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事件 快报事实,慎报成因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曲政办发〔2017〕161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7日曲靖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有关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流程,提高应急管理效率,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曲靖市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流程。
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突发事件信息定义突发事件信息,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或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曲靖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并接受责任主体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同时向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信息。
三、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电话报告,电话报告在20分钟之内,4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属于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应当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
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在当今信息传播迅速、社会关注度高的时代背景下,新闻舆情的应急处置已成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各界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
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新闻舆情应急处
置预案,是确保舆论稳定、维护组织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为您呈现一
份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以供参考。
一、预案目的与原则
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旨在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何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信息发布
和舆论引导,以减少或避免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性、准确性、公开性和一致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方资源。
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三、预警与监测
建立新闻舆情预警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
即启动预警程序。
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将新闻舆情分为不同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在事
件处置过程中,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的原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
社会关切。
五、后期评估与总结
事件结束后,组织专人对新闻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完善应
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新闻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部门应根据
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结语:。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2篇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2篇为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院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与学院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
三、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副组长:涉事单位(部门)分管院领导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1.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新闻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安排新闻发布事宜。
2.邀请、接待采访公共事件的媒体记者。
3.收集媒体报道信息,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形成舆情报告,及时向学院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四、工作原则1.明确职责,快速反应。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是学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
公共事件发生后,舆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师生情绪,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2.统一口径,注重效果。
舆情处置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院党委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相关信息发布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即把学院已经做过的、正在做的、将要做的措施和办法向公众表达清楚,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五篇

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五篇舆情处置是指对于网络事件引发的舆论危机,通过利用一些舆情监测手段,分析舆情发展态势,加强与网络的沟通,以面对面的方式和媒体的语言风格,确保新闻和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我校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已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
