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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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在航空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障航空安全和提升空中交通管制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浅析。

一、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可以分为事故率指标、运营指标和系统指标三个层次。

1. 事故率指标事故率指标是评估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的核心指标,主要包括飞行事故发生率、近发生事故率和人为事故率等。

(1)飞行事故发生率是指在一定飞行时间和飞行任务中发生事故的频率。

通过对比不同时间段和不同地区的飞行事故发生率,可以了解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状况的变化趋势和差异情况。

(2)近发生事故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接近事故的频率。

接近事故是指在飞行中因管制失误、误导或疏忽等原因导致飞机之间的距离过近,危及航空安全的情况。

(3)人为事故率是指因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错误和疏忽导致飞行事故的频率。

通过监测和分析人为事故率,可以评估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 运营指标运营指标主要是衡量空中交通管制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指标,包括航班延误率、航班取消率、平均等待时间等。

(1)航班延误率是指航班按计划起飞或降落的时间与实际起飞或降落时间之间的差异率。

航班延误率较高表示空中交通管制效率较低,影响到航空公司的运营正常。

(2)航班取消率是指航班在计划起飞前被取消的频率。

航班取消率较高可能说明管制措施不足或人为因素导致的航班安全隐患。

(3)平均等待时间是指航班在进入空中交通管制区域后等待指令的平均时间。

平均等待时间较长可能导致航班延误和空中交通拥堵。

3. 系统指标系统指标是评估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绩效和设备运行状况的指标,包括设备故障率、系统容量和故障修复时间等。

(1)设备故障率是指空中交通管制设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故障的频率。

设备故障率较高可能导致管制系统运行异常,进而影响到航空安全。

(2)系统容量是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能够处理的航班数量和吞吐量。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对于预期变更仅影响本单位且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的情况,可 以简化程序,填写《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表》,具体见本办法附录 2――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告表。
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正文部分至少包括: (一)概况。 1、安全评估的目的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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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的部门和人员; 3、安全评估的简要过程和主要结论。 (二)系统及运行环境。 1、系统运行现状及变更后预期运行展望; 2、预期变更对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需求的具体描述; 3、有关规章标准的要求; 4、与其他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航空运营人、机场运行部门的 业务关系和相互影响; 5、其他涉及运行的必要情况。 (三)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 1、危险辨识过程和采用的方法; 2、风险分析过程和采用的方法。 (四)风险控制措施。 (五)安全评估的结论。 第二十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安全评估报告, 并根据跟踪评估阶段的实际情况填写附录 3――《民航空管安全评估 跟踪情况表》。 第二十四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在预期变更正上级业务主管单 位备案,并根据需要,将有关报告抄送机场运行管理部门、航空 运营人等有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 民航监管局可根据情况,要求运行单位对评估
第十八条 安全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残余风险,即风险控制 措施实施后未处理、未消除或新产生的风险。在明确所有风险控制 措施后应当再次进行风险分析,并且:
(一)明确可容忍风险存在期限; (二)本单位无法进行风险缓解的情况应当在安全评估报告 中给予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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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安全评估结论
第十九条 安全评估应当形成评估结论,明确各种可能的风险及 其可接受程度、采取安全措施后的预期安全状态等。
管理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 号:AP-83-TM-2011-01 下发日期:2011 年 5 月 4 日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1. 引言通航安全评估是民航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通过对航空公司、机场和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安全运作进行评估,确保航空安全。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通航安全评估的组织和实施,促进民航行业安全管理和质量提升。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民用通航领域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构及其运营单位。

3. 评估原则通航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如下:•全面性原则:评估应包括航空公司、机场和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各方面情况,如管理组织、员工素质、专业水平等。

•及时性原则:评估应及时进行,掌握客观真实情况,防范事故隐患。

•客观性原则:评估应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可靠,避免主观意见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隐私保护原则:评估应保护被评估单位和个人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评估报告不得泄露。

