按设计要求施工。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瓦斯抽采工程验收制度
瓦斯抽采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瓦斯抽采工程建设质量,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单位1. 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完成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并准备相关资料,提供验收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资料。
2. 瓦斯抽采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过程,确认施工合格。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1. 设备安装验收:对瓦斯抽采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固定安装、电气接线、防雷措施等。
2. 环保验收:对瓦斯抽采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瓦斯抽采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3. 安全验收:对瓦斯抽采设备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安全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等。
4. 质量验收:对瓦斯抽采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质量、材料质量等。
五、验收方法1. 现场检查:验收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瓦斯抽采工程的各项内容进行核查。
2. 抽样检测: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抽样检测,确认设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文件审查:对瓦斯抽采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六、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瓦斯抽采工程验收申请。
2. 验收准备:监理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准备验收所需的资料和工具。
3. 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到现场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行验收。
4. 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报告,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5. 验收结论: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报告,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行评定,出具验收结论。
七、验收标准1. 瓦斯抽采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瓦斯抽采工程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和安全要求。
3. 瓦斯抽采设备应具备相关质量保证。
八、验收结果1. 合格:瓦斯抽采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2. 不合格:瓦斯抽采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进行整改。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㈠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
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 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①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②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2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吨煤钻孔量指标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 10m。
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 个月;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ra/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㈡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抽采泵站工管理制度1、熟悉掌握有关规定及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运转情况.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5、瓦斯泵站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或公司信息中心汇报,否则,不得停泵.7、地面泵站内及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8、机房车间内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二、地面与井下抽采统计制度1、抽采统计由防突区负责,建立月、旬、周统计报表,报表编制逾期,罚技术队长100元.2、抽采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要清楚,能充分反映井下、地面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抽放情况3、抽采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精确,出现虚假捏造、数据不符,要追究责任人责任.4、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区长审核后报通风副总审核,公司总师批准.5、所有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负责存档,出现存档缺少或丢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6、每月统计报表送报局通防处存档.三、抽采管路系统维护检查制度1、防突区是抽采管路系统维修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安排好系统管路维修工作.2、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内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4、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6、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7、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井上、下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给区值班.8、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9、抽采管路的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涡街流量计,没有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10、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120m3/min;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移动泵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动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通风区必须按要求进行配风,风量不够的罚通风区100元,没有将泵站内附属设备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11、局部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放参数,并按规定打印抽放报表,按规定进行报批,发现没有按规定打印报批报表的罚通风区监测队100元.12、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周至少测定1次.没有按规定测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13、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道或采区回风巷,在抽放管路出口通风区必须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下风侧栅栏外5m内悬挂瓦斯监测传感器,并能按要求实现断电功能,没有栅栏和瓦斯监测传感器的罚通风区100元. 14、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放钻场,无论在施工还是打钻、抽放时,都应采用机械通风,高位钻场的瓦斯检查次数,与回采瓦斯检查次数相同.采煤工作面过钻场前,必须把钻场充满填实.