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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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控制流程

目的

规范样品的管理操作,确保样品得到有效的控

制,从而确保工程,生产和检验有据可依。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样品的采集、制作、管理及使用全过程。

2定义

样品:由客户提供或由公司授权人员签发的,用于工程,生产或检验人员检验时作为参照使用的某种产品的认可实物。

3职责

3.1工程部

3.1.1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测试测量和签

署。

3.1.2负责提交客户样品的制作,试模样品,材料的

内部评估、承认和签署。

3.1.3负责客户签署样件要求的信息获取,样品的验

证确认。

3.1.4负责样品结构,性能,外观及颜色的确认。3.1.5负责生产样品,限度样品的样品签署。

3.1.6负责工程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3.1.7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复稿的封

存保护。

3.2质量部

3.2.1负责协助工程部对供应商样品的确认、承认、

测试测量和签署。

3.2.2负责协助工程部向客户提交样品,材料的测试

和检验。

3.2.3负责样品的使用,归还和有效周期的管理。3.2.4负责质量样品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

3.3市场部

3.3.1负责样品提交客户的确认,客户产品的信息沟

通,获取。

3.3.2负责客户签署样品接受的登记,样品原稿的封

存保护。

3.4采购部

3.4.1负责供应商提交样品信息要求的沟通,获取。

3.4.2负责向相关部门(工程部/质量部等)送交供应

商的提交样品,协助工程部和质量部建立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5、作业程序内容

5.1 样品收集:

5.1.1 由客户或工程部/市场部提供样品来源。

5.1.2 工程部和品质部收到样品后,经工程部主管和

质量部主管确认,然后进行封样。

5.1.3 由公司授权人签发的特殊情况下的让步接受,

暂收样品。

5.2 样品的分类:

5.2.1 供应商样品:指由供应商制作提供,由我公司

确认签发的样品,供供应商生产,检验和本公司工程、质量检验和追溯时的参考依据。

5.2.2 客户样品:指经由客户确认签发的,用于指导

本公司工程设计开发,生产及验收参考标准的样

品。包括:色板,结构,电路,功能等。(也称外

来样品)

5.2.3 自制样品:指由本公司工程部、质量部确认签发的样品,供生产,检验参考使用(也称生产样品)。

5.2.4 临时样品:因生产异常时与客户样品存在差异

时,经客户认可暂时接收,或由工程部,品质部认可可让步接收的样品。

5.3 样品管理:

5.3.1 供应商样品

a. 当采购部开发新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材料、

生产工艺变更时,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附《自

检报告》,《材质证明》送样进行确认。

b. 采购部接到上述供应商的报告,材料样品

时,转给工程部进行确认。工程部进行样品

(5PCS以上)检测,包括材料的适配动作,适

时安排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试用,合格后工程

部进行样品确认。

c. 工程部应把对样品的确认与测试记录在

《样品确认单》上,工程部确认OK的话,须完

成供应商《样品确认单》的制作,并将《样品

确认单》转给采购,若确认NG,工程部将该供

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样品退还给采购部,经

确认变更影响客户产品特性或客户有要求材料

变更时由工程部依据《工程更改通知单》交客

户承认。

d. 若供应商材料样品经检验测试合格,工程

部将《样品确认单》原件发回供应商,副本两

份,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质量部。工程部与

质量部依据要求建立《供应商样品清单》进行

管理。若不合格,则将相关结果告之供应商并

给予说明,若供应商要求样品全部退回,那么

工程部应将所有供应商送样品资料与样品进行

全部退回。

e. 质量部接到采购部转来的上述供应商的

报告,环保资料应登记到《环保测试信息清单》,

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物料名称、物料编号、

测试日期、测试机构、报告编号、报告有效周

期、报告有效期、测试项目、报告有效测试结

果、下次索要报告时间、MSDS(化工品)、结

合《供应商样品清单》,作为以后供应商送货

的依据。

f. 当样品的保管存放受到温湿度、光度等储

存条件的限制,工程部和质量部应在《样品清

单》中规定样品的有效周期,并按其要求和条

件进行防护、标识、储存管理。有效期满后,

损坏,丢失、报废应要供应商重新提交并承认。

5.3.2客户样品:

a. 新产品在导入前,为确保生产预期产品符合客户的要求,由市场部,工程部与客户沟通确认

样品的要求信息(包括样品的实物、数量、种类、

型号、其它实配件、测试件、产品图纸)、各类

信息要求无误后进行签收。

b. 市场部保存客户样板的原版书面资料,样

品由工程部保存原版,并对签收的客户样品及配

套零件进行《客户样品清单》登记。内容包括客

户名称、样品编号、客户的物料编号、收到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保管人、使用部门、样品备注要

求说明。并在实物上编号,标识。当只有一件客

户样品时,由工程部专管。

c. 使用客户样品的部门,应做好使用、储存

的标识、防护、维护管理。客户存在“孤板”或

高价值样品,应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同时

对借用和归还的样品要进行书面登记。

d. 样品进行归还时,由市场部,工程部依据

《客户样品清单》进行核对,样品及其配套零部

件应完整无误。

e. 当使用部门发生丢失,损坏客户样品时,

应使用正式的联络方式通知客户,并依据客户的

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和改善措施,适时变更《客户

样品清单》。

5.3.3 自制样品:

a. 新产品导入时/量产过程中,因生产和检

测需求,追溯的样品由工程部签发(包括结构,

功能、颜色、性能及印刷效果位置或激光打标位

置等样品)。

b. 简单样品(不需要借助模具)可由工程部

独立制作,测试,并提交客户认可,在制过程要

形成文字记录,必须对所制样品进行编号,并进

行《自制样品清单》登记。

c. 借助于模具,治具制作的样品,应由工程

部,品质部,生产部同时参与,制后应按控制流

程进行产品的测试,评估。合格后并对所制样品

进行编号,并进行《自制样品清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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