4. 评估内容通航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4.1. 航空公司评估内容航空公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管理组织评估,包括管理层及各部门职责、组织机构、制度流程等;•人员素质评估,包括员工岗位匹配、专业素养、工作态度等;•安全管理评估,包括安全标准、安全运作流程、安全控制等;•安全数据评估,包括事故、事件、违规等安全数据的分析和评估。

4.2. 机场评估内容机场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管理组织评估,包括运行保障部门及各职能部门职责、组织机构、制度流程等;•人员素质评估,包括人员配置、技能素质、工作态度等;•安全管理评估,包括安全保障体系、应急预案、现场安全管理等;•地勤保障评估,包括旅客服务、行李安检、登机口管理等。

4.3.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评估内容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管理组织评估,包括各职能部门职责、组织机构、制度流程等;•人员素质评估,包括人员配置、技能素质、工作态度等;•通讯控制评估,包括无线电通讯、调度安排、指挥流程等;•航空交通管制评估,包括航空器流量控制、航线监管、空域管理等。

5. 评估程序通航安全评估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2.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3.组织评估实施;4.收集评估数据和信息;5.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6.确定评估结论和建议;7.编制评估报告;8.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进落实。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16-00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理,规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航路航线、进近(终端)和机场管制地带等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围或者对以上空域运行存在影响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活动的空中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航局指导监督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工作,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空管单位向其管制空域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第四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仅允在隔离空域飞行。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隔离空域飞行,由组织单位和个人负责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多个主体同时在同一空域围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明确一个活动组织者,并对隔离空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安全负责。

第二章评估管理第五条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围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活动,除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外,应通过地区管理局评审:(一)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外;(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小于或等于7千克;(三)在视距飞行,且天气条件不影响持续可见无人驾驶航空器;(四)在昼间飞行;(五)飞行速度不大于120千米/小时;(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符合适航管理相关要求;(七)驾驶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八)在进行飞行前驾驶员完成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检查;(九)不得对飞行活动以外的其他面造成影响,包括地面人员、设施、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等。

(十)运营人应确保其飞行活动持续符合以上条件。

第六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活动需要评审时,由运营人会同空管单位提出使用空域,对空域的运行安全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地区管理局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评审,出具结论意见。

20110523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MD-TM-2011-001)

20110523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MD-TM-2011-001)
管理文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 号: MD-TM-2011-001 下发日期: 2011 年 5 月 10 日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SMS)建设指导手册
(第三版)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 1 1、目的 ............................................... 1 2、依据 ............................................... 1 3、适用范围 ........................................... 2 4、实施说明 ........................................... 2 5、空管SMS框架 ........................................ 2 6、术语 ............................................... 4
2009年,民航局空管办编写下发了《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第 二版)》,对空管运行单位如何建立SMS给予了一些指导。2010年,民航局下发 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对民航空管 运行单位建立SMS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民航局推进空管SMS建设进度的要 求,以及空管运行单位在SMS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办组织对《民 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第二版)》进行了修订。
第二章空管sms建设要求及内容安全政策和目标11安全政策111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政策明确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行动准则完善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提高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112安全政策应当符合国家民航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的承诺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系统,为确保飞行安全,
各个运行单位必须遵守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则。

以下是民用航空空中
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一、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制定政策和目标、确定安全操作程序、实施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核,以达到全面保障飞行安全的目的。

此外,应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定期
审核和提升,以不断完善体系。

二、安全任务分工
各个运行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任务分工和程序操作,确保安全
服务质量和适航性标准。

应制定具体的安全工作计划、流程和操作手册,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全员掌握安全知识、遵
守操作规程。

三、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每个运行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急预案。

运行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评估风险,制定合理的控制方案,并制定能够应对各种不同情况的应急预案。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
飞行事故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每次事故都需要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合理的处理。

各个运行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并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模式,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则涉及到各个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飞行安全。

各个运行单位应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浅析空中交通管制是指在民航飞行过程中,对飞机的飞行轨迹进行管理与控制,以确保飞行安全、航班顺利进行并保障民航的运行效率。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是一项高度精密的系统工程,目前已逐渐成为现代民航运输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空中交通管制领域,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水平,保障民航飞行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进行浅析。