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15、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在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帮上,其高度不少于1.8m.所有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如果同侧,管路与电缆必须保持300mm距离.管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电缆缠绕管路的罚责任单位500元.16、瓦斯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巷道低凹处、钻场应安装等径T型管联接放水器;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均要安装自动放水器.要加强抽采管路的巡查,消除管路积水现象,出现有积水及漏气现象罚责任人100元.1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前应加绝缘段,联接抽放系统的软管,其断面不应小于联管断面的0.8倍;采煤单位负责保护挑棚段抽放管.没有安装绝缘段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抽放管路有损坏的罚采煤区200元.18、掘进工作面顺层抽放钻孔和管路由掘进单位负责,四、矿井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度1、所有瓦斯治理工程都要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2、所有瓦斯治理工程实施后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要有记录可查.凡是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都要按照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设计、批复等技术资料生产技术部和防突区要按照划分存档备查,防突打钻钻孔原始记录由防突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录钻孔施工地点、钻孔参数、开钻收钻日期、打钻及责任人、打钻期间钻孔情况说明,防突区要存档备查,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的对责任人要追查处理.4、各种瓦斯抽放情况记录、报表防突区要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包括地面与井下流量人工测定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纯量、责任人及备注说明等.5、地面与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通风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各矿要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提高抽采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开发瓦斯资源.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1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 m3/min;——年产量1.0~1.5Mt,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大于20 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3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4所有的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具有高瓦斯区的.3、符合第2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量可稳定在2m3/min以上,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系统服务年限在五年以上.4、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6、抽采矿井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抽采瓦斯设备检修制度.2抽采设备停、运审批制度.3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抽采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制度.5泵房人员交接班制度.6抽采瓦斯效果检验制度.7瓦斯抽采钻场施工管理制度.8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巡检、维护制度.7、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接替,做到“掘、抽、采”平衡.8、回采工作面预抽时间不得少于2年.9、通风矿长无通风矿长的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检查,协调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10、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财务、供应计划.11、瓦斯抽采的矿井在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对符合瓦斯抽采条件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同时进行瓦斯抽采设计;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采工程验收,瓦斯抽采工程不合格不得投产.12、各矿通风部门应根据本矿生产衔接,至少提前一个月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工作面进行瓦斯预测,对该工作面是否实施瓦斯抽采提出书面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书面报告递交公司通风处备案.对在瓦斯预测当中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各矿地质部门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巷道进行地质情况预测,提供地质报告.13、坚持预抽、边掘边抽、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采等多种综合抽采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14、集团公司根据各矿生产接替和瓦斯治理计划,研究、编制全公司年、季度瓦斯抽采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瓦斯抽采矿井.抽采矿井要将下达的抽采计划逐月分解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集团公司包括简要文字说明和抽采系统图.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瓦斯抽采指标,列入抽采矿井年度生产和经营承包指标进行考核.15、瓦斯泵司机、瓦斯抽采钻机操作工均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抽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16、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各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17、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采工程和瓦斯抽采量计划.18、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第二节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设施要求:1地面泵房其距进风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要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2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一套备用.4泵房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抽采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泵房要建立抽采台帐,台帐记录数据要准确.6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和防爆炸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7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查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利用的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8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低浓度瓦斯发电除外,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9抽采泵房和泵房附近的放空管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放空管5米以上,并将避雷导线埋入地下3米以下.10泵房内必须设置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不得存放与抽采工作无关的设备和材料.