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公示

合集下载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公示材料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公示材料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公示材料之二十六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申报材料—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根据水利部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水直精办[2005]3号)要求,我社进行了对照检查,认为符合《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准》。

下面,将出版社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概况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是水利部直属的中央一级专业科技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1月。

1993年荣膺首批"全国优秀出版社"的光荣称号。

经过近5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家以水利电力专业为基础,兼顾计算机、土木建筑、农业、英语学习、旅游文化、经济管理等其他学科和门类,以纸质书刊为主、兼顾电子音像和网络出版的综合性出版单位,迄今已经出版三万种、数亿余册(套、盘)各类出版物。

现在每年出版各种出版物(书、盘、带)约1400种。

我社现有各类职工256人,其中在职职工207人,离退休职工49人。

全社除6个职能部门外,设有水利水电、电气、土木建筑、计算机、旅游文化、综合、教材共7个出版中心和水利百科全书编辑部、水利年鉴编辑部、水利志书编辑部,并设有奔流电子音像出版社、生产印务部、美术工作室(北京瑞兴文化艺术中心)、加工中心、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中心(金五环出版服务部)。

在社本部设有营销中心和读者服务部(北京科水书店),在水利部机关大楼一层设有水雅书屋,在因特网上设有网上书店,在杭州、武汉、成都、西安、沈阳、郑州、广州、昆明、合肥等城市设有发行站,在其他众多城市还设有专业书店,图书销售网络遍及全国。

50年来,我们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出版方向,遵循‚服务水电,传播科技,弘扬文化‛的办社宗旨,奉行‚进取,创新,严谨,团结‛的企业精神,努力争取为水利事业和发展先进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从1994年至2005年,我社共出版图书8000余种,生产码洋达11亿元。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7.29•【文号】水精[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水精[2008]6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加强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考评(复审)实施细则(暂行)》(水精[2007]5号),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部署开展了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评审工作。

经考核、评审并公示,决定授予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等74个单位“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以和谐文化建设为着力点,以弘扬水利行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迈进。

水利系统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水文化建设、水利行业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灌区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国文明灌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灌区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在全国大型灌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办农水【2002】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文明灌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全国文明灌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三农”水平,根据《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灌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灌区是指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考核,由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利部文明办”)发文命名的灌区。

第三条文明灌区创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灌区发展与改革中心任务,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提高灌区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灌区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灌溉面积在30万亩及以上、具备法人资格的大型灌区管理单位。

第五条文明灌区实行届期制,届期三年。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文明灌区的评选条件:(一)班子坚强有力宗旨意识强,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具有较强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年度考核优良。

水利部关于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9.03.09•【文号】水精[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水精[2009]2号2009年3月9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水利基层单位的和谐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推进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考评(复审)实施细则(暂行)》(水精[2007]5号),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部文明委")决定对前五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审范围经研究,凡经过部文明委2006年复审并予以正式确认的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详见《关于对前四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重新确认的通知》(水机党2006[584]号)】和2004-2005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详见《关于命名2004-2005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决定》(水机党2006[585]号)】属于复审范围。

荣获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免审,直接予以确认;2006-2007年度全国水利文明单位不参加本次复审。

二、复审单位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部文明办");各流域机构文明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文明委;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文明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文明委。

三、复审程序本次复审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部文明办组织实施。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营造和谐建设环境,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现将《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原《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建地[1998]4号)同时废止。

附件: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根据水利部文明委《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大中型(含1、2、3级堤防)水利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修复及加固)项目在建工地文明创建活动。

第三条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

第四条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全体建设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营造和谐建设环境,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5.22•【文号】水建管[2003]208号•【施行日期】2003.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16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16日)废止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03]208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现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河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3、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4、水闸工程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根据本办法考核确定等级。