1. 安全指标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绩效指标是对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安全性的度量和评估,主要包括航班延误率、严重事故率、空中碰撞率、空中交通管制决策错误率等指标。

航班延误率是指航班按时率与计划航班总数的比率,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效率和安全性的重要指标。

严重事故率是指严重事故发生的频率,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指标。

空中碰撞率是指在空中的航班中,因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原因引发的空中碰撞事件数量与总飞行次数的比率。

空中交通管制决策错误率是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决策错误的频率,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决策质量的重要指标。

2. 效率指标3. 质量指标空中交通管制的质量绩效指标是对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服务质量的度量和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应急处置能力等指标。

服务水平是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提供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服务态度是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服务态度的重要指标。

应急处置能力是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在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和应对能力,是评价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绩效评估方法1. 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法是通过对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各项安全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以评估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安全绩效。

通过统计分析法可以对航班延误率、严重事故率、空中碰撞率、空中交通管制决策错误率等安全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得出系统的安全绩效状况,并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级空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依据国家、民航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空管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政策和要求。

第三条各级空管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管理方式和行为,加强内部检查和质量控制,达到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第四条空管系统的安全工作由总局空管局统一组织和领导,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空管站和空管运行部门分级负责。

第五条对空管运行和空管安全管理中涉及安全的问题,各级空管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制度第六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的机关应当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的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文件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和运行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二)对空管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评价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并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三)规范报告制度,对空管不安全事件等安全信息进行搜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发现和掌握安全管理规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四)对空管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空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六)参与或组织实施空管安全评估。