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一)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许昌实验中学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突发重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舆论。
学校宣传科负责舆情处理,电教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宣传科: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电教网络中心联系。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一)研判预警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宣传科,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_快报事实_慎报原因_突发事件报道的良策

决不能操之过急,草率从事。 2.“慎报”的益处 : 让公众辨明真相,建立媒 体自身的权威公信力 抢报突发事件的新闻是为了满足群众的知情 权,不是捅篓子,不能唯恐天下不乱。我们有一 些记者喜欢匆忙下结论,往往在没有彻底了解事 件真相的前提下,就将“豆腐渣工程” 、 “腐败温 床”之类的大帽子扣上了。如去年 12 月 22 日 6 时 50 分,上海地铁 1 号线发生撞车事故,虽未 造成乘客伤亡,但地铁 1 号线全线瘫痪,直到当 日中午 11 时许才逐步恢复正常。地铁 1 号线高 峰 时 段 每 小 时 双 向 客 流 吞 吐 量 12 万 人 次 以 上, 当天上班受影响的市民达数十万人。媒体及时报 道了事故的发生及人流疏散等应急措施,也有一 些有关事故原因的分析。 直至今年 1 月 24 日,上海地铁撞车事故原因 查明,系 9 年前配线图的一个设计疏漏,信号系 统向地铁列车发送了错误信号。而个别媒体当初 自作聪明地拍脑袋想当然,对事故原因作出了一 些不切实际的判断,甚至把地铁公司的正常人事 变动也扯了进来。过后看看,这一切是多么的荒 唐可笑。 3.“不慎”的后果 : 误导舆论,影响对突发事 件的有效处理 突发事件是个复杂的多面体,及时、准确是 媒体抢发新闻的首要条件。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 对事情的原因作出判断,媒体可先对事件进展作 一个简单报道,抢新闻的第一落点,切不可急功 近利,以失真失实为代价求取一时的轰动效应。 为求轰动效应而报道失实,一旦真相大白于天下, 不仅会使媒体失去公信力,还极有可能误导舆论, 影响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 从新闻从业人员的角度讲,突发事件在新闻 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上对从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 求。 “抢新闻”是把双刃剑,新闻从业者通过对信 息的真实报道,反映和引导舆论,扩大媒体自身 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反之,则自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突发事件报道的良策[权威资料]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突发事件报道的良策[权威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41799cb8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63.png)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突发事件报道的良策信息时代,突发事件的报道愈来愈多。
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突发事件报道认识不一,采取的态度和手段也不同,因而产生的结果迥异。
所以,强化对突发事件报道的探讨,十分必要。
何谓突发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如何做好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的一个精辟概括给我们以深刻启示,这就是“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俞正声指出:对社会性的事件,或者叫公众事件的,有它的特点,来得快,很集中,而且很多情况下直指政府而来。
如果应对不及时,会造成其他一些问题。
公众事件怎么应对呢?第一恐怕要快速反应。
重大的安全事故出来要快报事实,对政府的重要的批评,要快速反应,不能回答你也要告诉:这个问题我们没有研究好,现在不能回答。
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快报事实”和“慎报原因”,正是媒体对突发新闻事件的应对良策。
一、快报事实:媒体不能失语1.“快报”是主流媒体的责任:公民的知情权必须兑现去年6月27日上海闵行莲花河畔景苑的倒楼事件发生之后,事态的大体进展过程是:6月27日早晨,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商品房整体倒塌;当日市长韩正批示,成立由建委、安全、公安等组成的调查组,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7月29日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1月18日赔偿结束,共41户,18户退房,23户在小区内换房。
事发当日,新民晚报对新闻事件发生的过程作了客观报道,消息简明扼要,以“快报”取胜:十三层高楼今晨突然“卧倒”(主题)闵行一在建工地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韩正要求彻查原因及时向社会公布(副题)本报讯今晨5时30分左右,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危机公关四小时法则

危机公关“黄金4小时”法则公共危机,或者社会性的突发事件,在中国今天的矛盾多发期中不是罕见之物。
也许是这些危机和突发事件来得太快,出现得太集中,而且很多情况下直指政府而来,导致大量政府部门应对失措,进退无据。
近年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例子,不是事件本身多么有爆炸性,而是政府应对不及时造成种种困难与后患。
任何一位稍微了解危机管理的人都知道,危机刚刚爆发的那段时间是最为关键的时刻,这段时间里,危机牵涉到的机构回应危机的速度与效率,是考量这个机构的品质的重要指标。
前不久,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提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黄金4小时”法则,显然对危机管理的时间要素认识颇深。
因为,一个危机之所以构成危机,不外乎三点定义:其一,它形成了对组织机构、利益相关者乃至普通民众的威胁;其二,事件具有突发性;其三,反应和决策时间短暂。
“黄金4小时”是否科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表示,“4小时”考虑了需要厘清事实真相、政府各部门协调工作和完成信息披露文书所花的时间。
传统观点认为,官方处置突发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即在事发24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主导舆论是平息事件的关键。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之所以要再减去20小时,乃是因为新兴媒体崛起,渗透并深刻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传统的“黄金24小时”法则渐显无力。