水利部文明委关于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

水利部文明委关于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

水利部文明委关于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11.23•【文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文明委关于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行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水利系统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展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水利系统各单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严格规范评选并报部党组同意,决定授予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等76个单位为第九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示范引领水利系统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弘扬时代新风,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为奋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水利贡献。

水利部关于颁发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中水协〔2014〕27号

水利部关于颁发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中水协〔2014〕27号

水利部关于颁发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正文:----------------------------------------------------------------------------------------------------------------------------------------------------水利部关于颁发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决定中水协〔2014〕27号各有关单位:经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十五项工程荣获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辽宁省白石水库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宝应站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淮安四站工程北运河榆林庄闸改建工程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走马塘拓浚延伸张家港枢纽工程中顺大围应急项目西河水闸重建工程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永定河园博园水源净化工程龙游县沐尘水库工程北京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北环水系北护城河段、亮马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武汉市东西湖区白马泾泵站工程深圳市石岩水库截污工程上海庙、红墩子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随州白云湖水库(拦河闸)兴建工程现决定对获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授予荣誉奖杯、奖牌和证书,对主要贡献人颁发荣誉奖牌和证书(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获奖单位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在全社会广泛形成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效益的良好氛围,为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2014年11月4日附件2013~2014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获奖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及主要贡献人名单一、辽宁省白石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辽宁省白石水库建设管理局主要贡献人王永鹏陆殿阁王金宽朱小凯李广宇设计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蔡大信唐与韩旭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薛天野蔺新龙徐敬年辽宁华燕基础处理公司主要贡献人崔连升王希友胡宪洲辽宁白石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罗海龙朱凤林焦立猛监理单位: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杜士斌张晓利科研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贡献人李趋汪玉君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宝应站工程项目法人:江苏省南水北调宝应站工程建设处主要贡献人邓东升刘军袁连冲马志华白传贞设计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顾美娟朱正伟徐文俊施工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郭中文曹卫东肖强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高盘林杨晓华匡兰英监理单位: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张绍勇段洪滨咨询单位: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任玉彬陈学东质量检测单位:江都引江机械电气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龚维明滕海波三、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淮安四站工程项目法人:江苏省南水北调淮安四站工程建设处主要贡献人荣迎春叶华沈朝晖朱红伟王永刚设计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朱庆华黄志洪卜舸施工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郭中文王天荣曾良家监理单位:江苏省苏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单海春梁武四、北运河榆林庄闸改建工程项目法人: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贡献人刘继利张先权郭靖波郑天赋李宝元设计单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孙雨虹俞锋张思林施工单位: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胡海生郭林宝耿志新北京泽通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仵岩赵智勇马锦兵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刘云鹏张春锋李越北京万德瑞博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杨子超孟坤李楠监理单位: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郭普明周祥普安阳市润安工程咨询监理公司主要贡献人庞力军于小东五、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项目法人: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指挥部主要贡献人杨惠龙冯行友方贤郎冯惠芬胡亚杰设计单位: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主要贡献人骆晓明徐剑樊建苗施工单位:山东省水利工程局主要贡献人胡尊国张涛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杨贤水郑敬云薛归监理单位:上海东华工程咨询公司主要贡献人何长春高翔六、走马塘拓浚延伸张家港枢纽工程项目法人:江苏省走马塘张家港枢纽工程建设处主要贡献人辛华荣吴忠薛飞设计单位: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常语锋于建忠陈晔施工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夏国春汤应来游晓进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李学荣 XXX 