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
采空积水的防治

汇报人: 2024-01-04
目录
• 采空积水的基本概念 • 采空积水的原因及分析 • 采空积水的预防措施 • 采空积水的治理方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01
采空积水的基本概念
采空积水的定义
01
采空积水是指在采煤过程中形成 的地下水体,通常位于矿井或采 空区的下方。
实时监测与预警系统
安装水位监测仪器
在矿区周围和矿井内部设置水位监测 仪器,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建立预警系统
根据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预警 系统,对可能发生采空积水的情况进 行预警,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04
采空积水的治理方法
地面防水工程
地面防水工程是采空积水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通过修 建防水堤、水坝等建筑物,拦截和导流地下水,防止采空区 积水进入矿坑。
03
建立采空积水防治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提高防治工作效率。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积极参加国际采空积水防治学术 会议,了解国际前沿动态,分享 中国经验。
合作开展技术研究
与国际先进技术团队合作,共同 开展采空积水防治技术研究,提 高中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地下水位
地下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 采空积水的形成,水位高 时更容易形成积水。
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 ,地下水流动复杂,采空 积水形成的风险较高。
03
采空积水的预防措施
合理规划采矿区域
避免在易积水区域进行采矿活动
在采矿前应对矿区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了解地下水文条件,尽量避免在地下 水位较高或存在强含水层的区域进行采矿。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老空水害防治管理相关规定

二、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的技术原则。
1.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完成探放水,严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位于工作面及上、下顺槽中进行边生产边探放水工作。
2.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近距离煤层群开采时,下覆煤层开采前要对开采破坏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上覆煤层采空区水超前探放。
3.原则上不允许在上山巷道中实施探放水。确因需要上山探放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下山探水时,必须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二、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循环探放水。
三、探放老空水必须使用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具。
四、探放水前,跟中线施工的巷道必须建立健全排水系统,跟腰线施工的巷道要有水沟或建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放出老空水及时排出。
五、探水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和负责探放水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定。
六、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在探水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七、探放水钻孔要按照设计要求下置孔口管、进行承压检查,并安装孔口闸阀。
八、探放水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必化老空水害防治意识和责任。老空水害是矿井安全威胁非常大的水害,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各矿要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

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摘要】煤矿经过开采后形成的空区容易形成积水,且严重影响煤矿开采安全。
本文详细阐述了煤矿采空区积水的成因、主要特征以及积水预测方法,并且针对空区积水的主要特征提出了有效的积水防治措施。
【关键词】煤矿;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煤矿经过长时间的大量开采,容易出现许多的采空区,而且对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所以其中地势较低的采空区容易出现积水,积水的采空区严重威胁煤矿开采工程的安全。
1煤矿采空区积水的形成原因和主要特征(1)采空区积水的形成原因及来源。
随着煤矿开采时间的延长,相应的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采空区域,由于工程进度的原因,其周围往往还有很多其他的矿井。
经过相关的资料查询以及实际的工作经验积累,积水主要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类:①地下水:有些煤矿所处地带的地下水资源丰富,容易造成采空区积水;②降水:有些煤矿所处区域降水量丰富,当雨季来临时出现大量且连续的降水,使得煤矿区域的水量加大,低洼区积水,从而造成采空区积水;③地质条件:有些煤矿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独特,采空区积水可能是第四系冲击含水层所致;④日常生活排水:煤矿周边区域居民日常生活用水排放,可能回流到煤矿采空区低洼处形成积水。
(2)煤矿采空区积水流入的通道。
经过煤矿采空区积水案例的研究,煤矿采空区积水流入通道主要有以下几类:①开采导致的裂缝:开采使得煤层顶板脱落,越来越多的裂缝形成,或者岩层的质地坚硬且脆,施工过程中导致裂缝不断地增多、加大,最后延伸至地表,使地表水流入到采空区;②地质运动导致出现断层:煤矿所处区域发生地质运动,岩层之间出现断裂,当实施开采工作时,地下水沿着断裂的岩层就流入到了煤矿采空区域;③钻孔没有完全封闭:煤矿开采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钻孔作业,钻孔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钻孔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钻孔的封堵,因为有的钻孔可能打通了与含水层之间的通路,如果不能及时的封闭这些钻孔,那么含水层中的水就会慢慢的渗入到采空区或者煤层,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了煤矿采空区积水。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开采面积的增大、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矿井面临的水害种类增多,危害程度和防治水难度越来越大。
我矿面临着松散层孔隙水、砂岩裂隙水、断层水、钻孔水、老空积水等多种水害的威胁。
为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责任,规范防治水管理,减少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现对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如下规定:一、矿井防治水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书记、总工程师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处长、机电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总会计师、地测副总、设计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经营副总、安全副总、生产办主任、地测科主管、总工办主任、安监科长、机电办主管、运输区区长、固定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地测副总兼任),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6名,直管2支探放水队伍,其中地勘公司钻机队有40名探放水人员,6台Z1J850钻机,天安公司钻机队现有56名探放水人员,6台SGETII钻机,3台MK330钻机。
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矿井日常防治水技术工作管理,矿井水文地质勘察、水情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矿井防治水规划、防治水技术资料归档管理以及防治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矿井污水处理、利用和排放的监管,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水处理的检测自动化、信息化与综合利用能力。
二、主要领导、职能部门职责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统一领导。
2、总工程师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
3、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驻矿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
疏放采空积水总结