(七)配合开展安全审计。

(八)开展空管安全绩效考核、安全奖惩工作。

第七条总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及空管站的机关业务部门的安全职责:(一)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安全管理政策、法规、规章、管理文件和标准,制定本专业的工作规划,研究确定本专业各项安全指标,参与制定空管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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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告模板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告
评估名称: 填报单位: 抄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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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页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对空管安全评估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
**空管分局或**机场(盖章) 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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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安全评估的基本情况、参加单位及人员、主要结论等进行 简要介绍。
第四条 民航局鼓励和支持对安全评估的方法、技术进行研究创 新,提高安全评估的科学性及规范性。
第二章 安全评估的职责
第五条 民航局指导和监督全国民航空管安全评估工作,民用航 空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地区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评估 工作。
第六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和程序,开展 安全评估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是指从事和提供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 航空情报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航空气象服务的单位,包括中 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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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通管理分局、空中交通管理站和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下属的空管 运行部门。
安全评估: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 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和隐患进行识别与分析,分析其严 重程度和可能性,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为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 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管理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编 号:AP-83-TM-2011-01 下发日期:2011 年 5 月 4 日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 评估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安全评估的职责 ............................................................2 第三章 安全评估工作要求 ........................................................3 第一节 安全评估准备..................................................................4 第二节 系统及运行环境描述 ......................................................4 第三节 危险辨识 .........................................................................5 第四节 风险分析 .........................................................................5 第五节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6 第六节 安全评估结论..................................................................7 第七节 安全评估报告..................................................................7 第四章 安全评估方法 ................................................................9 第五章 附则 ................................................................................9 附录 1: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告模板 ................................... 11 附录 2: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表 ................................................15 附录 3: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跟踪情况表 ...............................18 附录 4: 安全评估方法简介 ...................................................20
第二节 系统及运行环境描述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需要明确系统变更前后的运行情况及工 作环境变化,至少包括: (一)系统运行现状及变更后预期运行展望; (二)预期变更对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需求的具体描述; (三)有关规章标准的符合性要求; (四)与其他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航空运营人、机场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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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业务关系和相互影响; (五)其他涉及运行的必要情况。
第四节 风险分析 第十四条 风险分析应当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从危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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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两方面入。
风险按照可接受程度可分为:不可接受风险、可容忍风险和可 接受风险。
第十五条 风险可接受准则是风险分析的重要依据,风险可接受 准则的确定可以参考:
对于预期变更仅影响本单位且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的情况,可 以简化程序,填写《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表》,具体见本办法附录 2――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告表。
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正文部分至少包括: (一)概况。 1、安全评估的目的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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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的部门和人员; 3、安全评估的简要过程和主要结论。 (二)系统及运行环境。 1、系统运行现状及变更后预期运行展望; 2、预期变更对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需求的具体描述; 3、有关规章标准的要求; 4、与其他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航空运营人、机场运行部门的 业务关系和相互影响; 5、其他涉及运行的必要情况。 (三)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 1、危险辨识过程和采用的方法; 2、风险分析过程和采用的方法。 (四)风险控制措施。 (五)安全评估的结论。 第二十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安全评估报告, 并根据跟踪评估阶段的实际情况填写附录 3――《民航空管安全评估 跟踪情况表》。 第二十四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在预期变更正式实施前 15 个工作日,将评估报告提交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和上级业务主管单 位备案,并根据需要,将有关报告抄送机场运行管理部门、航空 运营人等有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 民航监管局可根据情况,要求运行单位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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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空管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空管运行单位安 全评估工作要求,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 规则》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空管运行单位遇到重大变更时,开展安全 评估的情况。
第三条 安全评估遵循客观性、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 性的原则,如实反映预期变更对空管运行带来的影响,为安全生产 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节 危险辨识 第十二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全面分析预期变更所带来 的风险,利用各种可行的方法辨识危险。 第十三条 危险辨识应当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 (一)空域及地形特征:空域结构、航路航线布局、机场特征 和复杂程度、机场周围障碍物等; (二)空中交通特征:空中交通的复杂程度、飞行流量、军航 活动等; (三)人员:管制员、技术保障人员数量及技能培训状况; (四)工作程序:运行程序、规范、制度以及与其他单位的协 议等; (五)设备状况: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状况、航空气象地面设施 设备状况、航空器性能和机载设备等; (六)运行环境:天气特点、电磁环境等。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的要求; (二)国际通用标准、通行做法和惯例; (三)预期变更实施后总体风险不比实施前有明显增加。
第五节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安全评估应当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不可接 受风险及可容忍风险。
第十七条 风险控制措施可采取加强人员培训、改进工作程序、 更新设施设备等方式。
第三部分 危险辨识与风险分析
危险辨识过程及结果,风险分析过程、方法等。
第四部分 风险控制措施
准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部分 安全评估的结论
安全评估结论、相关安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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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表
民航空管安全评估表
一、基本情况
评估名称
第二十条 安全评估应当对预期变更是否能够实施、应当具备的 条件等给出说明。遵循客观性、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 原则,在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提出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技术和管 理对策建议。
第七节 安全评估报告
第二十一条 安全评估应当编制安全评估报告,说明安全评估 过程及发现的问题。安全评估报告一般由封面、签字页、摘要、正 文及附录等部分组成,具体见本办法附录 1――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报 告模版。
危险:潜在的可能造成损失的状况。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可容忍风险:由于条件限制,暂不能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允许 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风险。 风险可接受准则: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可接受的风险等级,它直 接为风险分析以及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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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安全评估的目的与范围、参加的部门和人员、安全评估的简要 过程和主要结论。
第二部分 系统及运行环境
系统运行现状及变更后预期运行展望;预期变更对人员、设 施设备及管理需求的具体描述;有关规章标准的要求;与其他民 航空管运行单位、航空运营人、机场运行部门的业务关系和相互 影响;涉及运行的其他方面。
第十八条 安全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残余风险,即风险控制 措施实施后未处理、未消除或新产生的风险。在明确所有风险控制 措施后应当再次进行风险分析,并且:
(一)明确可容忍风险存在期限; (二)本单位无法进行风险缓解的情况应当在安全评估报告 中给予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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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安全评估结论
第十九条 安全评估应当形成评估结论,明确各种可能的风险及 其可接受程度、采取安全措施后的预期安全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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