泵房内无积水.11地面抽采泵站院内及外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2、新建瓦斯抽采系统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抽采系统竣工后,由抽采单位向公司通风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通风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3、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资源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之规定时,必须将抽采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国家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认定.4、抽采系统的能力应满足矿井最大抽采量需要,抽采管径应按抽采流量分段选配.地面瓦斯抽采泵能力应有一定的富余系数,其富余系数不小于1.5.5、在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计量装置孔板流量计应设旁路.6、矿井永久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7、对抽采瓦斯泵的参数抽采泵进出口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电机温度、电流、电压、观测时间等每半小时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具有双回路供电.第三节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1、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应安设在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硐室中,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80 m3/min.2、抽采硐室内要配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采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度瓦斯鉴定器、抽采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3、移动泵至少一台作备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断电和气水分离保护装置.若瓦斯泵备用台数少于使用的台数,则备用泵的能力不低于使用泵能力的60﹪.4、应根据瓦斯抽采的混合流量确定移动泵和抽采管径,移动泵与抽采管径的选择匹配,具体选择应按瓦斯抽采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后选择.5、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6、健全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两天测定1次.重点考察的钻孔根据需要增加测定次数,一月内对所有钻孔进行一次普测.7、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专用回风巷,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下风侧栅栏外1m内必须设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8、移动泵站硐室和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9、移动泵站硐室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管末端30m外的瓦斯浓度在采区回风巷不得大于0.8﹪,在矿井总回风巷不得大于0.75﹪,否则,必须切断瓦斯电源,停止瓦斯泵的运转,进行处理.10、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第四节瓦斯抽采管路的敷设1、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2、抽采管路应安装在专用回风巷内,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巷道帮上,高度不少于1.8m,与运输材料最大轮廓安全间距不小于0.2 m.3、瓦斯管路敷设在巷道低凹处、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时均要安装放水器.4、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全通隔离阀,以便维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在钻场和分支应设置流量、负压、瓦斯浓度观测装置.支管与钻场联接根据现场条件,做具体设计,确保管道畅通,不漏气.根据需要设置气水分离器.5、抽采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以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压力降不大于试验气压的5﹪为合格.6、移动泵抽出的瓦斯需要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不能影响永久抽采系统.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采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之前应加装绝缘段非导电体管路除外.8、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当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管,但井下瓦斯抽采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封孔管应禁止使用金属管.9、地面管路无论是架空或埋在地下,均必须在管道外表设置保温层埋在冻土层以下除外,以防冬季管路冻裂.10、在平巷或斜巷铺设的管路必须用可缩木支垫,以防底鼓折损管路.垫木高度应不小于0.3米,且垫木间隔根据管路的长度,至少每节管路架一排垫木.11、抽采管路与巷帮间距应保留一定的安全间隙,以防巷帮膨胀挤损管路以及便于安装和检修.12、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管路应用卡子将管路固定在巷道支架上.每根管路在管路两端各安装一套卡子,卡子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外力作用下不发生晃动.13、瓦斯流经管路的弯头角度应不小于90o,禁止采用直角急弯头.14、井上下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若与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其安全间距不少于0.3m;并应有防止管路砸坏的安全措施.15、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同时,瓦斯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16、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瓦斯管路时,专用钻孔的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采管道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17、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第五节瓦斯抽采技术规范1、利用钻场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第一个钻场的钻孔必须施工结束,钻孔联接完毕,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一个钻场距工作面30m前,钻孔并网待抽.2、回采工作面预抽钻孔在顺槽内按间距不大于5米布置.当选用单侧布孔时,钻孔长度小于采长15-20米;当选用双侧布孔时,钻孔累计深度应大于工作面采长,即钻孔中部交叉15-20米.3、钻孔的封孔长度:岩孔不得小于5m,煤孔不得小于6m,确保钻孔封堵严密不漏气.4、钻孔的拆除必须经主管抽采的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5、施工钻孔单位应制订施工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钻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钻场内及钻场两侧3米范围内无积水,无浮煤杂物,支护良好,管线安设符合要求.7、钻场在施工完毕之后及时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栅栏规格统一,栅栏设置距巷道不大于2米,留设供检查人员出入的进出口.8、钻场内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一次.9、钻孔内瓦斯浓度不得低于40﹪且钻孔的实际施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属报废钻孔.