疏放采空积水总结1. 引言疏放采空积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地面塌陷形成的采空区导致地下积水被困在采空区内。
为了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我们需要及时疏放采空积水。
本文旨在总结疏放采空积水的方法、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2. 疏放采空积水的方法2.1 自然疏放自然疏放是指利用地下水自然下渗的方式来降低采空积水的水位。
这种方法不需要人工干预,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自然疏放的优点是简单、经济,但疏放效率较低,不适用于紧急情况。
2.2 机械疏放机械疏放是指利用机械设备将采空积水抽离到地面。
这种方法通常需要使用水泵等设备,能够快速将采空积水排除,适用于急需疏放的情况。
2.3 人工疏放人工疏放是指人工开凿疏放沟渠,将采空积水引流至外部环境。
这种方法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但可以有效控制疏放水位和疏放速度,适用于较大规模的采空区。
3. 疏放采空积水的流程3.1 前期准备在进行疏放采空积水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地下水位的实时监测,以便及时掌握采空积水的水位情况。
其次,需要评估采空积水的疏放需求和疏放能力,确定疏放的方法和流程。
最后,需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 疏放操作根据前期准备的结果,选择适当的疏放方法进行操作。
如果采用机械疏放,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机械设备,并进行安装和调试。
如果采用人工疏放,需要组织人员进行疏放沟渠的开凿和引流工作。
在疏放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疏放水位和流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3 后期评估疏放采空积水后,需要进行后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疏放效果、疏放水位的稳定性以及疏放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疏放效率和安全性。
4. 疏放采空积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1 疏放效率低问题自然疏放方法疏放效率较低,无法满足急需疏放的情况。
建议在需要急速降低采空积水水位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机械疏放或人工疏放的方法。
(防治水)七项规定---防治水