陈军监理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赵超祥刘阳生七、中顺大围应急项目西河水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主要贡献人黄伟梁观球陈业超黄赞华曹小斌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李少鹏李少权陈俊昂施工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主要贡献人蔡元美王绍德黄权辉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主要贡献人胡顺彬林顺亮张浪平监理单位: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高里宋军八、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贡献人郭洪光马旭东肖作魁盖金波王志勇设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要贡献人何丽俊赵彦普刘兵正施工单位: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李正陈金武白喜亮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李会勇赵玉杰李小刚监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主要贡献人樊志温寒九、永定河园博园水源净化工程项目法人: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主要贡献人张卫蔡勇陈加庆设计单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刘学燕邓卓智王利军施工单位: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刘志建齐春友卢长海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张亚琪王月明李金涛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刘玉国徐晓平周润亮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楼向东武志强应小军监理单位: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燕润利从文钢十、龙游县沐尘水库工程项目法人:浙江龙游灵山江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厉兴荣彭恢铭熊勇子郭志芳徐惠麟设计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要贡献人娄绍撑潘卫平姚杰施工单位: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沈掌林李益南郑德喜监理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主要贡献人陈韵俊刘源十一、北京市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北环水系北护城河段、亮马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贡献人马新远杨连生侯斯文设计单位: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贡献人冯雁庞慧霞吴东敏施工单位: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张磊张建孙久存北京创安利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贡献人李思明李广超高健北京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陈阵朱鸿冰李涛监理单位: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曹勇王贵宝十二、武汉市东西湖区白马泾泵站工程项目法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主要贡献人夏福志董兴汉徐长松设计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主要贡献人秦昌斌沈培芬刘九施工单位: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贡献人刘克法汪炳生张永军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孙爱兵张传令武应元监理单位: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潘加羽庞峰科研单位:湖北正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何润芝何丽娟十三、深圳市石岩水库截污工程项目法人: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要贡献人申晓鸣王新斌陈令明设计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主要贡献人朱闻博王健吴景华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于晓张平王玮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主要贡献人陈升川黄侠光 XXX光监理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彭泽清陈新生十四、上海庙、红墩子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项目法人:宁夏长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贡献人杨文勇黄继军徐晶吴福雨戴晓平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肖友淦陈寿彬林友智施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局主要贡献人王存福高维力李立志监理单位:宁夏兴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主要贡献人戴坚如王大川十五、随州市白云湖水库工程项目法人:随州市白云湖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主要贡献人郑庆明设计单位: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主要贡献人刘双伍施工单位: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贡献人武辉孙国卿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贡献人张广应刘兴业监理单位:随州曾广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主要贡献人宋兵张明炎——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部关于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5.04.10
•【文号】
•【施行日期】2015.04.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关于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的公示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考核和复审工作的通知》,经部文明委审定并报请部领导同意,拟确认长江委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等64个单位为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
受理反映问题的部门: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廖晓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n
附件: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名单
水利部文明办
2015年4月10日附件:
第七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名单
(64个)
长江委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长江委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黄委槐荫黄河河务局
黄委宁蒙水文水资源局
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机关)
淮委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机关)
松辽委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委珠江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水务局节水中心(天津市节水科技馆)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河北省张北县水务局(机关)
山西省运城市夹马口引黄管理局
辽宁省本溪市水务局(机关)
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老龙口水库管理局
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水务局(机关)
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
江苏省金湖县河湖管理所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浙江省曹娥江大闸管理局
安徽省芜湖市水务局(机关)
安徽省蚌埠闸工程管理处
福建省金鸡拦河闸管理处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
江西省赣州市水文局
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荣成市水利局(机关)
山东省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机关)河南省河口村水库管理局
河南省永城市水利局(机关)
湖北省十堰市水利水电局(机关)湖北省宜昌水利水电局(机关)
湖南省邵阳市水利局(机关)
湖南省益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机关)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重庆市云阳县水务局(机关)
四川省双流县水务局(机关)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盘县水务局(机关)
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
云南省昆明市水务局(机关)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管理局
陕西省西安市水务局(机关)
甘肃省天水市水务局(机关)
甘肃省民乐县洪水河管理处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
青海省湟中县水务局(机关)
宁夏惠农渠管理处
宁夏灵武市水务局(机关)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机关)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宁波市宁海县水文站
青岛市崂山区水利局(机关)
深圳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机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