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与建议的区别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几个问题

⼈⼤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个问题⼈⼤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个问题【字体:⼤中⼩】【2009-9-6】【编辑:han】【关闭】⼈⼤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执⾏代表职务,是代表⼈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使国家权⼒、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作,是⾏使代表职权、履⾏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好⼈⼤代表必须具备的⼀门履职业务。
因此,我们⼈⼤代表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地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在1982年以前,⼈⼤代表在⼈民代表⼤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统称为⼤会提案。
那时,⼤量的提案实际上主要是对各⽅⾯⼯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并不属于本级⼈民代表⼤会的职务范围,⼈民代表⼤会也不好通过实质性的决定,只能转交有关⽅⾯研究处理。
因此,从六届全国⼈⼤第⼀次会议开始,根据全国⼈民代表⼤会组织法第21条的规定,将提案分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两类,⽽不再只采⽤⼤会提案这⼀名称和形式。
⼈⼤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性质,它不是⼀般的个⼈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项重要职权。
对此,法律作了⼗分明确的规定,地⽅组织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各级⼈民代表⼤会代表10⼈以上联名,乡级⼈民代表⼤会代表5⼈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民代表⼤会提出属于本级⼈民代表⼤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各级⼈民代表⼤会代表向本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法第9条规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民代表⼤会提出属于本级⼈民代表⼤会职务范围内的议案。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案。
”第18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民代表⼤会提出对各⽅⾯⼯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常委会党组关于进⼀步发挥全国⼈⼤代表作⽤,加强全国⼈⼤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意见》,即中发〔2005〕9号⽂件,明确提出改进代表议案⼯作,提⾼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完善有关⼯作制度,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处理的质量。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是具有提案权的机关或符合法定数量的个人,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并被法定机构决定列入国家权力会议议程,在一定时限内进行审议的议事案。
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和意见的总称。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
议案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或者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以上、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5人以上,或者乡镇人大代表5人以上、县、市、省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而建议的提出,不受代表名额的限制,一名代表可以提出,二人以上也可联名提出。
2、时间不同。
议案的一般应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所规定的议案截止日期之前提出;而建议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可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又可在闭会后提出。
3、内容不同。
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事项,而建议的内容可以是同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范围内的事项。
4、要求不同。
一个议案包括题目、提出议案的理由、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和措施等,而一个建议仅要求有题目和具体意见即可。
5、程序不同。
列入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程的议案提交会议讨论表决,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或人大常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即可;而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即可。
6、效力不同。
议案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更改,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
而建议是交有关机关研究办理,没有法律约束力。
7、答复形式不同。
议案的执行情况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
建议和意见的区别

建议和意见的区别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议案是法定机关和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
而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个人可以提出,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
三、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
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提出。
四、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法律案还需附有法律修改草案。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五、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程序不同。
议案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或者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而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的。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21条、地方组织法第19条和代表法第18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还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在大会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至迟不超过6个月,予以答复。
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其上级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建议和意见的区别是什么?从字面含义上来说,提建议算是好的,提意见人家就会觉得你有问题,认为你是愤青,认为你不服从管理,认为你有偏见。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不少⼈会把议案与建议混淆,那么议案与建议有什么区别呢?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议案与建议的区别,欢迎⼤家阅读与收藏。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什么是议案?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民代表⼤会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进⾏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
地⽅组织法规定,地⽅各级⼈⼤举⾏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的地⽅各级⼈⼤代表10⼈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代表5⼈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民代表⼤会提出议案。
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各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各级政府,⼈⼤各专门委员会,省、⾃治区、直辖市、⾃治州、设区的市的⼈⼤常委会组成⼈员5⼈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委会提出议案。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或者⼈⼤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依法应当由地⽅各级⼈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民法院、⼈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制定⾏政法规、调整⾏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经济⽂化建设项⽬、增加劳动⼯资、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各级⼈民代表⼤会在每次会议的主席团第⼀次会议上,都要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期作出决定。
法定的提案机关和代表,可以在⼤会举⾏前或在⼤会期间提出议案,但必须是在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期前提出。
(4)提出的议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写清案由、案据和⽅案。
案由是指议案提出的理由;案据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案是指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
如果是⽴法案或地⽅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律、地⽅性法规草案或者修正草案。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主要处理程序有哪些? 议案的处理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
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后,主席团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法:⼀是决定列⼊⼤会议程;⼆是不列⼊⼤会议程;三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会议议程。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doc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代表议案和建议有什么区别?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长期以来,由于对议案和建议没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各地在议案和建议的处理上也不尽相同。
因此,有必要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一比较,以便改进代表议案工作,提高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
笔者认为,代表议案和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不同。
一、反映的内容不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代表议案的内容应是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凡属应当由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和组织处理的事项,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等,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是法规案、法规修正案、法规解释案,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和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是地方性法规案、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和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无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只能是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
而代表建议的内容则相对较为宽泛,既可以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指向机关不同。
代表议案的指向机关只能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也可以向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及个人提出,在实践中,代表建议更多地是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
三、办理机关不同。
代表议案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办理,涉及需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再进行审议的问题时,将代表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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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与建议的区别引言在政治和治理过程中,议案与建议是两个常用的概念。
尽管它们都指向一种提出主张或解决方案的行为,但在实际应用中,议案与建议之间存在着一些关键的区别。
本文将重点讨论议案与建议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在政治和决策制定中的作用。
议案的定义与特点议案是一种正式的提案文件,通常由政府、立法机构、党派或其他组织提出。
它是对某个问题、政策或法规的具体修改或改进的建议。
议案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才能得到通过,并成为一项正式的决议。
议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正式性:议案的提出需要经过特定机构或组织的认可和批准,这赋予了议案更高的法律效力和可行性。
法律约束力:一旦通过,议案将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执行和遵守议案成为一项法律义务。
广泛影响力:议案往往会对一个政府、国家或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
需要正式投票通过:议案的生效通常需要经过立法机构或政府的正式投票通过。
建议的定义与特点相比之下,建议是一种更为一般性的提案,可以由个人、团体或组织自由地提出。
它不像议案那样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来获取认可和法律效力。
建议更多地是为了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或提出改进的具体方案。
建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灵活性:相比于议案,建议更加灵活,更容易提出和修改。
非正式性:建议并不需要经过特定的机构或组织的认可和批准,其拟定和实施的过程更加自由和灵活。
建议力:建议强调对于特定问题的看法或解决方案,其影响力往往依赖于建议的质量和背后的支持者。
无法律约束力:建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实施通常需要通过公众、组织或决策者的接受和认可。
议案与建议的比较虽然议案和建议的目标都是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的方案,但它们在几个关键方面有所不同:正式性和约束力:议案是正式的、法律约束力强的提案,而建议则更加灵活、非正式且没有法律约束力。
提出者和认可过程:议案通常由政府、立法机构或组织提出,并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投票通过。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