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同时报废的钻孔不得计入月、年抽采钻孔总进尺当中.10、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孔角度及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1、边掘边抽钻场设计规范:1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两帮抽采布置方式.2巷道同一帮钻场间距保持在50-80米范围内.3距离掘进工作面最近的钻场内,边掘边抽钻孔终孔位置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水平投影距离不小于10米.4一个钻场内应保证边掘边抽钻孔数量不少于4个5钻孔角度可根据各矿不同情况进行设计.6钻场深度不得超过6米,各矿可根据本矿实际情况掘进钻场,能满足钻机正常施工即可.7对于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应在掘进之前施工瓦斯释放钻孔,钻孔长度不小于20米,钻孔数量1个/m2.12、正在施工的钻场内应悬挂便携式瓦检仪.13、已施工完毕的边掘边抽钻孔必须立即封孔,并网进行抽采.14、每个钻场必须具备抽采参数测量条件,能够满足钻孔测量需要.15、钻场内钻孔施工完毕后,由矿生产、通风及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记录,由各单位验收人员签字确认.16、掘进工作面正头超出钻场边掘边抽钻孔抽采范围时,严禁掘进.17、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采钻场,在施工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施工完毕之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或超限.第六节瓦斯抽采日常管理1、凡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的要求,由通风部门统一管理,必须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名,负责瓦斯抽采技术工作,总结分析抽采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2、对抽采工作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上岗.凡因抽采队伍不健全和人员不足影响抽采瓦斯的,要追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3、工作面无抽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进行钻孔施工.4、抽采工程施工结束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本矿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要提交验收报告.凡未验收,未提交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回采条件处理.5、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标准状况下的大气压101.325KPa和温度20℃.采用自动计量的,要通过监控系统打印抽采日报;采用孔板计量的,每班要计算抽采总量,再根据三班抽采量编制.6、抽采台帐必须由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通风科长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矿长审签;抽采月报由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长、审核、编制签章生效并上报公司通风部门.7、抽采矿井每10天组织一次对抽采管路的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每月应组织人员对全矿的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对瓦斯抽采参数的观测应做到“四对口”,即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采日报“四对口”.9、各矿通风调度每天下午必须向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当天的瓦斯抽采情况,内容包括瓦斯泵站的抽采参数以及当日瓦斯抽采量、抽采工程施工情况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第七节瓦斯抽采技术资料1、图纸资料:1瓦斯抽采系统图.2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3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2、报表:1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采量年、季、月、日报表3、记录:1抽采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抽采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站值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4、台帐:1抽采设备、仪表管理台帐2抽采工程台帐5、牌板:1抽采钻孔钻场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平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等,悬挂在施工钻场内.2抽采钻孔钻场观测牌板.内容包括:钻孔场编号、钻孔场终孔日期、钻孔参数、验收人,以及钻孔的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姓名等,悬挂在抽采钻场内.6、瓦斯管流量计算公式:Q=9.7×10-4×K式中:Q---温度为20℃,压力为101KPa时的混合气体流量,m3/min;Δh---孔板出口端绝对静压差,Pa;。
瓦斯抽采达标考核
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奖罚制度为了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及“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开展瓦斯抽放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提高抽放效果,消除掘进工作面作业和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瓦斯超限问题,防止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本矿已经签定标高1050m水平以上无突出,煤层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期为Ⅲ类为不易燃烧,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瓦斯抽采达标的检查、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放日常要求1、建立地面瓦斯抽放永久系统,矿提前做好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同时建立抽放监测系统,实现自动监控,以保证瓦斯抽放安全。
2、矿井瓦斯抽放方法需根据瓦斯工程设计结合矿井瓦斯来源、煤层地质条件以及瓦斯基础参数确定。
我矿回采工作面采用以“采空工作面埋管抽放”为主,以“运输巷打钻孔抽放”、“采、掘前预抽”等综合抽放方法进行抽放。
并采取提高瓦斯管路安装质量,码放编织袋严密封闭工作面上隅角,严密封闭抽放钻孔空口,增加抽放钻孔瓦斯钻孔量等方法,提高抽放效果。
3、通防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放技术试验方案和月度、年度抽放计划的制度工作,负责瓦斯抽放监督检查等日常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瓦斯抽放量、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间的统计汇总以及抽放瓦斯效果分析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并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有关管理制度和瓦斯抽放系统图、泵站平图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建立抽放设备台帐、抽放工程台帐、抽放量台帐,瓦斯超限追查事故处理台帐,完成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4、矿通防队负责瓦斯抽放系统及抽放管路安装、瓦斯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采空区抽放管路埋设以及各类抽放管路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负责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负责建立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瓦斯抽放系统运行记录、填报瓦斯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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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进一步防治瓦斯,保证抽采效果达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抽放效果检验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检验。
二、采用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时钻孔浓度、负压、钻孔量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
三、采用高位抽放巷、地表钻孔抽放、引排风机抽放、尾排抽放等多种抽放方法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规定,每天要对其抽放浓度、负压、流量进行测量,以检验其抽放效果。
四、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率、吨煤钻孔量必须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进行检验,在检验抽采指标达标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回采。
五、瓦斯抽放相关数据必须日、旬、月、季、年进行汇总,积累瓦斯抽放经验,不断提高瓦斯抽放的基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