从新闻发展史来看,24小时新闻是有线电视带来的,世界由此进入全天候新闻时代,这与日报的每日新闻相比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然而新闻周期由于网络新闻的兴起再一次缩短了,随着微博、即时通信和社交网工具的广泛应用,现在新闻在网上的呈现与传播不是以小时计,而是以分秒计,近乎于实时。
这一代熟悉互联网的受众已经不能容忍原来的新闻周期了。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还发明有一个“黄金4小时媒体”概念,主要指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网络媒体,以微博客、QQ群、人气高的BBS论坛等为代表。
此类媒体的特点是,每个网络信息的接受者又可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
在数小时内,“黄金4小时媒体”就可能将突发事件传播、发酵为有着重大舆论影响的事件。
办好党报的八点思考

零事 者 记
办 党 的 点 考 好 报 八 思
尹 明华在 2 0 0 9年 第 6期 《 闻研 究》 文 , 出 了 新 刊 提 进 一步 办好 党报 的 八个要 点 :
一
应 发性 件 道 — 对突 事 报 — 快 事 慎 原 报 实 报 因
崔以琳在 21 0 0年 第 5期 《 闻记 者 》 文 , 为 新 刊 认
报 ” 则不 可移 易。新 闻 的重 量决 定报 纸 的传播 力 , 原 而
传 播 决 定 影 响 力 。二 是 做 “ 见 领 袖 ” 抱 负 不 可 移 易 。 意 的
五、 传播 不等 于接 受 。 需求在 决 定着媒 体 的存在 是 或 者存 在 方式 。 定媒 体是 不是 需要 改 变 。党报要 认识 决 到. 阅读 的边 际消 费倾 向 具有 决 定性 的作 用 , 实上是 事 这 种倾 向在 引导办报 方 向 。 六、 量 不等 于影 响 。 数 报纸 发行 量 并不 完全 等 同于 影 响 力 。发 行 量 不 能 匹配 实 际有效 的 阅读 量就 是 无 效
非 常 容 易 ,困 难 的 是 在 对 和 更 对之 间 进 行 选 择 。我
们要 选择 的正确 ,必须是被 市场证 明是 有效 的、 有
用的 正 确 。
权 威公 信 力 ; 不 慎 ” “ 的后 果 : 导 舆论 , 误 影响 对 突发 事
件 的有 效处 理 。
三 、 向 不 等 于 标 准 。正 确 的舆 论 导 向 标 准 , 导 不
发 行 。 报 的影 响力 可 以体现 在 多种 方 面。 如好 的报 党 诸
要做 意见领 袖 ,报 纸就 必须在 重 大公 共 事件 面 前 强力 发 声 .而且有 自己的 独 立意见 和 独 到表 达 。三 是恪 尽 “ 论监督” 舆 的本 分 不 可 移 易 。舆 论监 督 , 是媒 体 的本 分。 党报 尤其 要 用好 这 个权 利 , 把报 纸打 造成 富 有 力量 的舆论 监督 平 台。 求新 求变恒 常 事 , 勇立 潮 头创奇 迹 。 一是 办报 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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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事件:快报事实慎报成因
(2009-03-23 09:20:05)标签:杂谈
突发事件的特点是突然发生,出乎人们意料,在较短时间内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迅速产生巨大的震撼力和影响力。
“快报事实,慎报成因。
”这是当今中国电视媒体应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成功策略。
实践表明,这既符合宣传纪律,又符合新闻传播规律。
一、快报事实是媒体喉舌功能的需要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对突发事件新闻的报道上始终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习惯于把它全都当作“负面消息”,强调要慎重对待,慎重发稿,能捂就捂,能压就压,能不报道就不报道,导致媒体成了“哑巴”——不报;有时成了“楞子”——慢报;导致境外传媒的“大嘴巴”即猜测性报道、“歪嘴巴”即歪曲性报道的乘虚而入,损害了国家和政府声誉。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和媒体对突发事件报道的观念在变化,他们不再捂压突发事件,而是发挥媒体在突发事件中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喉舌功能。
二、快报事实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胡埭化工厂爆炸、华庄锅炉水外溅、玉祁九顷桥面坍塌,以及蓝藻暴发引起无锡城供水危机……均是这两年无锡市发生的突发事件。
这些事件出人意料,影响极大,刺激了市民的好奇心;有的突发事件引发了公共危机,影响市民生活,激起了市民的知情欲。
对于太湖蓝藻暴发,无锡电视台都市资讯频道在5月29日当晚就进行了报道。
6月1日,在供水危机的关键时刻,打破常规,中午推出《今晚60分》特别节目,及时地传递市政府的举措和水危机处理进展,充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起到了稳定事态。
三、快报事实是电视媒体生存的需要
当今,新媒体层出不穷,面对突发事件,电视媒体如果无动于衷,或者报道稍慢一点,手机、网络媒体就会抢先一步。
无锡财富大厦火灾,不到十分钟,一些网站就出现帖子和照片,手机短信也在第一时间传播。
而我们的电视在第二天才播出。
久而久之,电视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上就会失去话语权,进而失去市场。
目前,电视媒体快报突发事件新闻已基本上成为共识。
快报事实又不失实,,然而,报道突发事件成因不失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为突发事件的成因往往是深层次,复杂多样的。
电视记者既当摄像员,又当采访员,多重身份急于发稿容易导致采访不深入,对突发事件的成因报道有失偏颇。
今年4月,无锡市发生一起年轻女教师在校门口被一男子捅死的突发事件。
我们频道报道时把捅死的原因说成是“教育不当引发的”。
最后公安局调查表明,是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原因。
成因的失真报道给当地教育部门造成不好的影响,教训深刻。
成因报道一定要慎之又慎。
—是可由2~3位记者组成采访小组,深入到突发事件现场采访;二是采用权威部门的通稿;三是报道中多客观少主观,电视新闻最客观的就是画面,让画面说话,画面胜于一切。
少主观,不仅记者对成因不要说三道四,就是同期声采访也要谨慎;四是不明突发事件成因的报道要短一点;五是突然事件成因明了报道深一点;六是对待突发事件要跟踪、连续报道,对事件、公众都有交待。
目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以及“政府应当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的内容。
尽管草案还未最终成为法律条文,但立法过程中透露出的信号无疑使媒体感到振奋:这些改动,表明了立法机构对媒体舆论监督权、言论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的重视与保障。
它对原先赋予地方政府的媒体管理权力进行约束,使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享有充分的自由。
“松绑后”虽然看上去媒体是得到了更多的自由,但其肩上的担子显然也更重了——既要利用这种自由,又不能滥用这种自由,仅仅做到这一点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