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区别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长期以来,由于对议案和建议没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各地在议案和建议的处理上也不尽相同。
因此,有必要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一比较,以便改进代表议案工作,提高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
笔者认为,代表议案和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不同。
一、反映的内容不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代表议案的内容应是属于本级人大及其某某某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某某某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凡属应当由人民某某某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和组织处理的事项,某某某某某某、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事务等,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内容是法规案、法规修正案、法规解释案,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和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某某某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是地方性法规案、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地方性法规解释案和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无地方立法权的地区,代表议案的内容只能是应当由地方人大决定和批准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案。
而代表建议的内容则相对较为宽泛,既可以是关系发展稳定大局和某某某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指向机关不同。
代表议案的指向机关只能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代表建议既可以向人大及其某某某会提出,也可以向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及个人提出,在实践中,代表建议更多地是向某某某府及其部门提出。
三、办理机关不同。
代表议案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或某某某会有关工作机构审议办理,涉及需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意见,再进行审议的问题时,将代表议案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提出意见。
而代表建议的办理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人大某某某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建议,由人大某某某会各各专门委员会或有关工作机构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二是对某某某府及其部门的建议,由人大某某某会办事机构交办,某某某府及其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什么是议案,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区别

什么是议案,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区别1、什么是议案议案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享有提议案权的机关或个人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议事原案。
经法定机构确认,并确定按照议案办理的称之为议案。
2、议案的内容范围关于人大代表所提议案的内容范围,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如何理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第二是监督权;第三是人事任免权。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可以依法向大会提出以下类型的议案。
第一,候选人提名案。
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第二,罢免案。
请求罢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的公职人员职务的议案。
第三,质询案。
对“一府两院”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公务活动等进行质询和要求答复的议案。
这种质询案一般是对这些部门决定的方针、政策或者重大措施有意见,或者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人员提出质询,所涉及的内容都是极为重要的。
第四,特定问题调查案。
第五,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决议案。
请求人民代表大会就某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作为决定、决议的议案。
重大事项一般是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也即是指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或影响的有关问题和事情。
重大事项可以是某方面的具体的发展计划,也可以是某项较大的工程,还可以是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某一关系全局的问题。
不论是哪种类型的议案,都要有题目、理由和方案,不属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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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与建议的区别
议案就是由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原案,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
可是,各级人大代表每年都在本级人大例会上提出不少的议案,但绝大多数都不具备普遍性、客观性和全面性,作为议案处理的议案寥寥无几。
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务必熟悉和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写作知识,首先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与建议的区别是努力提高议案的质量的基础。
(一) 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的含义
具有法定人数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会议议程,并经大会通过的议事案。
(二) 要掌握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1.作用不同。
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进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大多数情况与人大行使职权没有直接关系。
2.主体不同。
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上的要求。
3.范围不同。
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
4.处理方式不同。
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
代表建议、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