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实施方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各项工作,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第五条《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井下探放水,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的负责小组部门负责人:防治水副总徐克勇矿级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张焕新保障措施:①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②按照《开采设计》,留设保安煤柱,禁止乱采乱掘。
一、矿井防治水分析根据矿井的水害分类,南宁矿业在开采过程中的主要水害为采空区水、断层水和第四系水等三种水害类型1、采空区水害原葛石煤矿闭坑已10多年,其开采上限为+50m、开采下限为-350m,形成大面积采空区积水,其积水面积28万m2,积水量38万m3。
2005年3月28日,南宁煤矿施工-26m水平疏水石门接近上部原葛石煤矿3煤层积水区时,遇断层破碎带,造成突水事故,后通过排水、打挡水墙进行了隔离。
南宁煤矿于2009年1月1日启用原葛石煤矿主副、井筒进行排水,在原葛石煤矿斜井安设两台DA1-150×7型水泵,敷设两趟6寸排水管路,进行排水,至2009年8月12日,已将原葛石煤矿3煤层采空区积水排至-125m标高(该标高为南宁煤矿水位临时控制标高)。
排水后其积水面积6.9031万m2,积水量9.3192万m3 。
排水期间通过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未发现水位有异常变化现象。
但排放后仍然会在一些局部低洼处或孤立的下山巷道存在一些剩余积水,将对3煤层复采形成一定的威胁。
一旦未按规定进行排查和超前探放水就会发生突水事故。
2、断层水害1993年5月22日,南宁煤矿东翼-170m运输巷,奥灰水通过F4支断层与十下灰导通,进入17煤层采煤工作面,后通过地面钻孔注浆封堵恢复生产。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本矿井防治水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防治水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公司《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各项矿井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和领导,总工程师主抓。
地测部门是负责防治水业务和保安主要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矿长)领导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水文地质中等偏复杂,应按要求配备2个专业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具体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矿井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严禁施工,要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或采掘地点应加强观测掌握动态,发现突水征兆时及时停止采掘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治理措施。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增强抵御水灾能力。
第十条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科学研究和防治水技术攻关,注意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本公司各矿的水文地质特征,地质报告中把本公司两个矿井划分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各矿要按所属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第十二条各矿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对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集团公司精神,对本矿采空区积水定期开展专项自查,充分发挥自我督查的作用,通过水害隐患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矿防治水工作中的不足,为我矿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订本规定:
一、老空水害防治
1、矿长是本单位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
我矿已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2、防治水科是老空水害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服务监管等;防治水科负责监管老空水害防治的地质、测量资料;安全科负责监察老空水水害防治工作。
3、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原则。
各矿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4、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
预报。
老空水害是我矿主要防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二、加强老空水害防治的基础管理。
1、采掘工作面、各类巷道、盲巷、封闭墙等要全面调查、测绘、建账和填图。
2、提交新施工巷道、回采工作面等水文地质资料时,必须详细分析老空区积水隐患,并反映在提交资料的图纸上。
3、地测防治水部门要为老空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探放水设计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三、做好老空水害预测预报。
1、各单位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2、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水情水害隐患分析排查,对查出的老空区水害隐患,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时完成。
3、依据巷道底板标高、积水水头标高等合理圈定“积水线”;依据已圈定的“积水线”,外推不小于30m作为“探水线”;在探水线外侧不少于60m作为“警戒线”。
4、对老空积水量的预计,各矿要根据探放老空水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分析总结适合于不同煤层、地质、开采条件下的老空积水量预计公式。
四、严格探放水技术管理。
1、老空水探放必须编制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
探放水设计由矿防治水主管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
2、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的技术原则。
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完成探放水,严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位于工作面及上、下顺槽中进行边生产边探放水工作。
②.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近距离煤层群开采时,下覆煤层开采前要对开采破坏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上覆煤层采空区水超前探放。
③.原则上不允许在上山巷道中实施探放水。
确因需要上山探放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下山探水时,必须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④.老采空区、老巷位置不明时,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并保持足够的帮距和超前距,直至探明确切位置,放出积水,消除水害隐患。
⑤.井巷工程和采区、工作面设计中,要考虑有利于探放水工作。
对水量大、水头高的积水区,必须采用专用巷道进行隔离式探放水。
隔离式探水点距积水区的距离要根据岩层强度、水压大小合理确定,确保探放水人员的施工安全。
⑥.探放水钻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呈扇形成组布置。
⑦.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
⑧.探放老空水钻孔必须下置孔口管,安装控制闸阀,并进行固管和耐压试验,确保放水在控制下进行。
沿煤层探放水,当预计水压大于0.1MPa时,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10m;沿岩层探放水,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5m。
⑨.探放水钻孔未探透老空区前,孔径不得大于Ф75mm;探透老空区且水压降低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大孔径,但最大孔径不得超过Ф91mm。
⑩.有动水量补给的老空积水探放后,要选择在老空最低洼处留设适量的探放水钻孔,做为长期放水和观测孔,并保持放水畅通,防
止因重新积水带来新的安全威胁。
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要明确防范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
五、严格探放水现场施工管理。
1、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要加强充水性调查,一旦发现有出水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调度室,并采取措施。
若采用爆破凿岩时,当钻眼有出水征兆时,不得装药和放炮。
2、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循环探放水。
3、探放老空水必须使用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具。
4、探放水前,跟中线施工的巷道必须建立健全排水系统,跟腰线施工的巷道要有水沟或建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放出老空水及时排出。
5、探水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和负责探放水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定。
6、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在探水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7、探放水钻孔要按照设计要求下置孔口管、进行承压检查,并安装孔口闸阀。
8、探放水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采取处理措施。
9、探放水孔必须打透老空,监视放水全过程,观测记录放水量,直至老空水放净。
当钻孔放水量异常增大或孔口有有害气体异常涌出时,要立即报告矿调度。
10、钻孔透过老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
如探水孔无水或放净积水后,必须立即封堵钻孔。
11、探放水钻孔位置、方位和深度等要进行现场验收,做好记录。
12、在老空区最低洼处,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探放水孔作为长期放水孔;出水钻孔在放水过程中,应经常疏通,确保出水效果。
采空区积水管理规定二零一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